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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双中心”建设中金融供给提升与政策优化的路径研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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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西部金融 2023年第7期西安市“双中心”建设中金融供给提升与政策优化的路径研究课题组摘要: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是我国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竞争愈发体现为科技实力竞争的背景下做出的科学决策。西安科教实力突出,创新综合实力雄厚,硬科技发展势头强劲,成为继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后第四个获批“双中心”的地区。金融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血脉,对西安的“双中心”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西安市科技金融政策体系逐渐趋于完善,科创企业融资难度不断降低,重点产业基金集群建设步伐加快,企业上市工作稳步推进,科创金融产业功能布局初步形成。但金融支持“双中心”建设仍然面临着金融资源供给不充分、供给

2、结构不均衡、供给期限错配、资本市场融资能力不强、要素市场及平台建设不完善、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文章在对国内外金融支持科创中心建设的经验加以梳理借鉴基础上,围绕完善政策体系、加快银行信贷科创化转型、提升直接融资服务能力和健全配套服务体系等四条路径,提出了七方面的政策建议。关键词:“双中心”;金融支持;科创金融;金融资源中图分类号:F832.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0017-2023(7)-0008-15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简称“双中心”)是我国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竞争愈发体现为科技实力竞争的背景下,加快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更有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举

3、措。2023年,西安凭借自身雄厚的科技创新实力成为继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后第四个获批“双中心”的城市,这将是西安发展再获加持、科技创新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时指出,“建好西安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努力打造国家重要科研和文教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和制造业基地”,进一步明确了西安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中突出的战略地位和重大的科技使命。金融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血脉,对西安“双中心”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西安市科技金融政策体系逐渐趋于完善,科创企业融资难度不断降低,重点产业基金集群建设步伐加快,科创金融产业功能布局初步形成,在支持以“硬科技”为

4、代表的科创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来看,西安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体系功能尚不完善,科技创新领域的金融服务供给不充分,部分金融市场的融资能力仍存在短板,相关配套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体系的结构性矛盾仍亟待解决。一、西安市金融支持“双中心”建设的供需分析科技创新是全面的、系统的、综合性的活动,其对应的金融服务体系不应仅局限于解决科创企业的融资难题,更应是统筹兼顾科技创新的全过程、科创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提供系统性的金融服务,从而有效推动科创产业健康发展。因此,有必要从供需两个方面对西安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体系进行全面的审视。收稿日期:2023-07课题组组长:李学武(1966-

5、),男,甘肃镇原人,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课题组成员:杨俊凯(1971-),男,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人,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满超(1973-),男,山东德州人,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黄铎(1974-),男,山东蓬莱人,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薛宇博(1985-),男,陕西韩城人,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罗小伟(1985-),男,湖南邵阳人,博士,经济师,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贺璟(1987-),男,甘肃兰

6、州人,硕士,经济师,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注:本文为作者观点,文责自负。理论探讨8西部金融 2023年第7期(一)西安市“双中心”建设的金融需求情况1.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需求规模较大目前,西安市“双中心”已经进入园区建设阶段,按照综合性科学中心“一核两翼”和科技创新中心“一核一圈一带”规划布局,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必将产生大规模的融资需求。根据相关调研显示:西安为全面建设“双中心”,已经梳理形成包含90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和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科技创新重点项目清单。考虑到陕西以及西安的经济增长仍呈现典型的投资拉动型特征,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间内,随着“双中心”建设的有序推

7、开,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将呈快速增长势头,在当前不增加政府隐性负债的前提下,如何筹措如此规模的资金,是摆在地方政府和“双中心”承建主体面前的主要问题。2.科创企业的融资需求迅速增加近年来,随着西安市“硬科技”的发展,西安科技企业数量快速增加,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预计突破9700家,同比增长超过36%;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1000家,同比增长超过28%。随着企业数量的增加,企业的融资需求也将迅速增加。以银行信贷为例,根据调研中银行反馈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西安市科创企业贷款增速约为39.53%,但考虑未来随着科创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获贷率和户均贷款规模都将大幅增长,按照中小企业

