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锻造强势民政 构建和谐社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形成全社会人民各展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民政部门是政府的职能部门,由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管理三大部分组成,其承担的重要职责,可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那么怎样打牢这个基础工程,发挥强势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这是各级民政部门当前应重点研究和实践的一大课题。
一、 充分认识锻造强势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古往今来,关心民瘼,体恤民力,注重民生,与民休养生息,一直是开明统治者的一条重要执政经验。中国共产党从执政之日起,“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是一直没有改变过。十六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基于此,在亲民政府的大背景下,建立福泽全民的“大民政”便成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
在前不久召开的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说,“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要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和建设的成果;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努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在这样的背景下,福泽全民的“强势民政”概念应运而生,“强势民政”所承载的内容就是要“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和建设的成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是一个转型社会的当务之急,而且是最终建成“公民社会”的必需。“强势民政”所承担的社会使命同时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一个国家里,贫富悬殊过大,各种社会保障不健全,这样的社会不能称之为“公民社会”。在一个国家里,有的有保障,有的没有保障,这与文明社会的要求相去甚远。一个不容忽视地现实是,计划经济时期的福利机制正渐渐离我们远去,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福利机制正日臻成熟,福利机制改革了,相应地“民政”的职能也要进行改革,因为它们是相辅相成的。今后,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民政”的职能要及时跟进,只有这样,才能建立一种福泽全民的“大民政”。让所有的公民分享“大民政”的福佑应成为全社会奋斗的目标。
民政工作是做人的工作,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体现着国家对民施政,以人民群众为服务对象,是国家和社会为了达到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目的,运用现代科学方法,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在政策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效解决社会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益,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质量,进行组织活动的工作体系。近年来,民政工作向社会化方向迅速发展,民政工作更显社会性、群众性、广泛性,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延伸,服务对象已囊括了社会所有成员。民政部门要在加强国家行政管理的同时,积极发挥引导作用,坚持和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动员方面长期形成的好传统、好做法,还要大力创新社会动员的方式方法,综合利用政治、经济、法律等手段,建立健全各种有效机制。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重要作用。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锻造“强势民政”
树立和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与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和关键所在。锻造强势民政,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锐意改革,开拓创新,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一)突出为民解困,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和完善以助老、助孤、助残、助医和助学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是民政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一项重要任务,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提高农村特困人口救助工作整体水平。将农村特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积极稳地推进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强化救灾减灾抗灾的能力,积极稳妥地做好农村救灾救济工作。积极推进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工作,并确保医疗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其次全面提高城市低保工作管理水平。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推进和完善“分类施保”。努力实行失业保险、城市低保和再就业联动,建立低保对象渐出机制。加大低保资金地方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增强“阳光超市”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解困济贫的作用。开展城市贫困家庭大病医疗救助。配合有关部门启动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生活费发放工作。第三,广泛开展慈善救助活动。深入开展“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精心组织好“情暖万家”、“圆梦大学”等慈善救助活动,不断提高慈善组织的社会影响力。第四,全面落实抚恤优待政策,深入贯彻落实新颁发的《军人抚恤优抚条例》,坚持依法优抚,完善抚恤补助,构建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范围。继续探索城镇优抚对象生活难、医疗难问题的解决途径,特别是双停企业中伤残军人和建国前入伍老兵的医疗难问题。
(二)突出和谐顺畅,建立城乡社会服务体系
构建和谐社会、锻造“强势民政”,还需要全面建立社会服务体系。打造有利于服务社会,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平台。首先,全面做好退士兵安置工作。按照均衡负担国防义务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安置计划,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全部纳入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范围。进一步加大货币化、市场化安置数量。建立财政安置保障制度,通过地方财政拨款,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等办法,筹集安置保障资金,保证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经费的及时发放。
要以服务于国防建设为主题,在提高科技、教育、法律拥军的基础上,突出文化拥军这一白山双拥工作的特色。抓住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的契机,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国防和双拥教育,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军政军民团结的浓厚氛围。其次,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推进以救助保障为重点的社区服务,建立以居民自治为方向的社区运行机制。加强社区服务机制和服务设施建设,合理调整和充分利用资源,本着“权随事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引导、协调、解决好劳动、卫生、科技、体育、教育、法律等服务进社区问题。以创建“十型”社区为重点,加强社区功能建设,拓展服务领域,提高社区服务质量。研究社区服务政策,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困难家庭人员在社区实现就业。完善村民自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自治机制。完善“四个民主”制度和“村务公开”及其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切实提高村民自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健全以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理财小组为主体的村民自治体系。加强对村民自治各项功能的整合。切实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把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把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管起来,使群众从村民自治中得到更多的实惠。第三,推进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努力提高城乡社会福利社会化水平。本着面向未来,面向小康社会,统一规则、统筹布局,做到高起点、大规模、有创新、有突破,建设一批集养老助老、社会救助、信息交流、科技示范、家政婚介、娱乐健康、医疗服务为一体的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同时本着“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的总体思路,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建设步伐,
