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红桥区佳荣里锅炉房煤改燃热源替代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监测报告表
津环监验字[2013]第343号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2014年3月
验收监测单位: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中心主任:孙 韧
项目负责人:李文君
项目管理人:孙国鼐
编写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中心副主任)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1项目基本情况………………………………………………………………………1
2项目主要建设情况…………………………………………………………………2
3生产工艺流程………………………………………………………………………4
4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处置措施………………………………………………6
5验收监测执行标准…………………………………………………………………7
6验收监测分析方法及依据…………………………………………………………8
7验收监测内容………………………………………………………………………9
8验收监测结果………………………………………………………………………10
9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16
10环境管理检查……………………………………………………………………17
11验收结论与建议…………………………………………………………………18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附件2 生产工况证明
附件3 环保管理制度
附件4 环保机构设置情况
附件5 应急预案
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号:津环监验字[2013]第343号 第18页 共18页
1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红桥区佳荣里锅炉房煤改燃热源替代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天津市红桥区供热办公室
建设单位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中嘉花园供热站院内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主要产品名称
供热
设计生产能力
3台4.9MW燃气热水锅炉,供热规模24.5万平方米
实际生产能力
3台4.9MW燃气热水锅炉,供热规模24.5万平方米
投资总概算
1037.91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16万元
比例
1.5%
实际总投资
999.24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16万元
比例
1.6%
环评时间
2012年7月
环评部门
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审批部门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环评批复时间
2012年12月
投入试生产时间
2012年10月
现场监测时间
2014年2月24日-2月26日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3、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文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4、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5、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编制的《红桥区佳荣里锅炉房煤改燃热源替代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2.7;
6、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津环保许可表[2012]199号《市环保局关于对红桥区佳荣里锅炉房煤改燃热源替代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2.12.6(见附件1);
7、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编制的《红桥区佳荣里锅炉房煤改燃热源替代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计划书》;
8、天津市热力公司提供的本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
2项目主要建设情况
1、建设地点
佳荣里锅炉房坐落于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3号路延长线佳荣里小区内。(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2、建设内容
2.1主体工程
本项目为燃气热水锅炉房项目,供热站煤改气后,拆除原有2台7MW燃煤热水锅炉,鼓引风机,脱硫除尘设备,烟风道。在现有锅炉房内新安装3台4.9MW燃气热水锅炉,3台换热机组等及相关配套辅助设备,锅炉对应顶部安置3根钢制20m高烟囱用于烟气集中排放。改造后供热站主体占地面积为575.25平方米,供热规模为24.5万平方米。
本项目主要建筑物
编
号
建筑名称
占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建筑物
高度
结构形式
备 注
m2
m2
m
1
锅炉房
575.25
735.04
8.8
混凝土框架结构
二层
本次
改造建筑
2.2辅助配套工程
(1)燃气系统:本项目采用天燃气作燃料。
本项目天燃气消耗汇总
项 目
规 模
Nm3/h
万Nm3/d
万Nm3/a
燃气锅炉
3×4.9MW
1500
2.52
307.5
(2)燃烧系统:本项目采用微正压燃气锅炉(1000Pa),选用进口燃烧器,其燃烧系统自带送风系统。
2项目主要建设情况(续)
(3)热力系统:一级网回水经除污器及循环水泵送入锅炉。热网系统采用补水泵定压,补水经软化、除氧后送至一级网循环水泵入口,与一级网回水一同送入锅炉。
(4)水处理系统:本项目锅炉用水采用自来水,经过软化、除氧后补给锅炉用水。
2.3职工定员及生产班制
本改造项目职工人员编制共9人,日工作8小时,三班倒工作制,职工年工作天数250天。供热站改造前后职工人数不变。
3、公用设施
