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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沈客专(阜新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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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京沈客专(阜新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阜政〔2013〕1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户〔2011〕77号)、《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及《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阜新市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阜政办发〔2013〕41号)有关规定,借鉴邻市的相关标准,结合目前我市征地拆迁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 1.征收红线内的土地、临时使用集体土地和拆迁安置农民住宅使用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按《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2号)和《关于公布辽宁省征地区片地价表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0〕16号)有关规定执行(注: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会、辽宁阜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会参照细河区标准执行,详见表1) 。 2.青苗补偿标准,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2号)有关精神,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评估价格补偿。 二、房屋及地上、下建(构)筑物补偿标准 (一)相关规定 1.此次拆迁,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 2.有房照的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以实测面积为准,对实测面积超过房照面积10%以上部分,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80%补偿。地上、下建(构)筑物以实测数据为准。 3.与有房照房屋同墙同脊或惟一住处的无照房屋,具备居住条件,且长期住人的,按房屋补偿标准的80%给予补偿。 4.对需要宅基地重新建房的,由县区(管委会)会同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按相关规定标准提供建房宅基地。 5.对不需要宅基地自行安置的房屋拆迁户,经拆迁户申请,报县区(管委会)批准后,每户按300平方米提供宅基地,地价按当地区片地价计算,配套费、手续费一次性补偿每户3000元。 6.对房屋拆迁户给予每户一次性补偿搬迁运输费500元、租房费3000元(补偿6个月租房费,每月补偿标准500元)。 7.拆迁户与拆迁主管部门按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在规定的拆迁时限内将房屋及地上、下建(构)筑物自行拆除的,经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合格,拆迁补偿款一次性全部给付到位,其残值归拆迁户,并奖励3000元;对逾期未拆除的,由拆迁主管部门代为拆除。 (二)房屋及地上、下建(构)筑物补偿标准(详见表2)。 (三)细河区、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辽宁阜新经济开发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参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阜新市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阜政办发〔2013〕41号)执行。 三、林木征占补偿标准(详见表3、表4、表5)。 四、水利设施补偿标准(详见表6)。 五、厂矿企事业单位拆迁补偿标准 (一)被拆迁厂矿企业,必须有工商等有关部门核准注册手续,且手续齐全、合法;正常营业、生产;依法纳税。 (二)依据征地拆迁对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影响程度,确定拆迁补偿范围。 (三)厂矿企事业单位的资产拆迁补偿额度,以拆迁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单位通过资产评估方式确定。 (四)厂矿企业经营损失补偿。对已经形成生产能力的厂矿企业经营损失补偿,以拆迁前3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增值税、所得税等)为基本依据,计算平均年产值、利润,给予3个月的经营损失补偿;对无法确定经营损失基本依据的,由拆迁主管部门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对搬迁后不能在3个月内恢复生产经营的,可适当延长经营损失补偿时间,最多不超过6个月。对尚未形成生产能力的厂矿企业,不予核定经营损失。小经营网点的营业损失,按4000元补偿。 (五)针对我市经济转型过程中兴建的各类种植、养殖小区的棚、舍等设施,由其产权单位负责终止土地租赁(承包)合同,停止生产经营行为。视投资主体性质并采取评估的方式确定补偿额度。 (六)对于铁路压矿的补偿。已取得采矿权的根据前三年批复的开采量和前三年产值,计算出每吨产值;根据每吨产值计算出每吨利润,乘以铁路压覆数量,再乘80%给予补偿。取得探矿权的,已探明有开采价值的,根据开采总价值计算出每吨利润,乘以铁路压覆数量,再乘60%给予补偿;已探明没有开采价值的不予补偿。刚取得探矿权或刚探矿还没探明储量和价值的,按《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范围外的原则上继续探矿,确因铁路原因不能继续探矿,只补偿探矿前期费用。未取得采矿权、探矿权的不予补偿。 六、军事设施拆迁补偿标准 通过协商方式确定补偿方式和金额。 七、电力设施迁改补偿标准 (一)低压线路改移(0.4kv)每公里补偿50000元;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2000元,砼杆平均每根3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二)高压线路改移(10kv)每公里补偿70000元;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根8000元,砼H杆平均每基10000元,小铁塔每基50000元,金属杆每基70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三)高压线路加高(66kv):砼单杆平均每根7500元,砼H杆平均每基10000元,砼A杆平均每基12000元,铁塔平均每基250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费用)。 (四)高压线路加高(220kv):铁塔平均每基400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五)高压线路加高(500kv及以上):铁塔平均每基700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六)变压器迁移:每处10000元 八、邮电通讯设施迁改补偿标准 (一)电话线路 木杆平均每根1500~3000元。 砼杆平均每根2000~4000元。 (二)架空光(电)缆 木杆平均每根1000元 砼杆平均每根1500元 光(电)缆每米50~150元 (三)地下光(电)缆 电缆、光缆每米100~200元 (四)窨井:每眼6000元 注:以上均含金具、线、横担、瓷瓶、地下管道设施、占地、标志牌、税金等费用。 九、运输道路补偿标准 (一)乡村道路(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3米以下,每公里补偿18万元;路面宽度3米及以上,每公里补偿20万元。 (二)乡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8万元。 (三)乡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补偿4万元。 十、其他 (一)征地拆迁涉及的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菜田开发基金、耕地占用税、森林植被恢复费、林业设计费等相关费、税,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因铁路设计变更和铁路建设项目业主原因增加的征地拆迁,按本标准给予补偿。 (三)拆迁管理费,按拆迁补偿费总额的3%计提。 (四)本标准中未尽事宜或涉及到重大拆迁安置事项,对本文件没有规定的,但需要解决的重大、特殊拆迁补偿问题,由市京沈客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举行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作为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依据。 (五)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表1 土地补偿标准 地区 区 片 地价 (万元/亩) 乡、镇、街道(村)名称 新邱区 Ⅰ类 4.5 长营子镇(长营子村、阿金歹村、金家洼子村、胜利村) Ⅱ类 3.5 长营子镇(七家子村、五家子村、赵家沟村、台头皋村、大岗岗村) 细河区 Ⅰ类 5 四合镇(除太平沟村以外)、华东镇 Ⅱ类 4.5 四合镇(太平沟村) 阜蒙县 Ⅰ类 4 阜蒙县城区管委会 Ⅱ类 3 阜新镇、王府镇、东梁镇、务欢池镇、建设镇、泡子镇、十家子镇、大五家子镇、于寺镇、佛寺镇、旧庙镇 Ⅲ类 2.5 新民镇、伊吗图镇、大板镇、福兴地镇、沙拉镇、大巴镇、泡子农场、平安地镇、富荣镇、大固本镇 Ⅳ类 2 太平乡、紫都台乡、八家子乡、七家子乡、招束沟乡、蜘蛛山乡、红帽子乡、卧凤沟乡、扎兰营子乡、苍土乡、老河土乡、化石戈乡、塔营子乡、国华乡、哈达户稍乡 注: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辽宁阜新经济开发区参照细河区标准执行 表2 房屋及地上、下建(构)筑物补偿标准 序号 建(构)筑物种类 单位 结构形式 补偿费(元) 一 房屋(非国有土地内)       1 楼房(二层以上含二层) 平方米   2000 2 捣(预)制砖砼板结构房 平方米   1800 (建房10年以内的) 3 捣(预)制砖砼板结构房 平方米   1500 (建房11年以上的) 4 砖瓦房 平方米 砖墙木架 1300 (建房10年以内的) 5 砖瓦房 平方米 砖墙木架 1200 (建房10年以上的) 6 平(草)房 平方米 砖石墙木架 1200 二 其他构筑物       1 厦子、仓房、耳房 平方米   400 2 棚厦(含牛马棚) 平方米   300 3 简易棚(含柴草棚) 个   200 4 烘干房 平方米 烤烟房 300 5 车库 平方米   300 平方米 捣制 400 6 地下室 平方米 有防水处理 400 7 房基础 平方米 未建主体 100 8 宅基土方 立方米 15 9 砖墙 平方米 100 10 石墙 平方米 100 11 干砌墙 平方米 含防洪坝 50 12 大门垛 个 400 13 大门楼 个   1200 14 厕所 平方米 砖、石墙,有盖 120 平方米 砖、石墙,无盖 80 个 简易 50 15 畜禽舍 平方米 