8、户均贷款150万元的水平,如果获贷率再提高15个百分点,科创贷款增速至少需要再提高约5个百分点,加之市场主体数量的增加,科创企业对银行信贷的需求将远超当前信贷供给的增长速度。3.科创企业融资的多元化需求增加随着“双中心”和“秦创原”平台建设不断深入,西安市乃至陕西省的科技创新产业链条将趋于完整,企业类型进一步丰富化,从初创型企业到规上企业、上市企业将覆盖科创企业的全生命周期,企业融资也将自内源融资向外部融资转变,由短期、经营性融资向长期、投资型融资过渡,融资渠道从创投资金向银行信贷、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等多元化渠道转变。根据调研中各方的反馈情况来看,西安市科创产业中各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快速增加,

9、除银行信贷需求外,股权融资的需求也快速增加,一方面科研成果转化加速,3449项成果实施转化,高校科研人员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800余家,对风投基金的需求迅速增加;另一方面,随着近年来,西安市“龙门计划”等对科创企业的扶持计划的持续推进,西安市规上高技术制造业发展提速,“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数量稳步增加,科创企业通过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融资的也开始逐步显现,当前潜在的科创板上市后备企业已经超过了300余家。4.对配套融资服务中介体系的需求增加当前西安科创企业多以民营小微企业为主,其中初创期的企业又占了相当比重,随着“双中心”建设进程的不断深化,科技成果市场化程度加大,将会产生更多的中小科创企

10、业,这些企业情况各异,加之内部管理不规范,容易形成较大的信息壁垒,极大限制了科创企业的融资活动。从企业端来看,科创企业的创办人员多数都是科技人员,这些人员均掌握较多的技术知识,但对于企业经营了解甚少,需要借助外部第三方机构的支持;从金融机构端来看,金融机构面对众多的科创企业,行业的知识壁垒往往限制金融机构介入科创企业尤其是初创期企业的融资。调研中有银行反映,银行除对初创期科技企业的经营情况不了解,更难以对企业所持有的知识产权、专利等资产的专业价值以及能为企业带来的现金流做出准确预判,加之贷款不良时抵质押物处置较难,银行对初创期科技企业的信贷业务受到阻碍。调研中受访各方均认为需要构建包括财务、法

11、律、定价、评估等在内的融资服务中介体系以及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或渠道,强化信用收集、信用担保、信用评价、资产定价等功能,帮助科创小微企业获得融资。(二)西安市“双中心”建设的金融供给情况1.科技金融服务政策体系逐渐趋于完善为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科创企业发展,切实有效分散和化解科创企业创新创业风险,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陕西省委省政府积极支持西安建设科创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与之相对应,西安市陆续出台了 西安市科技金融产业发展规划、西安市加强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快推动西安科创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等一系列文件,以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双中心”建设及科创产业发展的能力

12、。2.货币政策工具传导渠道日益通畅近年来,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积极探索货币政策工具多元立体化运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源精准滴灌科理论探讨9西部金融 2023年第7期创产业发展。一是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运用科技创新再贷款。据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3月末,西安累计运用科技创新再贷款支持科技企业贷款超100亿元;二是建立名录制强化再贴现工具的精准性。引导银行对“科创金融专属支持企业名录”下的“精特新”企业、硬科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加大商票贴现推介力度,目前已组织线下银企对接活动15次,受益企业300余家,现场达成授信9.4亿元;三是成功探索“科创票链通”融资模式。运用“低成本票据贴现+再贴现工

13、具”满足科创链属企业短期流动性需求,截至2023年3月末,支持创新链核心企业20余家,推动银行科创中小微企业票据融资超98亿,为科创中小微企业票据办理再贴现85亿元,最低贴现利率1.29%,累计节约融资成本2800余万元。3.金融机构服务科创活动专业水平持续提高一是建立科创金融专营机构。目前,据不完全统计西安辖内有18家金融机构建立了科技专营机构58个,在客户准入、专项产品、专家评审、专属提案、专人审批、专项规模、风险定价及不良容忍等方面,探索符合科创企业融资特点的差别化政策机制,为科创企业提供更专业的金融服务。二是针对科创企业的产品创新加速。据不完全统计,全市银行共发布58款科技金融产品,较

