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稿日期 2022-04-18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2VSZ075)。作者简介 刘勇(1974-),男,江苏徐州人,江苏省重点培育智库常州大学红色文化研究院教授,常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科学社会主义。丁昱翔(1999-),男,江苏连云港人,江苏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善治策略刘勇1,丁昱翔2(1.常州大学,江苏常州213164;2.江苏师范大学,江苏徐州221100)摘要 网络舆情是社会舆情的一种表现形式,是社会舆情在虚拟空间的映射,监管治理不当极易引发舆情危机,尤其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舆情,更容
2、易对社会信任基础与和谐稳定造成冲击。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善治,必须从情感融入入手,分析舆情生成的根源诉求,畅通民意表达的机制和渠道,平衡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诉求,建构舆情风险信息的风险防范机制,进而从源头上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实现有效遏制;必须通过技术赋能建立起长效的网络舆情监测、追踪、标识、评估、调控机制,增强对网络舆情演化发展过程的中端控制;必须规范网络舆情法律规制流程,建立舆情信息交流体系,依法监督和依规惩治净化网络空间舆情,完善网络舆情末端处置。关键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论;网络舆情中图分类号 D26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8442(2023)03
3、-0067-06社会舆情是民众围绕某种社会现象或某个社会事件表达观点、抒发情感、持有态度的总体状况,反映了社会公共话题中“人心所在,公道所在,社会表达中的正能量所在”1。网络舆情是社会舆情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以互联网为载体,依托技术工具,通过即时传播与沟通互动,对现实社会进行拓展和延伸,是社会舆情在虚拟空间的映射。互联网技术在赋予网络舆情覆盖范围广、互动性强、能为民众提供表达意见渠道等特性的同时,裂变式的传播扩散方式和隐蔽多元化的参与主体让网络舆情潜藏一定风险,一旦监管治理不当极易引发舆情危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科学认识网络传播规律,提高用网治网水平,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
4、最大增量。”2根据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 的规定,所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信息传播快、社会危害大、走向不确定等特性,影响人民身心健康,威胁公共公卫安全。而与之相关的网络舆情也伴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不断变化。尤其是在“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自媒体”的信息化时代,在虚拟场域传播下,网络舆情产生、发展、高潮的时间被无限缩短,瞬发性和爆炸性成为其显著特征,极易激发社会矛盾和激发群众非理性情绪。因此,第 3期总第 18期三晋基层治理Grassr
5、oots Governance In Sanjin2023年6月Jun.2023No.3Sum 186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的善治,必须清晰认识到网络舆 情 的 演 化 逻 辑,即 舆 情 从 何 而来、如何发展与最终走向,并对网络舆情风险动因进行多维度审视,在情感、技术、法律等多方面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控制与引导,从而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建立良好的网络“群体生活空间”。一、追根溯源内在诉求,实现网络舆情源头治理美国政治学家戴维奥斯本和特德盖布勒认为,解决危机和问题的有效方法是事前预防而非事后治疗,政府的管理要做到“使用少量钱预防,而不是花大量钱治疗”3 164。探究和挖掘网络舆情生成背
6、后隐藏着的社会问题和潜在矛盾,推动舆情治理关口前移,是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善治的必由之路。通过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提高舆情治理沟通成效;建立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管理模式,平衡主体信息需求;树立正确思想导向,培养舆情风险信息防范思维;进而在多重矛盾中动态统筹多元主体的利益权利,追根溯源不同主体的情感诉求,在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中广泛聚集民情民智,实现对网络舆情源头治理。(一)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提高舆情治理沟通成效网络舆情治理涉及的核心问题是利益问题,而人民群众作为网络舆情生成和参与的主体,是舆情演化的核心源头。预警和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风险,关键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
