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录
一 目的 1
二 适用范围 1
三 表彰范围 1
四 质量会议召开频次 1
五 质量处罚范围 1
六 处理原则 2
七 质量管理责任 2
八 考核实施程序 3
九 施工质量管理处罚 4
十 施工质量管理奖励 6
十一施工质量考核表 8
十二 附则 16
17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 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进一步落实质量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规范和完善质量管理机制,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实现质量管理目标,落实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项目部的《施工质量管理办法》,对在质量管理工作做出贡献的作业队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在施工中有违规、违章施工造成质量问题的作业队和个人进行处罚。
二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锦屏一级电站机电安装项目部和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锦屏项目部金结工程部。
三 表彰范围
1 为项目部质量管理做出成绩的作业队和个人。
2 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的作业队和个人。
四 质量会议召开频次
项目部质量会议召开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实施,质量会议分月度、季度和年度质量会议。其中月度质量会议每月末进行,季度质量会议定在每季度末进行,年度质量会议定在年底前进行。
五 质量处罚范围
在施工中有下列违规、违章施工造成质量问题的将受到处罚。
1 技术、质量及相关管理部门人员对发现的质量问题置之不理而导致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的。
2 违章指挥:不按指定的规程规范、施工图纸、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不遵守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盲目指挥生产,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
3 违章操作:不按规程、工艺要求进行施工,致使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的。
4 对工作失职,不负责任,造成工程返工或质量事故的。
5 质量事故发生后不及时报告,有意隐瞒或掩盖事故真相造成工程隐患的。
6 私自涂改伪造施工记录、检查记录、试验记录的。
7 施工用不合格材料以次充好的。
8 施工工序未经检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覆盖隐瞒进行下一道工序的。
六 处罚原则
1 根据发生的质量事故所应承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部分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失职责任、领导责任。
2 凡属个人责任的,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处罚根据质量责任情节和造成损失的程度分为警告、严重警告、罚款、停职检查、记过、辞退。
3 凡属领导责任的,应追究领导人的责任,处罚原则分经济处罚、撤消领导职务。
七 质量管理责任
1 职能部门责任
职能部门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承担部门的质量责任。
2 质量检查人员职责
质量检查人员必须对自己所负责的质量工作负责,并承担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的质量责任。
1) 质量管理部质检员负责终检工作,质检员必须对所负责的工作面巡视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对检查验收单负责。
2) 质量管理部质检员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有权做出责令改正,暂停施工或返工的决定;经警告后仍不整改的下达质量整改通知单;拒不整改且态度恶劣者,质检员向部门及分管项目领导反映,开具质量罚款单,报分管项目领导审核、生产经理批准后下发。
3) 若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质检员必须做好施工过程的真实详细的记录,报部门及项目分管领导,协助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落实整改措施。
3 作业队职责
1) 作业队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全队的质量负责;技术主管为全队的质量第二责任人。
2) 作业队初检、复检员必须对分管工序或工作面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对所签的检查验收单负责。
3) 属于作业队质量责任的,由作业队查找责任人,查找不到责任人时,由作业队主要质量负责人(队长、技术主管)承担全部责任。
4) 班长对所管工作负第一责任;初检、复检员为所在工作面的第二责任人;
5) 无损检测人员、试验人员对自己开出的质量检验单、试验记录等负全部责任。
八 考核实施程序
1 质量考核由质量管理部主任主持。月质量考核评比每月进行一次,季质量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年质量管理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2 质量奖罚由质量管理部根据相关条款逐月考核汇总,由质量管理部主任审定后,报质量副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