14、大程度上缓解了科创企业融资难问题。三是加强与投资机构的业务合作。商业银行依托创投机构在科创领域的专业优势,开展“以投定贷”、“以函定贷”、“贷款+认股选择权”等业务,带动全市科创贷款规模快速增加。截至2023年5月末,西安市科创企业贷款余额约1150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了约80%。4.创新投资基金体系建设初见端倪一是强化政府引导基金作用。着力打造秦创原创新系列基金,形成了“母基金+子基金”且覆盖“种子-天使-VC-PE”全链条、企业全周期的基金体系。西安市创新投资基金自运行以来,已审批通过了36支子基金,资金规模达到241.87亿元,其中23支子基金完成合伙协议签署,19支子基金实缴出资1

15、48.75亿元。二是营造良好的创投政策环境。根据 西安市打造创投生态十项举措 规定,财政资金将对投资西安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基金,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管理机构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投资西安拟上市、未挂牌企业的基金,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管理机构最高500万元奖励;对创投机构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创企业所发生的实际投资损失,给予不超过单户实际投资损失额20%、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风险补偿。5.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能力显著提升一是积极培育科创企业上市。截至2023年1季度末,西安市科创板上市企业共计13家,科技型储备上市后备企业超过300家。二是以技术产权为底层资产的资产证券化(票据化)

16、融资取得突破。推动全国首单技术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落地,整体规模5.27亿元,期限3年。三是加大债券市场对科创企业支持力度。近年来,西安市探索利用创投债、双创债、科创票据支持科创企业发展,推动首只创投债券成功落地,资金直接注入创投基金,疏通了科技型初创股权融资与债券市场的通道。6.科创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基本建立一是加快推进科创贷款担保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各类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入科创担保体系,鼓励各类融资性担保公司强化对科创企业的支持,降低担保费率,并探索“政府推荐+担保+贷款”、“创投+担保+贷款”等模式,缓解科创企业特别是初创期科创企业增信难题。二是持续完善科创金融风险补偿机制。目前,西安已建立起省

17、、市、县(区)三级科创财政风险补偿机制,并积极做好科创财政风险补偿资金的动态监测,根据使用效率、撬动效果等指标评价运营状况,优化风险补偿结构。三是持续推动科创保险业务创新。目前,西安市、区(高新区)两级均出台有关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直接对参加科技保险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补贴,提升科技保险的保障力度。二、西安市金融支持“双中心”建设面临的问题近年来,陕西省和西安市围绕“促进金融服务创新、支持 秦创原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主线,逐步构建了适合西安实际的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体系,这将成为后续金融支持“双中心”建设的基础。但从调研反馈的情况来看,当前的区域科创金融服务体系与“双中心”及“秦创原”建设

18、的融资需求契合度不高,仍面临一些突出的结构性矛盾,还有较大的改进空间。(一)科技创新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金融资源配置不平衡“双中心”建设对应着科技创新的全生命周期的各阶段,其融资结构也具有明显阶段特征。但调研结果显示,西安市科创金融资源更多向产业中后端倾斜,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成长期和成熟期的融资规模远大于初创期投资规模,相关数据如图1显示:理论探讨10西部金融 2023年第7期图12023年上半年西安市科创融资结构图单位:亿元,%截至2023年上半年,西安市存量基金募集金额73.4亿元(初创期),科创贷款余额为1150.54亿元(成长期和成熟期为主),科创板企业(成长期和成熟期为主)总募集

19、资金为133.81亿元,总体来看初创期融资规模仅占5.4%左右;二是优质企业超额授信和小微科创企业融资难矛盾突出,从调研反映的情况来看,当前金融机构仍按照传统的授信标准选择客户,导致科创领域内的信贷资金向成熟期和成长期内的优质企业倾斜,部分上市科创公司的授信规模远超企业实际需求,机构为争夺客户大打价格战,而同时大量的中小科创企业却无法获得贷款,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大型、中型、小型企业贷款在科创贷款余额的占比分别为:40%、35%和25%,小型科创企业的户均贷款规模仅在100万左右,难以满足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三是金融机构存在重基础设施建设轻企业贷款现象,根据与相关园区的座谈会反馈的情况,各金融机

