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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框架协议(4)修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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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旅与青州联合在京推广实施协议 甲方: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专项旅游部 乙方:山东省青州市旅游文物管理委员会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国旅)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旅行社企业集团,连续十多年蝉联中国旅行社百强第一名,连续荣列“中国企业500强”中旅游业第一名。“中国国旅、CITS”已成为品牌价值高、主营业务突出、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中国旅游企业,品牌价值居旅游业第一。“国旅”及“CITS”品牌价值已达151亿元。中国国旅在全球9个国家和地区设有11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和3家签证中心,在全国122个城市拥有40多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和315家门市部,以及近百家国旅集团理事会成员旅行社。在北京地区,国旅总社会员在北京拥有超过30万的注册会员多万人,以及50多个遍布北京各区县的旅游门市,享有品牌效应、达50多个。国旅总社在北京拥有市场开发、服务质量、网络经营等多方面的绝对优势。、服务管理以及品牌产品等多方面优势和优良的信誉。 山东青州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以及丰富的旅游资源。,青州市政府在未来十年发展规划中重点塑造“三山二水映古城,四轴五片画青州”的远景规划,以“南佛北寿、寿比南山”的“寿”字为旅游城市的中心定位,整合佛教文化与古城文化相结合,打造青州旅游的新名片。 双方本着为了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实现互利共赢的原则,以进一步提高青州旅游景区在全社会旅游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吸引北京自驾游的客人来青州旅游观光,增加旅游访客人数为目标,经过,实现互利双赢,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和特色,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进多元化合作模式,拓宽合作渠道,坚持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精神,建立全方位、积极、稳固的合作关系。 第二条 指导思想 双方同意互为对方优先提供合作便利,就门票销售、活动策划、宣传推广等各环节展开深入合作。甲方发挥品牌与资源优势,在业界推广乙方品牌产品。 第三条 合作内容 (一)广告投放:双方共同协商,利用各自的宣传平台,互为推广。针对合作的大型活动推广活动,共同参与推广,利用有效的宣传渠道保证实施效果。 (二)旅游线路制作:甲方设计两条旅游线路;1、北京-青州-北京周末两日游,2、北京-青州-青岛-北京四日游,根据季节定期发车。乙方为甲方旅游团队的接待工作提供便利及团队价格的优惠政策。 (三)产品推广:按照双方战略合作规划,双方共同在北京及华北地区,利用中国国旅国旅集团在华北各地的营销网络作为营销中心,联合推广乙方品牌产品。 (四)旅游咨询:双方的销售及客服人员,应及时、准确的掌握彼此双方的产品信息。任何一方如有调整产品内容,应及时以已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自行承担。如有必要,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可共同组织销售人员进行产品培训。培训如有费用产生,经双方协商后解决。 第四条 合作机制     为保证有效开展合作,拓展合作渠道,建立部门衔接落实制度,。协议双方责成有关主管部门专人专项加强相互间的协商与衔接落实,对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提出工作措施,制订详细的合作协议、计划,落实本协议提出的合作事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两方就2011年5月期间,甲方将在北京地区的的报刊纸、杂志、广播、网站等媒体终端上刊登整合并发布整合乙方旅游资源,围绕青州打造“名山、名水、名佛、名城游”打造、”游做出的相关旅游线路,主要更好的协助为乙方达到在产品在北京地区销售起到积极的推广目的地产品的目标目的,具体合作达成如下方式如下协议: 一、 合作双方将按照推广计划投放计划投放合作广告,在主流报刊、网站做作重点推介; 媒体 时间 发布次数 版面 尺寸规格 内容费用 精品购物指南 3月份 1次 旅游版 1/4半版 国内游线路15000元 4月份 1次 旅游版 1/4半版 国内游线路15000元 5月份 1次 旅游版 1/4半版 国内游线路15000元 新京报 3月份 1次 旅游版 1/4半版 国内游线路15000元 4月份 1次 旅游版 1/4半版 国内游线路15000元 5月份 1次 旅游版 1/4半版 国内游线路15000元 