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廊坊市文安县新镇水厂续建项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廊坊市文安县水务局
新镇水厂续建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BXJS2011-05-06
项目名称:新镇水厂续建外管网施工及村内管网改造工程
招 标 人:文安县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二O一 一年五月
总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 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附图纸)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重要说明:
本招标文件除封面外共计37页,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请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错装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三日内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联系电话:0311—86112478。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目 录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六)合同的授予
一、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
1.1
项目名称
新镇水厂续建外管网施工及村内管网改造工程
2
1.1
实施地点
村内网:文安县新镇西庄头、南舍兴、北舍兴、鲁庄子、西代、周庄子等6个村
村外网:文安县新镇水厂厂内至以上6个村沿线
3
1.1
计划投资
村内管网改造约128万元,外网施工约56万元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标准
合格
6
2.1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7
2.2
工期要求
2011年6月3日计划开工,2011年11月2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153日历天
8
3.1
资金来源
财政支付
9
4.2
投标人
资格要求
1、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合法经营范围且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2、具备自来水工程材料销售及安装的能力;
3、所供管材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许可及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4、已在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准入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准入登记。
10
12.1
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
11
14.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15.1
投标保证
金额
投标保证金为37000元整,北京时间2011年5月27日17时00分前交至招标代理公司,过时恕不受理
13
5.1
踏勘现场
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勘察
14
16.1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四份副本
15
18
投标文件
提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
提交地点:廊坊市文安县水务局二楼会议室
截止时间:2011年5月30日上午北京时间9时00分
16
23.1
开标时间
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1年5月30日上午北京时间9时00分
开标地点:廊坊市文安县水务局二楼会议室
17
29.4
评标办法
及标准
详见第六章
二、投 标 须 知
(一)总 则
1、项目说明
1.1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至第5项;
1.2上述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在廊坊市文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登记,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项目的范围详见前附表第6项。
2.2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第8项,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投标人
4.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
4.2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前附表第9项。
5、踏勘现场
5.1按前附表第13项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最大程度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 主要技术规范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2小时前,无论是主动或是应投标人的要求,均可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内容的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应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4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项目招标使用。
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开标前24小时内按招标文件及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将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在7.2款规定的时间内以远程办公电子邮件的形式予以答复并通知,各投标人对收到的电子邮件必须予以回执,以示收到。
8.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或电子邮件文件为准。
8.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将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2除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以下主要内容组成:
10.1法人授权委托书;
10.2投标保证金收据;
10.3投标函;
10.4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10.5施工组织设计;
10.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0.7企业资料。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投标报价
12.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方式;
12.2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2.3本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参照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所在地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信息、河北省和廊坊市及文安县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
12.4本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12.5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价;
12.6除非招标代理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代理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报价不得出现零或负值,也不得出现严重偏离市场行情的过低或过高报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费用,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2.7工程量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等;
12.8投标人可先到项目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2.9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按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核算,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12.10投标总价应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和按有关规定计算的规费、税金填报。以上填报的金额必须做到各报价之和等于总价,除非有计算错误按本招标文件第28条原则和评标委员会核对各报价与总价进行修正,否则各报价之和不等于总价或拒不接收修正的投标报价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3、投标货币
13.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数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
15.2保证金为人民币现金,按规定的时间交至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5.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代理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并按废标处理。
15.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投标有效期满后14天,但不计利息。
15.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要求签署了合同并交纳了招标代理招标服务费后7日内予以退回,但不计利息。
15.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5.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5.6.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而影响开标会不能进行的;
15.6.3中标人拒绝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的。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4项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6.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3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总价表、投标函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开标时提交招标人检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