(1)給水系统:锅炉房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均由佳荣里小区内自来水管网供应,其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2)排水系统:雨水排水由道路上雨水口收集后,排入雨水井,经过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由新建室内排水管沟排入室外排污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
(3)供电系统:本工程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负荷,由佳荣里锅炉房现有的315kVA箱式变电站和本次工程新增的一台100kVA变压器,各引入1路电缆进入锅炉间配电室,其整体装机容量满足锅炉房改造后用电负荷的要求,电源在供电设备末端进行双电源自动切换。
(4)采暖通风:锅炉房厂区建筑物采暖仅包括控制室、休息室、办公室的采暖,热水来自锅炉房换热器的二次水,锅炉房厂房设有进风百叶,通风以自然通风为主,辅助以机械排风,选择防爆轴流通风机做事故排风,部分事故风机兼做平时排风机。
(5)食堂:本项目不设职工厨房及食堂。
3 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本项目锅炉运行工艺流程示意见图1。
图1 锅炉运行工艺流程
本项目锅炉水处理工艺主要为软化、除氧工序。
(1)软化:本项目采用1套全自动软水器对给水进行软化处理,即通过阳树脂吸附水中的钙、镁离子(形成水垢的主要成分),降低水的硬度,以防止锅炉内壁结垢,降低锅炉传热性能。树脂由供应商定期进行再生利用或更换。
(2)除氧:锅炉给水中的溶解氧会腐蚀热力系统的金属。本项目采用海绵铁除氧器进行除氧,其原理为:含有氧气的水进入除氧器,穿过海绵铁滤料层(这种特制的海绵铁滤料具有巨大的比表面积),可使水中的溶解氧与铁发生彻底的氧化反应,从而把水中的氧去除掉。
(3)锅炉排水:锅炉排水就是根据锅炉水质情况,采用连续排放或定期排放的方式排水,以保证炉水内杂质不积累。本项目采用定期排水方式,即每8小时排放一次。锅炉排水量较少,为清净下水,直接排放或进行回用。
3 生产工艺流程(续)
本项目锅炉运行水系统见图2。
图2 锅炉运行水系统
4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处置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设置3台4.9MW的燃气热水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其燃烧烟气通过锅炉各自的20m高烟囱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
2、废水
本项目排放废水分别为化学水制备排浓、锅炉排浓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其中化学水制备排浓、锅炉排浓水为清洁下水,直接排入供热站总排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因子为:pH值、动植物油类、石油类、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
3、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主要为锅炉房内锅炉、鼓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吸声、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5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1、废气
废气执行标准及依据
监测项目
排放浓度
标准依据
烟尘
10(mg/m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2/151-2003)
二氧化硫
20(mg/m3)
氮氧化物
300(mg/m3)
烟气黑度
1级
2、废水
废水监测执行标准及依据
监测项目
标准值
标准依据
pH值
6~9(无量纲)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
动植物油类
100 (mg/L)
石油类
20 (mg/L)
悬浮物
400 (mg/L)
化学需氧量
500 (mg/L)
生化需氧量
300 (mg/L)
氨氮
35 (mg/L)
3、噪声
噪声监测执行标准及依据
声环境功能类别
时段/声级
标准依据
昼间
夜间
1类
55[dB(A)]
45[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6验收监测分析方法及依据
1、废气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及依据
监测项目
监测分析方法及依据
烟尘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16157-1996
二氧化硫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
第五篇、第四章、一、(四)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氮氧化物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
第五篇、第四章、二、(四)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烟气黑度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T398-2007
2、废水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及依据
监测项目
监测方法及依据
pH值
玻璃电极法GB/T6920-1986
动植物油类
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2
石油类
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2
悬浮物
重量法GB/T11901-1989
化学需氧量
重铬酸盐法GB/T11914-1989
生化需氧量
微生物传感器快速测定法HJ/T86-2002
氨氮
纳氏试剂比色法HJ535-2009
3、噪声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规定的监测方法。
7验收监测内容
1、废气
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污染源
监测项目
监测点位
点位数
监测频次
燃气锅炉废气
烟尘
锅炉废气
出口
3个
3周期,每周期4次
二氧化硫
3周期,每周期4次,每次4样
氮氧化物
3周期,每周期4次,每次4样
烟气黑度
3周期,每周期120次
2、废水
废水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点位数
