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石”到“品”我国古代,表示官阶尊卑的标准单位曾经有两个。秦汉时期的标准单位是石,包括二千石、千石、四百石等若干等级,数字大的,官阶级别也高。隋唐以后,官阶单位改成了品,有一品、二品直至九品若干级别,以数字少的为尊。由石到品的转化,则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完成的。官阶制度的这种转变,是当时政治经济制度的变化促成的。特别是俸禄支付形式的变化、中央集权的加强、门阀士族势力的兴起,乃是官阶制度变革的直接原因。这个问题的深入探讨,对于我们研究古代的官吏制度,了解古代的政治、经济、文化,不是没有帮助的。 (一)以石为单位计算官阶,早在战国时期就开始了。在战国策燕策中有这样的记载:王(按:指燕王哙)因收印自
2、三百石吏而效之子之,子之南面行王事,而哙老不听政,顾为臣,国事皆决子之。这是我国古籍中关于石的最早记录。战国时期是我国社会制度发生剧烈变革的时期。长期的兼并战争,使周初的上千个诸侯国变为十来个大国。为了在剧烈的兼并战争中求得自身的生存,从春秋末年起,各国诸侯不得不放弃世卿世禄制度,选用一些真才实学的人来担任官吏。春秋末年产生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士,作为一股新的政治力量,在战国时期也更加活跃了起来。这些士凭着自己的文化知识和特殊技能,奔走游说于各诸侯国之间。各国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也不得不对他们加以重用。这样,便形成了一个新兴的官僚阶层。随着各国领土的扩张,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各国的经济力量
3、也空前增长,这就使他们有了用新的方式养活官吏的财力,物力。同时,这些士朝秦暮楚,不在一个国家定居,再用封建采地的办法来养活他们也是非常不便的了。更何况封割采邑的结果只能是造成尾大不掉,削弱国家的经济、军事力量。因此,从战国初年开始,各国便渐渐不再封割采地,而用支付俸禄的方式来养活官吏。我国最早的俸禄,是按时支给实物(米或谷)。官高者米多,位卑者米少,每年各支给禄米若干。于是,一些度量单位,便借用为当时的俸禄级别单位。 当时各国计算俸禄的单位是不一样的:齐魏等国的计俸单位是锺,魏文侯时,相国魏成子食禄千锺。卫国的计禄单位是盆,墨子推荐一人去卫国做官,卫国原来答应给禄千盆,而实际只给五百盆。楚国的
4、计禄单位是担,位尊者年俸高达万担。用石的国家除前面提到的燕国外,还有秦国;韩非子*定法篇里讲: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两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石这一单位最早是作为俸禄的标准出现的,但在使用的过程中,它的涵义却有了变化。由于俸禄的厚薄与官位的高下尊卑相一致,官高者俸必厚,位卑者俸必薄,因此,在使用的过程中,石也就逐渐地有了新的内容,同时也被用来表示官阶的尊卑。秦始皇嬴政灭亡六国后,统一了度量衡,官吏俸禄级别也统一用石做标准,汉承秦制,也是沿用秦的制度。司马迁的史记中西汉时期的石的最早记载是在高后八年(公元前180年):丞相陈平、太尉周勃皆再拜言曰:子弘等皆非
5、孝惠子,不当承宗庙。臣谨请阴安侯、列侯顷王后琅邪王、宗室、大臣、吏二千石议曰:大王高帝长子,宜为高帝嗣。愿大王即天子位。秦汉时期的石,已经不同于战国时期了。虽然它还没有完全失去表示俸禄多寡的职能,但它表示的主要方面,却是官阶的等级,官位的尊卑高下。引文中的吏两千石,指的是官阶为二千石的官(按,这里指九卿)。还要指出的是,在两汉及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郡守国相的官阶是二千石,所以二千石就成了郡守国相的代名词,这在史籍中是屡见不鲜的,同明清时期称知县为七品芝麻官是一个道理。在俸禄制度产生之初,石数与实际所得禄米数应该是一致的,然而两汉时期,这两个数目却不符合,有的差距还相当大。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的
