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车用蓄电池正确使用要求
一 新蓄电池的灌装:
l 穿戴好防护用品:橡胶耐酸手套;
l 检查外观无误后,拧下排气栓,检查排气孔,确保排气通畅;
l 将成品电解也摇匀后检查密度为1.28±0.005g/cm³,温度不高于35℃;
l 将电解液注入到每个单格内,液面与外壳标记线“max”平齐,胶壳蓄电池的液面应高出极板10~15mm左右;
二 充电时间:
蓄电池型号
初充电
补充充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电流/A
时间/h
电流/A
时间/h
电流/A
时间/h
电流/A
时间/h
6-Q-165
11
30
5.5
25
16.5
10
8.25
4
6-Q-195
13
30
6.5
25
19.5
10
9.75
4
三 初充电要求(执行初充电的要求):
l 充电过程中,每间隔1 h对电解液的密度(比重),温度和充电电流。初充电时密度会降低情况,不需要调整,但是随时以相同的电解液调整液面高度到规定值,随时调整充电电流到规定值;
l 如果温度上升到40℃时,应停止充电,要将充电电流减半;如果温度继续上升到45℃时,应停止充电,采用水冷或风冷的办法实行人工降温,待冷至35℃以下时再继续充电;
l 在充电过程中,如果减少充电电流则应适当延长充电的时间;
l 初充电接近终了时,如果电解液密度不符合规定,应用蒸馏水或相对密度为1.40g/cm³的稀硫酸进行调整,再充电2h,直至蓄电池单格端电压上升到最大值,并在2~3h不再增加;电解液密度上升到最大值,也在2~3h不再增加,并产生大量气泡,电解液呈“沸腾”状态,这时蓄电池已经充满电,应切断电源,避免过充电。
四 放电:
蓄电池型号
放电电流(A)/功率(W)
放电时间/h
6-Q-165
8.25/198
20
6-Q-195
9.75/234
20
使充足电的新蓄电池休息1~2h后进行放电,放电开始后每间隔1小时测量一次单个电压,当单格电压降至1.8V时,间隔20min测一次电压,单格电压降到1.75V应停止放电。
五 补充充电和新蓄电池放电后的充电(执行补充充电的要求):
l 清除蓄电池表面和加液小盖及导电极桩的脏物和氧化物,拧下加液小盖,疏通加液小盖上的通气小孔;
l 检查电解液的液面高度和比重,添加蒸馏水质标准液面高度;
l 连接蓄电池和充电机(蓄电池的正极桩与充电机的输出正极相接,蓄电池的负极桩与充电机的输出负极相接),极性不可装反;
l 开启充电机,缓慢调整充电电流到规定值;
l 充电过程中,每间隔1 h对电解液的密度(比重),温度和充电电流。初充电时密度会降低情况,不需要调整,但是随时以相同的电解液调整液面高度到规定值,随时调整充电电流到规定值;
l 如果温度上升到40℃时,应停止充电,要将充电电流减半;如果温度继续上升到45℃时,应停止充电,采用水冷或风冷的办法实行人工降温,待冷至35℃以下时再继续充电;
l 在充电过程中,如果减少充电电流则应适当延长充电的时间;
l 初充电接近终了时,如果电解液密度不符合规定,应用蒸馏水或相对密度为1.40g/cm³的稀硫酸进行调整,再充电2h,直至蓄电池单格端电压上升到最大值,并在2~3h不再增加;电解液密度上升到最大值,也在2~3h不再增加,并产生大量气泡,电解液呈“沸腾”状态,这时蓄电池已经充满电,应切断电源,避免过充电。
l 降加液口盖拧紧,擦净蓄电池表面,便可使用。
六 新蓄电池执行三充两放的要求,即新蓄电池充电方法和要求---蓄电池放电方法和要求---补充充电方法和要求---蓄电池放电方法和要求---补充充电方法和要求。
七 间歇过充电和循环锻炼充电
间歇过充电是蓄电池充电终了后,继续充电是有害的,但考虑到蓄电池在汽车上经常处于充电不足或部分放电的状况,可能产生硫化现象,因此每隔一定时间(现规定每间隔三个月),在完成补充充电的基础上,应进行一次预防硫化的过充电,即有意识的把充电时间延长,让蓄电池充电更彻底些,以消除可能产生的轻微硫化。具体做法是:在正常的补充电后,停止1h,在用第二阶段的电流继续充电,直到电解液大量的冒气泡时,再停止1h,然后再恢复第二阶段的充电,如此循环,直到一接通充电电源,蓄电池在1-2min内就出现大量气泡为止。
循环锻炼充电是为了使极板的活性物质得以充分利用,保证蓄电池容量不下降的一种方法,在蓄电池正常补充充电(或间歇充电)之后,用20h放电率进行放电,然后再实施正常补充充电。一般要求循环锻炼后的蓄电池的容量应达到90%Qe以上,否则应进行多次充放电循环。
八 去硫化充电:
蓄电池发生硫化现象后,内阻将明显增大,充电时温升也较快。硫化严重的蓄电池就只能给予报废。硫化程度较轻的可以用去硫充电法加以消除,具体操作如下:
l 首先倒出原有的电解液,并用蒸馏水清洗两次,然后再加入足够的蒸馏水;
l 接通充电电路,将电流调到初充电的第二阶段电流值进行充电,当密度上升到1.15g/cm³时倒出电解液,换加蒸馏水再进行充电,直到电解液密度不再增加为止;
l 以10h率放电,当单格电压下降到1.7V时,再以补充充电的电流进行充电再放电再充电,直到容量达到额定值80%以上,即可上车使用。
九 充电要求:
l 建立蓄电池充电纪录:在全部蓄电池外部标注本站编号和投产日期,在充电记录上注明编号,各阶段的开始充电时间,充电电流,充电结束时间,交接纪录(用横格本);
l 充电过程中,要密切观察各单格电池的电压和密度及充电电流的变化,及时判断其充电程度和技术状况;
l 在充电过程中,要密切注意电池的温度;
l 充电时应连续进行,不能长时间间断;
l 充电室通风良好,严禁使用明火;
l 充电时应先接牢电池线,后开启充电机,调整充电电流;停止充电时应先将充电电流调回零位,再关闭充电机,然后断开蓄电池连线;
l 遇连续充电时电瓶工下班,应将充电记录移交给夜班值班人员,令其对所充蓄电池加以照看,执行充电方法和要求,做好交接纪录;
十 铅酸蓄电池故障常用的检测判断方法
(一)密度(比重)测量法
用玻璃管式密度计。量程:1.100~1.300g/cm1.40g/cm³ (25℃)
密度(比重)值25℃
判断
处理方法
1.300以上
l 初加液或过充电
l 补充液错误
用纯水或蒸馏水
1.260~1.280
良好
可以使用
1.220~1.250
容量已消耗30%
补充电8~12小时
1.180~1.220
容量已消耗50%
车下充电12~18小时
1.150~1.180
容量已消耗70%
车下充电18~24小时
1.100~1.150
容量已消耗90%
充电观察24~48小时
1.100以下
90%
充电24小时,6单格还不到2.4V,电池报废
各单格比较相差0.04以上
单格可能有故障
充电观察后认真检查
(二) 电压测量法
用万用表直流档V,量程1~12V档,蓄电池专用电压表,量程15V档
电压
判定
处理方法
12.5V以上
正常
容量充足
12V
亏电
补充电
11V
严重亏电
车下充电观察
10V
1. 过量亏电
2. 电池短路
l 充电观察
l 电池报废
8V
1. 装反极性(新电池)
2. 过量亏电
l 车下充电观察
l 电池报废
6V
硫酸盐化
电池报废
十一 日常维护与检查:
l 蓄电池必须经常保持外壳表面的清洁;
l 极桩的接触必须可靠,安装时严禁敲击,不可拧力过大,保证极桩的清洁;
l 检查密封盖上的排气孔,必须随时保持通畅;
l 保持电解液的液面高度符合标准,不要让极板和隔板露出液面;
l 充电电流不得超过规定值;
l 发电机运转时,不要断开蓄电池的电路;
l 车上安装时,先装正极桩,后装负极桩,拆卸时,先拆负极桩,后拆正极桩;正负极电缆线头不可装反,否则会损坏车辆的用电设备;
十二 车用发电机的要求:
为了保证车用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和避免车用发电机损坏后造成车用电器设备的损坏,现要求在一二级保养中发电机检查项目添加检查发电机输出电压,对电压的要求为26.5~28.5V之间,电压低造成充电不足,蓄电池容易出现早期硫化,电压高造成用电设备损坏,蓄电池容易出现极板变松,活性物质脱落,加速极板腐蚀。特别是更换发电机后,对发电机的输出电压要严格测量,确保合格。对现有车用蓄电池在一二级保养中在确保现有保养项目认真完成的情况下,将测量调整电解液比重的保养项目认真完成。
十二 换算公式:
欧姆定律 电压V=电流I×电阻Ω I=V/Ω
瓦特定律 功率W=电流I×电压V
温度与密度的换算:S25=St+0.0007(t-25)=St+a
St为已测得的密度 t为已测得的电解液温度 a为修正值
基尔霍夫第一定律 并联电路的总电流等于各之路电流的总和。
I总=I1+I2+I3+I4+…
本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纳入保修工应知应会,对违规操作人员按违反操作规程处理,情节及后果严重的追究主管站长的管理责任。
通州分公司车辆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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