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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定位系统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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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井下人员定位操作工操作规程 一、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赵庄煤业井下人员定位操作工。 第2条 井下人员定位操作工负责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的分站、识别器等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等工作。 二、 上岗条件 第3条 井下人员定位操作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4条 井下人员定位操作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 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 熟悉矿井人员定位系统设备的工作原理。 3、 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人员定位系统的有关规定。 4、 熟悉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要求。 5、 了解矿井人员定位系统设备的主要性能指标。 6、 熟知国家、集团公司和我公司有关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三、 安全规定 第5条 所有矿井必须装备矿井人员定位系统。 第6条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人员定位系统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第7条 定期对人员定位系统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 作业前操作准备 第8条 根据部里要求按时参加班前会,值班人员或领导要交待清楚工作任务、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并指定当班作业安全负责人,工人要认真听取自己的当班工作任务,安全注意事项及其它要求。 第9条 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以及沿线范围的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及隐患进行认真的检查,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10条 根据安装计划,地面准备所安装的设备和材料,将准备好的设备设备进行性能测试,确保性能达标准要求,确保设备完好,不失爆。 第11条 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符合井下防爆要求。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准备充足安装用的材料和所需要的仪器、仪表。 第12条 井上装车时一定要把线材设备码放好,避免将线材或设备挤伤,压坏。 五、 基本操作 (一) 井下安装 第13条 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 第14条 敷设的电缆要用电缆钩悬挂,并与动力电缆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无电缆钩可用扎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 第15条 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驰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 第16条 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管路或其他导体接触。 第17条 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5—15毫米。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毫米,腔内连线松紧适当。 第18条 井下分站、识别器必须安装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供电电源严禁设置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识别器的悬挂位置应该巷道口以里20米左右。 第19条 系统内的各类装置的接线,隔爆面紧固螺栓,接地螺栓等应符合《机电完好标准》和《防爆标准》。检测电源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接地要符合接地细则要求。电缆的敷设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质量标准化要求。 第20条 检查所有的接线确认合格无误、机电设备符合机电防爆完好标准后,方可送电。 第21条 与中心站取得联系,确定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所安装的识别器信号是否传输到地面中心站,如果有个别信号有误,进行排查处理,直至信号及功能正常。 (二) 日常巡检维护 第22条 确保监测电缆悬挂符合标准要求,消灭与动力电缆共钩、串钩、打线等现象。 第23条 确保识别器的悬挂、安装位置符合要求,即距离巷道口20米左右。 第24条 确保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牌版符合要求。 第25条 确保人员定位系统设备无失爆现象,确保完好。 第26条 人员定位系统设备运行期间,应定期打扫外壳卫生,定期维护防爆面等。 第27条 人员定位系统干线的延伸,要使用专用的接线盒,接线要牢固、可靠,不用的接线盒喇叭嘴要按密封圈、档板、金属圈依次上好。 第28条 所有人员定位设备在井下工作半年或采掘工作面搬迁停用时,应回收上井全面清理、擦拭、烘干、检修并填写《设备检修维护记录》。 (三) 故障处理 第29条 根据故障现象,判断及确定故障范围及故障点。 第30条 根据确定的故障范围,准备排除故障的工具及仪器,进行排除。在特殊地点作业执行有关标准。 第31条 故障排查期间,应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确保矿井采掘工作面的安全生产。 第32条 故障排查结束后,应清理工作现场并认真填写《人员定位系统故障处理记录》。 (四) 对于人员定位系统设备的维护,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第33条 井下检修时,必须停电后并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挂停电牌,方可开始检修维护,检修完成后,盒上盖后再送电,严禁带电操作。 第34条 更换分站内变压器、保险管时,必须先停掉分站的外接电源并验电确认无电后挂停电牌进行。 第35条 井下后备电源每三个月定期充、放电一次,隔爆设备的隔爆面应定期处理,对潮湿的地方应定期更换防潮剂。 第36条 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 (五) 故障排查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37条 认真听取中心站值班人员的汇报,判断可能造成的各种原因。 第38条 准备好下井所需的各种材料及仪器仪表。 第39条 利用排除法逐步查找故障。 第40条 故障找到后,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结束要认真填写《人员定位系统故障处理记录表》。 第41条 电压的测量应在监测监控本安接线盒内进行,如判断电源设备故障,应先停电后开盖,对判断故障的电路板进行更换,判断不清应全套更换,然后上好盖再进行送电,故障电路板带到地面进行检修。 六、 收尾工作 第42条 维修工作完毕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对设备内站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 第43条 安装好后,严格按照质量标准、防爆标准进行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准收工。 第44条 做好记录、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七、 注意事项 第45条 分站、交换机等出现故障处理不了的要及时进行更换。 地面人员定位操作工(值机员)操作规程 一、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赵庄煤业地面人员定位操作工(值机员)。 第2条 地面人员定位操作工(值机员)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日常监测工作,负责人员定位中心站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检工作。 二、 上岗条件 第3条 地面人员定位操作工(值机员)必须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4条 地面人员定位操作工(值机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 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的有关规定。 2、 熟知国家、集团公司和我公司有关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3、 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 4、 了解矿井人员定位系统软件的主要功能。 5、 掌握矿井人员定位系统软件的基本操作。 6、 熟悉人员定位中心设备设施的基本性能。 三、 操作准备 第5条 要按规定着装,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6条 操作前应先了解的内容: 1、 各台计算机及UPS电源的运行情况; 2、 井下分站及识别器的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情况。 3、 即将安装或回收的识别器的点号情况; 四、 正常操作 第7条 要保持机房整洁,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进入机房,并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 第8条 要调整空调,使机房内温度保持在15℃-25℃。 第9条 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并定期升级病毒库。 第10条 对最重要的数据资料定期进行备份。 第11条 一般情况下人员定位计算机严禁运行外站软盘,光盘。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运行外站盘时,首先要在技术主管人员同意后,要进行病毒检查,严禁运行病毒盘,发现病毒入侵后要立即清除。 第12条 当软盘,光盘不使用时,不能长期放置在驱动器中,应取出保存。 第13条 对计算机进行维护或检修时,要保证系统正常运转,要进行主备机切换。 第14条 需要给计算机停电时,停电顺序为:主机、显示器及打印机等外围设备、UPS电源。 第15条 送电时,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送电顺序为:UPS电源、显示器及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主机。 第16条 主机采用双回路供电,当出现一路供电停时,要及时去配电室切换另一路供电;当两路供电都停时,要及时向值班干站汇报。 第17条 应将报表数据核实后,打印当天的人员定位监测日报表,经信息管理部值班干部审核送总工和矿长签字,留信息管理部备案。 第18条 与井下人员定位操作工配合进行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维护、调试工作。 第19条 记录人员定位系统故障及处理情况。 第20条 记录人员定位主机异常的情况;记录其他监测点的异常情况。 第21条 记录点号增加、删除情况,记录定义情况。 第22条 定期将重要数据资料做备份。 五、 收尾工作 第23条 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本,并清理机房卫生。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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