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温州市瓯海大道西延一期工程(福州路-瞿溪环岛)
(项目名称) 二 标段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第一册)
商
务
标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3 年 11 月 6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道路、曹埭河中桥、K3+474小桥、排水管道、给水管道、电力通信管道)
(一)投标总价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三)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四)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
(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六)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七)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八)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九)暂列金额明细表
(十)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十一)计日工表
(十二)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十三)主要工日价格表
(十四)主要材料价格表
(十五)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十六)主要材料品牌要求选择一览表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温州市瓯海区铁路建设指挥部(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温州市瓯海大道西延一期工程(福州路-瞿溪环岛)第二标段(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捌仟肆佰玖拾贰万贰仟零玖拾伍元(¥ 84922095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26个月,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 (¥ 800000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无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北大街109号
网址:
电话: 0351-3184853
传真: 0351-3020304
邮政编码: 0351-3020304
2013 年 11 月 6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温州市瓯海大道西延一期工程(福州路-瞿溪环岛)(项目名称) 二 标段
序号
条款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经理
1.1.2.4
姓名: 李成林
2
工期
1.1.4.3
26 个月
3
缺陷责任期
1.1.4.5
自竣工日期起计算2年
4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4.2
签约合同价的10%,最高投标限价的85%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以汇票或支票形式。
5
分包
4.3.4
见分包项目情况表
6
逾期竣工违约金
11.5
20000 元/天
7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11.5
10%签约合同价
8
质量标准
13.1
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审标准”进行验收。
9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16.1.2
见合同专用条款
10
预付款额度
17.2.1
开工预付款金额:10%签约合同价
材料、设备预付款金额:本项目不适用
11
预付款保函金额
17.2.2
开工预付款金额:10%签约合同价
材料、设备预付款金额:本项目不适用
12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17.4.1
月支付额的15%
13
质量保证金额度
17.4.1
10%签约合同价格
14
保修期
19.7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3 年 11 月 6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山西太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有限责任制公司
地 址: 太原市杏花岭区北大街109号
成立时间: 1998 年 11 月 02 日
经营期限: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至二O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姓 名:阎继忠 性 别: 男
年 龄: 50 职 务: 董事长
系 山西太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2013 年 11 月 6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阎继忠 (姓名)系 山西太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张影雪(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温州市瓯海大道西延一期工程(福州路-瞿溪环岛) (项目名称) 二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2013年11月6日到2013年11月30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140103196312120697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330326198405220769
2013 年 11 月 6 日
三、联合体协议书
本项目不适用。
四、投标保证金
采用支票或银行汇票或电汇,投标人应在此提供相应的复印件。采用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应在此提供省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注: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副本中提供复印件,若联保证明余额不足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此提供补足差额的银行电汇回单的复印件)。
同时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投 标 总 价
建设单位:温州市瓯海区铁路建设指挥部
工程名称:温州市瓯海大道西延一期工程(福州路-瞿溪环岛)- 第2标段
投标总价(小写): 84922095元
(大写): 捌仟肆佰玖拾贰万贰仟零玖拾伍元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编制人: (造价人员盖专用章并签字)
编制时间: 2013年11月06日
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工程名称:温州市瓯海大道西延一期工程(福州路-瞿溪环岛)- 第2标段 第1页 共1页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温州市瓯海大道西延一期工程(福州路-瞿溪环岛)- 第2标段,工程内容:道路、桥梁、给排水、电力通信预埋管道等组成。
二、编制依据:
1.《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
2.《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3.《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4.《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5. 施工图纸;
6. 招标文件。
三、取费
费率
(%)
管理费
(%)
利润
(%)
检验试验费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二次搬运费
(%)
职工教育经费
(%)
规费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税金(%)
道路
16.5
12
1.23
0.04
0.71
2
7.8
1.6
3.577
曹埭河中桥
18.5
11
1.23
0.04
0.71
2
7.8
1.6
3.577
K3+474小桥
18.5
11
1.23
0.04
0.71
2
7.8
1.6
3.577
排水管道
14
10.5
1.23
0.04
0.71
2
7.8
1.6
3.577
给水管道
16
10.5
1.23
0.04
0.71
2
7.8
1.6
3.577
电力、通信管道
21.5
16.5
1.23
0.04
0.71
2
12.46
1.6
3.577
四、工期、质量要求
工期为26个月。质量要求合格。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温州市瓯海大道西延一期工程(福州路-瞿溪环岛)-第2标段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金 额(元)
1
单位工程(温州市瓯海大道西延一期工程(福州路-瞿溪环岛)-第2标段)
84922095
1.1
专业工程(道路)
46621792
1.2
专业工程(曹埭河中桥)
9385888
1.3
专业工程(K3+474小桥)
6385462
1.4
专业工程(排水管道)
5820841
1.5
专业工程(给水管道)
9210435
1.6
专业工程(电力、通信管道)
7439575
合 计
84922095
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要求选择一览表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招标人推荐生产厂或品牌
投标人选定生产厂或品牌【必须填报,且只能填一个(选择“或相当于、优于”的,应写明所选的生产厂或品牌)】
1
电线电缆
云南云缆、广西广缆、上海浦东电线电缆
上海浦东电线电缆
2
管材
安徽广德金鹏、上海公元、浙江远旺
浙江远旺
3
球墨铸铁管材
徐州光大牌(优等)、大连坤达、新兴铸管、山东济南铸铁、圣戈班
圣戈班
4
阀门
天津溏沽、温州中侨阀门有限公司
温州中侨阀门有限公司
注:上述内容必须全部填写,否则将视为无效标。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2013 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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