20、构更重视“双中心”核心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而对于招商引资企业的支持力度明显较弱,授信工作尚未有效展开。(二)针对初创阶段科创企业的金融资源供给不充分调研发现,以风险投资、科技专营机构、科创专属产品等为代表的科创金融创新不断加深,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科创企业的融资困境,但针对初创阶段科创企业的金融资源供给仍存在较多限制,资金供给总量和条件难以满足科创企业需求。一是西安市创投资金规模较其他三家“双中心”城市仍然偏低。根据清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见表1),截至2023年1季度,西安市共有各类基金22支,募集基金规模73.4亿,在基金数量上与其他三个“双中心”城市接近,但在募集资金规模方面远远落后北京和深圳

21、,与上海接近。二是政府引导基金引导效果偏弱。在财政资金“保值增值”与引导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投科”天然有定位偏差的背景下,政府引导基金的市场化程度仍然偏低,考核规定较多,且在退出阶段受多部门规定制约,导致其对市场化创新资本的引导力度不足,加之退出渠道较为单一、前景预期较弱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创新资本发展相对受限,难以有效满足初创阶段科创企业的融资需求。三是商业银行信贷的科创属性不足。科技专营机构更多体现为主要面向科创企业客户的经营单元,在业务审批权限、风险容忍要求、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差异化探索有限。科创专属产品一般套用普惠小微信贷产品的制度安排,主要依靠政府部门担保增信。如某科技企业获得了“国

22、家高新技术企业”、“陕西省专精特新企业”、“西安市瞪羚企业”多项荣誉,但在至今共计7笔4600万元的授信中,6笔共计3600万元均需要公司创始人进行担保。表12023年1季度“双中心”城市基金情况对比西安北京上海深圳早期投资市场基金基金数量(支)2353募集资金(单位:亿元)3.869.673.371.21创业投资市场基金基金数量(支)78635募集资金(单位:亿元)32.316.778.5219.66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基金基金数量(支)13171564募集资金(单位:亿元)37.24240.3766.99123.78数据来源:根据清科研究中心的相关报告整理所得。理论探讨11西部金融 2023年

23、第7期(三)科创企业融资需求和金融供给的期限不匹配调研发现,科创企业特别是硬科创企业,如芯片、新材料、新能源等研发周期呈现长周期趋势,整个周期往往在8-10年甚至更长,但不论是商业银行还是投资基金都无法有效满足如此长周期的融资需求。统计显示:西安市科创企业贷款中1年期内的贷款占比为37.51%,1-3年期的贷款占比为36.62%,3年以上的贷款占比仅为25.87%;同时,大部分风险投资基金投资周期为5-7年左右。在投资科技创新项目时,风险投资机构普遍存在“无法按时完成退出”的顾虑,更倾向于投资稳定性高、周期靠后的或者一些“短、平、快”项目。这种产品周期和研发周期之间的错位,直接限制了金融资源流

24、入科创领域的规模,制约了科创企业,尤其是初创期企业的融资能力。(四)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还有待提升近年来,随着西安市“龙门计划”的不断推进,西安市科创企业上市进程加快,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目前科创企业发展势头来看,资本市场对于西安科创企业的支持作用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与北上深等城市相比,科创板上市企业数量和融资规模仍然偏低(详见表2),截至2023年6月末,西安市科创板上市企业13家,融资规模133.81亿元,仅为深圳1/3左右,远低于北京、上海,具体如表2所示。二是地方股权交易平台的作用有限。根据陕西股权交易中心的数据显示,西安市在该中心挂牌的企业共477家,其中科创专板的挂牌企业有121

25、家,累计股权交易仅有2.71亿元,其融资功能未充分发挥,当前区域股权市场在支持科创企业融资方面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表2“双中心”科创板上市情况对比西安北京上海深圳上市企业数(家)13728342募集资金(单位:亿元)133.811331.142288.55475.49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五)科创领域的要素市场和平台建设不完善科创金融服务平台是构建金融生态圈的关键环节,通过聚集科创金融各参与主体,有效解决科创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信息不对称及匹配效率偏低等问题。陕西省也建立了秦创原综合服务平台、供链融通、秦信融等多个平台,但包括税务、司法、知识产权信息等数据的供给质量有待提高,即平台数据信息