6、注说:汉制,三公号称万石,其俸月各三百五十斛:其称中二千石者月各百八十斛;二千石者百二十斛;比二千石者百斛;千石者九十斛;比千石者八十斛;六百石者七十斛;比六百石者六十斛;四百石者五十斛;比四百石者四十五斛;三百石者四十斛;比三百石者三十七斛;二百石者三十斛;比二百石者二十七斛;一百石者十六斛。(按:一斛即是一石)在这里,除中两千石,千石,比千石石数与一年内实际所得禄米数大致相符外,其它十一个级别的石数与实际所得禄米数都不相同。这证明,石数已经不再是俸禄的准确数字,而是一种级别标准。这个级别虽然还有表示俸禄单位的职能,但它已经主要作为官阶等级单位而存在了。西汉时期的官阶等级共有十六级,除上面的
7、十四个级别外,还有八百石,五百石两级。东汉时期与西汉基本相同,只是取消了八百石,五百石,比千石三级,增加了斗食(月俸十一斛),佐史(月食八斛)两个级别,共十五级。 (二)两汉时期的石虽然已经能够用来表示官阶的尊卑,但由于还有完全脱离俸禄单位的属性,所以还不能把它看成标准的官阶级别。随着国家机构的日趋复杂,官吏制度的更加完备,石这一标准越来越不适应官吏制度的发展了。秦汉以后,社会的政治经济情况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不能不在官阶制度上有所反映。特别是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中央集权即皇权的加强,以及门阀士族阶层的兴起,对官阶制度的演变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西汉时期是古代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的时代。农业,
8、手工业,工商业的发展超过以往任何时期。金属铸币的稳定和流通之广也是空前的。汉武帝刘彻将铸币权收归国有后,仅攻山取铜铁,一岁功用十万人以上。商品交换也空前发展,各地都有一些大的商业都市,市场上货物齐全,生产用具,生活用品和奢侈品都可以在市场上买到。这种发达的商品货币经济,给俸禄制度以很大的冲击。一个时期内,官吏的俸禄不再支付实物,而是把禄米折合成现钱来支给。据汉书贡禹传中所载:(贡禹)拜为谏大夫,秩八百石,奉钱月九千二百又拜光大夫,秩二千石,奉钱月万而二千。东汉时期官俸的数量与西汉时期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凡诸受俸,皆半钱半谷,用现钱和俸米两种形式支付。后汉书百官志引荀绰所著晋百官表注里的数字说
9、:中二千石奉钱九千,米七十二斛。真二千石月钱六千五百,米三十六斛。比二千石月钱五千,米三十四斛。一千石月钱四千,米三十斛。六百石月钱三千五百,米二十一斛。四百石月钱二千五百,米十五斛。三百石月钱二千,米十二斛。二百石月钱一千,米九斛。百石月钱八百,米四斛八斗。俸禄制度的这种转变,是一个很重要的变革。这表明官俸制度正由实物支付向着货币制服的方向转化。前面我们已经谈到,石这一标准是随着官俸制度的产生而出现的。而官俸支付形式的转化,使石这一标准与俸禄实际数目的脱节更为严重,这就不能不对官阶制度产生深刻的影响。东汉光武帝为了巩固和加强皇权,极力削减宰相的权力,以前由宰相行使的职权,交由皇帝直接控制的台
10、阁内官来掌握。过去的三公等大官,开始成为一种尊衔和闲职,而一直不为人所重视的台阁内官,却越来越重要了起来。这使得东汉时期的官吏组织机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尚书”在秦汉时期原是皇帝身边的小官,原属少府所管,一直由宦官充任,到汉成帝时才改用士人,一般人对此是不屑一顾的。后汉书*百官志引决录注说:故事,尚书郎以令史久缺补之,世祖(光武帝刘秀)始改用考廉为郎,以考廉丁邯补焉。邯称病不就。诏问:实病,羞为郎乎?对曰:臣实不病,耻以孝廉为令史职耳。世祖怒曰:虎贲灭头杖之数十!诏问:欲为郎不?邯曰:能杀臣者陛下,不能为郎者臣!士人宁死不做尚书郎,可见其地位的低下。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东汉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提
