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庆西南铝医院重庆西南铝医院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 医务科医务科制定该预案的目的使发生的医疗技术损害得到迅速、有序、妥善的处理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保护患者生命健康减轻医患双方损失防止严重后果发生一、立即消除致害因素。技术损害一旦发生,首先发现者应当立即设法终止致害因素;当致害因素的识别和判定有困难时,应当立即呼叫上级医护人员指导处理,不可迟疑拖延。二、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密切注意患者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千方百计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降低技术损害后果,保护患者生命健康,尽最大可能防止患者死亡或致残事件的发生。三、及时报告。技术损害一旦发生,需及时如实报告。首先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
2、情节严重者应当同时报告医务科、护理部、主管院领导或者总值班,重大技术损害必须同时报告院长,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瞒报。四、组织会诊协同抢救。损害较轻、不致造成严重后果者,当事科室要酌情组织科内会诊,妥善处理(由科主任或现场高年资医师主持);对于情节严重的技术损害,应当根据需要邀请院内相关专科会诊,共同抢救(科主任主持),必要时由医务科邀请市内或国内相关专家会诊指导(医务科或主管院长主持)。五、迅速收集并妥善保管有关原始证据,包括实物、标本、手术切除组织器官、剩余药品、材料、试剂、摄像和录音资料、各种原始记录等。六、妥善沟通,稳定患方情绪,争取患方配合,防止干扰抢救和发生冲突。七、如患者已经死亡,应在
3、规定时限内向其亲属正式提出并送达书面尸检建议,并力争得到患方书面答复。八、全面检查、总结教训,找出技术损害发生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修订制度及时完善相关记录。九、如属医疗过失,应当区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对责任者做出合理处理。十、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应诉准备。十一、因技术损害构成医疗事故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程序进行处理。患方以不正当手段过度维权、聚众滋事、扰乱医疗秩序时,在耐心劝导和患方以不正当手段过度维权、聚众滋事、扰乱医疗秩序时,在耐心劝导和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报警的同时,保卫部门组织力量维护医疗秩序,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报警的同时,保卫部门组织力量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院设施和医护人员人身安全。保护医院设施和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十二、当发现技术损害与技术或药品器材本身缺陷有关,或同类损害重复出现或反复出现时,暂停使用该项技术或有关药品器材,并对其认真地进行研讨和重新评估,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药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