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章 税 收第一节税收概论第二节 税收原则第三节税负负担理论第四节 税收的经济效应第五节 税收基本制度1第一节税收概论一、税收的基本属性二、税收的“三性”三、税收的产生与发展四、税收职能2一、税收的基本属性马克思 “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西方经济学 主要溯源于托马斯霍布斯 (THobbes)的“利益交换说”(Benefit-Exchange-Theory)3托马斯霍布斯:“人们为公共事业缴纳的税款,无非是为了换取和平而付出的代价。”“利益交换说”“社会契约论”凯恩斯矫正外部效应、协调收入分配、刺激有效需求、优化产业结构 负有提供公共物品的义务负有提供公共物品的义务享
2、有消费公共物品的权利享有消费公共物品的权利负有纳税的义务负有纳税的义务享有依法征税的权利享有依法征税的权利政政府府部部门门社社会会公公众众当代资产阶级 税收理论约翰洛克4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从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角度,我们可以从以下层面对税收概念的含义进行分析。(一)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国家实现其职能的物质基础(二)税收是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三)税收体现着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5二、税收的“三性”(一)税收的强制性强制性 是指征税凭借国家政治权力,通常颁布法令实施,任何
3、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抗。(二)税收的无偿性无偿性 是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既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三)税收的固定性固定性 是指征税前就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征税对象以及统一的比例或数额,国家只能按预定的标准征税。6税收的上述三个形式特征是一个统一体,共同构成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标志。研究和认识税收的“三性”,对于制定税收政策、稳定税收负担、充分发挥作用等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首先,明确税收的形式特征财政区分税收与其他收入形式。与公债收入的不同:公债一般采用自愿认购的形式,不具有强制性;公债不是固定的征收,而是政府根据需要确定发行的数量;从形式上说,政府举借公债,
4、到期必须还本付息。而税收既无须偿还,也不需付出任何报酬。7其次,明确税收的形式特征,有利于深刻认识税收存在的原因。最后,明确税收的形式特征,才能自觉运用税收为实现国家职能服务。税收“三性”充分显示了税收的优点和长处,集中体现为税收的权威。只有充分认识税收“三性”,才能建立真正具有“三性”特征的税收制度来为国家的政治经济职能服务。8三、税收的产生与发展(一)税收产生的条件税收产生的一般条件1剩余产品的出现是税收产生的物质条件2私有制是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3社会公共需要的产生是税收产生的社会条件4国家公共权力的建立是税收产生的政治条件9(三)税收的发展不同社会形态下的税收发展1奴隶社会下的税收(1)
5、税制不健全,尚处于雏形阶段。税收种类比较少,征税数额小,同时缺乏固定性。(2)主要以实物和力役的形式征收。2封建社会下的税收除对土地和人丁征收的主要税收外,封建制国家还征收有各种杂税。3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的税收 资本主义国家各国税制结构有很大差别。目前较为普遍的税收有:对各种所得课征的所得税,对商品流转额和劳务收入额课征的流转税,社会保险税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税收总额中占有很大比重;各种财产税;其他辅助税。11税收名称的发展在我国,由于税收历史悠久,名称尤为繁多。但是使用范围较广的主要有贡、赋、租、税、捐等几种。税收法制程度的发展变化1自由纳贡时期 2承诺时期3专制课征时期 4立宪课税时期
6、12税收制度结构的发展变化1以古老的简单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2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3以所得税为主的税收制度4以所得税和间接税并重的税收制度税收征纳形式的发展变化税收征纳形式的发展变化,体现为力役、实物和货币等征收实体的发展演变13税收地位和作用的发展变化税收地位和作用的发展变化,体现为税收收入在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的变化及其对经济的影响。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封建社会制度下,财政收入中特权收入不足时,才征收赋税。但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取代封建专制制度,特权收入逐渐减少,税收收入在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成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我国,随着税收地位的变化,税收作用已从过去筹集资金