7、利益,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基准,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搭建民意发声平台,倾听民意现实需求,提高舆情治理沟通成效。首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舆情矛盾大多是以人民群众内部矛盾为主,舆情治理沟通成效的提高必然建立在有效调解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诉求基础之上。通过对社会民意展开全面性、科学性、针对性的调查搜集,增强政府网络舆情治理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搭建一座民意表达与利益诉求相贯通的桥梁,及时解决网络舆情生成背后的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其次,要积极利用微博、公众号、博客等网络平台,对民意进行即时了解和处理,将社会问题处理结果及时公开与宣传,并根据民意反馈结果进行政策方针的再调整。最后,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8、对中,大众希望通过网络与现实建立紧密联系,通过虚拟舆论场域表达对应对政策的看法和观点,以更好保障自身的基本合法权益。然而在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过程中,仍然存在因应对措施不力引发的群众争议。为此,必须深入分析和研究网络舆情生成的主要矛盾,厘清主要矛盾的生成原因究竟是什么,并采取合理措施对矛盾进行化解,将网络舆情中人民群众所反映的现实问题予以解决。(二)建立多元主体协调共治管理模式,平衡主体信息需求2022 年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当前中国网民规模高达 10.51 亿,人均每周上网时长为 29.5 个小时。大量网络用户在虚拟舆论场域参与热点事件讨论,促使网络舆情持续发酵,间接上增加了
9、网络舆情转向变换的风险。在这一网络舆情的转向变换过程中,独立的个体成为信息流动的枢纽。这个枢纽承担着并非简单意义上的内容传递,还包括对信息的理解、加工、协调等功能。在网络舆情传播信息不对称的影响下,原有的信息被覆盖上个体的立场、观点、解读乃至偏见,从而引起部分网络群体的认知偏差。从本质上来看,虚拟舆论场域属于网络空间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群体生活空间”既需要政府的管理监督,也需要平台的责任强化,更需要群众的自我维护。网络舆情应对主体应当以辩证的眼光看待舆情参与主体对舆情演化产生的积极和消极作用,更好地发挥应对主体和参与主体之间的互动协同 作 用。一 方 面,政 府 必 须
10、打 破 固 有 的“命令执行”的强力控制舆情信息管理模式,动员和引导包括企业、媒体、网民等主体参与网络舆情治理,逐步建构起由政府为主、各个领域专家为辅、大众网民和媒体平台共同参与的网络舆情治理联动机制,进而在社会各层面的共同努力下,净化虚拟舆论场域,维护“网络群体生活空间”和谐稳定。但由于多元主体拥有的治理资源优势有所差异,在舆情治理过程中要建立68资源共享和信息畅通传播渠道,完善决策协调和联合行动机制,实现人才、信息、技术等治理资源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社会多元主体协调 共 治 应 贯 穿 网 络 舆 情 生 成 演 化 的 全 过 程。在网络舆情演化的萌芽期,首要原则是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不
11、受到损害,消除政府与民众的认知鸿沟;在网络舆情演化的扩散和爆发期,政府风险防控部门应当与各方主体积极协调沟通,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热议话题,平衡民众对于舆情信息的多元化诉求;在网络舆情演化的消退期,要以情绪安抚与重塑信任为基本任务,预防网络舆情死灰复燃。此外,政府要主动拓宽协调治理渠道,善于识别舆情参与主体的心理变化,及时开展群众心理疏导工作,在基于客观事实和社会核心价值观主导下的对话协商中凝聚共识,从而与舆情主体达到“认知共情”与“情绪共情”,促进网络“群体生活空间”和谐稳定。(三)树立正确思想导向,培养舆情风险信息防范思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战胜风险挑战中壮大,始终有着强烈的忧患意识
12、、风险意识”,“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4。风险意识是人们面对现实世界中某种不确定性和不安全感的主观反映,并深刻影响着人们应对风险所采取的措施。事实上,实现网络舆情源头治理,并非仅是在突发事件来临时,迅速抓住舆情生成核心矛盾,解决一次突发舆情危机,更重要的在于培养“防范于未然”的风险意识与对风险信息的防范思维。一方面,要树立正确思想导向。正如恩格斯所强调的:“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5 875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树立正确思想导向,具备良好的舆情风险防范意识,才能把网络舆情治理行之有效的纳入社会安全治理的大局中。网络舆情治理作为社会安全治理的重要构成部分,既
