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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标准、校长专业标准》心得(二)
2014年8月,教育部颁发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管理标准》)。刘永胜教授下午他从基本理念、基本内容、实施要求、管理问题等方面,解读了《管理标准》,介绍了现代学校章程制定的有关内容。通过学习聆听有以下收获:
一、教育部为什么要给学校管理工作制定标准?
管理标准的出台,是必要的,及时的。当前,一些学校管理水平不高,问题突出,2014年5月,北师大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极心理环境指数”,显示我国11%的中小学处于“心理环境预警线”之下,在学校纪律管理、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学生发展等环境指标上存在突出问题。说明学校基本管理的各个方面急需指导和改善。
制定管理标准,基本可以回应解决学校管理“管什么”的问题,为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提供了参考和依据。
二、管理标准的主要内容
管理标准由基本理念、基本内容和实施要求三部分组成。
1.是基本理念,是管理标准的总纲。确立了“育人为本,全面发展;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安全和谐,充满活力;依法办学,科学治理”的32字基本理念。
2.是基本内容,是管理标准的主体。基本内容立足学校管理工作实际,以学生和教师为中心设置了六项管理职责,分别是“平等对待每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和谐安全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六项管理职责下设22项管理任务,管理任务下设92条管理要求,力争涵盖学校管理的主要方面。
3是实施要求,是对管理标准如何使用的说明,为管理标准的落实指明了方向。
三、学生问题:学校的秩序, 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学生自主关系,
四、关注的重点:教育公平,教师专业发展, 教育评价。
2014年8月,教育部颁发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管理标准》)。2015年教体局党委将学习贯彻《管理标准》列为教育系统重点工作,这次报告活动是教体局推动全系统学习贯彻《管理标准》的重要举措之一。
刘永胜教授的报告,既蕴涵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深厚的理论知识,又融汇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和大量鲜活的教育教学成功案例,高屋建瓴,深入浅出,为以后的工作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受益匪浅。
从1989年调任北京市光明小学校长起,20年期间,刘永胜校长和他领导的团队始终走在教育科研和实践的最前沿。其中,以培养学生自信心和进取精神为重点的“我能行”素质教育改革,荣获“北京市首届基础教育成果”二等奖,得到教育部的充分肯定。关于教育评价的探索荣获“北京市第二届基础教育成果”一等奖,为推进全国素质教育创新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也使光明小学在推进素质教育中成为了全国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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