7、满足国家各项支出的需要,发展成为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14国家行使课税权范围的发展变化税收征税权力的发展变化,体现在国家税收管辖权范围的演变方面。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以及资本主义社会初期,征税对象一般不发生跨国转移,国家税收管辖权只局限于一国领土之内,实行地域管辖权。资本主义社会中期,跨国经营逐步发展,一些国家开始对本国纳税人在国外的收入和对外籍人员在本国的收入征税。这种被扩大了的税收管辖权等于延伸了税收征收权力,即从地域范围扩大到人员范围。现在以人员为确定标准的管辖权即居民或公民管辖权,已在各国广泛应用了。15 税收的财政、经济及监督管理职能的关系:三者不是孤立的,而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统一在税
8、收的分配手段中。对于税收三个职能各自的地位问题,我们应用辩证的观点看待。从税收产生的原因来考察,组织财政收入是税收的始发职能。随着国家经济职能的加强和商品经济的发展,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则越来越具有重要的地位。在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应强调税收的经济职能,在基本保证国家取得正常的财政收入情况下,要把税收的经济职能提到主导位置,并以此为基准来完善我国的税收制度,使我国税收真正成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强有力手段。17(四)税收三职能的地位变化 1侧重财政职能时期 从税收产生到19世纪下半叶,税收的职能基本上只是取得财政收入。2侧重社会政策时期 从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30年代,税收的职能侧重于
9、社会政策。3侧重调控经济时期 从20世纪30年代席卷整个世界的经济危机中,人们从市场机制万能的迷信中解放出来,政府必须干预经济,首先是对经济总量必须进行必要的调节。政府调节经济的主要手段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包括支出和税收两种手段。18第二节 税收原则现代税收原则是在古典原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强调应当如何征税来提高经济效率,促进收入的公平分配。191.税收原则的演进1.1 古典税收原则1.2 现代税收原则 201.1 古典税收原则斯密(Smith,A.)税收四原则平等原则(principle of equality)确定原则(principle of certainty)便利原则(
10、principle of convenience)最小征收费用原则(principle of minimum cost)21平等原则指国民应按其在国家保护下所获收入的多少来确定纳税的数额。“一国国民,都必须在可能范围内,按照各自能力的比例,即按照各自在国家保护下享得的收入的比例,缴纳国赋,维持政府”。22确定原则 指国民应纳税额及缴纳方式(时间、地点、手续等),都应清楚明确,不要轻易变动。“各国民应当完纳的赋税,必须是明确的,不得随意变更。完纳的日期、完纳的方法、完纳的数额,都应当让一切纳税者及其他人了解得十分清楚明白”。23便利原则指政府征税的时间、地点、方法等应尽量从简,让纳税人感到便利。
11、“各种赋税完纳的日期及完纳的方法,须予纳税者以最大便利”。24最小征收费用原则指税务部门征税时所消耗的费用应减少到最低程度,使国家的收入额与纳税人所缴纳的数额之间的差额最小。“一切赋税的征收,须设法使人民所付出的,尽可能等于国家所得的收入”。25斯密是历史上明确、系统地阐述税收原则的第一人。斯密的税收四原则反映了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经济自由发展,作为“守夜人”的政府不干预或尽可能少干预经济的客观要求。26继亚当斯密之后,主要代表之一是法国古典经济学派的西斯蒙第,他也提出了税收四原则:税收不可侵蚀税本 税收不可侵及纳税人的最低生活费用 不能以总收入为课税对象 税收不可驱使资本流向国外 27萨伊认为,
12、国家征税是向私人征收一部分财产,充作公共需要之用,课税后不再返还给纳税人。由于政府支出不具生产性,所以最好的财政预算就是尽量少花费,最好的税收是税最轻的税收。据此,他提出了税收的五项原则:税率最适度原则 节约征收费用原则 负担公平原则 最小程度妨碍再生产原则有利于国民道德提高原则 28瓦格纳税收四大原则:他提出涉及财政政策、国民经济、社会公正、税务行政方面的九大原则:1财政政策原则 ()收入充分原则 ()收入弹性原则2国民经济原则 (1)税源选择原则 (2)税种选择原则3社会公正原则 (1)普遍原则 (2)平等原则4税务行政原则 (1)确实原则 (2)便利原则 (3)最少征收费用原则 29财政