13、要清楚意识到突发性网络负面舆情对于社会带来的极大风险和危险,也要理性分析社会舆情生成的社会根源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矛盾冲突和情感需求。同时,风险信息防范思维的形成离不开积极向上的教育和宣传。风险信息识别教育和宣传要遍及生活的方方面面,持续推动风险培训进入课堂、工厂、社区、机关,增强全社会网络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在网络传播阵地的主导权和话语权,强化马克思主义在“群体生活空间”的主流意识形态地位。同时,在培养群众舆情风险识别能力过程中,要灵活运用唯物辩证法引导群众正确识别网络中传播的各种谣言和虚假信息,把科学的解读与现实生活相结合,以一种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群众普及,让群众在浏览
14、、接收、传播信息过程中更好地辨别真伪,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治理提供良好的舆论生态。二、创新丰富应对手段,增强网络舆情中端控制在无限加速的互联网扩散传播中,网络舆情因卷入群众的过度解读,加之外部夺权争利者注入多元的意识形态,从而解构、瓦解了热点事件的真相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受各种不明来源信息的干扰,部分人在一定程度上会丧失公共理性和自主意志,对社会公序良俗形成负面影响。为此,亟需通过技术赋能建立起长效的网络舆情监测、追踪、标识、评估、调控机制,增强对网络舆情演化发展过程的中端控制,从而使大众实现对自身理性掌控的复归。(一)健全网络舆情监测和评估机制大众传媒既承担着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舆论
15、环境的责任,也具备因舆论场域失序而对潜在风险及时作出警示的功能。在信息互联时代,传统“人工盯梢”的甄别模式在海量信息的处置中所发挥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在虚拟场域的爆炸性传播,甚至一些未经证实的网络舆论能够穿过信息过滤防线闯入群众视野,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把关人”角色失位导致的。实际上,诸如“多重把关”“动态把关”等把形式归根结底仍是平台算法逻辑进行审核与把关。为此,应合理运用大数据算法逻辑,搭建智能化网络舆情监控平台,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建立全天候舆情监测中心和配置专业舆情监测人才,以技术手段对虚拟舆论场域中的舆情信息进行智能识别和监测,对甄别出来的可疑信息进行再筛选,
16、通过这些人机结合的把关方式,实现对69网络舆情的精准把控。目前,国内众多研发机构已经开发相关的监测软件和算法平台,如方正智思、乐思等舆情控制系统。这些舆情控制系统借助现代化技术手段,打破传统的算法筛选逻辑,拓宽了网络舆情控制的广度与深度。同时,在网络舆情治理的诸多环节中,做好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工作同样至关重要。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工作应不断往纵深化、专业化方向发展,通过结合云计算、云储存等信息采集技术,对网络舆情风险信息进行数据集成、共享和可视化分析;通过应用搜索引擎、语句分析和文本挖掘技术,实现对网络舆情和社会舆论的精准识别。另外还要对每一次网络舆情事件进行复盘、反思,总结有益应对经验,建立起普遍
17、适用的舆情风险评估体系,为多元主体处理网络舆情提供全面的数据参考指标。(二)建立网络舆情来源追踪机制,更新网络舆情风险标识在虚拟舆论场域中,任何个体都享有表达意见的权利,再加上信息不再单纯依赖传统新闻媒介来传播,使得网络舆情传播根源更加难以追寻。如今,大众愈发依赖虚拟技术带来的掌控感,习惯于在各种网络平台获取与甄别信息,然而信息的碎片化传递和需求化表达,使得虚拟平台信息内容良莠不齐、真假难辨。当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闯入群众视野并产生负面影响时,这就需要及时追踪信息源头和传播节点,准确划分责任和认定责任范围,使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高谣言制造成本,从根源上阻断网络舆情谣言,消除群众侥幸心理
18、和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为此,网络舆情应对主体可通过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对信息传递路径和舆情爆发点进行源头鉴定,确保网络舆情的责任追究落实到个人或者团体,为法律裁决提供确凿的证据支撑。同时,定时更新网络舆情的风险标识,特别要注重对网络舆情中社会经济信息、自然生态信息等风险信息进行识别,有助于完善风险数据衡量标准和治理决策规划。另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的生成、演化和消散流程始终是不断变化发展的,一些退散的网络舆情借助社会环境的变化,被别有用心的人重新包装,有可能在虚拟场域中大肆传播,徒增舆情治理的工作难度和工作量。为此,要借助算法逻辑下的社交网络分析、时空轨迹分析、机器核算分析
19、等技术,及时更新网络舆情标识,对通过“变装”“换装”的网络舆情进行关键词、敏感词、违禁词等词汇甄别,精准地对网络舆情作出性质判定,并将甄别出的信息向群众公布,从而有效地阻断负面舆情的反扑。(三)完善网络舆情综合调控机制,提高技术赋能创新支撑从本质上来看,社会平稳有序地运行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共理性对自然情绪的调控。而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弱化了现实法律、道德在网络空间中的适应性和约束力,网络空间产生的群体情绪极易被别有用心的人鼓动与利用,进而造成非理性的群体话语冲突。在信息时代,传统网络舆情监测和风险信息防范手段难以有效应对基数庞大且即时实效的网络信息对网络群体情绪转换造成的影响,这就需要完善网络
