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江西三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罗湾水电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0 年第 号
《江西三和罗湾水电厂设备泄漏管理制度》已经于200 年 月 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长
二〇〇 年 月 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
名称
江西三和罗湾水电厂设备泄漏管理制度
制度
编号
CPIJXSHLW(YW)-10-05
版本
签发日期
下次评估时间
起草人
部门审核
分管领导审核
签发人
是否修订
何根新
何根新
此 次 修 订 的 主 要 内 容
解释
部门
安全生产部
实施
及完
善执
行人
设备泄漏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渗漏点的界定和密封点的统计方法,规定了设备无泄漏管理的考核范围和考核标准。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电力生产所涉及的设备和系统(包括水轮发电机组、调速系统、油、水、风系统、变压器、开关站及水工建筑排水系统、闸门启闭设备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力工业部《水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考核实施细则》 (电安生[1996]572号)
3 管理机构与职责
3.1 管理机构
3.1.1 各有关车间、班组应设立相应的设备无泄漏管理责任人。
3.1.2 安全生产部是设备无泄漏的归口管理部门。
3.2 管理职责:
3.2.1 负责本部门设备渗漏点、密封点的管理、统计工作;
3.2.2 对设备渗漏点的处理提交建设性、可行性建议;
3.2.3 按时填报月度《设备泄漏及处理明细表》等报表;有条件的班组,对设备泄漏实行看板管理。
3.2.4 实行上一级对下一级的考核。
4 管理内容及方法
4.1 渗漏点的界定
4.1.1 渗漏:密封点对应的基础、地面和设备上有新的渗漏痕迹。
4.1.1.1 渗点:有介质渗出的密封点。
4.1.1.2 漏点:有介质滴落的密封点。
4.1.2 一般漏点:油超过五分钟滴落一滴、水超过五秒滴落一滴的漏点。
4.1.3 严重漏点;油每五分钟及以下滴落一滴、水每五秒钟及以下滴落一滴的漏点。
4.1.4 发电机轴承甩油导致明显污染线棒、闸门漏水超过0.1m3/s的均为严重漏点。
4.2 密封点的统计方法
4.2.1 密封点是指各种介质可能向外渗漏的结合面。分为静密封点和动密封点两种。
4.2.2 静密封点系指设备、容器、阀门、管道上的法兰、门盖、端盖、丝堵、堵版、活接头等第一个结合面为一个密封点。
4.2.2.1 油浸纸绝缘的电缆终端头为1个密封点,电缆中间接头为2个密封点;
4.2.2.2 密封垫结合面为1个密封点;
4.2.2.3 一对法兰为1个密封点;
4.2.2.4 一般有门盖带法兰的阀门为4个密封点;
4.2.2.5 焊接门为2个密封点;
4.2.2.6 活接头几通的为几个密封点。
4.2.3 设备管道上的焊口、砂眼不统计为密封点,但有渗漏的作为渗漏点统计。
4.2.4 动密封点系指设备转动或往复运动的轴与端盖之间的结合部位,每一处为滑轴承不作为密封点统计。
4.2.5 闸门以每一止水边作为一个统计单位。
4.3 考核标准及方法
4.3.1 全厂密封点渗漏率<0.2‰,计算式为:全厂密封点渗漏率=(全厂渗漏点总数)十(全厂密封点总数)×1000‰
4.3.2 全厂所有发电设备不得有严重漏点。
4.3.3 发电主设备及其他生产设备的一般漏点和渗点不得超过下表允许值:
设 备
渗 漏 点
一般漏点
严重漏点
发电机组/台
1
1
0
其它生产设备/台
2
1
0
4.3.4 其他生产设备原则上以场所、系统划分。具体范围划分如下:
4.3.4.1 全厂油、水、风管路及其附件自成系统;
4.3.4.2 油库、水泵室、空压机室等按场所划分;
4.3.4.3 开关站以不同电压等级划分;
4.3.4.4 主变压器、厂用变压器分开统计;
4.3.4.5 每台机组的调速系统(含压油装置);
4.3.4.6 水工建筑物排水系统;
4.3.4.7 泄流启闭设备及闸门;
4.3.4.8 发电输水启闭设备。
4.3.5 各部门发现渗漏点应及时地采取得当、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并作好记录。
4.3.6 暂时不能处理、处理不了的,或需要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力、尽快处理。
5 监督检查和奖惩或责任
5.1 本标准由安全监督与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相关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5.2 本标准按厂《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标准》的有关部分进行考核
6 附则
6.1 本制度由厂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6.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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