3 对个人或作业队的质量问题处罚,由质量管理部按月提交个人或作业队的月罚款统计表报财务部,由财务部从个人当月工资或作业队结算款中扣除。
4 对作业队的奖励由质量管理部提交奖励统计表,报分管项目领导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现金兑现。
5 为体现奖励的时效性和激励效果,质量个人奖励与工资薪酬分开发放,质量个人奖励单完成审批手续后,奖单发到个人。对单位集体质量奖励,由受奖单位第一责任人确定发放范围,制定发放表,凭奖励单和发放表到财务领取奖金。
6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进行整改,需返工的必须返工,作业队不能解决的问题,报技术部和总工解决,质量管理部负责对整改部分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全过程监控。
7 质检员开具的罚款通知单,必须由分管项目领导签字,罚款单中必须注明被罚款人或作业队、罚款原因和罚款金额,并通知作业队。
8 质量管理部质检员发现问题后,应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指出,作业队及时改正后,可不追查责任和罚款;对不及时改正的,由质检员发质量整改通知单,通知单中必须写明存在的质量问题、整改措施及要求,整改时限,经分管项目领导审核,生产副经理签发后下发作业队,质检员作好文件发放记录;在整改时限内未整改的,质检员开具罚款单经项目领导审核签发后,对作业队进行经济处罚并再次发质量整改通知单;在第二次整改时限内未整改的,质检员作好记录,并向项目部上报申请开具暂停施工令。
9 终检员发的停工令必须写明停工原因,所停工序或工作面,暂停时限,作业队接令后必须暂停施工。停工后质检员必须及时通知生产管理部和生产副经理,并提出自己的意见。接到停工令后继续施工的作业队,对其继续施工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10 作业队自身不能处理的问题,应上报终检员,由终检员真实记录问题情况后报技术部编制处理方案,经总工审核通过后,下发作业队,质检员负责过程监控,作业队按措施处理。
11 发生质量事故后,不分事故大小,施工人员应在8小时内上报质量管理部,并会同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进行初步检查,按照“质量事故分类”的要求,及时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质检人员核实签字后,报送项目部质量副经理和总工程师。质量副经理或总工组建质量问题调查组,根据质检员的记录、现场施工人员的陈述及处理措施的复杂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对重大质量问题,施工队在收到质量管理部通知后8小时内,将事故经过交到质量管理部,报告中必须写明问题发生的原因、过程、责任人名单和预防类似问题再度发生的措施。
12 发生质量事故后,质量副经理或总工组织调查组,首先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并加以保护,对现场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确定事故类别,并分析事故原因;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和主管部门组织的联合事故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对质量事故调查应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针对质量事故的性质、原因、事故的大小程度,提出补救措施和处理意见,报请项目部领导审批后,严格按要求实施补救。
九 施工质量管理处罚
1 施工作业违规处罚
1) 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影响进度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等,对作业队和个人进行罚款,其中作业队为300-5000元,个人为50-500元。
2) 对现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罚:违反施工验收程序;不执行现场监理、厂家代表和三检人员指令;隐瞒质量问题的,质检人员开具处罚单经质量副经理或总工审核,生产副经理批准后下发作业队(对个人额度为50-100元/次,对作业队处罚额度为500-2000元/次);
3) 各级领导有失职责任的,部室领导一次处罚50-500元,项目领导一次处罚500-1000元。
4) 不按规定进行焊条领用登记的,对相关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
5) 焊缝预热温度未达到要求开焊的,对相关责任人每次罚款200元。
6) 擅自移动加温块、下调加热温度的,对相关责任人每次罚款300元。
7) 在焊道内填充非焊接材料的,对相关责任人每次罚款500元。
8) 未按要求使用保温桶焊接的,对焊工每次罚款50元。
9) 不具备焊接条件焊接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
10) 焊接时在坡口、引弧板或附件外的母材上引弧的,对焊工每次罚款50元。
11) 使用未经烘焙的电焊条进行焊缝焊接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0元。
12) 擅自在设备上焊接无关附件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
13) 未按相关规范要求或缺陷处理技术措施进行缺陷处理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0元。
14) 在焊接的过程中,同部位连续处理两次以上的,对相关责任人每次罚款1000元。
15) 未经允许擅自修割设备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0元。。
