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西北(国际)农机机电贸易城项目设计
比 选 文 件
比 选 人:四川昊昇投资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邀请书 2
第二章 比选须知 2
第三章 参选文件 11
一报价函及附件 11
(一)报价函 11
(二)参选文件附件 12
二 业绩证明材料 17
三 履约情况 18
四、 资格证明材料 18
第四章 比选细则 19
一、总则 19
二、评审程序 19
第五章 设计合同 22
第一章 比选邀请书
致: :
西北(国际)农机机电贸易城项目已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四川昊昇投资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比选。
1.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等。
2. 项目名称:西北(国际)农机机电贸易城项目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陕西省咸阳市,占地面积1200亩,其中商业开发1100亩,吉峰农机总部基地100亩。建筑形态:吉峰农机基地总部是大4S店概念;农机超市是商铺+展场;载货汽车交易中心是4S店、商铺+展场、大棚交易区;工程机械交易中心是4S店、商铺+展场;五金机电交易中心是排铺。
4.比选内容:西北(国际)农机机电贸易城项目项目概念方案和建筑方案设计,并根据参选设计方案自身的特征,提出该地块的城市设计理念。
5.设计完成时限:设计时限为 天;
6.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承担过两个类似工程项目设计任务;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7.比选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8.购买比选文件时间:2011年 8 月 3 日~2011年 8 月 5 日(北京时间9:30—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9.购买比选文件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北大街19号财富领地3栋611室。
10.购买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14.比选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 8 月 19 日上午09时30分,届时请参加比选的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15.开标地点:成都市郫县红光镇现代工业港港大路港通北二路219号·吉峰农机公司会议室。
16.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昊昇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童女士13551181199;邹女士028-65305530
2011年8月3日
第二章 比选须知
比选须知资料表
项号
项 目 内 容 规 定
1
工程说明
及要求
工程名称:西北(国际)农机机电贸易城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陕西省咸阳市,占地面积1200亩,其中商业开发1100亩,吉峰农机总部基地100亩。建筑形态:吉峰农机基地总部是大4S店概念;农机超市是商铺+展场;载货汽车交易中心是4S店、商铺+展场、大棚交易区;工程机械交易中心是4S店、商铺+展场;五金机电交易中心是排铺。
比选范围:西北(国际)农机机电贸易城项目项目概念方案和建筑方案设计,并根据参选设计方案自身的特征,提出该地块的城市设计理念。
设计周期: 个日历天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等
本次设计方案比选,每个设计单位须提供经优选的至少3个设计方案。经评审的最佳设计方案的设计单位,将被确定为承担西北(国际)农机机电贸易城项目项目的概念性方案和建筑方案设计。
2
比选时间表
发售比选文件时间:2011年 8 月 3 日~2011年 8 月 5 日
答疑时间:2011年 8 月8 日上午11时前(书面答疑)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 8 月 19 日上午09时30分
参选文件递交地址:成都市郫县红光镇现代工业港港大路港通北二路219号·吉峰农机公司会议室。
开选时间:2011年 8 月 19 日上午09时30分
开选地点:同参选文件递交地址
3
比选申请人
资格
独立法人,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4
比选保证金
金 额: 贰 万元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请注明项目名称),递交后比选申请人请执交款依据到收款单位开据“收款收据”,并将该“收据”作为交纳比选保证金的证明文件列入参选文件中,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开 户 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5806 5490 8300 015
交款截止时间:2011年8月18日16:00(北京时间)点前(如比选时间有变,比选保证金缴纳时间顺延,即开选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保证金,将于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比选申请人(不退现金),退还时请比选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收款收据及比选申请人银行开户信息到收款单位办理;
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中选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扣除招标服务
费后,在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设计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剩余部分(不退现金),退还时请比选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收款收据、设计合同副本原件(留盖鲜章复印件)及比选申请人银行开户信息到收款单位办理。
5
参选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套(可读U盘或光盘,电子文档包括设计说明、图纸以及配有中文字幕和语音解说的多媒体演示文件。)
6
比选有效期
开选后90个日历天
7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8
履约保证金
中选人在接到签订工程设计合同通知书后10个日历日内,按拟签订合同价的10%为履约保证金,并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比选人递交(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
9
其他特别说明
在本次方案比选中所有按时收到的有效的比选文件均不退回。
主办单位有权在本项目的规划和设计中使用比选设计方案。同时,主办单位还可将比选设计方案印刷、出版和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作品。
参选单位和主办单位对比选设计方案除用于本项目外,均不得用于其他任何项目。
构成本比选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包括文字说明、图纸和图表)都是参与各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上述文件的知识产权属主办单位及相关设计单位所有。参选单位仅可以将上述文件用于编制比选文件之目的。未经主办单位书面许可,参选单位不得将上述文件用于其他工程设计或其他目的,也不得将上述文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主办单位有权追究因参选单位侵犯主办单位及其他相关设计人的知识产权或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比选须知
1.总则
1.1比选组织:本工程的比选人为四川昊昇投资有限公司,比选工作由四川昊昇投资有限公司委托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进行。
1.2名词释义
比选人:四川昊昇投资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比选申请人:指在规定时间购买了比选文件并足额交纳了比选保证金的当事人。
中选候选人:经评审,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向比选人推荐的比选申请人。
中选人:在专家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中,经比选人确定并与业主签订设计合同的当事人。
1.3工程概况及比选内容
1.3.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陕西省咸阳市,占地面积1200亩,其中商业开发1100亩,吉峰农机总部基地100亩。建筑形态:吉峰农机基地总部是大4S店概念;农机超市是商铺+展场;载货汽车交易中心是4S店、商铺+展场、大棚交易区;工程机械交易中心是4S店、商铺+展场;五金机电交易中心是排铺。
1.3.2比选内容:西北(国际)农机机电贸易城项目项目概念方案和建筑方案设计,并根据参选设计方案自身的特征,提出该地块的城市设计理念。