11、高尚书的地位。据谢承所著后汉书*郑弘传中所载:尚书郎旧典秩满迁令长,郑弘为仆射,奏以台职任尊而赏薄,人无乐者,请使郎补二千石。这样,尚书的职位一下子提高了好几级。 光武帝刘秀虽置三公,事归台阁的措施,使尚书台的职权日渐其重,地位也随之提高,乃至于公卿御史中丞以下,遇尚书令、仆、丞、郎,皆避车豫相避。台官过,乃得去。特别是其中的吏曹(按,后改称吏部),负有选举士人任命官吏的职责,更是重要的职位。整个东汉时期,吏部尚书一职几乎为世家名儒所垄断,一般人是无法染指的。御史中丞本来是御史大夫的属官,职位也不高,仅千石。御史大夫改为司空后,御史中丞便成了御史台的主官,原由御史大夫所执掌的监察纠众官的职责便
12、由御史中丞承担。实际职权的提高,使这一职位越来越重要,人选也越来越严格。当时的人把御史中丞与司隶校尉,尚书台合称为三独坐。此外,秘书、中书等部门的官职也由于接近皇帝,处理机务,地位也逐渐上升。 上述这些官职,虽然俸禄没有变化,但他们的实际地位却大大地提高了。官吏组织机构的变动,是无法用石这一单位来表示的,因为石毕竟还有表示俸禄多寡的职能。因此,就需要一个纯粹的官阶等级标准来表示之。门阀士族势力的兴起,是官阶制度变化的直接原因。东汉中期,一股新的政治力量门阀士族阶层产生了。东汉皇权同门阀势力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几次用禁锢的方式来打击门阀阶层,但这些努力没有获得成功。魏武帝曹操与之斗争了一生,最终也
13、不得不妥协让步。魏文帝曹丕为了篡夺东汉政权时得到门阀势力的支持,改革两汉以来的察举征辟制度。公元220年,根据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实行符合门阀利益的九品官人法。选举制度的这一变化,引起了官阶制度的重大变革。两汉时期的察举征辟制度,仅仅是考核选拔下级官吏和未曾出仕的士人,而九品官人法除了考核下级官吏和士人外,还有一个铨衡公卿以下所有官吏的职责。据三国志卷二十三注中所引魏略清介传中记载:先时国家始制九品,各使诸郡选置中正,差叙自公卿以下、至于郎吏,功德材行所任。 各州郡的大小中正,集荐举与考核两种职能于一身,把所有的官吏和士人按门第阀阅品行才能的不同,分成自上上到下下的九个等级即九品,按不同的等级
14、授与不同的官职。由于是按品授官,就使所授的各种官职也可以用品来衡量了。这样,铨衡品行才能门第阀阅的标准品,便被借用来作为表示官阶尊卑的一个新的标准单位了。我们今天所能看到关于品的最早记载,是萧梁时期沈约所著的宋书百官志。在这部史籍中,各种官职是按品记述的,从第一品到第九品都有详细的记述。唐代房玄龄所编的晋书及杜佑所著通典,也讲在曹魏时期便用品作为官阶等级单位,各种官职的品级也非常详密,与宋书百官志中所述的也基本相同。这些足以证明,新的官阶单位品产生于曹魏时期。 (三) 新的官阶单位品产生后,石的表示官阶尊卑的职能便消失了,仅仅作为俸禄多寡的单位而存在着。品表示官阶的尊卑,石表示俸禄的厚薄,在三
15、百年的历史中,这两种单位同时使用着。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古代经济最为凋敝的时期。自东汉末年以来,封建庄园军事坞堡 比林立,商品流通量锐减,布帛粟米代替现钱成了交换的媒介。这样的社会经济条件,给俸禄制度带来很大的影响。从西晋开始,官吏的俸禄不再支给现钱,除禄米外,其余的部分以菜田或职分田的形式来支给。中央的官职每年还有一些其它实物。据晋书职官志所载:官居第一品的诸公每日食禄五斛(月一百五十斛),另外每年给绢三百匹,绵二百斤;菜田十顷,田驺 十人。第二品的每月禄米一百二十斛,每年给二百匹,绵一百五十斤;菜田八顷,田驺 八人。 至于地方官吏的俸禄,主要依靠职分田的收入。州郡秩俸,多随所出,无有定准。陶
