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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排查报告
2013年6月14日-28日吉林市瓦斯防治领导小组组织吉林市煤监站、吉林市安监局并聘请有关专家对辖区内煤矿瓦斯防治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吉林市辖区共有煤矿29处,其中:国有煤矿舒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2处,乡镇煤矿27处。瓦斯防治体系建设达标的企业有2处,分别为:舒兰矿业(集团)公司二矿、五矿;由于受长期停产整顿影响,27个乡镇煤矿瓦斯体系建设均未达标。
二、全面加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
国办〔2011〕26号文件和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若干意见实施方案》下发后,我局立即组织有关人员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制定下发了吉林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若干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产煤县(市)区和企业都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措施。吉林市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安全副市长为组长的煤矿瓦斯防治领导小组,与产煤县(市)区签订了《吉林市煤矿企业瓦斯防治目标责任书》;由于人员变动,2012年10月8日进行了补选,办公室设在吉林市安监局;产煤县(市)区 也成立了相应的煤矿瓦斯防治领导小组,并与企业签定了煤矿企业瓦斯防治目标责任书。2013年1月24日,为将“ 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的要求落实到位,我局印发了《吉林市2013年度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吉市安监发﹝2013﹞8号),要求各县(市)区煤矿监管部门严格按照《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检查表》和《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基本标准》逐条逐项打分考核;认真组织开展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并加强对评估结果执行情况的监管。
确立了桦甸市为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县,桦甸市政府、桦甸市安监局严格依据《吉林省煤炭瓦斯治理示范县标准》,投入189万元加大瓦斯治理软硬件建设,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监控功能运行正常,桦甸市安监局克服人员少、资金短缺等困难,轮流值班,昼夜不间断监测,保证了瓦斯监测基本到位。
在全面加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同时,我局制定了《吉林市“十二五”期间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规划》,结合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按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要求,细化分解落实到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之中,推动了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认真抓好“一通三防”现场管理,我局在年初开展的瓦斯专项治理的基础上,把瓦斯治理特别是“一通三防”的现场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计划,狠抓隐患排查、严格规范标准,下发了《全市煤炭行业管理百日安全生产提升行动方案》。
三、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检查瓦斯防治情况
按照吉林省煤矿瓦斯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我市立即进行动员部署,转发了《吉林省煤矿瓦斯防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切实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立了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小组,检查小组由吉林市安监局、吉林市煤监站和部分专家组成。按照工作部署各煤矿企业进行了自查,产煤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全面排查,在此基础上吉林市组织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市煤矿企业和县(市)区检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查找问题和隐患47条,已整改18条,限期整改29条(由于乡镇煤矿处于整改阶段,瓦斯巡检系统均未建立)。
(一)企业自查情况。
各煤矿企业在县(市)区安监部门的督导下,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成立了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行政管理体系,设立了专门的瓦斯防治机构、配齐专业人员。按照《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检查表》的内容,各煤矿进行了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了整改措施,落实了责任,明确了整改时限。严格按照检查标准,结合本矿动态实际,逐项进行隐患排查。煤矿企业在产煤县(市)区专项检查小组的督导下进行了整改。
(二)瓦斯专项检查情况。
吉林市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小组于6月14日-28日期间对全市煤矿企业进行了排查,目前,舒兰矿业(集团)公司二矿、五矿在专项检查小组的督导下已建立了煤矿瓦斯巡检系统,并通过验收,吉林地区瓦斯防治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主要有:一是由于长期停产,瓦斯鉴定工作未按上级要求时限进行;二是多数煤矿企业无直读式瓦斯巡检管理系统(舒兰矿业集团公司二、五矿和舒兰市广源煤业有限公司已安装);三是多数煤矿企业未编制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瓦斯地质图;四是由于煤矿企业瓦斯监测监控人员业务不够熟练、人员配备不足,致使煤矿瓦斯防治体系建设还没有完全达到示范矿井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通过书面形式已通报到各产煤县(市)区安全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目前各煤矿企业已建立健全瓦斯防治相关制度,落实了瓦斯防治责任,建立了完善的通风系统。
四、狠抓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
全市建立健全了《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制度》、《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和《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并在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全市煤矿统一制作了领导带班下井公示板,有针对性的对矿井带班领导入井人员、时间、路线和主要任务进行公示,得到了有效监督。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在排放水、瓦斯监测和隐患整改工作中,各煤矿企业均能够较好落实带班领导制度。
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提高
各煤矿按照《吉林市煤矿瓦斯防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认真对照《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检查表》的内容,每月逐项进行检查,逐步建立健全瓦斯防治体系。对新建、扩建整合技改煤矿瓦斯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竣工验收时,煤矿瓦斯体系建设达到示范矿井要求。
六、强化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
吉林地区现有4处高瓦斯矿井,其中桦甸市永安煤矿和英明煤矿已经通过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其他2处矿井正在整改中。
七、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辖区煤矿企业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检查工作,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照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将煤矿企业瓦斯治理工作落实到位。结合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标准化建设,认真抓好煤矿企业瓦斯体系建设,年底前,煤矿企业达到示范煤矿标准。
附件:吉林市煤矿企业瓦斯防治隐患检查表
吉林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9日
吉林市煤矿企业瓦斯防治隐患检查表
序号
煤矿名称
发现隐患
整改完成情况
备注
1
桦甸市广闻煤矿
瓦斯抽放泵房未用阻燃材料进行建筑
与厂家索要产品合格证,并证实系阻燃产品
2
桦甸市成大油页岩一矿
未建立健全瓦斯防治专项机构,相关制度不健全
已建立了瓦斯防治机构,完善了各项制度
3
丰泰油页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40水平6层回风道高度不足1.5米
正在整改中
4
龙潭区永安煤矿
1.瓦斯专项隐患排查表未填写;2.瓦斯防治各种图纸不全;3.企业自查自纠不及时;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操作人员不到位
1、2、3条已经整改完毕,4正在整改中
5
舒兰矿业集团五矿
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
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已经增设、监测监控系统已完成升级
瓦斯巡检系统已经安装
6
舒兰平安煤业公司宝源煤矿
1.防治水机构未健全;2.未建立瓦斯防治隐患排查表;3.机电设备布置图不健全。
1、2、3已经整改完毕
7
舒兰市广源煤业公司一矿
1.监测监控系统未升级;2.风门传感器和回风道一氧化碳传感器未安装。
1、2已经整改完毕
瓦斯巡检系统正在安装
8
磐石烟筒山煤矿
1.未按季度向安监部门报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检查表;2.瓦斯综合治理规章制度不健全。
1、2已经整改完毕
9
蛟河老下盘煤矿
主扇房无反风示意图
已整改
10
蛟河三井煤矿
主扇房无电话
已整改
11
蛟河富阳煤矿
主扇房无反风示意图,电话失灵
已整改
12
蛟河平安煤矿
主扇房反风说明不清楚,启动柜盘面标示不清,监测监控系统应该运行的部分不正常
已整改
13
蛟河奶子山煤矿
主扇房无电话,操作规程与实际不符
已整改
备注:隐患排查中煤矿企业的共性问题1.煤矿企业年度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及瓦斯鉴定未按要求进行鉴定;2.乡镇煤矿企业均无直读式瓦斯巡检管理系统;
3.煤矿企业均未编制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瓦斯地质图;4.由于煤矿企业瓦斯监测监控人员业务不够熟练、人员配备不足,致使煤矿瓦斯防治体系建设还没有完全达到示范矿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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