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示范工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平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示范工程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平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示范工程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各方主体行为,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水平为目标,通过宣传发动、综合检查、整改提高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
2、量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贯彻执行建设基本程序、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自觉性,全面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推动我县建筑市场健康、协调、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二、任务目标(一)以治理工程质量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加强对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市政公用设施、校舍安全工程的监管,严厉查处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建设,规避监管,无视质量安全,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努力消除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二)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作业环境,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设
3、备和文明施工”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治理,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文明施工水平。(三)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严肃查处降低住宅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消除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四)抓好工程质量投诉及保修的管理工作。以“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示范活动”为契机,督促施工企业在保修期内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对各方责任主体在质量投诉中受理不处理,质量问题严重而又互相推诿,不履行保修义务或多次修理仍未解决质量问题的,给予严肃处理。三、示范工程活动标准(一)建筑市场管理方面1、严格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再图审”法定建设程序。2、工程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勘察
4、、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不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无证或越级承揽工程项目以及出卖证照等违法违规问题;不存在合同内容与中标通知书不相符以及“阴阳合同”等问题。3、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和特种人员均持证上岗;项目经理不越资质等级施工;项目部人员证件名称与现场人员相符。4、严格执行建筑执业注册师工程资料签章制度。(二)工程质量方面1、深基坑的支护和监测情况。2、桩基、复合地基的施工质量及相关检测情况。3、原材料及构配件的控制情况。包括产品合格证、复试报告以及进场后的复验检查记录等。4、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监督检测情况。包括承重结构的砼、砂浆强度,主要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楼板厚度,钢结构的重要连接部位
5、,安装工程中的重要项目等。5、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方案及执行情况。包括模板的安装质量、拆除时间等。6、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情况。7、试块的留置及标养室的建立运行情况。8、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重点加强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严把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验收关。9、严格落实通病治理措施,建立通病治理责任制,落实通病治理责任人。10、严格控制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落实好见证取样和旁站制度,施工现场要悬挂参建各单位的责任制。(三)施工安全方面1、脚手架基础夯实、平整、坚固,设排水沟;悬挑脚手架悬挑梁采用16号以上工字钢;按三步两跨与建筑结构采用硬拉结;24米以上剪刀撑需连成一片;落地脚手架超过50米。
6、悬挑脚手架超过18米应进行专家论证;搭设的接料平台应有独立支撑系统,严禁与脚手架相连;推荐定型接料平台。2、模板支撑系统采用满堂脚手架,并按规定设置垫板、底座和水平拉结。3、基坑开挖前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施工、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批。深度超过 5米或虽不超过5米但是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必须经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支撑防护方案并经专家论证;严格按照支撑防护方案施工,基坑开挖后对边坡、临边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有观测记录。4、塔吊为备案产品,强制安装智能保护仪,拆装队伍具备相应的资格,塔吊司机持证上岗;塔吊安装后严格执行租赁、安装、施工、监理四方验收和检测;做好日常检查维修。5、施工用电严格采用
7、三相五线制配电系统,配电箱硬质防护,定型化、工具化;机械设备必须做好接零接地;电缆地埋,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分设。6、脚手架、四口、临边及作业棚防护严密,工具化、定型化;“三宝”必须为备案产品。(四)文明施工方面1、施工现场围档,必须硬质材料,做到整齐、整洁、美观、坚固,整体上品位、上档次。2、施工现场进出口设钢制定型化大门,要按规定硬化处理,设置车辆自动清洗设备,严禁车辆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环境。4、实行封闭式施工管理,现场加工、制作等活动必须在围档内进行,严禁在围档外堆放物料和建筑垃圾,确保围档外环境卫生和行人安全。5、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必须日产日清,实行严格的密闭式运输,并到指定地点倾倒,坚
8、决杜绝沿街洒落现象和乱倒乱卸行为。6、严控施工粉尘污染,施工及生活办公区道路必须砼硬化;物料堆放和加工区地面必须硬化处理,施工作业必须采取降尘措施,裸露地面必须采取绿化。7、各类标牌、标识齐全,加强安全文明宣传。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6月20日至6月25日)制定下发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示范工程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示范工程现场会,参观示范工程,统一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思想意识,明确示范工程标准,强化对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示范工程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示范工程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9、二)样板引路阶段(2012年6月26日至7月15日)建筑施工企业通过观摩示范工程,以示范工程为“样板”,二级总包企业准备两个工程、三级企业准备一个工程,外地进平邑企业的全部工程要按照“样板”进行组织施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排查整改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企业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将质量安全目标层层分解,层层落实,把质量之前管理的要求传递到每个岗位、每个职工,落实在每个环节、每个过程,实现在每个项目、每个工地,通过狠抓施工现场管理,带动企业管理体系、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施工现场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同时,企业要认真总结积累施工技术和经验,不断形成本企业的质量安全施工和管理规范,提高企
10、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住建局每20天组织全县建筑企业相关人员开展巡回观摩活动,并对工程进行检查评比,对达不到“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示范工程”标准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并采取限制投标、停业整顿等措施,在全县建筑施工企业中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并逐步建立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达到全面提高我县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目的。(三)推广阶段(2012年7月16日至11月11日)按照示范工程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全县监管的所有项目进行检查评定。对评定不合格的项目,及时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挂牌督办;对取得实效的企业和施工现场,组织观摩活动,并通
11、报表彰。(四)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11月12日至12月31日)住建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全县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集中检查评比,组织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在评先树优活动中予以优先推荐,对达不到质量安全标准水平的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并把评比结果与企业资质管理挂勾,在资质考核中视情况给予暂定、降级等处罚。通过评先树优,奖优罚劣,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全面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示范工程活动是加强我县建筑管理工作和质量安全活动工作的客观需要,是提升我县建筑行业形象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
12、高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示范工程活动的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了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务求实效。(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示范工程活动,需要全社会的关注、支持和参与;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广泛宣传,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树立典型,推广经验。(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示范工程活动的开展要注重实效,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对确定的工作目标,要逐项抓好检查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住建局要成立督查组,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活动的安排部署情况,并不定期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未完成工作目标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采取行政问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