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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湖名邸商铺认购书
甲方:苍山星海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埝桥路99号 邮政编码:277000
联系电话:5120666,5120777 传真:5120777
乙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一、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及山东省房地产转让及买卖办法等有关规定,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的蓝湖名邸沿街商铺,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公正的原则订立本《认购书》,并共同遵守。
二、 乙方向甲方认购商铺 ,建筑面积暂测 平方米,该商铺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
三、 乙方在签定本《认购书》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房款的50%)。定金在商铺签定正式预售合同时自动转为首付房款。
四、 甲方将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前来现场签约,界时务必带好本《认购书》、身份证原件及定金收据。
五、 若乙方未能于 年 月 日前与甲方签定预售合同,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定购权,甲方有权另行处理该房源,本《认购书》自动失效。本《认购书》自动失效时,甲方退还乙方定金。
六、 本认购书仅限认购一套物业,本认购书不得转让、更名(直系亲属可更名)。
七、 甲方拥有本《认购书》的最终解释权。
八、 本《认购书》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苍山星海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销售代表: 代理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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