13、收入原则充足原则,税收收入应能充分满足国家财政的需要。弹性原则,即税收收入能够适应财政支出的变化。30国民经济原则 慎选税源原则,税源的选择应有助于保护资本;主张以国民所得为税源,而不能以资本所得和财产所得为税源。慎选税种原则,税种的选择应考虑税负转嫁问题,尽量选择难于转嫁或转嫁方向明确的税种。31社会正义原则 普遍原则,税负应遍及每一个社会成员,人人有纳税义务。平等原则,应根据纳税能力的大小征税,通过累进税、免税等措施,达到社会正义目标。32税收行政原则 确定原则,纳税的时间、方式和数量等应预先规定清楚。便利原则,纳税手续尽量简便,以方便纳税人。节省原则,节省征收费用。331.2 现代税收原
14、则效率原则税收应有助于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公平原则税收应有助于实现收入的公平分配稳定原则税收应有助于实现宏观经济的稳定运行 34 现代税收原则352.税收的效率原则2.1 税收的财政原则2.2 税收中性原则2.3 税务行政效率原则362.1 税收的财政原则财政原则是税收的最基本原则 包含两层含义 充分原则弹性原则37充分原则 税收的充分性是指税收应当能够为政府活动提供充实的资金,保证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政府课税的目的在于为公共产品的提供筹集资金,因此,税收的充分性取决于它是否能够满足提供适当规模的公共产品的需要,或者说,取决于它是否有助于改进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的配置效率。38弹性原则 税
15、收有弹性是指税收收入应当能够随着国民收入的增长而增长,以满足长期的公私产品组合效率的要求。392.2 税收中性原则税收中性原则(tax neutrality)指的是政府课税不应干扰或扭曲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或者说不影响私人经济部门原有的资源配置状况。40税收的无谓损失(dead-weight loss)或超额负担(excess burden)指因课税而带来的净损失或额外负担。中性税收(neutral taxation)指不改变市场中的各种相对价格,从而不干扰私人部门的经济决策,不会导致超额负担的税收。扭曲性税收(distortionary taxation)指产生超额负担的税收。41 税收的超
16、额负担42从全社会的角度看,课税就造成了面积 的福利损失,它就是税收的超额负担或无谓损失。因美国学者哈伯格(Harberger,A.C.)率先提出税收超额负担的测定方法,故理论界将 称为“哈伯格三角”(Harberger triangle)。432.3 税务行政效率原则税收成本因征税而发生的资源耗费。税务行政效率原则为了使社会资源得到更加有效的配置,应当使税收成本最小化,这就是税务行政效率原则。税务行政效率的高低一般通过一定时期的直接税成本与入库的税收收入之比来衡量。比率越低,表明税务行政效率越高;反之则反是。443.税收的公平原则3.1 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3.2 受益原则3.3 纳税能力原则
17、3.4 两种衡量标准的权衡453.1 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税收应具有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横向公平(horizontal equity)指的是福利水平相同的人应缴纳相同的税收。纵向公平(vertical equity)指的是福利水平不同的人应缴纳不同的税收。税收公平原则大体可以概括为两类 受益原则纳税能力原则463.2 受益原则受益原则(benefit principle)即要求每个人所承担的税负应当与他从公共产品中的受益相一致。横向公平意味着从公共产品中获益相同的人应缴纳相同的税收;而纵向公平意味着受益多的多纳税,受益少的则少纳税。47受益原则在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实行受益原则要求每个纳税人缴纳的税
18、收和他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一致,或者必须测定每个纳税人从公共支出中到底享受了多少利益,这是很难的。这意味着,总体税收按受益原则进行分摊是做不到的。体现受益原则的税收不改变市场体系所决定的初次分配格局。受益原则维护的是收入分配规则的公平,而无助于实现收入分配结果的公平。483.3 纳税能力原则 纳税能力原则(ability-to-pay principle)即根据每个人纳税能力的大小来确定其应当承担的税收。横向公平可以解释为具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应缴纳同等的税;纵向公平可以解释为具有不同纳税能力的人缴纳不同的税,也即,纳税能力大的人多纳税,纳税能力小的人少纳税,无纳税能力的人不纳税。49衡量纳税能力的
19、最优标准 客观说主观说50客观说以个人拥有财富的多少,作为测度其纳税能力的标准。财富的表示方式收入消费财产从上述三种衡量纳税能力的标准看,任何一种都难免存在片面性,绝对公平的标准是不存在的。可以以一种标准为主,同时兼顾其他标准。51主观说衡量纳税能力应以每个人因纳税而感受的牺牲程度为标准。如果征税使每一个人所感受的牺牲程度相同,税制就是公平的,否则就不公平。52 3.4两种衡量标准的权衡从衡量税收公平的标准看,受益原则和纳税能力原则各有其优点,但这两种原则都不能单独解释税制设计的全部问题,也不能单独地实现税收政策的全部职能。因此,公平的税收制度的设计有赖于两个原则的配合使用。从技术上看,两个原