监测频次
总排口
pH值、动植物油类、石油类、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
1个
3周期,每周期4次
3、噪声
3.1、点位布设:沿厂界外1米,共布设6个监测点位(详见附图2)。
3.2、监测频次:共监测3周期,每周期监测4次(昼间3次、夜间1次)。
8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监测结果
项目生产工况
监测日期
锅炉编号
设计规模
(MW)
实际工况
(MW)
生产负荷
(%)
2014.2.24
1#
4.9
4.2
86%
2#
4.9
4.2
86%
3#
4.9
4.3
88%
2014.2.25
1#
4.9
4.2
86%
2#
4.9
4.2
86%
3#
4.9
4.3
88%
2014.2.26
1#
4.9
4.3
88%
2#
4.9
4.2
86%
3#
4.9
4.3
88%
1#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
日期
监测
频次
烟尘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折算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折算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折算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2014
2.24
1
6.41
3.1×10-2
15
7.4×10-2
121
0.58
2
7.62
3.6×10-2
15
7.3×10-2
122
0.58
3
7.40
3.6×10-2
14
7.0×10-2
124
0.61
4
7.41
3.5×10-2
15
7.2×10-2
122
0.57
2014
2.25
1
6.27
3.0×10-2
15
7.4×10-2
127
0.61
2
7.56
3.5×10-2
15
7.0×10-2
123
0.56
3
7.01
3.3×10-2
14
6.8×10-2
125
0.59
4
6.84
3.1×10-2
14
6.4×10-2
122
0.55
2014
2.26
1
7.39
3.4×10-2
15
7.0×10-2
123
0.56
2
6.50
3.2×10-2
15
7.5×10-2
123
0.60
3
7.54
3.6×10-2
15
7.4×10-2
122
0.58
4
6.63
3.1×10-2
14
6.6×10-2
122
0.57
最大值
7.62
3.6×10-2
15
7.5×10-2
127
0.61
标准值
10
---
20
---
300
---
8验收监测结果(续)
2#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
日期
监测
频次
烟尘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折算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折算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折算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2014
2.24
1
7.66
3.5×10-2
15
7.0×10-2
125
0.57
2
7.04
3.2×10-2
15
7.1×10-2
122
0.56
3
7.25
3.5×10-2
15
7.5×10-2
122
0.60
4
7.10
3.3×10-2
15
7.2×10-2
122
0.57
2014
2.25
1
7.00
3.3×10-2
15
7.3×10-2
123
0.58
2
7.38
3.4×10-2
15
7.1×10-2
123
0.56
3
7.41
3.6×10-2
17
8.0×10-2
123
0.60
4
6.42
3.1×10-2
15
7.4×10-2
122
0.59
2014
2.26
1
6.57
3.0×10-2
14
6.5×10-2
124
0.57
2
6.03
2.9×10-2
14
7.0×10-2
122
0.59
3
7.27
3.4×10-2
15
7.2×10-2
124
0.58
4
6.37
3.0×10-2
15
7.3×10-2
120
0.57
最大值
7.66
3.6×10-2
17
8.0×10-2
125
0.60
标准值
10
---
20
---
300
---
3#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
日期
监测
频次
烟尘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折算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折算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折算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2014
2.24
1
7.10
3.3×10-2
14
6.7×10-2
122
0.57
2
6.89
3.2×10-2
15
7.1×10-2
121
0.55
3
7.04
3.4×10-2
15
7.4×10-2
123
0.59
4
7.00
3.2×10-2
14
6.5×10-2
122
0.55
2014
2.25
1
7.22
3.5×10-2
14
6.9×10-2
122
0.59
2
6.40
3.2×10-2
15
7.6×10-2
123
0.61
3
7.65
3.6×10-2
14
6.8×10-2
122
0.58
4
6.79
3.2×10-2
14
6.6×10-2
123
0.57
2014
2.26
1
7.38
3.5×10-2
14
6.8×10-2
123
0.59
2
6.04
2.9×10-2
15
7.5×10-2
121
0.59
3
6.22
2.9×10-2
15
7.3×10-2
121
0.57
4
6.08
2.8×10-2
15
7.0×10-2
121
0.55
最大值
7.65
3.6×10-2
15
7.6×10-2
123
0.61
标准值
10
---
20
---
300
---
8验收监测结果(续)
燃气锅炉烟气黑度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烟气黑度
标准限值
2014.2.24
1#燃气锅炉排气筒出口
<1级
1级
2014.2.25
<1级
2014.2.26
<1级
2014.2.24
2#燃气锅炉排气筒出口
<1级
1级
2014.2.25
<1级
2014.2.26
<1级
2014.2.24
3#燃气锅炉排气筒出口
<1级
1级
2014.2.25
<1级
2014.2.26
<1级
由监测结果可见:
1#燃气锅炉排放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折算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7.62mg/m3、15mg/m3、12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3.6k×10-2g/h、7.5×10-2kg/h、0.61kg/h,排气筒烟气黑度监测结果为小于1级。
2#燃气锅炉排放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折算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7.66mg/m3、17mg/m3、12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3.6k×10-2g/h、8.0×10-2kg/h、0.60kg/h,排气筒烟气黑度监测结果为小于1级。
3#燃气锅炉排放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折算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7.65mg/m3、15mg/m3、12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3.6k×10-2g/h、7.6×10-2kg/h、0.61kg/h,排气筒烟气黑度监测结果为小于1级。
综上所述,本项目锅炉排放废气中各污染物的监测结果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03)中所规定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8验收监测结果(续)
2、废水监测结果
废水总排口废水监测结果
监测
日期
监测
频次
pH值
(无量纲)
动植物油类
(mg/L)
石油类
(mg/L)
悬浮物
(mg/L)
化学需氧量
(mg/L)
生化需氧量
(mg/L)
氨氮
(mg/L)
2014
2.24
1
7.77
0.12
0.12
4L
27.1
2L
1.35
2
7.77
0.16
0.12
4L
27.5
2L
1.40
3
7.76
0.15
0.19
4L
26.9
2L
1.26
4
7.75
0.13
0.19
4L
27.6
2L
1.34
日均值
7.75-7.77
0.14
0.16
4L
27.3
2L
1.34
2014
2.25
1
7.79
0.20
0.24
4L
26.4
2L
1.25
2
7.76
0.18
0.24
4L
25.5
2L
1.17
3
7.74
0.17
0.25
4L
26.5
2L
1.27
4
7.75
0.16
0.27
4L
26.0
2L
1.31
日均值
7.74-7.79
0.18
0.25
4L
26.1
2L
1.25
2014
2.26
1
7.77
0.15
0.25
4L
29.9
2L
1.37
2
7.75
0.17
0.26
4L
28.0
2L
1.43
3
7.76
0.18
0.24
4L
28.7
2L
1.48
4
7.76
0.19
0.22
4L
27.2
2L
1.40
日均值
7.75-7.77
0.17
0.24
4L
28.4
2L
1.42
标准限值
6-9
100
20
400
500
300
35
注:L表示低于,L前面数值为该方法检出限。
由监测结果可见:本项目三个监测周期中,总排口废水中pH值监测值范围分别为7.75-7.77、7.74-7.79、7.75-7.77,动植物油类的日均值分别为0.14mg/L、0.18mg/L、0.17mg/L,石油类的日均值均分别为0.16mg/L、0.25mg/L、0.24mg/L,悬浮物日均值均为4L,化学需氧量日均值分别为27.3mg/L、26.1mg/L、28.4mg/L,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为2L,氨氮日均值分别为1.34mg/L、1.25mg/L、1.42mg/L。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总排口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中所规定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8验收监测结果(续)
3、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声环境监测统计结果
测点号
测点位置
昼间
夜间
声级[dB(A)]
主要声源
声级[dB(A)]
主要声源
1
南厂界外1米
54
社会生活
45
社会生活
2
东厂界外1米
57
社会生活、交通
48
交通
3
北厂界外1米
55
社会生活
45
社会生活
4
北厂界外1米
54
社会生活
45
社会生活
5
西厂界外1米
53
生产
44
生产
6
西厂界外1米
53
生产
44
生产
标准限值
55
45
由监测结果可见,本项目东厂界声环境主要受周边社会生活噪声及道路交通噪声的共同影响,昼间声级为57dB(A),高于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昼间标准限值;夜间声级为48dB(A),高于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夜间标准限值;其余厂界声环境主要受该供热站生产噪声及周边社会生活噪声的共同影响,昼间声级范围在53~55dB(A)之间,低于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昼间标准限值;夜间声级范围在44~45dB(A)之间,低于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夜间标准限值。
8验收监测结果(续)
4、污染物总量计算结果
根据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及本项目特征污染物,本次验收确定的总量控制污染因子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采用实际监测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1)废气
G=∑Q×N×10-3
式中:G:排放总量(吨/年)
∑Q:各工位有组织排放平均排放速率之和(公斤/小时)
N:全年计划生产时间(小时/年)
(2)废水
G=C×Q×10-6
式中:G:排放总量(吨/年)
C:排放浓度(毫克/升)
Q:废水年排放量(米3/年)
本项目锅炉全年运行共2400小时,年排放废水360立方米,依据公式推算,各污染物具体排放总量如下:
污染物年排放总量 单位:吨/年
统计值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尘
化学需氧量
氨氮
石油类
本项目排放量
0.51
4.16
0.24
9.8×10-3
4.8×10-4
7.8×10-5
本项目环评
批复总量
0.55
4.43
---
---
---
---
原有排放量
45.23
72.37
18.09
0.072
0.006
---
以新带老消减量
45.23