26、供给与使用方使用需求存在差距,且各平台之间相互割裂、信息联动和共享有待提升。此外,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是科创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但我国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仍不完善,评估机构专业性不足,导致评估标准不统一,市场认可度偏低。同时,我国知识产权质押审核和办理成本较高、手续相对复杂,质押物处置和变现渠道不畅通,市场主体割裂等问题较为突出,制约了知识产权融资在科创企业融资中的作用发挥。如西安市仅能办理专利权和商标权质押登记,软著、集成电路等需要将资料邮寄至北京,办理时间较长,影响了融资的便捷性和时效性。(六)服务科创企业的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科技创新具有高风险性和强外部性,是科创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建立科

27、创融资风险补偿机制,能有效缓解科技创新融资约束。从西安的实践经验来看,省、市、县(区)均建立了形式各异的风险补偿机制,但实际效果相对有限。一是在担保机构合作方面,更多合作机制沿用了普惠领域的合作形式,反担保措施等核心要约并没有针对科创企业进行调整,导致整体效果不明显。二是风险补偿金支持规模受各级财政收入制约明显。由于政府出资建立的风险补偿金其主要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因此各级财政收入情况直接影响补偿金的规模、风险分担比例、代偿或者补偿频率等因素,最终影响风险补偿金所支撑的贷款规模。三是各级风险补偿金未能形成政策合力。目前,省、市、县(区)设立的风险补偿金之间缺乏系统性、协调性和灵活性,各自的准入

28、、代偿标准不尽统一,不能有效形成合力。综上所述,随着科创产业的快速发展,西安市初步形成了服务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体系,从风投、信贷、资本市场到配套的风险分担机制均基本建立,但金融服务体系整体上较科技创新发展需要仍有较大提升空理论探讨12西部金融 2023年第7期间,特别是随着“双中心”建设的持续推进,西安科技创新进程将进一步提速,因此,有必要加快完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围绕科创金融发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补齐短板,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三、国内外金融支持科创中心建设的经验与启示科技创新是一个技术、人才和资金高度融合的领域,国内外知名的科技创新中心城市或地区都结合本地实际

29、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金融支持政策以配合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需要,这些都值得西安借鉴和参考。(一)国外金融支持科创中心建设的实践从美国硅谷、以色列特拉维夫、日本筑波、印度班加罗尔以及英国东伦敦地区等国际知名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过程来看,金融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以及政府支持政策有机结合(详见表3),是各个科技创新中心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整体来看,国际上主要创新中心的金融服务有以下几方面值得关注:1.政府的支持政策是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发展的前提从全球各主要科技创新中心的实践来看,在各个科技创新中心的发展之初,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府的规划和推动起到了从无到有的作用,

30、特别是班加罗尔和东伦敦科技城等地区的起步,完全依赖于政府的支持;二是政府前期的资金投入支撑了初期的技术研发和科研成果市场化早期的资金需求,尤其是日本筑波早期很多科研项目的进行很大程度上都是得益于政府的资金投入;三是政府的优惠政策,例如税收优惠、财政贴息、人才培养等各方面提供的政策支持,极大地推动了金融资源向科创领域的流入,在推动科创产业发展的同时也提升了科创金融自身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形成科创和金融的良性循环。2.成熟的风险投资体系是科技创新的催化剂和助推器从这些科技创新中心的发展来看,科创企业融资的长期性、风险性与传统商业信贷的流动性和安全性要求存在天然的内在矛盾,尤其是在初创期显得尤为突出,

31、各主要科创中心均利用风险资本为种子期、初创期科创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例如,特拉维夫创业企业资金来源中,风投行业逐渐替代了各项政府支持计划,占到科创企业融资的70%左右。3.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科创金融提供了活力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成熟期的科创企业提供了进一步的动力,一方面可以为科创企业提供大规模、长期限的资金,满足企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另一方面也为风险投资者提供了资金退出的机制,从而调动了风投机构的积极性。例如,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是专门为小企业提供融资的交易市场,同时也是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中的重要环节。4.银行信贷仍是科创企业融资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很多地区均支持商业银行围绕科创领域开展对应的业务创新,例