20、舆情综合调控机制,并不断提升技术赋能水平。首先,完善网络舆情信息发布机制。加强以决策行为公开为引领、新闻发言人为核心、主流和官方媒体为中坚、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为代表的信息发布机制,正向引导群体情绪,疏导突发公共事件中群体不良情绪。其次,构建网络舆情应急决策平台。政府决策部门可以借助大数据信息共享功能,搭建网络舆情应急决策平台,并进行数据分析、整合应急资源,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提供风险预警、应急预案和治理流程等实践指导。再次,政府网络舆情治理部门要依据社会安全治理计划和规范技术外包协议,依托物联网、5G、云数据库等核心技术,建立网络舆情综合调控平台,并充分发挥平台在舆情智能监测、
21、舆情数据共享、舆情追踪分析、舆情标识识别、舆情善后平息等方面的协调功能,实现网络舆情情绪调控监督。最后,要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治理中深化运用云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不断丰富网络舆情中群体情绪转换应对手段。同时,对外积极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活动,并出台政策支持企业研发网络舆情治理的相关产品,推动突发公共卫生70事件网络舆情治理平台发展。三、建立法律规制流程,完善网络舆情末端处置虚拟舆论场域具有匿名性、开放性、即时性和互动性等特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背后往往隐藏着网络舆情风险,而推动网络舆情法治化建设是实现网络舆情善治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阐述网络安全问题时指出:“抓紧制定立法规划,
22、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7 199新时代,要完善法律规制流程,进一步丰富网络舆情相关的法律法规,实现网络舆情末端处置,并将立法和执法有机结合,形成二维合力,以依法监督和依规惩治净化网络空间。(一)完善网络舆情法律规制根据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认知心理和行为必须具备两个基础:一是生物基础,一是环境基础”8 140。也就是说,网络舆情生成演化不仅取决于个体受到的刺激和群体的集体行为,也依赖于整个舆论场域的环境及其特征。早期以广播、报刊、书籍为代表的传统媒体致力于在现实世界中建立起连接人们精神世界的节点,而在社会媒介载体日益丰富的
23、信息时代,很多人对于现实世界中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理解与 感 受 几 乎 都 是 通 过 虚 拟 信 息 传 播 来 完 成。尽管两种传播方式都是以大量信息和符号作为基础,在人们脑海中构建出“拟态世界”,然而信息时代下的“拟态世界”被镶嵌在了虚拟与现实之间,并深刻影响着人们在现实社会的行为与活动。当前,由于网络舆情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对虚拟舆论场域秩序的有序化有一定影响。比如,一些虚假新闻、网络谣言、小道消息和“糖衣炮弹”类的言论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发起者传播,造成舆情风险。为此,亟须在全面把握网络舆情演化逻辑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网络舆情法律规制,确保网络舆情防治工作有法可依,加强整个虚拟舆
24、论场域的秩序维护。当前,关于网络舆情的法律规制正日趋完备,法律保障体系也初步形成,如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等。这些法律规制基本覆盖了网络信息生产、传播、管理等多个方面。但鉴于这些法规出台的时间较早,难以与如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传播样态和演化逻辑相匹配,在网络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公民发表网络言论自由程度和追责不良信息提供者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制定明确严格的要求。特别是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界定舆情风险等级、甄别谣言及处罚力度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完善空间。相关立法主体要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的新
25、特点,修订和完善法律规制,有针对性地制定舆情责任划分和惩戒措施,保证法律规制与执行依据全面化、系统化、规范化、明确化,推动网络安全健康有序发展。(二)建立舆情信息交流体系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生成后,虚假的、片面的消息一经传播,常常会扰乱公众视听,造成公众不满,激发人们捍卫知情权的心理。政府部门作为网络舆情主要的行政执法主体,在网络舆情演化的过程中,可能会受到社会公众以及新闻媒体的质疑和问责。为此,政府部门需要强化法治思维,与监督主体建立良好的舆情信息交流体系。政府部门要在法律保密条例规定范围内,及时公开网络舆情热点事件相关信息,让群众获取最新消息的同时获得相应的信息反馈,进而实现网络舆情