预(捣)制盖,房高2米以上  300 平方米 砖木结构房高2米以上 200 16 猪圈 个 简易 400 17 (鸡、鸭、鹅、狗)窝 个 简易 50 18 沼气池 个   1000 19 花窖 平方米   30 20 储水池 平方米   100 21 玉米仓 个 砖石结构 2000 个 铁、木制 200 22 自动卷帘大棚 平方米 电动 60 23 室外水泥地坪 平方米   50 24 景观花池 平方米 水泥砖石结构 100 25 菜窖 平方米 永久性砖石结构 200 个 村民的简易菜窖 500 26 下水管道 延米 瓷管 80 延米 铸铁管 100 27 蘑菇棚 平方米   25 28 塑料大棚 平方米 砖石墙,钢筋骨架,棚间地5-8米 100 平方米 砖石墙,竹筋骨架,棚间地5-8米  80 平方米 土墙,钢筋骨架,棚间地5-8米 60 平方米 土墙,竹筋骨架,棚间地5-8米 40 平方米 不符合棚间地及采光要求 30 29 无墙冷棚 平方米 15 30 手压井 眼 2000 31 水泥管井 眼 含泵水设备(深50米以内) 120元/米 眼 含泵水设备(深50米以上部分) 150元/米 32 石砌井 眼 井深10米以内(含10米) 220元/米 眼 井深10米以上部分 260元/米 眼 井内径大于1.5米 评估 33 机电井 眼 配套设备、动力电、井房 评估 34 渗水井 眼 1000 35 排灌干渠堤坝 延米   10 36 简易线杆 根  木杆 200 37 木制线杆 根 沥青泡制高7米以上 500 38 砼制线杆(圆) 根 砼、高7米以上 1500 39 砼制线杆(方) 根 砼、高7米以上 1200 40 坟 座   1000 41 自来水管道 延米 塑料管(1吋以下) 20 延米 塑料管(1吋以上) 30 42 格栅 延米 含工艺格栅栏 100 43 铁丝网 延米   10 44 广告牌 处 版面12×4米 60000 处 版面9×3米 45000 45 门式广告 处 版面12平方米以上 5000 处 版面12平方米以下 3000 46 太阳能 个 300 47 过路涵 延米 管涵 300 延米 拱版涵 450 48 电话 部   200 49 有线电视 户   300 50 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附着物 评估 表3 林木补偿标准 项 次 林木种类 林龄(年) 单位 补偿标准(元) 一 柞树等硬阔树种 1-5年 亩 1200-2000 6-45年 亩 2100-6000 45-60年 亩 5800-2800 61年以上 亩 2600 二 红松 1-5年 亩 1200-2000 6-45年 亩 2100-6000 46-70年 亩 6200-10000 71-80年 亩 9800-7000 71年以上 亩 6800 三 油松、樟子松、落叶松等松树类 1-5年 亩 1200-2000 6-30年 亩 2200-6000 31-40年 亩 5800-4000 41-50年 亩 3800-2000 51年以上 亩 1800 四   1-3年 亩 1200-1600   4-15年 亩 1800-4000 杨、柳 16-20年 亩 3800-3000 榆、槐等软阔树种 21-30年 亩 2800-2000   31年以上 亩 1800 五 灌木   亩 1200 表4 零星树木补偿标准 树木种类 树龄(年) 单位 补偿费(元) 一、杨、柳、榆、槐 白腊、白桦 等软阔叶及一般树种 1-10年 株/年 5-50 11-20年 株 55-200 21-30年 株 190-100 31年以上 株 100 二、柞 树等硬阔叶树种 1-20年 株/年 10-100 21-40年 株 110-300 41-50年 株 290-200 51年以上 株 150 三、落叶林、油松、侧柏 桧柏、圆柏、 等松、柏类 1-30年 株/年 5-150 31-40年 株 160-250 41-50年 株 240-150 51年以上 株 150 四、红 松 1-40年 株/年 5-200 41-60年 株 210-590 61-80年 株 580-390 81年以上 株 390 五、灌 木   墩 15 六、银 杏 1-15年 株/年 10-150 16-25年 株 170-350 26-35年 株 380-650 36-50年 株 670-950 51年以上 株 1000 表5 果树补偿标准 果树种类 树龄(年) 单 位 补偿费(元) 一、板栗树 1-5年 株 10-50 6-20年 株 60-340 21-30年 株 350-800 31-40年 株 790-700 41年以上 株 700 二、梨树 1-5年 株 10-50 6-10年 株 70-150 11-20年 株 190-550 21-30 株 600-1050 31-40年 株 1000-550 41年以上 株 500 三、桃树、大樱桃树、李、杏等 1-10年 株 10-50 11-20年 株 80-350 21-25年 株 320-200 26年以上 株 180 四、苹果树 1-5年 株 10-50 6-10年 株 80-200 11-25年 株 250-1200 26-35年 株 1150-700 36年以上 株 600  五、杂果 (含山楂、核桃、山里红、毛樱桃 灯笼果、榛子、沙果、山定子等) 1-5年 株 10-50 6-15年 株 70-250 16-25年 株 240-150 26年以上 株 100 六、葡萄树 1-5年 株 10-50 6-10年 株 80-200 11-15年 株 180-100 15年以上 株 80 七、枣树 1-10年 株 10-100 11-20年 株 120-300 21-30年 株 330-600 31--40年 株 570-300 41年以上 株 300 苗圃、药材及其他果树可进行评估确定补偿价值。 表6 水利设施补偿标准 项 次 水利设施种类 单位 结构形式 补偿费 备注 (元) 一 水利设施         1 小型闸门 处 石砌结构 5000 砼结构(小型) 10000 砼结构(较大) 20000 2 排灌干渠堤坝 立方米 砼结构  400 立方米 砖石结构 300 米 土结构 15 二 小型水库         1 水库水面 亩 灌溉并养殖 9000   2 水库水面 亩 灌溉 6000   3 水库荒滩 亩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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