16) 未经监理检验见证而转入下道工序,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0-1000元。
17) 未经自检、复检而编填验收资料的,对相关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
18) 未按设计图纸、技术要求施工造成返工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
19) 对质检员下达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拒不执行,对作业队处于300-3000元的罚款并对施工责任人(现场第一责任人)处以50-500元的罚款,同时将其作为月考核扣分依据。
20) 对于年度质量考评结果得分在80-90分的,不给予质量奖励,也不给予质量处罚;对于年度质量考评结果得分在80分以下的,以年度质量奖励金额相等处罚。
21) 重犯或屡犯类似问题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以加倍罚款。
22) 项目部收到业主或监理单位的质量处罚的,将对责任单位全额转发,项目部将对其加倍处罚。
2 质量管理部人员处罚办法
1)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不及时通知作业队整改的质量管理人员,发生一次处罚50-100元。
2) 对作业队违反作业规程或不按工艺要求进行施工,不及时通知作业队进行整改、不对作业队或个人进行处罚的质量管理人员,发生一次处罚50-100元。
3) 对出现质量问题,不主动上报,不对原因进行分析,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的质量管理人员,发生一次处罚100-200元。
4) 质量验收签证记录填写不规范,数据等填写错误,未对复检人员填写的质量记录进行审查,而发生错误的质量管理人员。按月统计累计三次以上者处罚50元/次;
5) 质量管理人员对过程监督控制不力,不坚守工作岗位,发生一次处罚50元,如由此导致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的罚款50-500元。
6) 质量管理人员验收后,不能一次通过监理检查验收的处以罚款100元。
7) 出现测量放样(放线)错误、导线基准点偏差超标、测量记录不规范、测量检定不及时不规范、测量成果出错等问题的,根据造成的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对测量相关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若不及时上报、隐瞒不报者,将加重处罚。
8) 季度质量考评≤90分的,处以300-1000元的罚款,考核表格见附表2
十 施工质量管理奖励
在每季度和年度召开的质量会议上,将对质量先进集体和质量“先进工作者” 给予一定的奖励,质量奖励资金来源于项目部行政划拨作为奖励基金,专款专用。此外,对于合理化建议取得成效的各级员工,项目部也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1 季度施工管理质量奖励
每季度末(第四季度和年度质量会议合并成一个召开),项目部将召开本季度施工质量控制情况,总结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需改进的措施,同时对本季度项目部质量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
1)对作业队质量先进集体和质量“先进工作者”的奖励
在季度质量总结召开前,质量管理部将根据本季度各队施工质量的情况确定各队质量先进集体和质量“先进工作者”的名额,经各队推荐、质量管理部审核报项目部领导班子审批后,授予 “质量管理先进集体”或“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经济奖励。先进集体奖为500-1500元/季度,质量管理先进个人奖为200-500元/季度。
2) 对质量管理部质检人员的奖励
对严于管理,且所分管的项目季度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质检人员,质量管理部上报项目部领导审批后给予500-1000元/季度的奖励;考核分在90-95之间的给予200-500元/季度的奖励,考核表格见附表2。
2 年度施工管理质量奖励
1) 对质量先进集体和质量“先进工作者”的奖励
项目部每年年底将组织召开党年的施工质量总结会议,介绍当年的施工质量控制情况,分析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不足并表彰本年度质量先进集体和质量“先进工作者”。质量管理部根据各作业队当年的施工情况确定质量先进集体和质量“先进工作者”名额,各队将本队质量管理集体和质量“先进工作者”名单推荐给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审核后报项目部领导班子审批,对成绩突出的作业队或个人,授予质量管理“先进集体或质量“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经济奖励。先进集体奖为3000-5000元/年,质量管理先进个人奖为500-2000元/年。
2) 对各队年度质量考评奖励
项目部根据质量管理部年度质量考评结果对作业队给予奖励或处罚(年度质量考评见附表1)。对于年度质量考评结果得分在≥95分的,给予兑现该年度100%的年度质量奖励;对于年度质量考评结果得分在90-95分的,给予兑现该年度80%的年度质量奖励。(年度质量奖定为3000-5000元,具体金额由项目班子每年初设定,2010年的年度奖定为4000元。)
3) 对施工质量责任人的奖励
对于和项目部签订过《施工质量责任书》的人员,质量管理部年末将对其考核,详情见附件一《施工质量责任书》。
3 合理化建议奖及质量先进评选
项目部员工(各级人员)提出有利于施工质量管理、降低施工成本、保证质量的同时提高施工进度等合理化建议或先进技术经验的,一经采纳并达到较好管理效应,项目部将对建议者(个人或集本)给予奖励,个人奖励200~5000元/次,集体奖励300~5000元/次,具体金额根据合理化建议所取得成效由项目部领导核定。
4 评选资格