20、则的真正实现都存在一定困难。尽管二者各有其缺陷,但两个原则的配合运用,能够为公平税制的设计提供较为理想的选择。53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是相互依存和互相促进,但也有对立的一面。主要表现为:第一,经济效率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和前提。第二,社会公平也会促进经济效率。第三,要进一步分析社会公平对经济效率到底起促进或是阻碍作用,关键在于对社会公平程度的把握。54第三节 税收负担理论55(一)宏观税收负担1含义宏观税收负担是指纳税人总体所承受的税收负担,也可看作是整个国民经济的税收负担。2宏观税负的影响因素(1)国民经济发展水平。(2)政府职能范围。(3)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经济管理体制包
21、括市场经济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4)国家财政收支状况。一、税收负担的衡量56(二)微观税收负担1含义 微观税收负担是指纳税人个体所承受的税收负担。2微观税负的制约因素第一,宏观税收负担水平。第二,收入分配体制。第三,税制结构。57EO100%税收收入税率 拉弗曲线AB 二、税收负担的确定 最佳宏观税收负担率 美国供给学派代表人物阿瑟拉弗设计的“拉弗曲线”58拉弗曲线的经济含义:1、高税率不一定取得高收入,而高收入也不一定要实行高税率2、取得同样多的税收收入,可以采取两种不同的税率3、保持适度的宏观税负水平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条件59 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最佳税率的确定 第一,必须保证生产过程
22、中的物质消耗得到补偿。第二,必须保证劳动者的必要生活费用得到满足。第三,必须保证国家行使职能的最低物质需要。60税负转嫁是纳税人通过经济交易中的价格变动,将所纳税收转移给他人负担的行为及过程。其涵义包括:1纳税人是唯一的税负转嫁主体,税负转嫁是纳税人作为主体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一种主动的有意识行为;2价格变动是税负转嫁的基本途径,国家征税后,纳税人或提高商品、要素的供给价格,或压低商品、要素的购买价格,或二者并用,借以转嫁税负,除此之外,别无它法;3税负转嫁是经济利益的再分配,纳税人与负税人一定程度的分离是税负转嫁的必然结果。三、税负转嫁与归宿的涵义税负归宿是指处于转嫁中的税负最终落脚点,它
23、表明转嫁的税负最后由谁来承担。61四、税收转嫁的形式税收转嫁的两种基本形式前转也称顺转,指纳税人在经济交易过程中,按照课税商品的流转方向,通过提高价格的办法,将所纳税款向前转移给商品或要素的购买者,即由卖方向买方转稼。是税收转嫁的最典型和最普遍的形式。后转也称逆转。指纳税人用压低进价、压低工资、延长工时等方法,将所纳税款向后转移给商品或要素提供者的一种形式。税收转嫁之所以表现为后转,一般是因为市场供求条件不允许纳税人以提高商品售价的办法,向前转移税收负担。特例:税收资本化(capitalization of taxation)62税收资本化如果政府向资本品的收益征税,那么在这项资本品出售时,买
24、主会将以后应纳的税款折成现值,从所购资本品价值中预先扣除,从而使资本品的价格下降,税收实际上将由资本所有者负担。此后,名义上虽由买主按期付税,实际上税款是由卖主负担的。税收资本化是将累次应纳税款作一次性转嫁。税收资本化主要发生在土地等某些能产生长久收益的资本品的交易中。如果征收土地税,地价就会下降。63混转或散转对纳税人来说,前转和后转的形式可以兼而用之。也即,纳税人一方面通过提高售价的方式将一部分税负向前转嫁给买方,另一方面通过压低进价的方式将一部分税负向后转嫁给卖方。这一情形称为混转或散转。64五、税负转嫁条件与制约因素一)税负转嫁的依存条件(一)纳税人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是税负转嫁存在的主
25、观条件(二)自由价格机制的存在是税负转嫁存在的客观条件二)税负转嫁的制约因素(一)课税范围(二)反应期间(三)税种属性65商品或要素供求弹性与税负转嫁之间的一般关系可以概括为:1商品或要素需求弹性大小与税负向前转嫁的程度成反比,与税负向后转嫁的程度成正比。2商品或要素供给弹性大小与税负向前转嫁的程度成正比,与税负向后转嫁的程度成反比。3当商品或要素的需求弹性大于供给弹性时,则税负由需求方负担的比例小于由供给方负担的比例,如果供给方是纳税人,税负只能实现较少部分的转嫁;当商品或要素的需求弹性小于供给弹性时,则税负由需求方负担的比例大于由供给方负担的比例,如果供给方是纳税人,大部分税负的转嫁得以实
26、现。(四)商品或要素供求弹性66在不同的市场结构中,生产者或消费者对市场价格的控制能力是有差别的,由此决定了在不同的市场结构条件下,税负转嫁的情况是不同的,市场结构成为制约税负转嫁的重要因素。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 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 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 完全垄断的市场结构(五)市场结构(六)影响税负转嫁的其他因素67税收的经济效应作用机制 税收的经济影响税收与经济发展第四节 税收的经济效应68 税收的经济效应作用机制一、税收的收入效应二、税收的替代效应69一、税收的收入效应食品P1AO衣物B税收的收入效应P2CD70I3P3E二、税收的替代效应I1P1BO衣物食品A税收的替代效应71税收的经济影