16、渊明任彭泽县令时,有禄田二顷,悉令吏种秫稻,妻子固请种秔 ,乃使一顷五十亩种秫 ,五十亩种秔 。在宋书*良吏传中也说:时郡县田禄,以芒种为断,此前去官者,则一年秩禄皆入后人,此后去官者,则一年秩禄皆入前人。始以元嘉末改此科,记月分禄。(阮)长之去武昌郡,代人未至,以芒种前一日解印缓。 俸禄制度的这种变化,使石这一标准与俸禄更加脱节。石虽然还作为俸禄等级标准继续使用着,但石数与实际俸禄间的差距却越来越大。到梁武帝萧衍时,由于社会的的相对安定,经济稍有恢复。为了改变俸禄制度混乱的局面,大通元年(公元528年)下诏改革:百官俸禄,本有定数,前代以来,皆多评准,顷者因循,未遑改革。自今已后,可长给见钱
17、,依时即出,勿令逋缓。 但这种以钱支俸的办法没有持续多久,到侯景之乱时又被破坏。隋书食货志中讲:大抵侯景之乱,国用常褊,京官文武,月别唯得廪食,多遥带一郡县官而取其禄秩焉。总之,整个魏晋南北朝近四百年得时间内,俸禄制度一直是非常混乱的。这种混乱的情况,使石作为表示俸禄多寡得标准也越来越不适应了。 俸禄制度的这些变化,必然给官阶制度带来影响。但是,这还不足以使品完全取代石得职能。我们再上一节已经讨论过,品这一标准之所以产生,主要是由于官职得俸禄级别与官阶级别产生了矛盾。而官阶级别与俸禄级别的不统一,既是品这一标准产生的原因,也是在品产生之后石这一标准能够继续存在下去的条件。因此,品对于石的完全取
18、代,只有当官阶与俸禄这两歌标准互相统一起来时才能实现。自从曹魏时期品产生之后,品与石之间一直存在着矛盾。宋书百官志讲,在第三品的官职中,太子太傅秩中两千石,太子少傅两千石,尚书令、中书令则是千石,而中书监、秘书监、仆射、尚书等仅为六百石。第四品的御史中丞秩千石,而第五品的郡国守相却是二千石。这种官品与秩禄不一致的情况,造成了官阶制度的混乱,同时也不符合当权的门阀士族的利益。魏晋以来的门阀士族,凭籍世资,坐取公卿。尚书台的令、仆、丞、郎,御史台的御史中丞,以及秘书、中书部门的官职,多由门阀士族担任,他们当然不会仅仅满足于清要显贵职务的获得,在品阶提高的同时,必然要求提高他们的俸禄。因此,从西晋开
19、始,对这些台阁内官的俸禄进行了调整。据晋书食货志所载,本来秩二千石的太子少傅的俸禄提高了,同太子太傅一样,日食三斛,每年赐绢一百五十匹,绵一百斤,菜田六顷,田驺六人,达到中二千石的水平。千石的尚书令的俸禄也提高到月食五十斛,每年赐绢一百匹,绵七十斤,菜田六顷,田驺六人,相当于二千石的俸禄标准。两晋南朝的俸禄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由国库支付的实物,如米、绢、绵等,另一部分则仰仗职分田、禄田、菜田的收入。值得注意的是,这两部俸禄不是按一个标准支给。米、绢、绵等实物按俸禄标准石支付,而菜田、职分田则是按官阶标准品来分配。例如前面提及的太子二傅和尚书令,由于他们石数不同,太子二傅是中二千石,每月食
20、俸九十斛,每年赐绢一百五十匹,绵百斤;而尚书令为千石,每日食俸五十斛,每年赐绢一百匹,绵七十斤。但由于他们的官阶相同,都是第三品的官,因此都得到菜田六顷,田驺六人。这种情况表明,石已经与俸禄数量严重脱节,而品则已经能够部分地起到表示俸禄标准的作用了。萧梁天监元年(公元502年),梁武帝萧衍为使官阶标准与俸禄标准统一起来:“命尚书删定郎济阳蔡法度定令为九品。秩定,帝于品下注:一品秩为万石,第二第三为中二千石,第四第五为二千石。” 通过这一改革,品与石互相矛盾的情况消除了。品与石的统一,使品在取代了石的表示官阶的职能之后,又能用来表示官俸的厚薄多寡,石的表示俸禄级别的职能也为品所代替。这样,石也就
21、没有继续存在下去的必要 了。 (四) 北朝拓跋魏是落后的鲜卑民族入主中原侯建立的政权,它的官阶制度是模仿南朝的制度设置的。拓跋魏建国之初,还保留着浓厚的原始游牧部落的习惯。 所设官号或取诸身,或取诸物,或以民事诸曹走使谓之凫鸭,取飞之迅疾;以侍察者为候官,谓之白鹭,取其延颈远望。自余之官,义皆类此,咸有比况。 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北魏政权采取了全盘汉化的政策。孝文帝拓跋宏使汉化政策的积极倡导者,他重用来自南朝的门阀大地主王肃,按照南朝的模式,重新厘定官制,同时又加以发展。北魏在官阶制度上设置九品官阶,每品分为正、从两级,每级又分成上、中、下三等。把品分成正、从两级,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出现。迁都洛