1.4本次比选程序如下:
(1) 发布比选邀请书。
(2) 发售比选文件。
(3) 召开开选会。
(4) 定标发出中选通知书。
(5) 签订设计委托合同。
(6) 编制比选报告。
1.5比选费用
1.5.1比选申请人承担其编制参选文件及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比选结果如何,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5.2比选申请人不管中选与否,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均不退还其购买比选文件及资料的费用。
1.6不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申请人的参选资料均不退回。
1.7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对未中选人作任何解释。
1.8现场踏勘
a. 比选申请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使比选申请人获取有关编制参选文件和签订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比选申请人应对其自行查明或核实的有关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
b. 比选人向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比选人现有的能被比选申请人利用的资料,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c.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比选申请人应注意安全,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比选人概不负责。
d. 比选申请人在现场考察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各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2.比选文件
2.1比选文件的组成
2.1.1本比选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发出的相应补充资料:
l 第一章 比选邀请书
l 第二章 比选须知
l 第三章 参选文件组成
l 第四章 评审办法
l 第五章 设计合同
2.1.2比选文件及补充资料前后有矛盾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2比选申请人应认真审阅比选文件中所有的比选须知,如果比选申请人编制的参选文件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其参选文件将被视为不合格参选文件。
2.3比选文件的解释
2.3.1本比选文件由四川昊昇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3.2比选申请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收到比选文件后3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下同)向比选代理机构提出,比选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达所有获得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
2.4比选文件的修改
2.4.1在比选截止日期前,比选人补充修改比选文件视为有效。
2.4.2比选人将补充修改以书面方式通知发给所有获得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补充通知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比选申请人起约束作用。
3.参选文件
3.1参选文件的语言
参选文件及比选申请人与比选人之间与比选有关的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3.2参选文件的组成
3.2.1比选申请人的参选文件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参选文件
◇参选文件附件
◇业绩证明材料
◇履约情况
◇资格证明材料
◇设计大纲
◇比选展板
3.2.2参选文件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册,其中设计说明书文本、经济技术指标表以及缩印成A3版面的设计图纸用A3版面设计文册。
3.2.3对于本比选文件规定了格式的参选文件(详见第三章),比选申请人应使用本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如不够时可按同样格式自行添补。
3.2.4所有参选文件均应真实、可靠,比选人一旦得知有隐瞒、欺诈行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选,比选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拒绝履行合同,并保留通过法律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3.3比选报价
3.3.1比选申请人比选报价由比选申请人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规模及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按总价包干。
3.3.2报价中应包含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成本、利润、保险、税费、风险费等全部内容。
3.3.3本合同范围内,中选人无论设计方案如何调整与修正,合同总价均不作调整,也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合同总价调整。
※3.3.4※本次比选设置最高限价,经过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比选申请人所报价不得超过 万元。如果比选申请人所报的本工程的设计费高于控制价则参选将被拒绝。
3.4.参选文件的份数
3.4.1比选申请人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参选文件三套,其中正本一套,副本两套。电子文档一套。
3.5参选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5.1比选申请人递交参选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比选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参选文件的通知。
3.5.2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在比选截止时间后,比选申请人不能撤回参选文件,也不能更改参选文件。
3.5.3比选申请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
3.6参选文件的装订、密封、标志与递交
3.6.1参选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
3.6.1.1参选文件宜采用胶装等不易拆散的方式装订成册。比选申请人应将参选文件装订成一册,若参选文件较多时,可装订为多册;各册的封面上应醒目的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3.6.1.2为了保护参选文件、防止参选文件被无权人篡改和替换,参选文件应予以密封递交,密封外包装上应至少采用下述一种方式对密封予以确认:
(1) 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3) 比选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3.6.1.3参选文件的密封方式不限,建议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封装成一包提交。
3.6.1.4参选文件包装封套上应有以下识别标志,以利识别:
(1)工程名称
(2)比选申请人名称
(3)参选文件递交地址
(4) 年 月 日 时 分开选,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6.1.5如果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参选文件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比选人概不负责。
3.6.2送交参选文件
3.6.2.1比选申请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将参选文件递交给比比选人。
3.6.2.2参选文件递交送达开选地点,递交截止时间和地址见本须知前附表。
※3.6.3※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3.6.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 比选
4.1开选由比选人委托比选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比选申请人参加,并接受有关监督机构进行监督。
4.2开选地点和时间按前附表规定,参加开选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出示身份证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以有效身份出席开选会议。
