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界首市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FZGY-CGJS20170284
采 购 人:界首市国土资源局
招标服务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
47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8
第五章 采购需求 3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3
第七章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意见 5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界首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界首市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界首市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项目。
2、项目编号:FZGY-CGJS20170284
3、项目概况:界首市约667.8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到村民小组一级)权籍调查、“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权籍调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及其数据库建设、确权登记档案卷宗装订和证书填制等工作。
4、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供货服务期:集体土地所有权(到村民小组一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权籍调查及确权登记发证需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专项数据库建设及卷宗装订需在合同签订后14个月内完成,并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
8、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9、本次项目划分为二个包段。
包段
一包段
二包段
乡镇
(街办)
代桥镇、舒庄镇、泉阳镇、顾集镇、任寨乡、砖集镇、王集镇、陶庙镇、田营镇、颍南街道、东城街道、西城街道
靳寨乡、大黄镇、光武镇、邴集乡、新马集镇、芦村镇
工作量
集体土地所有权(到村民小组一级)约1600个村民小组、集体建设用地约17000亩、农村宅基地约11.2万宗。并负责最终数据库合库、不动产平台对接等工作。
集体土地所有权(到村民小组一级)约800个村民小组、集体建设用地约10000亩、农村宅基地约7.4万宗。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并经税务部门登记的国内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本次招标实行投标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5、本次招标不支持联合投标,投标人注册地需在安徽,或在安徽省内注册有分公司或子公司;
6、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
7、本项目投标单位可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依次中一个标段,在前一标段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仍可参加另外标段的评标,如某投标人在先评标的标段中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仍可参与其他标段评标,但不能再次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由中标候选排名紧随其后的单位依次向前顺延中标候选名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界首市人民政府网》、《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2、潜在投标人即日起可登陆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10月13日上午 9时30分,地点为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界首市胜利路与原308省道交叉口(国祯广场对面,原界首市特殊教育学校))。
4.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凭保证金凭证到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室缴纳招标文件费用200元(现金),领取缴费单据,并同时换取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据,未提供缴费单据和保证金收据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界首市国土资源局
委托联系人:荣工
电 话:0558-4885817
2、招标服务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1555192985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1
招标人
招 标 人:界首市国土资源局
委托联系人:荣工
电 话:0558-4885817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阜南路锦绣园二单元1405
联系人:赵工
电话:15551929856
3
项目名称
界首市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项目
4
项目性质
服务类
5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6
包别划分
二包
7
招标范围
界首市约 667.8平方公里范围内:(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到村民小组一级)权籍调查,约2400宗;(2)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权籍调查,约18.6万宗;(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籍调查,约27000亩;(4)前述三项成果数据库建设、确权登记档案卷宗装订和证书填制等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8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9
供货服务期
集体土地所有权(到村民小组一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权籍调查及登记发证需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专项数据库建设及卷宗装订需在合同签订后14个月内完成,并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
1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13
答疑
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看。
14
勘察现场
自行勘察
15
标书份数及要求
纸质版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电子版文件(光盘)一份随投标文件正本封存,不得使用U盘等可以重复读写的介质 。
开标时,无电子版文件或无法读取作无效标处理。
16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3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界首市胜利路与原308省道交叉口(国祯广场对面,原界首市特殊教育学校三楼))
17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3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界首市胜利路与原308省道交叉口(国祯广场对面,原界首市特殊教育学校三楼))
18
封套上写明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以下内容: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段号: 供应商名称:
在2017年10月13日 9时30分之前不得开启。
19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0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号
投标保证金由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取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
一包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0元
二包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0000元
时间要求:2017年10月12日下午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徽商银行阜阳界首支行
账号:2080901021000040993
(用途请注明“FZGY-CGJS20170284 包段投标保证金”,未注明项目编号及包段的按无效标处理)
注:于2017年10月13日上午9时30分前,到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开标时依收据为准,否则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21
付款方式
与招标人合同约定。
22
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及要求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参加开标会。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进行验证,请投标人在递交文件的时候准备好相关证件。未通过核验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开标时各投标单位仅限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进入开标室。
2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特别提示: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未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异议内容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有权不予回答。
24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答复
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5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26
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包最高投标限价1525万,第二包最高投标限价930万。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其 他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代理服务费:一包段53000元,二包段43000元。
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供应商自行考虑。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
废标条款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串通投标行为是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
(c)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f)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企业资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g)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或同一中介机构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未依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4)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5)投标文件份数、装订、密封和标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未胶装的;无电子版(光盘)投标文件。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7)被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并在处罚期内的;
8)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9) 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单及其它内容相应位置处没有签字、盖章的。
10)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供货日期、技术参数或其它实质性要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作出的承诺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
11)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2)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
13)投标文件对招标人提供的货物需求清单单项无报价或零报价的。
14)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采购。
1.2.定义
1.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1.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单位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1.2.4“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
1.2.5“成交商”系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1.3.投标费用
1.3.1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4.合格的供应商
1.4.1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1.4.2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
1.4.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1.4.2.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1.4.2.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1.4.2.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勘察现场
1.5.1供应商应自行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1.5.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1.5.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6.知识产权
1.6.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6.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1.7.本次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构成
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1.1招标公告;
1.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供应商须知;
1.1.4评标办法;
1.1.5合同格式;
1.1.6需求一览表;
1.1.7投标文件格式;
1.1.8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3、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质疑
5.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等,下同)向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服务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服务机构将在得到采购人的确认后将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予以解答(网址:(
5.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逾期不接受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和投诉。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均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补充通知将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予以解答(网址:(
7.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把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构成与格式
(1)投标函、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2)开标一览表;
(3) 投标报价明细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6)货物服务技术方案;
(7)资格证明文件;
3.1.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3.1.2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1.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1.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3.1.6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3.2报价
3.2.1本次招标项目供应商应以固定单价和累计总价的方式进行报价,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3.2.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采购、运输、人工、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和检测验收等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3.2.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3.2.5采购人不建议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3.2.6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3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3.3.1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3.3.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3.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3.3.3.1货物主要性能(内容)的详细描述.