22、阳后,孝文帝元宏进一步改革官制。太和二十三年(公元499年),又取消上中下三等,保留正从两级,自正四品以下,每品再分为上、下两阶,共有正从九品三十阶。实为隋唐及以后官阶制度的滥觞。北魏的正从九品三十阶制度是模仿南朝的官阶制度设置的,反过来又对南朝的官阶制度施以影响。自从曹魏时期九品官阶出现后,两晋宋齐各代的官阶只有九品,不分正从。从三公到小吏,庞大的官吏集团仅用这九各品级来区分尊卑贵贱,显然是很不够的。梁武帝天监七年(公元508年),改革官阶制度:徐勉为吏部尚书,定为十八班,以班多者为贵,同班者则以居下者为劣。”。这个十八班官阶制度,显然是正从九品制度的翻版。马端临所编文献通考在讲述南北朝时期
23、官制的时候,把萧梁的第十八班与元魏的正一品放在一起,第十七班同从一品放在一起,依次类推,第一班同从九品。马端临的这种安排,是很有见地的。北齐的官阶制度沿袭北魏,而北周则不用品而用命。宇文泰建国于秦陇,以周朝的继承者相标榜,各种制度也多仿效周朝。郑憔所编通志职官略中载:后周效成周,建六官,亦以九命官人然于九命之中而分正命,犹上下阶也。北周的九命表面上是仿效周朝(按:周朝制度,皆后人伪托,多不可信),而实质与萧梁的十八班一样,也是正从九品的变种。北周官阶最高为正九命,次为九命,最低为一命。北朝的俸禄制度也不使用石这一单位。虽然载魏书、北史等史籍中有时提及两千石,但合适把它作为“郡国守相”的代名词提
24、出来的。北魏的俸禄与两晋宋齐差不多,也是杂以实物和职田禄田。北周北齐的俸禄制度比较整齐划一,史籍中有很清楚的记载。北齐的官俸是按品支给:俸率一分以帛,一分以粟,一分以钱。由正一品到从九品,每年各支给俸禄由八百匹至二十四匹不等,执事官还按品级给以不同数量的职分田。北周的官俸是支给禄米,下士(一命)一百二十五石,中士(再命)以上至大夫各倍上,上大夫(六命)为四千石。卿(七命)二分,孤(八命)三分,公(九命)四分,各益其一,公因盈数为一万石。北周的官俸虽然是支给禄米,但数额是按官阶等级命支给。这里的石为衡量单位,只表示禄米的多少,与秦汉以来作为官阶或官俸级别的石毫无相通之处。可见,北朝的俸禄标准与官
25、阶标准石混通的,因此也就没有再品、命之外另设一个俸禄单位石的必要了。(五) 隋文帝杨坚夺取北周政权后,沿用北周的官阶制度,继续以命官人。在统一中国之后,削周用齐,正式制定“正从九品三十阶”的官阶制度。官吏的俸禄也视官品的尊卑支给,不再另设标准。隋炀帝杨广一度废除上下阶,只保留正从十八品,但上下阶制度不久又改了回来。从此,正从九品三十阶制度便成为正式的官阶制度,此后的一千数百年里,历代王朝一直沿用这一制度,直到辛亥革命成功,建立民国,这一官阶制度才被废除。由石到品的演变,经历了魏晋南北朝四百多年的时间。第一步,由品取代石的表示官阶尊卑的职能,使石仅仅作为表示俸禄厚薄的单位,这一过程,是在曹魏时期
26、完成的。第二步,由品进一步取代石的表示俸禄的职能,这个过程,是在萧梁时期完成的。经过这样的两个步骤,品便完全取代乐石的职能,成为标准的官阶单位。北魏孝文帝首创正从品级和上下阶,使官阶单位品又得到进一步的补充和发展。从此,品既可以表示官阶的尊卑,又能用来表示官俸的厚薄。而石则成为一个历史的名词了。“正从九品三十阶”制度的建立,表明我国的官吏机构到隋唐时期已经基本健全,国家机构也已经相当的完备了。这一制度的实行,有利于吏治的统一,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同时也反映了我国古代封建政文化的发达。早在一千多年前就能有这样健全的国家机构,这在世界历史也是仅见的。见史记魏世家见墨子贵义见吕氏春秋异宝见史记孝文本纪见汉书百官公卿表见后汉书百官志见汉书贡禹传见宋书百官志见后汉书耿秉传见通典职官见宋书隐逸传见梁书武帝纪见隋书百官志见魏书官氏志清汪士铎撰南北史补志载:至孝文太和中,王肃来奔,为制定品,百司号位,皆准南朝,改次职令,以为永制。 见隋书百官志见隋书百官志见通典职官 文献通考职官考载:唐开元二十五年定制,自正四品至从九品犹有上下阶,盖隋炀帝暂废之规,至此复见。-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