27、响一、税收对劳动供给的影响二、税收对居民储蓄的影响三、税收对投资的影响四、税收对个人收入分配的影响72一、税收对劳动供给的影响税收对劳动力供给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各项劳动所得的课税。这种课税对劳动力的供给状况带来两种不同效应,即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收入效应指征税使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减少,为弥补因纳税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纳税人将增加工作时间,减少闲暇和休息时间,以达到原来的收入水平 替代效应指由于征税引起纳税人闲暇和工作的相对价格关系发生变化,从而改变了人们在工作与闲暇之间的选择,进而影响劳动力供给量 73W(1-t)E2E1比例税对劳动供给的效应闲暇DFABE3U1比例税对劳动供给的效应OU2收入
28、OCZ74二、税收对居民储蓄的影响(一)所得税对储蓄的影响所得税对储蓄的影响,主要原因是它对个人实际收入水平的影响。对个人所得是否征税及征税的多少,会减少个人实际可支配收入,并减少个人的储蓄率。设S表示储蓄,b为边际消费倾向,Y为收入,C为消费,那么税前个人储蓄S1为:S1(1b)Y其中,(1b)表示边际储蓄倾向,以 C、Y分别表示消费增量和收入增量,则:(1b)(YC)Y那么,在征收所得税以后,税后个人储蓄S2为:S2(1b)(1T)Y式中T为个人所得税税率,当个人收入Y和边际消费倾向不变的情况下,对个人收入征税将减少个人储蓄额。75(二)利息税对储蓄的影响 对储蓄利息征利息税,会减少储蓄人
29、的收益,从而降低储蓄报酬率,影响个人的储蓄和消费倾向 一方面,对储蓄利息征税,会减轻储蓄倾向,促进个人增加消费额;另一方面,由于储蓄行为属于潜在消费,在对储蓄利息征税之后,会迫使储蓄人提高储蓄水平,也保证未来的消费水平 3间接税对储蓄的影响 间接税主要通过改变消费倾向来影响储蓄 从理论上讲,在提高储蓄率方面,间接税的作用要强于所得税。因为尽管征收间接税也会减少个人可支配收入,但它所影响的主要是消费支出。在储蓄率或社会平均的储蓄水平一定的情况下,个人的储蓄水平通常是不会降低的,即在西方经济学中所表述的“替代效应”不存在,居民个人只能采取减少消费支出的办法,去抵消税收上的支出。76三、税收对投资的
30、影响0消费投资B P 1 I 1I 1 I 2 C 1 C2I 2 P 2 D 征税使投资替代效应A77税收对投资的收入效应0消费投资B E P2P 1 I 1 I2C1C2 I2 I 1 A税收对投资的收入效应78 税收对私人投资的影响,可以是鼓励性的,也可以是限制性的,它主要是通过税收负担的高或低,来完成政府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政策目标。各国政府一般都致力于扩大私人投资,并且利用税收政策来鼓励和刺激。税收政策上常采取降低边际税率(表现为降低税收负担)、扩大税收优惠和允许加速折旧等措施来刺激投资。在这方面,直接影响资本成本的公司所得税充当重要角色。它从两个方面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一
31、是对资本的边际收入征税,可能使投资的边际收入下降,抑制了投资行为;二是允许某些资本成本项目进行扣除,产生“节税”,降低资本成本,鼓励投资行为。79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任何旨在提高资本成本的税收措施,将抑制投资的增长;而任何旨在使资本成本下降的税收优惠措施,将刺激投资意愿:首先,从降低税收负担看,对投资人影响最为直接的是公司所得税税负的调整,即公司所得税税负的高低直接影响投资者税后利润的多少 其次,从税收优惠的方法看,鼓励税收的措施通常采取免税、减税和再投资退税等办法 再次,从折旧的方法看,公司所得税制中的折旧政策对投资具有较大的效应 80四、税收对个人收入分配的影响 1、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
32、入分配的最有力工具个人所得税直接减少个人的可支配收入,而且作为一种直接税,它具有税负难以转嫁的特点,纳税人与负税人的相同也使得该税种成为政策制定者经常使用的收入分配调节手段。多数国家的个人所得税使用的是累进税率,即税率随着收入的增加而上升,对高收入者征收较高的个人所得税,而对低收入者征收较低的个人所得税,在这一点上,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很好地体现了税收的公平原则。多数实行累进的个人所得税的国家在设计税率时,都既要考虑公平的需要,又要适当地选择税率,以避免过多的效率损失。个人所得税具有广泛的税基,因为其要求对纳税人所有形式、所有来源的收入纳税,包括工资、薪金、股息、利息、资本收益、租金及各类转移支出