1)凡是受过两次以上(含两次)质量处罚或受到过一次质量事故处罚的作业队或班组,均无参加评选本季度质量先进集体的资格,评选资格由质量管理部审查。
2)该作业队完成的工程的单元优良率在96%以上。
十一 施工质量考核表
1 附件一 质量考核表
1)、月质量考核表(附表1)
2)、季度质量考核表(附表2)
3)、年度质量考核表(附表3)
2 附件二 施工质量责任书
1)、对施工质量责任人的考核
3 附件三:质量整改及罚款单
1)、质量整改通知单
2)、质量罚款通知单
附件一:质量考核表
附表1 月质量考评表
作业队: 评定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 核 标 准
分项扣分
扣分
得分
一
按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20
施工过程没按照合同、规程规范、施工图纸、厂家说明书、监理要求以及不按施工技术措施和监理批文、作业指导书或施工工艺、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一次扣1-3分。
主要项目或工序无施工措施或作业指导书或施工工艺和技术交底就进行施工的扣1-3分。
试验没按规范要求进行的扣1-3分。
监理验收没通过,而未接到“返工处理通知单”擅自处理缺陷的扣1-3分。
没有吊装方案或不按方案要求进行主要部件、大件吊装的扣1-3分。
二
现场施工交底
6
每一工序开始前施工技术负责人或施工队(班组)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做交底记录或施工日记,内容包括技术要求、施工方法、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等。无交底一项扣0.5-2分。(技术部门已有交底的除外)
三
执行“三检制”
20
施工项目没严格执行初检、复检,或终检检查不合格,或未经终检员和监理工程师同意擅自进行下一工序,每一项次扣2-4分。
四
质检工程师检查
8
在整个施工过程,专职质检工程师严格进行过程控制、监督,发现不符合要求一次扣0.5-2分。
五
监理检查
12
监理工程师检查后发文提出返工要求的或发文提出违章施工的或发文提出设备倒运不符合要求的的扣3-5分。
被监理或业主罚款的扣5-8分。
六
终检检查
14
由技术质量部进行终检没通过一次扣2-5分;一次验收合格率达不到95%以上的扣2-5分。
设备运输、吊装过程造成设备损坏扣2-5分。
七
施工记录齐全、完整、移交
10
施工过程安装检测记录项目要数据齐全,项目完成后记录要及时归类移交技术质量部归档,记录缺项或不真实每项扣0.2-1分,未按时提交一次扣1-2分。
八
验收资料填写整理
10
每项工程或主要工序的验收单,按技术要求真实填写,初检、复检应签字确认,复检后验收单交专职质检工程师验收,验收单未确认或数据有伪或验收单没及时提交,一次项扣1-3分。
九
质量事故
/
违章作业造成设备零部件损坏,一项扣1-10分,损坏精密量器具一项扣3-10分。
出现质量事故根据责任情节扣10-50分。
合 计
100
附表2
季度质量考评表
终检员: 考核季度:
序号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 核 标 准
实得分
1
监理月考核合格
20
月考核不合格者扣得5
2
所管项目月未发生质量事故
30
发生质量事故时视情节轻重扣0-20分
3
所管项目月未收到上级单位下发的质量整改、质量罚款
20
收到整改或质量罚款单的视情节轻重扣得0-10分
4
所管项目月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15
验收一次合率低于98%的视情况扣0-10分
5
所管项目月验收优良率98%以上
15
验收优良率低于97%的视情况扣0-10分
合计
100
附表3 年度质量考评表
作业队: 考核年度:
序号
考核项目
标准得分
实得分
1
月考核记录
60
=(每月考核相加)÷12÷100×50
2
工序一次验收合格率
10
=该年度该队一次验收合格率×10
3
工序验收优良率
30
=该年度该队一次验收合格率×30
合 计
100
附件二:施工质量责任书
水电十四局锦屏机电安装项目部
施 工 质 量 责 任 书
一、总则
为了贯彻落实安装分公司2009年度质量管理会议精神,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发展的根本。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深刻认识到质量终身制的重大意义”及十四局有限公司的质量管理方针“一流的质量、顾客的期望、我们的追求”,结合锦屏机电安装项目部的有关规定和施工质量考核办法制定“施工质量责任书”,对施工质量实行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全面建立和落实质量管理体系和责任,对在实现施工质量目标过程中做出成绩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章作业、发生质量事故的责任人予以处罚。
二、责任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规范和上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施工质量控制工作。
2、施工质量责任人必须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将质量“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始终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负施工质量责任。
3、认真按照合同条款和规程规范、施工图纸、施工技术措施、施工作业指导书等要求进行施工、检查、验收工作,做好质量控制,把好质量关,防范质量事故。
4、严格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三检制”,做好工程施工质量的事前控制、过程控制,对发生的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做好事后处理和控制工作。
5、不断提高自身业务和综合素质,加强操作技能的学习。
三、控制指标
重大质量事故
损失1万元以上事故
单项一次验收合格率
单元合格率
单元优良率
无
无
95%以上