3.3.3.2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
3.3.3.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3.4.投标保证金:按前附表规定执行。
3.4.1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而导致投标无效。
3.4.2投标保证金退付方式:按前附表规定执行。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交商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
(2)在签订合同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3)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
(4)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5)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骗取中标,经查证属实的。
(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7)投标人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8)不按法定程序进行异议和投诉的。
(9)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3.5.投标有效期
3.5.1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5.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3.6.投标文件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肆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投标文件制作、装订、密封要求:
(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不得使用活页夹装订),并编制目录,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数量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文件正本应在骑缝位置盖供应商公章。
(3)因投标文件装订问题造成松散、丢失,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见前附表)
4.2供应商应将“正本、副本”集中或分开密封包装均可。
4.3投标文件的递交
4.3.1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指定开标地点。
4.3.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4.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4.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4.4.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五)、开标与评标
5.1开标
5.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的委托人准时参加。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不少于3家,应按时开标。
5.1.2凭前附表约定的资料在开标现场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5.1.3开标前,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人进行验标(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确认无误后开标。
5.1.4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包段名称、投标报价、供货日期、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其他相关内容。
5.1.5在评审结束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允许,供应商授权代表不得离开开标现场。
5.2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2.1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2.2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2.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5.3评标
5.3.1 评委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供应商进行投标有效性评审。投标有效性评审分为初步评审、综合评审和推荐成交候选人等几个步骤。
5.3.2初步评审时,评委会将首先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5.3.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无效:
5.3.2.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3.2.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5.3.2.4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3.2.5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3.2.6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
5.3.2.7相互抄取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中出现多处明显雷同、有互相串标哄抬标价嫌疑的。
5.3.2.8供应商对同一招标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投标报价;
5.3.3.9供应商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采购预算的;
5.3.2.10投标保证金不是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5.3.2.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3.2.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4废标处理
5.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6.定标
6.1 定标方式详见“评标办法”;
6.2 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6.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6.2.1.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6.2.1.2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6.2.1.3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6.2.1.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6.2.1.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6.3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评审结果公告。
6.4.中标通知书
6.4.1采购人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人。
6.5相关费用
6.6.1.签订合同
6.6.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期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所有合同报界首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和界首市财政局备案。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6.6.2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6.6.3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6.6.4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6.7验收
6.7.1使用单位验收时,应成立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采购人对部分项目进行抽验。
6.7.2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7.异议、投诉
7.1、受理异议(质疑)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阜南路锦绣园二单元1405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15551929856
电子邮箱:1696785325 @
8.、对招标文件的异议(质疑):
投标人未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澄清要求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其对本招标文件无异议(质疑),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后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提出异议(质疑)或投诉。相关部门依法不予受理。
7.3、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的,应于开标现场提出。
7.4、对评标结果的异议(质疑):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提出。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7.5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①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②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③其他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的行为。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 评标方法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为规范本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制定本办法。
1.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标准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3综合评分法:供应商所报价格大于采购预算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所有供应商进行初审(符合性评审、资格评审)全部通过的进入综合评审阶段。
2. 评标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 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3.1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组长。
3.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现场记录。
4.评标程序
评标准备、初步评审(符合性评审、资格评审)、综合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4.1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作情况:
(1)听取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项目情况的介绍。
(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的目标、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4.2初步评审(符合性评审、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3综合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按综合评审表标准对供应商提交资料进行评审打分。
4.4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评议、评分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情况,报价低的供应商优先,若综合得分和报价均相同,在监标人的监督下由报价相同供应商现场抽签决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优先 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5.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6. 评标结果
6.1除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
6.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一览表。
(5)否决其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
(8)经评审的供应商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7.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
初步评审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合性评审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开标一览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供货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承载形式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能够正常读取不为空。
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验银行汇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验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质证书
有效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以上评审(资格审查)中要求的证件或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放入投标文件内。
综合评审表
评分表
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项
分值
评分细则
资信分(65分)
综合实力
20
投标人提供的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中,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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