4.3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不参加开选会议视为对开选结果默认,事后不应再对开选程序的公正合法性提出质疑或异议。
4.4开选时由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交叉检查确认参选文件密封是否完好。
4.5经上述检查确认无误后,按参选文件送达的顺序开选,由工作人员宣读比选申请人名称及报价,检查比选保证金,并做出开选记录。
5.评标
5.1评标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或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共3人单数。评委会主任一名由评委会成员推举产生,主持评审工作,评委主任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表决权。评委会成员实行主动回避制度。并邀请有关监督部门对评审进行全过程监督。
5.2具体的评审办法详见第四章。
6.合同授予标准
6.1本比选工程的合同将授予其参选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并按本比选文件所确定的中选人,该中选人必须具有有效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6.2中选通知书
6.2.1确定出中选人后,比选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选的比选申请人其参选被接受。
7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7.1比选人与中选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订立书面设计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2若因中选人原因中选人如不按7.1条的规定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则比选人将废除授选,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3中选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设计工作,不得将中标项目设计工作转让(转包)给他人。
7.4根据川府发[2007]14号文规定:因设计单位原因造成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设计单位应该承担工程价款的增加额。
7.5履约担保
7.5.1中选人在接到签订工程设计合同通知书后10个日历日内,中选人应按本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和缴纳方式,向比选人提交履约担保,否则中标无效,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对该中选人在我公司作不良信用记录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批后一年内不能通过参选资格评审。
第三章 参选文件
一 报价函
致: (比选人)
1.根据你方 (工程名称) 比选文件的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全面研究上述比选文件及补充文件后,我方愿意以 万元的参选报价并按上述要求完成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全部责任和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完全接受全部比选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选,我方保证按你方要求,完成全部设计工作。
4.本比选申请人同时声明,本参选文件一经递交,包括即将递交的设计方案的归属权为四川昊昇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5.随同本比选文件,本比选申请人已递交金额为 万元的比选保证金。
比选申请人: (全称、盖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电话: 传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参选文件附件
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工程名称) 设计比选活动,签署上述工程的参选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全称、盖章)
日期 : 年 月 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如参选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则不需附此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声明:我: (姓名)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名称) 设计比选活动。代理人在比选、评选及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为代表本公司的行为,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比选申请人:(全称、盖公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 托 代 理 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比选保证金
致: (比选人)
我单位参加 (工程名称) 设计比选,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我单位现递交比选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整)。
附:收据复印件。
比选申请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投入本项目专业设计人员表
序号
姓名
学历
职称
职务
专业
专业年限
注 1、须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及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2、比选申请人中选后必须严格按此表所报人员投入设计工作,为此要求作出如下声明
3、比选申请人须报送相关专业设计组人员名单,其中设计总工程师为国内著名建筑设计专家,主任建筑设计师须为全国注册一级建筑师;另外,成立一个专家顾问小组给本项目设计提供相关设计服务,专家顾问小组成员西南片区或国内著名建筑专家,且专业配套;设计服务阶段:所有人员须压证。设计单位如有总院和分院隶属关系的,须以总院单位名称参选。
我方在此声明:如果我方中选,我方的主要设计人员严格按此表所报的具体人员及数量投入本项目设计工作,否则委托人有权扣除合同价款人民币1万元每人。
比选申请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主要人员情况表
1.一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专业工作年限
为比选申请人服务时间
2.主要经历
时间
单位/项目/规模/职务/工作经验/获奖情况
3.获奖情况
4.目前承担的任务
注:每个设计人员均须附职称证书复印件。如有获奖情况,还应附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附件6:设计方案
1、方案设计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投资估算、园区整体透视图、单体透视图、渲染图、鸟瞰图和总平面图等部分组成,根据工程的需要可加做建筑模型。
2、方案设计必须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规定。
3、方案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方案设计一般应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采暖通风及空调、动力和投资估算等专业,除总平面和建筑专业应绘制图纸外,其它专业以设计说明简述设计内容,但当仅以设计说明还难以表达设计意图时,可以用设计简图进行表示。
二 业绩证明材料
近三年承接已完成的同类工程设计情况一览表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工程内容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注:附签订合同或证明资料复印件。
三 履约情况
(一)最近三年设计质量事故及其处理结果
请叙述最近三年的已完和目前正在进行的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申请人设计原因出现的质量事故。并分别说明事故发生年限、发包人名称、事故原因、以及事故处理结果。
如无请书面加盖公章声明。
(二)最近三年的仲裁和诉讼情况
请叙述最近三年的已完和目前正在进行的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申请人所介入的诉讼或仲裁情况。并分别说明事件发生年限、发包人名称、诉讼原因、纠纷事件、纠纷所涉及金额,以及最终裁判是否有利于申请人。
如无请书面加盖公章声明。
四、 资格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3、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请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第四章 评标细则
一、总则