100%
95%以上
四、施工质量考核办法
1、考核依据机电安装项目部的《质量计划》、《施工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奖罚标准,施工质量责任人的年平均考核分数=该队当年月质量考核之和÷12。年终平均考核分数优良(90分以上):施工质量责任人奖1000元;考核分数(80-89):不奖不罚;考核分数(80分以下)施工质量责任人罚1000元。
3、施工质量责任人每人交风险抵押金200元,签订后2天内交到财务部。
4、施工期间收到业主或监理的质量罚款单时,按其罚款金额双倍对该队罚款,并对质量负责人给予罚款金额20%的经济处罚(处罚所得金额交财务保管,到年底时由技术质检部负责汇总,将罚款总金额作为质量管理奖基金的一部分分配给年度优秀质量管理者)。
五、附则
1、本《施工质量责任书》项目部与施工质量责任人签订;
2、本《施工质量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责任书”从二○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年终兑现奖罚,不足一年的人员自到工地之日起按实际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率计算。
六、备注
签订责任书后,如发现责任书内容需完善,需重新签订责任书时,已签订的施工质量责任书将作废,以新签的施工质量责任书为准,时间以原签订质量书为准。
水电十四局锦屏机电安装项目部(公章)
项目部质量负责人(签字):
日期:
作业队质量责任人(签字):
日期:
中国水电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锦屏电站机电安装项目部
质量罚款通知单
编号:
责任人(或单位)
日 期
年 月 日
处罚原因:
处罚决定:
序号
姓名(或单位)
罚款金额(元)
被罚款责任人签名
1
2
3
4
5
6
制表
审核
批准
财务签收
日期
一式三份,被罚人员(或单位)一份,质量管理部一份,财务管理部一份。
中国水电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锦屏电站机电安装项目部
质量整改通知单
编号:
通知部门
签收人
日期
年 月 日
责任人
存在问题:
整改要求:
检查部门
签发人
日期
经办人
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验证:
责任人:
年 月 日
验证人: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责任人一份,质量管理部一份,整改验证完成后全部交回质量管理部。
十二 附 则
本管理办法引用标准(不限于)
1、国家法规及行业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第9号令)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 176-2007)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
《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 5123-2000)
2、业主相关管理规定
《锦屏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锦屏质管委【2009】8号)
《锦屏水电工程施工质量处罚实施细则(试行)》(锦屏质管委【2009】9号)
《锦屏水电站工程施工质量考核实施办法》(锦屏质安环保【2009】48号)
《锦屏水电工程主体工程质检检验与合同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锦屏工程【2008】111号)
《关于进行质量检查、试验检测、测量、安全监测和安全人员及相关专业机构合同资质认证的指导性意见》(JPQ【2008】016号)
《锦屏水电工程样板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锦屏工程【2008】83号)
《锦屏水电站永久机电设备到货验收及交接管理办法》(锦屏机电【2008】07号)
《锦屏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实施办法》(锦屏技术【2007】12号
《锦屏水电工程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及拌合配料管理规程》(试行))
《锦屏水电工程施工质量内部巡视检查办法》(锦屏质安环保【2009】62号)
《锦屏水电工程混凝土外加剂使用管理办法》(锦屏质安环保【2010】44号)
《锦屏水电工程试验检测工作规程》(锦屏质安环保【2010】41号)
3、公司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手册》(FCB/QE003-2008)
《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程序文件》(FCB/QEOHS01-038(合)B-2008)
《质量管理和体系运行考核办法》(十四局安【2009】197号)
《局档案管理办法》(局【2000】117号)
《局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局【2001】79号)
4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实施中若有部分条款与项目部的管理运作不相适应之处,由质量管理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厂队对管理办法作修改、补充和完善,本管理办法中引用的各项管理制度、合同条款、规程规范、法规等标准文件,当有更新版本时,将自动适用新版本。
5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锦屏项目经理部。
6 本管理办法自实施之日起,原2009年4月印发的JPIC/QA02-2009《施工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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