33、等,且无论是货币收入或实物收入。812、税收支出也是影响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所谓税式支出是指政府以特殊的税收法律条款规定的,给予特定类型的纳税人以各种税收优惠待遇而形成的税收损失。政府通过税式支出,可以间接增加低收入阶层的实际收入。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有两条:一是对低收入阶层的许多纳税项目给予税收优惠,允许更多的费用税前扣除;二是有助于对间接增加最低收入阶层收入的行为给予税收优惠,例如对那些向慈善机构、公益事业捐赠财物的企业和高收入者,在其纳税时给予适当税收优惠,以鼓励他们继续慷慨解囊。823、社会保险税是实现收入再分配的良好手段4、所得税指数化是减轻通货膨胀的收入分配扭曲效应的一种方法这里的税收
34、指数化是指根据每年物价指数做出制度性安排,使所得税制能自动确定应税所得的适应税率和纳税扣除额等,以剔除通货膨胀时名义所得上涨的影响。83第五节 税收基本制度84 一、税收的基本要素 任何一国的税收制度都是由若干因素构成的,构成税收制度的基本因素统称为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纳税人 纳税人又称纳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与纳税人有联系的一个概念是负税人。负税人是指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它与纳税人有如下的关系:在税负不能转嫁的条件下,纳税人就是负税人,即两者是一致的;但在税负可以转嫁的条件下,纳税人就不一定是负税人了,即两者是可以分离的。85 课税对象
35、又称税收客体,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根据。课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税源 是与课税对象相关联的,它是指税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各种税都有不同的经济来源。有的税种的课税对象与税源是一致的,如所得税;有的税种的课税对象与税源不同,如财产税。税目 是与课税对象相联系的另一个概念,它是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或课税对象的具体划分。税目规定了一个税种的征税范围,反映了征税的广度。划分税目是国家灵活运用税收调节经济的方式之一。课税对象86 课税标准是指国家征税时的实际依据,或称课税依据。由于课税对象的形态是各不相同的,而国家征税则必须以统一的标准对课税对象进行计算,否则便无法进行;同时,
36、国家出于政治和经济政策的考虑,并不是对全部课税对象进行征税,因而也必须对课税对象予以计量,核算出实际征税的依据。税率 税率是国家所征的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率。税率可划分为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和累进税率 三类 确定课税标准,是国家实际征税的重要步骤。税率是国家税收制度的核心,它反映征税的深度,体现国家的税收政策。课税标准87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统一按一个比例征税。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它是按课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是按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将课税对象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规定不同的税率,课税对象数额
37、越大则税率越高,课税对象数额越小则税率越低。88 全额累进税率是把课税对象的全部都按照与之相对应的税率征税,即按课税对象所达到的最高级次的税率统一征税。假定如下所得税率:若某纳税人收入为15000,则其应纳税额为1500020%3000;若某纳税人收入为25000,则其应纳税额为2500030%7500。税税 级级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税税 率(率(%)1 1 10000 10000以下以下 1 0 1 0 2 210001100012000020000 2 0 2 0 3 320001200013000030000 3 0 3 0累进税率可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两种。89 若某
38、纳税人收入为10000,则其应纳税额为1000,若其收入增加到10001,则其应纳税额为2000.2,就是说,收入只增加 1,但应纳税额却要增加1000.2。显然,这是极不合理的(当然,国家也可利用这一点,来实现某种经济意图)。为避免全额累进税率的这种不合理,可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税 级级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税税 率(率(%)1 1 10000 10000以下以下 1 0 1 0 2 210001100012000020000 2 0 2 0 3 320001200013000030000 3 0 3 0全额累进税率有一非常不合理之处:90 见下例:若某纳税人收入为15000,则其应纳