1、遵循竞争优选、公正、公开、科学合理、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如下评审办法及操作程序,并严格执行。
2.评审原则
2.1本次评选由依法组建的评选委员会对参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委员会由3人单数组成,评审专家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
3.参选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参选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选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比选申请人对参选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比选申请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参选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凡属于评选委员会在评选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评选委员会将根据比选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功能性、科学性、经济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设计人员安排、设计费用报价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按综合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名,推荐前三名为中选候选人。
4.评审过程的保密
4.1在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比选申请人如试图向比选人和评选委员会及其评审专家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参选被拒绝。
4.2评选委员会成员或者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向外透露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方案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评审程序
1、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
1.1评选委员会将首先对比选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有:
a.比选申请人应为独立法人,且具有比选邀请书内的设计资质。
b.比选申请人近三年承担过两个以上类似工程项目设计任务。
c.比选申请人近三年承担的设计项目未出现设计质量事故,无不良诉讼或仲裁记录。
比选申请人须通过上述三项审查,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2.参选文件初步评审
2.1评选委员会将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每份参选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参选文件应与比选文件的所有实质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比选人的权利和比选申请人的义务方面有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文件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2如果参选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比选文件的各项要求,评选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比选申请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参选。
2.3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一)参选文件上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和加盖公章;
(二)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参选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四)参选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参选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比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4细微偏差是指参选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比选申请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参选文件的有效性。评选委员会将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比选申请人在评选结束前予以补正。
3.评审计分分为四个分项分别进行评分,各分项评分后,汇总计算。评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1评审指标分解及各部分分值的规定:
设计工作大纲 20分
人员配备情况 10分
类似项目业绩 10分
参选报价 60分
3.2评选分值分配及计算表
序号
项目内容及分值
一
设计工作大纲 总分20分
1、服务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 0~2分
2、方案设计的指导思想是否正确、总体布置和场地利用系数是否合理、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是否合理,造型是否美观大方,与周围环境是否协调。
0~5分
3、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及工作量强度安排的合理性 0~5分
4、设计工作质量、进度保证体系与措施的有效性 0~3分
5、后期服务人员专业的配备、人员数量,后期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 0~5分
二
人员配备情况 总分10分
1、 根据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资质与职称情况打分; 得0~3分;
2、 根据各专业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情况打分; 得0~3分;
3、 根据人员完善合理情况打分; 得0~4分
三
类似项目业绩 总分10分
根据比选申请人所提供的类似业绩2个得4分;每增加一个加2分,最多加6分。
三
四
参选报价 总分60分
1、审查各分项取费是否合理;
2、各比选申请人的参选报价与最低有效参选报价相比,每高1%扣3分;不足1%按直接插入法计;
3、保留两位小数。
第五章 设计合同
GF-2000-0209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设计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 23 -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概算总投资(万元)
费率%
估算设计费(元)
层数
建筑面积(m2)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多层
√
√
高层
… … …
总建筑面积
说明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用地现状电子文件
2
相关规划基础资料
3
设计任务书
4
立项批复文件
5
控制性指标文件
6
地勘报告
7
用地周边管网图
8
其它相关批文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初设文件
10
个日历天
2
施工图文件
8
个日历天
3
设计概算
8
个日历天
4
5
6
注:1. 初设文件及施工图文件可根据甲方相关报批要求进行,具体进度可根据报批主管部门批复的时间做进一步调整。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为 万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
(万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
报批方案并经评审通过后
第二次付费
30%
初步设计文件提交并经评审通过后
第三次付费
20%
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并经评审通过后
第四次付费
30%
竣工验收合格后
全部
100%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4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参选文件、方案设计、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负责向甲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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