16.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7.1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密封在同一个封套内递交,封套应保证其密封性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作密封章;
17.2外封套应注明:
17.2.1招标人名称:文安县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处
17.2.2工程名称:新镇水厂续建外管网施工及村内管网改造工程
17.2.3投标人名称:
17.2.3 2011年5月30日上午北京时间9时0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8、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并由招标代理单位负责人签收。
1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9.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第15项规定。
19.2招标代理可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代理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外封套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1.4在投标截止时间到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2.1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22.1.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2.1.2投标文件外封套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密封章的;
22.1.3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总价表、投标函未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的;
22.1.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2.1.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不能提供本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或有效身份证原件的;
22.1.6投标单位被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不能提供本人有效授权委托书或身份证原件的;
22.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22.2.1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关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2.2.2投标人擅自更改工程量清单而使招标人蒙受损失的;
22.2.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22.2.4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
23、开标
23.1开标会将在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所有投标人代表必须按时出席开标会;
23.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3.3开标程序:
23.3.1开标会由招标代理人主持;
23.3.2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3.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正本“投标报价”及其内容的修改、投标的撤消、必需的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若投标人的撤消投标通知按第21款要求送达,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以打开。
23.4开标会将由文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等监督部门监督进行。
23.5招标代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4、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4.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4.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4.3在评标过程中,当投标人在开标和评标时因故废标、有效投标人只剩两家时,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继续评标的,经采购办批准,可继续评标,此时废标人的商务报价仍参与合成,但不评分,当投标人因商务报价超出上拦标价废标时,废标人参与合成的报价值按上拦标价取定,当投标人因商务报价低于下拦标价废标时,废标人参与合成的报价值按下拦标价取定,除此两种情况外,按废标人的原报价参与合成。
25、评标过程的保密
25.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5.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8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7、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7.1开标后,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只有有效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7.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差异或保留将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8、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8.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8.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8.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8.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由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为参与评标的最终报价,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被拒绝,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9、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9.1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按照本须知第27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与比较。
29.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9.3评标委员会依据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29.4评标方法、标准和定标(详见第六章)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与商务综合评分的方法,综合得分最高的被确定为预中标人;
29.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9.6鉴于本次水厂续建招标共有两个项目,投标人可以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或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的一个标段,具体的定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六)合同的授权
30、合同授予标准
30.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9.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1、中标通知书
31.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于7日内向文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工程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1.2中标结果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3个有效工作日后,招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共同向投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各投标单位可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中标结果。
3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2.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2.2招标人如不按投标须知第32.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除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将处以中标价的千分之五的赔偿金。
32.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2.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第二章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一、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文安县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处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新镇水厂续建外管网施工及村内管网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村内管网改造:廊坊市文安县新镇境内西庄头、南舍兴、北舍兴、鲁庄子、西代、周庄子等6个村。其中南、北舍兴村只进行村内主管网改造。其余4个村进行主管网和入户管道改造,并安装计量设施,集中设置水表井。
村外网:廊坊市文安县新镇水厂厂内至以上6个村沿线。
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分部分项工程
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1年6月3日