32、如允许银行可以直接持有创新创业公司的股票,把信贷资产转换为股权,加强同风险投资的合作,开展投贷联动探索等,使得商业银行业务更适合于科技创新企业的需求,例如,硅谷银行通过风险信贷方式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日本筑波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低息中长期贷款。5.完备的风险分担体系为金融服务提供了重要保障初创期的科创企业经营发展存在着较强的不确定性和较大的风险,这与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要求存在较大的矛盾,风险分担体系的构建,有助于缓解两者之间的矛盾。例如,日本为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中的风险问题,建立了信用补全制度,较好地促进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为小企业提供政策性贷款担保,在一定程

33、度上可以引导商业性金融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理论探讨13西部金融 2023年第7期表3全球知名科创集聚区金融服务对比城市或地区政府支持措施政策性金融银行机构风险投资资本市场其他美国硅谷1.出台扶持政策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入科创领域;2.制定税收优惠政策;3.支持更多面向小型科创企业的投资公司开展业务。为小型科创企业提供政策性担保,引导风投基金流向小型科创企业。形成以硅谷银行为代表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针对科技型企业生命周期的各阶段研发相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成熟的风投体系,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了全面的服务,特别是发挥了孵化器的作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了重要融资渠道。保险公司提供保障,

34、解除创业者后顾之忧。日本筑波1.设立专门的“风险财团”,主要负责对科创企业的投资;2.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3.对于投向科创型中小企业的风投资金,给予政策支持。为中小型科创企业发展提供低息融资服务,三家主要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业务各有侧重。构建以银行业为主体的科技金融支持体系,推动银行和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使得银行可以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政府主导下以银行为主体的风险投资体系。五家证券交易所都设立了创业板。构建了具有本国特色的信用补全制度,包括两级担保:一是担保与保险相结合,二是中央与地方共担风险。以色列特拉维夫1.设立专职机构与完善政策法规体系;2.通过一系列创新创业大赛

35、,建立企业和项目数据库,筛选企业提供资金支持;3.提供一系列资金支持,特别是孵化器项目。BIRD基金提供政策性债权融资,并不要求股权回报。大部分国际银行将以色列的总部设在特拉维夫,以更好地服务科创企业。1.Inbal计划向那些在特拉维夫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风险投资基金保证70%以上初始投资的安全;2.Yozma计划,财政投入直接增加创业投资市场资本供给;3.成为支持以色列高科技发展的主要力量,占比在70%。-中央创新机构-首席科学家办公室(OCS)扶持初创企业的成长,分担创业风险,但不共享受益。印度班加罗尔1.明确“软件立市”的发展目标;2.加快产业园建设,提升基础设施;3.优惠的财政税收扶持;4

36、.政府采购国产IT产品的强制性政策。主要政策性金融机构设立了软件产业风险投资基金,为企业提供信贷扶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等。1.提供优惠的贷款给软件企业;2.设立一个专门的IT金融部门来为软件企业服务;3.以股本模式参与企业投资。1.大力吸引跨国风险投资,积极探索发展本土化的风险投资机构;2.和美国硅谷的风险投资公司聚集地沙丘路有着广泛联系。1.为软件公司进入国内外证券市场融资创造宽松的环境;2.允许信息技术企业注册后一年内就可公开上市集资;3.本地证券交易所服务软件科技园区企业上市融资。教育资源和人才培养是其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英国东伦敦科技城1针对小型科创企业缺乏抵押资产问题,设立

37、小企业创新基金为其提供担保;2.减免个人所得税;3.鼓励科创企业尝试新金融产品和服务;4.对科技创新直接给予资金扶持。-1.相关银行均成立了企业成长基金;2.为科创企业提供针对性的融资服务;3.牵头组织初创公司成立金融科技行业合作组织。1.引进美国等国外风投基金来英投资;2.通过补贴的方式培养天使投资人。国际金融中心,资本市场发达。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资料来源:本表格源自 金融服务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发展的实践与展望 等文献及课题组对相关互联网材料的梳理。(二)国内金融支持“双中心”建设的经验从北京、上海、大湾区以及武汉、合肥和成渝等地围绕“双中心”建设的方案或科创金