72.37
18.09
0.072
0.006
---
全厂排放量
0.51
4.16
0.24
9.8×10-3
4.8×10-4
7.8×10-5
排放增减量
-44.72
-68.21
-17.85
-6.22×10-2
-5.52×10-3
---
由统计结果可见:本项目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为0.51吨/年、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为4.16吨/年,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批复中的总量要求。
9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
1、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实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有组织排放源监测技术要求执行《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373-2007)、《空气和废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进行。
2、废水监测
实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技术要求执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与《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
3、噪声监测
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有关规定进行。
4、工况要求
验收监测现场采样和测试时生产运行负荷达到75%以上,环保设施运转正常、稳定情况下进行。
10环境管理检查
1、本项目各种批复文件齐备。
2、企业环保管理制度见附件3。
3、企业环保机构的设置见附件4。
4、该企业制定了应急预案,具体情况见附件5。
5、排污口规范化检查及固体废物存放情况检查。
6、环评及环评批复中需落实的问题检查。
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
序号
环评批复要求
落实情况
1
项目投资1037.91万元,新安装3台4.9MW燃气锅炉及相关辅助设备。
项目实际投资为999.24万元,新安装3台燃气锅炉,均为4.9MW。
2
重点做好改燃锅炉设计、选型工作,确保锅炉烟气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报告表》中对排气筒高度、位置的具体要求,合理布设排气筒。
本项目燃气锅炉废气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烟气黑度的监测结果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03)所规定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均为15m。
3
合理安排厂区布局,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同时,对锅炉、风机、水泵等噪声源须采取严格的消音、降噪措施,避免对周围建筑产生影响,确保区域噪声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本项目生产采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进行降噪,厂界环境噪声昼、夜间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所规定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
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清运,避免散落及异味影响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6
按照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 71号)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规定,落实排污口规范化的有关工作。
按照相关规定,该企业废气、废水排放口均设置了相应的排放标识。
7
项目须制定完善的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设备选材及安装、操作规程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所有预警系统、消防设施、在线监控系统须随时处于正常监控状态下,发现问题应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本项目制定了相应的《锅炉房应急预案》,,具体见附件5。
8
项目排放总量应控制在以下范围:二氧化硫0.55吨/年,氮氧化物4.43吨/年。
本项目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为0.51吨/年、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为4.16吨/年,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批复中的总量要求。
11验收监测结论与建议
1、废气监测
本项目燃气锅炉废气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烟气黑度的监测结果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03)所规定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监测
本项目总排口废水中pH值、动植物油类、石油类、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的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所规定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监测
本项目东厂界声环境主要受周边社会生活噪声及道路交通噪声的共同影响超过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其余厂界声环境昼、夜声级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批复标准限值要求。
5、建议
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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