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 号
BD-D-1997-01
力学
1999.12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方案及细则
比对项目名称: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
主导实验室: 威海市计量所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7
目 录
1比对的目的及意义 2
2比对的依据 3
3比对方式及比对路线 3
3.1 比对方式 3
3.2比对路线 3
4比对样品 4
5时间安排 4
6比对用检验设备 4
7意外情况处理 4
8比对技术方案 5
8.1比对用样品的交接规定 5
8.2比对用样品的运输规定 5
8.3比对检验记录和比对检验报告的要求 5
9传送及比对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5
10比对的保密规定 6
11参比实验室上报材料 6
12比对结论及报告处理 7
13比对结果评估方式 7
13.1实际含量评估 7
13.2比对的不确定度评估 8
13.3 En值的评估方法 8
13.4检验记录和报告的评估 8
14比对结果评估应掌握的原则 9
附件A:比对实验室及联系方式 10
附件B:比对样品交接记录 12
附件C:所用检验设备(照片) 13
附件D:所用设备一览表 14
1比对的目的及意义
定量包装商品是销售前由商品和包装材料组成具有预先确定量值的定量预包装商品。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国对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定量包装商品进行了调整,同时颁布了与之配套的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据调查,定量包装商品在销售市场上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所涉及的产品面广量大,而且与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但是由于生产、销售和计量能力的良莠不齐导致了大量计量纠纷发生,同时也给消费者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损失。
与之相对应,许多检测机构的检测设备、人员素质、管理水平以及新检验规则的适应性等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在这种形势下,检测的能力及结果的可信度和准确性尤其重要,而目前我省尚未组织过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能力比对,因此,组织此项计量检验能力验证的比对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此次检验能力的比对将:
(1)对山东省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技术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综合的检查,摸清各地市计量技术机构检验能力现状;
(2)使每个参比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实验室得到有效评价和能力验证,发现并分析实验室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找出其原因,制定出纠正和预防措施,使实验室在设备状况、人员水平、环境条件等影响检验结果的方面得以完善;
(3)通过对比对结果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促进相关实验室之间的交流,有效加强检验人员对JJF1070-2005检验规则要旨的理解,提高检验水平,保证全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的一致性;
(4)找出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和标注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定量包装商品总体质量水平提供帮助。
2比对的依据
按照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规定的方法进行净含量计量检验,GB/T15483-1999《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
3比对方式及比对路线
3.1 比对方式
比对方式采用星形式,各参比试验室分别与主导试验室检验结果直接比对。
本次比对的主导实验室为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比实验室为各县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技术机构。
3.2比对路线
荣成 乳山 文登
市计量所
4比对样品
比对样品为奶(体积标注净含量);
规定检验批50个,样本量10个;
由主导试验室选用3个批次的规格、名称完全相同的样品,同时留取不同批次的样本,并采用一次性分发方式,在同一天将参比样品分发给各参比试验室接样人员,并由其签字领回。
5时间安排
比对全程时间:2007年10 月17日~2007年10月20 日
具体日程安排:
2007年10月17 日-完成样品分发;
2007年10月17日~10月20日-参比实验室完成样品检验、出证、汇总材料并上报;
2007年10月20日~10月23 日-主导试验室完成各参比试验室的数据统计、分析及比对结果和总结等材料上报。
6比对用检验设备
各参比实验室按照JJF1070-2005规定的检验设备检查检验设备,确保用于其在检定有效期内。
7意外情况处理
传递样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意外故障,或在某个实验室比对过程中发生意外或损坏,要及时与主导实验室联系,不得擅自处理。损坏的样品应及时返回主导实验室,经确认后重新发放样品,继续开展比对工作。
8比对技术方案
8.1比对用样品的交接规定
样品的交接由主导实验室和参比实验室双方人员在主导实验室共同完成交接过程,包括查验包装的完好程度、样品的外观检查,确认有无破损和渗漏。完成交接过程后,双方人员需填写交接记录(交接记录见附件A),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
8.2比对用样品的运输规定
比对样品必须由参比实验室派专人到主导实验室取回,要求随身携带,不准采取其它的传送方式。
8.3比对检验记录和比对检验报告的要求
8.3.1比对检验记录和比对检验报告采用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附录I和附录J规定格式。
8.3.2为统一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的填写,做如下统一规定:
1)受检单位:威海市计量所
2)地址:统一路-416-A
3)邮编:264200
4)联 系 人:郑义刚
5)电话:0631-5275309
6)检验类别:比对检验
7)抽样地点:威海市计量所定量包装检测室
8)抽样方法:简单随机抽样
9传送及比对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9.1参加比对的各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比对计划,按时完成比对检验工作。
9.2各参比实验室在完成比对试验工作后,需将比对结果及材料(包括电子版)提交主导实验室(方式不限)。主导实验室的参比技术负责人在接到各参比实验室的比对结果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并按规定进行数据的统计分析及比对报告的准备工作。
9.3参加比对的各实验室如因特殊理由须将比对时间延长,应及时书面向主导实验室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延时。
9.4主导实验室在各参比实验室进行比对检验期间,可以派有关人员对参比实验室的检验情况进行飞行检查,以检查和确保比对工作的真实、可靠。
9.5比对期间,无论哪个实验室出现检验设备损坏或故障的情况是允许的,但要求有相应原因和补救措施记录。
10 比对的保密规定
主导实验室在比对工作开始之前,为各参比实验室制定好代号,以方便比对结果的评价工作,并分别单独通知各参比实验室。在比对期间和结果正式公布之前,各参比实验室不能相互泄露代号,主导实验室、所有的参比实验室的相关人员以及专家组的成员均应对比对结果和报告保密,不允许出现任何数据串通,也不得向外界透露与比对结果有关的信息,以确保比对数据和结果的严密与公正。
11参比实验室上报材料
各参比实验室在比对工作完成后应向主导试验室提供如下材料:
l 附录A:传递样品的交接记录(原件);
l 附录C:所用检验设备的检定证书复印件及电子图片;
l 比对检验报告、检验记录(纸版和电子版);
l 附录D:所用设备一览表;
l 检验结果的不确定度分析报告(纸版和电子版)。
12比对结论及报告处理
比对工作全部完成后,主导实验室应将所有的比对资料及其拷贝软件备案。并将比对结论及时上报比对组织者。此次比对结论最终报告由主导实验室负责完成。
13比对结果评估方式
由主导实验室依据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对各参比实验室的检验记录和报告的正确性、规范性进行评估,百分制计算,包括:
1)数据填写正确(30分)
每错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2)计算准确(30分)
每错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3)结论正确(20分)
每错一处扣5分,扣完为止;
4)文字填写规范(20分)
每错一处扣5分,扣完为止;
附件A:
比对样品交接记录
移交单位
接收单位
接收地点
交接时间
样品编号
型号/规格
样品包装
检查
样品外观
检查
其它说明
移交人
签字
接收人签字
注:一式两份,移交方和接收方各保存一份。
附件B:
所用检验设备(照片)
1、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编号:
电子图片:
2、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编号:
电子图片:
3、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编号:
电子图片:
9
附件C:
所用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制造厂
型号
编号
检定日期
证书有效期
检定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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