38、融相关政策来看,理论探讨14西部金融 2023年第7期各地都结合自身实际,对本地建设科学中心或者科技创新中心都有明确定位,并且将金融支持作为“双中心”建设的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任务和努力方向。整体来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业务创新,强化商业银行的主融资渠道作用由于我国当前融资体系中,仍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间接融资为主,因此各地在推进金融支持“双中心”尤其是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过程中,仍然重视银行信贷在支持科创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一方面推动商业银行开设专营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贷款等产品,提升银行信贷产品与科创企业的适用性;一方面推动商业银行强化与风投机构的合作,探索为科创

39、企业提供与其发展相适应的股权债权相结合的融资业务。2.推动资本市场发展,构建多层次的融资体系除了主板上市外,各地均强调发挥本地股权交易所的作用,通过债券、上市、并购重组等渠道为科创企业构建多层次的融资渠道。例如,武汉借助股权交易托管中心设立“科创大走廊板”的创新板块;北京和上海则强调发挥北京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股权托管交易机构在科创企业融资中的作用。同时,各地还重视债券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主张利用科创金融债等渠道增强科技创新企业或者孵化机构的资金实力。3.发展壮大风投机构,增强其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相对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我国的风险投资产业起步较晚,尚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各地均强调要做大做

40、强本地的风险投资产业,均强调政府引导基金的作用,除了做大规模外,还提出建立国有创业投资基金跟投机制、提高国有基金收益让渡幅度等措施,以吸引更多风投机构入驻当地,做大做强本地的风险投资产业,最终提升风险投资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4.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保障激励作用科技创新具有较高的风险性,有效防控风险和增强资金投入之间存在着矛盾性,财政资金的介入有助于完善科创金融的风险分担机制。从各地实践来看,各地均提出了针对科创的专项财政支持措施,例如,建立了科创的风险资金池,将财政风险补偿金的支持范围由信贷业务向风险投资业务等领域延伸,在提供保障作用的同时,不断增强对相关金融机构的激励作用。5.强调科技保险等

41、措施的辅助作用除了发挥商业银行、资本市场和风险投资的作用外,各地还强调保险、租赁等金融机构的配套辅助作用,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开发事宜科技创新的相关金融产品,进一步提升科创企业融资服务的可得性。表4国内“双中心”建设中金融政策对比表城市或地区商业银行北京1.针对科创企业信贷业务,探索建立差异化的风险补偿机制;2.通过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措施,帮助科技企业提高首贷率;3.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开展针对科技型企业的股权债权相结合的融资业务;4.强化与创投基金、股权投资机构之间的合作。上海1.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2.开展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履约保证保险贷款等融资业

42、务;3.开展投贷联动,探索实施多种形式的股权与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大湾区1.建立企业创新融资需求与金融机构、创投机构信息对接机制;2.创新外部投贷联动服务模式,财政按其实际投放金额予以一定奖补;3.对金融机构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投融资业务发生的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武汉1.实施科技企业首贷奖励激励,对科技型企业贷款年增量10亿元以上的银行机构,按照增量一定比例给予奖励;2.为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中长期贷款;3.扩大投贷联动、纳税信用贷、科保贷等融资支持规模;4.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与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等开展“贷款+外部直投”“贷款+远期权益

43、”等业务;5.推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加快设立光谷银行。理论探讨15西部金融 2023年第7期风险投资资本市场财政支持其他1.做强北京科技创新基金,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2.吸引社会资本,形成覆盖种子期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并购基金的基金系。1.北京证券交易所在服务科技创新企业中的功能;2.支持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大力推动优先股、资产证券化、私募债等产品创新;3.支持通过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降低科创产业的融资成本1.研究探索关于针对种子期、初创期等阶段科创企业风投业务的支税收持政策;2.综合运用市场化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银行信贷、创业投资、资本市场等,加大对创新创业支持力;

44、3.推动建立财政支持的知识产权保险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机制。1.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保险体系,探索设立专业化的科技保险机构;2.支持科技租赁公司开展“租赁+投资”“租赁+保理”等创新业务。1.扩大政府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2.鼓励境内外各类资本和投资机构,开展创业投资;3.推动发展混合所有制创业投资基金,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建立跟投机制。1.鼓励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通过上市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方式进行融资;2.支持科创企业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机构挂牌;3.鼓励专业机构提供改制上市、资产评估、财务顾问、法律咨询等服务。1.设立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