竣工日期:2011年11月2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53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及河北省现行验收标准为合格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6、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清单
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2011年 月 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二、分包
中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会同招标人对非主体项目进行分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进行分包。
三、设施及材料供应
1、所有用于本项目的设备及材料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与质量检测报告;村内管网改造所用U-PVC自来水管材必须是中标厂家生产的产品。
2、所有设备及材料在使用前必须征得招标人的认可。未经认可不得使用。
四、承 包 方 式
本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程款拨付与结算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款实行分期报账制,当工程竣工、审计部门审计、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30日内,工程款拨付合同总价款的90%,留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修金。
质量保修金为项目质量保修所用,保修期内发生保修费用时,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根据财建[2004]369号文件规定,项目竣工验收满一年后30日内,剩余部分质量保修金由发包人一次性返还给承包人(不计息),之后仍在保修期内所发生的因施工质量所造成的保修费用仍由承包人支付。
六、工 程 质 量
1、中标人应认真遵守施工规程、规范和国家有关验收标准,接受招标单位及其它相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2、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中标人负责将竣工资料(含分包项目资料)整理成册,一式两份送交招标人;
3、项目保修办法执行国务院[2000]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省、市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4、其他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
第三章 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
本项目采用的技术规范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
施工中所用材料试化验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所有施工工艺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新镇水厂续建外网施工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1
Ф200管道铺设
米
3680
2
Ф200拉管铺设
米
40
3
Ф160管道铺设
米
7650
4
Ф160拉管铺设
米
100
5
Ф110管道铺设
米
2380
6
DN150水表及安装
组
1
7
DN100水表及安装
组
5
8
水表井
座
6
9
DN200阀门购置
组
2
10
阀门井及安装
座
2
11
DN50排气阀及井
套
18
12
挖掘机挖土
立方米
7760
13
人工挖土
立方米
3324
14
土方回填
立方米
10800
15
砼路面恢复
平方米
120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新镇水厂续建村内管网改造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1
U-PVC De160管道主材(m)
m
520
2
U-PVC De110管道主材(m)
m
3878
3
U-PVC De90管道主材(m)
m
891
4
U-PVC De75管道主材(m)
m
2455
5
U-PVC De63管道主材(m)
m
2880
6
U-PVC De50管道主材(m)
m
21749
7
U-PVC De40管道主材(m)
m
9989
8
PE De25管道主材(m)
m
49800
9
镀锌钢管DN15(m)
m
3485
10
进水户水表龙头
个
996
11
管件购安
项
满足项目要求
12
集中水表井(座)
座
166
13
水表DN150
个
14
水表DN100
个
15
阀门井(座)
座
43
16
DN150阀门(组)
组
4
17
DN110阀门(组)
组
18
DN100阀门(组)
组
6
19
DN80阀门(组)
组
1
20
DN65阀门(组)
组
13
21
DN50阀门(组)
组
13
22
DN40阀门(组)
组
2
23
逆止阀DN150
个
2
24
逆止阀DN100
个
4
25
土方开挖(方)
立方米
17655
26
土方回填(方)
立方米
17543
(二)措施项目清单
工程名称:新镇水厂续建外网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项
1
2
夜间施工增加费
项
1
3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项
1
4
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
项
1
5
成品保护费
项
1
6
临时停水停电费
项
1
7
临时设施、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费
项
1
措施项目清单
工程名称:新镇水厂续建内网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项
1
2
夜间施工增加费
项
1
3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项
1
4
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
项
1
5
成品保护费
项
1
6
临时停水停电费
项
1
7
临时设施、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费
项
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廊坊市文安县水务局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处
新镇水厂续建项目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新镇水厂续建处管网施工及村内管网改造工程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日 期:2011年 月 日
目 录
一、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函
四、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1、投标总价表
2、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4、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表
五、施工组织设计
1、主要施工方法
2、主要物资和主要施工机械计划
3、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情况表
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8、施工总进度表
9、环境保护及扬尘治理措施
六、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七、企业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税务登记证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4、廊坊市信用准入登记证书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表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廊坊市文安县水务局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处新镇水厂续建项目工程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授权日期:2011年 月 日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三、投 标 函
致:文安县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处:
1、根据贵单位《廊坊市文安县水务局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处新镇水厂续建项目外网施工及村内管网改造工程招标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 (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投标须知、合同条款、项目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4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6、一旦中标,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7、我方已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37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电 话:
2011年 月 日
文安县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处
新镇水厂续建项目外管网施工及村内管网改造工程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编制时间: 2011年 月 日
1、投标总价表
采购单位:文安县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处
项目名称:新镇水厂续建外管网施工及村内管网改造工程
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编制时间: 2011年 月 日
2、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新镇水厂续建外管网施工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金额(元)
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
2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3
规费
4
税金
合计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新镇水厂续建外管网施工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金额
综合单价
合价
本页小计
合计
4、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表
工程名称:新镇水厂续建外管网施工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金额(元)
合计
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新镇水厂续建村内管网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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