39、税额为1000010%500020%100010002000。超额累进税率可以避免全额累进税率那种税级临界点附近,税额增加快于收入增加的不合理现象。税税 级级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税 率(率(%)1 11000010000以下以下 1 0 1 0 2 210001100012000020000 2 0 2 0 3 320001200013000030000 3 0 3 0 超额累进税率是把课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规定税率,每个等级分别计算税额。也就是说,一定数额的课税对象同时在使用几个税率。91 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免征额则是指
40、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于征税的数额。这两者既有相同之处,也有很大区别 相同之处:当课税对象小于起征点或免征额时,政府都不予以征税。区别:若课税对象大于起征点或免征额时,采用起征点制度的,就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而采用免征额制度的,则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在税法中规定起征点和免征额是对纳税人的照顾,但前者照顾的是低收入者,后者则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起征点和免征额92 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纳税人向国家交纳税款的法定期限。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是指在商品流通和非商品的劳务或其他交易过程中,税收应在哪些环节和多少环节予以课征的点或者说是关节。93 二、税收分类 现代国家的税制一
41、般是由多个税种组成,按一定的标准将各税种分别归类,是研究和建设税制的重要前提。所得税、商品税和财产税 这是以课税对象作为标准进行的划分。直接税和间接税 这是以税负能否转嫁作为标准进行的划分:凡是税负能够转嫁的税种,归属于间接税。一般认为,商品税属于间接税。凡是税负不能够转嫁的税种,归属于直接税。所得税和财产税属于直接税。94价内税和价外税 这是以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进行的分类凡是税金构成价格组成部分的,称为价内税。价内税的计税依据是含税价格。凡是税金作为价格之外附加的,称为价外税。价外税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价格。中央税和地方税 这是按税种的隶属关系进行的划分。有些国家还设立共享税。我国即是如此
42、。从量税和从价税 这是按课税标准进行的分类,前者是按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等进行计税,后者是按课税对象的价格进行计税。95三、税制结构(一)税制结构的内涵与类型 税制结构是一个国家在一定社会经济环境下,为实现政府职能,按照效率和公平原则,合理设置税种,选择税源,安排税率而形成的主次分明、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税收体系。研究和构建合理的税制结构,必然与税制结构的分类有密切的联系。961、税收体系按照税种的多寡,分为单一税制模式和复合税制模式。(1)所谓单一税制结构,即由一种税构成的税制形式。这种税制结构的理论依据是18世纪法国重农学派主要代表人物魁奈根据其“纯产品”学说提出的地租单一税设想。(2)复
43、合税制模式,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税种构成的税制结构。它一般表现为若干个税类,多种税种并存,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税制结构。972、按照主体税种的不同,可以分为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1)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 该税制结构模式是指在整个税制体系中以商品税为主体税,其占税收收入的最大比重,并起到主导作用。这种税制模式又可以进一步分为一般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和以选择性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前者主要指对全部商品和劳务在生产、批发、零售和劳务服务等各个环节普遍征税,具有普遍征收、收入稳定、调节相对中性的特点;后者
44、是指对部分商品和劳务在生产、批发、零售和劳务服务等某些环节选择性征税,具有个别征收,特定调节的特点。982)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该税制结构模式是指整个税制体系中以所得税为主体税,占税收收入的最大比重,并起到主导作用。所得税在实现公平分配和调节经济稳定方面具有很大的比较优势。3)以商品税和所得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该税制结构模式是指在整个税制体系中商品课税与所得课税占有相近的比重,在财政收入与经济调节方面共同起着主导作用,二者同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这种税制模式兼容前两种税制模式的各自优势,可更好地发挥税收的整体功能,一般为多数中等发达国家所采用。99(二)税制结构优化的基本要求1、主