北京日报 4月份 1次 旅游版 1/4半版 国内游线路15000元 5月份 1次 旅游版 1/4半版 国内游线路15000元 会员专刊 7月份 1次 旅游版 1P 景区软文介绍10000元 国旅在线网站 3月份 20天 首页 一级页面 或二级页面 国内游线路5万元 4月份 20天 首页 一级页面 或二级页面 国内游线路5万元 5月份 20天 首页 一级页面 或二级页面 国内游线路5万元 二、 合作双方参加北京人民广播电台AM87.6 旅游版专栏 时间:2011年 月 日18时至19时 地点: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建国门外北京传媒大厦) 参加人员:青州市相关领导 专访形式:聊天、互动 专栏提纲:青州旅游资源概况情况、地区主要谈特色、魅力魅力、与众不同之处 合作线路、推广计划 注:双方还可以采取用不同形式在不同、时间段时间在AM87.6旅游专栏发布做广告节目 A选——主题策划整合方案:全栏目配合,并进行主题策划包装,宣传期为2周。 栏目 形式/规格 发布时间 刊例价格 折扣 次数/周期 金额 总计金额 主题周策划 主持人口播 2周 —— 15次 100000 150000 环球专家在线 嘉宾直播 —— 1次 千里跋涉背包客 游客讲述 —— 1次 环球资讯播报 旅游新闻 —— 3条 赠送 环球旅游号外 旅行攻略 —— 3次 赠送 天南地北一线牵 问题解答 —— 2次 赠送 环球外语 旅游外语 —— 2次 赠送 插入广告 硬广/30秒 2周 2800/次 (制作费500) 6折 14次 24000 24000 折后价总计 150000 三、 合作双方在AM87.6旅游专栏访谈结束后,于2011年5月期间在京组织一次在京 城有轰动意义的“千人赴青州拜寿游”活动,预计发车发20辆大巴。出发前邀请各界媒体到场,举行搞一个临行前的隆重的启动仪式,以期达到轰动性的达到比较好的推广效果。 活动成本预算: 1、交通(一辆50座大巴,含高速、青州市内)北京-青州-北京两日游:14000元÷45人=311元/每人 2、酒店:140元/夜/每人 3、导游:10元/每人 4、餐费:20元/次/每人×3(正餐)=60元 5、早餐:10元/每人 6、景点:云门山+驼山(旺季6折)=48元/每人/两景点 7、旅游保险:5元/每人 合计:584元/每人(不含活动支付媒体和广告费) 活动建议价格:450元/每人 134元×1000人(或实际人数)=134000元+10000元(支付媒体和广告费) 共计144000元(作为乙方支付的宣传广告费用) 四、 甲方为乙方在国旅总社开发的票务世界票纸背面印刷青州旅游介绍10万张,从而在在我社购买休闲度假的人群中起到推广宣传作用,费用5万元。 四、 合作双方共同参与促销活动。每年两次国内旅交会期间,乙方可在甲方展台做广告宣传,发放旅游小册子手册,共同宣传青州景区。 五、 以上推广项目费用总计为人民币¥47万元;人民币大写:肆拾柒万元;在2011年3 月 日前支付全部合同金额。 六、 上述广告刊出后,甲方均需给乙方留存报样、备案;因不可预见性 因素,所有媒体报纸的广告版面不能提前预定,推广项目投放计划表为暂定计划表;如有变更甲方及时通知乙方,适当做前后调整,并保证上广告的总次数和版面的大小不变。 七、 乙方将无偿提供有关景区旅游的图片、文字以及宣传资料等辅助推 广项目的资料; 八、 合作双方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具体事 宜双方协商而定; 九、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或因政府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合作方 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 合作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自行协商解决不通过时,均可向合同签 订所在地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保密事宜 (一) 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合作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资料和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客户资料、 会员资料等均属于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双方均不得将商业秘密用于本协议规定之外的目的和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漏。 (二)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第六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或以补充协议解决。 第七条 协议期限及终止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协议自签定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2年 月 日止。 甲方: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省青州市旅游文化 专项旅游部 管理委员会 签署/盖章 签署/盖章 日期:2011年2月 日 日期:2011年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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