45、基金;2.财政部门建立完善补充机制,对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不进行营利性指标考核,并设置合理的代偿损失率;3.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建设动产担保统一登记平台,优化登记流程,简化融资手续,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便捷服。1.鼓励融资租赁机构开展无形资产融资租赁业务;2.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科技保险产品创新。1.鼓励政策性引导基金加大让利幅度,允许归属财政出资部分的收益全部让渡给社会资本出资方;2.对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省内创业投资企业,省财政按其累计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3.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及其股东、有限合伙人发行创投债,扩大创业投资企业资本规模。1.支持光明科学城的科创企业通过上市挂

46、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方式进行融资;2.建立健全科创企业上市联动机制,为科创企业上市提供股份改制、辅导备案等方面的协调和指导。1.省财政与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联动设立当地科技风险准备金池;2.对符合条件的风险投资机构给予奖补;3.有条件的地市设立青年创业基金,例如广州的“乐创广州”计划。-1.引进头部基金管理人,壮大私募基金规模;2.对以科创企业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引导基金增值收益可部分或者全部让渡给其他出资人、基金管理机构;3.推动设立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组建12家科创领域二手份额转让基金(S基金),拓宽创投基金退出渠道。1.推动科创企业上市倍增,推动每年报会或者报证券交易所审核科

47、创企业10家以上;2.在武汉股权交易托管中心设立“科创大走廊板”等创新板块,发起设立四板股权投资基金,推动“科创大走廊板”挂牌家数超过2000家;3.支持科创企业公开发行双创金融债券、含转股条件的创新创业公司债、政府产业基金类债券。1.进一步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作用,将注册资本逐步扩增至20亿元。探索设立专门服务科创企业的融资担保公司;2.完善市投贷联动风险专项补偿基金、市科技型企业保证保险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保障机制;3.设立总额1亿元的科创企业首贷风险池。1.加快建设国家级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开发推广科技创新相关保险产品;2.试点建设10家以上科技金融工作站,每个工作站服务100家以上企业,

48、在站内提供“股+债”融资对接、政策宣传等金融服务。资料来源:根据各地公布的相关科技金融政策整理所得。(三)国内外实践对西安金融支持“双中心”建设的启示一是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从国内外主要创新中心发展历程来看,政府在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引导作用,政府主要聚焦全局性、战略性部署,解决市场失灵问题,规范市场竞争行为,致力于优化科技创新的外部环境,培养适宜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的金融生态,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同时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降低对市场化渠道发展的影响。二是要进一步强化银行信贷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虽然从国际上主要创新中心的发展经验来看,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在支持科技创新过程中起

49、着绝对支持作用,但是从我国特别是西安的实际情况来看,科理论探讨16西部金融 2023年第7期创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仍是商业银行,风险投资与资本市场的作用相对有限,而硅谷银行和日本筑波的经验也表明,商业银行通过适当的业务创新是可以为科创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因此需要推动商业银行加快业务转型,提高与科技创新的契合度,切实发挥商业银行在科技金融中的中坚作用。三是要加快完善区域风险投资体系和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从国内外主要创新中心的经验来看,活跃的风险投资体系和成熟的资本市场在支持创新创业中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然而西安在这两个领域的起步较晚,二者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已成为区域科创金融服务体系的短板,因此有

50、必要加快区域风险投资体系和多层次金融市场的建设。四是要着力培育多样性金融生态环境。对于科创中心来说,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是必备条件。除了主要的银行贷款、政府资金支持、风险投资、上市等金融服务外。辅助的担保、保险、租赁以及配套的财务、法律、信息等中介服务都将对区域科创金融服务体系的运作效率产生影响,因此要培育多样性的金融生态环境,构建功能互补、分工合理的区域性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体系。四、健全西安市“双中心”建设金融服务体系的路径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相互交织、相互支撑,改革只在一个环节或几个环节搞是不够的,必须全面部署,并坚定不移推进。”科创金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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