45、体税种的选择 确定某一税种能否成为主体税种,应从以下3方面来考虑:1)财政收入功能方面的标准。2)对经济的引导和调控方面的主体税种应具有较强的宏观调控功能。3)税收公平与效率方面的标准。1002、税源选择 在税源选择上,主要是考虑税源与税本之间的关系,即税本是税收来源之根本,税源是税本产生之收益。一般来说,工资、地租和利润可以作为税源,若将征税范围限制在这个范围之内,则不会侵蚀税本。而那些生产性资本或财产则是税本,一般不应作为课税对象,否则就会损害资本的形成和积累,而最终导致国民经济的萎缩,使得政府的税收收入来源枯竭。而那些消费性资本或财产如遗产就可以作为税源,以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1013、
46、税率的安排1)税率的设置应该适当的原因:根据“拉弗曲线”,在一定限度内,税收收入将随税率的提高而增加,因为税源不会因税收的增加而等比例的减少;当税率超过这个限度后,继续提高税率,税收收入则不但不会增加,反而会下降。根据最适课税理论,在商品税税率的设计上,为了使税收的额外负担最小,对不同的商品应根据其不同的需求弹性来确定各自的税率;在所得税税率的设计中,累进税率要优于比例税率,而且理论上累进税率的税率结构应是倒U型的。102(三)影响税制结构的因素影响税制结构的因素很多,概括地说有经济因素、政治因素和社会因素。1经济因素经济因素方面,主要是研究经济结构的变化和税收结构变化之间是否存在相互关系。这
47、是对未来税收预测的一个重要根据。影响经济变化的主要因素有以下两个因素:1)服务行业的增长 2)科技的发展变化2社会因素3政治因素西方经济学者认为,政策目标影响税收结构,而政策目标的影响靠手段,当人们利用手段的态度发生变化时,税制结构也随之发生变化。103(四)我国税制结构模式的目标 我国税制模式的改革取向应是以商品税和所得税为双主体的税制。1.政府实现职能的需要与可能性之间的矛盾决定了我国的税制模式必须以保证财政收入为前提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完善性决定我国必须加强所得税与流转税的双重调控功能3.双主体税制结构模式是我国现阶段发展落后的生产力和缩小收入差距的必然选择4.税制结构模式的惯性决定
48、了我国双主体税制模式的选择104四、当前世界税制改革的趋势及原因(一)当前世界税制改革的趋势1、税收“公平、效率和稳定”的三原则日益凸显2、宏观税负逐渐下降3、降低税率,扩大税基的所得税改革仍将继续4、“绿色税收”受重视5、世界性税收的设想开始涌现(二)世界性税制改革的原因透视1、世界性的经济增长减缓和滑坡2、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日益剧烈的国际竞争3、经济理念发生重要转变4、原有税制存在弊端105五、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一)1994年前我国税制的建立与发展(二)1994年我国税制的改革及后期调整106(一)1994年前我国税制的建立与发展 1950年和1953年税制的建立和修正 1 1950年税制的
49、建立 1)统一全国税政前的税制状况 在统一全国税政前,我国税收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税制不统一。不仅新、老解放区的税制不统一,而且各老解放区之间的税收制度也极不一致。这种情况与全国统一的新形势很不适应,影响了地区间、城乡间的物资交流,不利于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安定人民生活,恢复发展国民经济,亟须加强对财税工作的管理,尤其是统一全国税政,建立新税制的任务更为迫切。2)统一全国税政,建立新税制 为建立全国统一的税收制度,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第40条就规定:“国家的税收政策应以保障革命战争的供给、照顾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及国家建设的需要为原则,简化税制,实行合理负担
50、。”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0年1月发布了关于统一全国税政的决定,同时制订并公布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和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107 1950年6月,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任务,其主要内容有:减少税种。把房产税与地产税合并为城市房地产税,决定薪给报酬所得税和遗产税暂不开征。减并税目。货物税由原定1 136个税目,简并为358个,印花税税目由30个减为25个。调低税率。降低货物税中某些工业品的税率,出口外销品退货物税,提高营业税佣金所得税率。改进征收方法。工商业税采用查账征收,民主评议,定期定额三种征收方法,大城市设立税务复议委员会。开征新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