26、信息共享,更好地把握网络舆情演化发展全过程。政府部门还可以将新闻发言人制度与法律顾问制度相结合,以更加专业权威的方式回应公众疑惑和问题,并更深层次了解公众的内在利益诉求和精神文化追求。另外,还要更加重视社会组织、大众媒体等参与主体在舆情信息交流传播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提升网络舆情风险防控工作成效。(三)审视和反思末端处置流程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过程中,要及时反思舆情应对以及分析监测是否及时、研判和预警是否准确、回应和引导是否到位、处置方案是否科学,从而不断完善网络舆情末端处置的机制和模式,建立完备的舆情信息数据库,避免再次发生相同的舆情危机。71当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呈现“扎堆儿”的蔓
27、延态势,即某一个舆情事件被引爆后,在全国范围内蔓延开来,引发更多相似的案例。同种类型的网络舆情聚集出现,从本质上来看,是因为某个社会矛盾的长期累积和不断深化引发的。为此,实现网络舆情的善治绝不能局限于“一域”的个例,应当精准把握“一域”和“全局”的辩证关系。以“一域”服务“全局”,抓住个例中蕴含的典型性社会矛盾,并通过顶层设计排除隐患;从“全局”谋划“一域”,及时发布相关的方针与政策,从“全局”上落实解决深层次社会问题,并对“一域”进行全国性的排查,防止同种类型的网络舆情再次发生。此外,要完善网络舆情事后问责机制。网络舆情事后问责机制能够有效强化舆情参与主体和应对主体的责任意识,并对舆情围观卷
28、入群体产生威慑作用。既能显著降低网络舆情生成演化的概率,也能规范末端处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减轻网络舆情治理压力。网络舆情事后问责机制能够通过调查网络舆情生成演化的前因后果,明确责任划分,对网络舆情处置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的政府部门进行问责,对推动舆情生成演化和谣言传播的参与主体进行追责,并将惩处结果公示于众,消除群体猜疑,避免发生次生网络舆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触发的诱因非常复杂,稍有不慎就会形成虚拟网络空间和现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双向助推,从而影响公共卫生事件的有序防治和社会稳定。面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增强底线思维,强化舆情监控,及时有效疏导不良网络舆情。这既是新时代提升社会治理
29、能力的必修课和基本功,也是一项长期为人民提供清朗健康网络环境的艰巨任务。当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的疏导和处置机制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矢志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秉持“堵”“疏”并举的引导策略,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与自媒体的双向合力,在实现国家宏大叙事与百姓细微生活紧密相连的同时,要根据网络舆情的变动即时跟进和实时调整,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基准,追根溯源内在诉求,完善民意表达机制,将网络舆情消除在萌芽;构建网络舆情监管机制,加强对网络舆情发展的中端控制,并健全相关的法律规制流程,实现网络舆情末端处置。参 考 文 献1 喻国明.网络舆情治理的基本逻辑与规制构建 J.探索与争鸣,2016(10):9-12
30、.2 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 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 更好完成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使命任务 N.人民日报,2018-08-23(01).3 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布勒.改革政府 M.周敦仁,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4 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牢牢把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战略主动 N.人民日报,2022-04-18(11).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6 张爱军.社会突发危机事件网络舆情演化规律及其治理 J.社会科学研究,2016(6):44-46.7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 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8 黄希庭,郑涌.心理学导论 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责任编辑郭丽娟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