(三)突出依法行政,建立城乡社会管理体系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民政部门承担着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的重任。在锻造“强势民政”中,必须坚持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科学管理、人性管理,开拓社会化管理的新局面。首先要以民间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以提高民间组织能力建设为重点,推进管理体制创新。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并重的方针,着力培养发展经济类、公益类、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社会区民间组织,支持和引导科、教、文、卫、体以及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渐涌现的新型组织。要加强对民间组织活动的依法监管,加大对非法和违法、违纪民间组织的查处力度,保证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加强民间组织自律机制建设,使之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实行政社分开,尽早实现政府部门与民间组织脱钩,为民间组织开展活动创造条件,其次,加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做好撤乡并镇指导工作,注意协调和解决撤乡并镇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地名数据库的科技含量,实现信息化管理。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依法搞好两项注册登记工作。第三,深化殡葬改革,加强对殡仪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提高管理水平,优化服务质量。大力推行火葬,严格控制骨灰装棺“二次土葬”。第四,强化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
三、建设一流队伍,提高锻造“强势民政”的能力
锻造“强势民政”要求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必须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坚持勤奋学习,扎实地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领,全身心的投入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战略任务中来,打造精品,争创一流。
(一)坚持思路创新和实践创造,提高民政开拓创新的能力。
锻造“强势民政”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用科学的理论创新思路。一要加强学习,善于学习。既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提高自已掌握和运用政策的水平,又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增强服务本领。不仅要学习与自已业务有关的知识,而且要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历史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国内外先进的经营管理和一切反映当今世界文明进步的新知识,掌握新知识,获得新本领。二要勤于思考,善于思考,研究把握民政工作的规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民政工作问题多、难点多、矛盾多,这是摆在各级民政面前的客观要事实。为此要善于思考,分析研究问题,抓住本质、把握规律,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三要勇于实践,善于实践,从实践中获得真知。善于归纳提升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成功经验,经过科学分析上升为政策法规。要善于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践,认真分析工作基础、优势条件、制约因素以及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吃透基层的实际,掌握第一手材料,科学研判形势,增强科学决策的能力。
(二)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民政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民政依法行政能力,一要强化法制意识。通过学习法律,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权威,自觉在思想上确立不违规、不逾制的观念,公正平等对待工作对象、不偏私、不歧视的观念,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坚持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原则,一手抓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一手抓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的体制机制问题。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和落实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既要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又要解决维护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和连续性,维护社会稳定。
(三)增强大局意识,提高民政综合协调能力。提高综合协调能力,一要增强大局意识。大局就是全局,就是认识大局、把握大局、服从和服务大局。涉及党和国家全局的事,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事,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事,就是大局。协调,就是要从大局出发,整合力量,相互协作,有效推动工作。二要善处各方关系。要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兼顾不同的利益关系和工作诉求,涉及到群众利益时,要避免“与民争利”,同时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政策的出台,要通过社会公示、专家论证、社会听证等措施,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三要善用协调机制。民政工作现在建立了两个工作机制,一是“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分级实施,各负其责,上下配合,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前者是对整体民政工作而言,后者是对民政系统而言。要充分利用这些协调机构,加强部门之间、各种社会力量之间的沟通、协调和合作,增强开展民政工作的合力。
(四)丰富“为民”情感,躬行“为民”实践,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一要丰富“为民”情感。我们党的三代领导集体都强调“为民”,从“为人民服务”到“群众满意不满意”,到“深怀爱民之心”,都体现着对人民群众的关爱之情。胡锦涛同志强调“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做好为民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民政干部要铭记于心,化为情感,做到“思民之所想、忧民之所愁,急民之所难,办民之所需要”,体察民情,善解民意,善待百姓,厚待群众,培养为民的职业情感。二要躬行“为民”实践。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民政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设身处地体恤群众困难,把“为民”情感渗透到每一项民政业务和每一个工作环节中,倾注到每一个民政工作对象身上,时刻把困难群众放在心上,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五)抓班子建设,凝聚人心和改进作风,提高建设队伍的能力。抓班子建设,提高思想境界和领导水平是关键要加强学习、锻炼和修养,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职业道德境界,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要加强班子团结,班子成员应该成为志同道合、肝胆相照、密切配合的同志;要讲究领导艺术,树立新的科学发展观,培养和提高总揽全局、统筹兼顾,善于应对复杂局面和处理突发性事件的能力,使班子成员成为团结协作、作风优良,务实高效、勤政廉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领导集体。善于凝聚人心。凝聚人心要靠事业,事业蕴涵理想和目标,是凝聚人心的基础。要靠感情,同志式真诚挚情,可以营造和谐、宽松的环境,形成干事业、干成事业的氛围。要靠机制,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能够充分发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大家心齐、气顺、劲足,人尽其才、心情舒畅。要靠适当待遇,关心职工生活,解决职工困难,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使大家一心一意想工作,一心一意干事业。善于培养和发扬好的作用。作风正,事业兴。各级民政部门的同志要牢记“两个务必”,从实际出发,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坚持群众观点,善于走群众路线,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要善于用民主的方法、法律的方法以及说明教育、典型引导、示范服务的方法推动工作;要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主义,真抓实干,下苦功夫,用实力气,求工作实效。
10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