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响一西安音乐学院学报(季刊)Jiao Xiang-Journal of Xi an Conservatory of Music庄永平2023年3 月第42 卷第1期Mar.2023Vol.42No.1中图分类号:J609.2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 0 3-149 9-(2 0 2 3)0 1-0 0 19-0 8唐曲酒胡子研究(上海艺术研究所,上海,2 0 110 3)摘要唐乐酒胡子曲结构短小、旋律简洁,但已体现出了唐代乐曲的一般面貌特征。对酒胡子进行七种乐器的纵、横向比对,对确定唐曲所用音阶旋律及调性调式,尤其是对于节拍、节奏上的厘定,有着重要的普遍意义。近些年来,对于古谱的研究似有
2、衰退之势,但对古乐的创作演奏却颇为时兴。如果我们不是建筑在充分解译古谱基础之上来进行创作与演奏,这种舍本求末、超之过急,功利主义目的甚强的做法实不可取。关键词酒胡子;七种乐器组合谱;音阶旋律;调性调式;节拍节奏缘起自2 0 世纪8 0 年代早期,叶栋发表了敦煌乐谱、【日】五弦谱等古谱的解译论文以来,掀起了我国解译古谱的热潮,但是,在热闹了一阵之后,现在似乎又很少有人问津了。可能一是因为从事古谱研究,不仅十分的枯燥、繁琐,而且涉及面颇广,难度较大,即使搞音乐研究的人通常也耐不住寂寞。二是正如与其他考古工作那样,需要的是全面的音乐知识,深人的、多方面的考证。而与此相反的是,现在根据少数译谱的初步译
3、解或只言片语,创作的各种音乐与舞蹈作品却很时兴、遍地开花。这种还未能建立在充分解译古谱基础之上,尚未能取得学者们一定共识之时,就搞出了那么多的创新作品,这是否真切地反映了古谱之精髓,实在令人十分怀疑,也是一件很遗憾的事。例如,像酒胡子的“壹越调”作为宫调式解实误也,这是不了解日本雅乐的误判实质所致。当然,这不是说由此而要来束缚作曲家们的创造与想象力,但是,这种看来急于求成的做法实不可取。想当年【日】林谦三在2 0 世纪3 0 年代,在唐乐古谱研究方面作出了开创性的工作之后,几十年间在中、日两国艺术界,也未曾有多少作品跟进创作、演奏。尤其像【英】毕铿的很多有关译谱也不求正式发表,说明对于古谱的解
4、译研究,实是一种需要谨慎、等待的工作状态,需要有一定时间检验的。而现在的人们是否有点超之过急,功利主义的目的似乎也强了些。总之,现在应该真正地沉下心来、踏踏实实,对古谱进行细致的解译、深入的研究、充分的讨论,不放过任何一点一滴,正如像对待“三星堆”古墓等的发掘那样,他们的深人细致与小小翼翼的求实精神,是很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学术上能够引起必要的争论,那是再好不过的艺术研究氛围,可谓“百家争鸣”才能触及事物的本质。本文即对唐曲酒胡子曲进行深人的比对研究,以求教诸方。此曲结构虽小但也涉及到很多不可回避的旋律音阶、调性调式与节拍节奏等问题,涉及到对整个唐代乐曲解译的大局。一、乐曲的
5、音阶、调性、调式对于唐代的乐曲,它们的音阶、调性、调式等方面是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必须将它们捆绑起来加以研究,才能得出较为准确的结论来。笔者在全部解译敦作者简介:庄永平(19 45),男,上海艺术研究所研究员。收稿日期:2 0 2 2-0 5-0 719.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季刊)Jiao Xiang-Journal of Xi an Conservatory of Music煌乐谱(下简称敦谱)、【日五弦谱与三五要录谱(下简称要谱)的基础上,对酒胡子乐曲进行多种乐器旋律谱的比对研究。除了笔者要谱中解译的1首 正曲 及谱中1首 同曲 外,(P287-28)还有筝曲2 首;笛曲、竿巢曲、笙曲
6、各1首,共7 首进行组合研究。由于现未能见到后5首的原谱影印件,故而只能暂时采用叶栋唐乐古谱译读 2 1(P304、3 0 5、449、457-459)(下简称叶谱)中的译谱。叶氏是采自【日】仁智要录筝谱,以及雅音集所载的龙笛谱巢谱凤笙谱。叶谱同时也进行了“笛、巢、笙、琵琶、筝、羯鼓与拍板及人声”的组合,现作为研究参考与辨析之用。首先,必须指出的是,对于旋律的音阶形式,通常应该统一运用一种形式,才能显示出它们运用上的同与不同来。笔者认为,运用雅乐音阶是合适的。例如,C调的话可以在音名f上,加临时升记音名f#f调名黄商谱字琵 沙琵 下Hdo谱字筝沙筝 越谱字T笛 越do谱字凡do谱字笙注:1.为
7、节省横向表格的宽度,音阶的八度音以同音重叠表示,如琵琶的“L也”八度音重叠;筝的“二五”等重叠,以及革策的“凡”翻低八度表示等。2.调名的“黄商”为黄钟宫、商调;“正越”为正宫、越调;“高大”为高大食调。3.加方框的为调式主音。说明:(一)因为唐代乐队以琵琶为主奏、领奏乐器,上表即以琵琶为准,其他乐器均与琵琶相对照。现琵琶谱例不采用叶谱,采用笔者校译要谱中的2首。笔者认为,要谱中显示日本雅乐所称的“壹越调”及“沙陀调”曲可以分为三类:1.表中三五要录卷第六(二)的沙随调曲,20.2023年3 月第42 卷第1期Mar.2023Vol.42No.1号为音名f唱名#fa音。但是,叶谱中采用将升号“
8、#”统一放在五线谱的谱号后面表示,这样虽然不能算错,然而给人有运用G调非C调之嫌似乎不妥。因为运用G调就不是运用雅乐音阶了。因此,现在谱例中一律改用C调,f音增加临时升号“#”为好,这样,较易明确显示出雅乐音阶的运用。其次,表格中增加了笔者所译三五要录壹越调曲 上,沙随调同音一栏,其实,要谱这一栏乐曲中并未有酒胡子曲,现仅是为了加强调性、调式的比对增设的(即表中的“琵沙”)。另外,根据叶谱筝曲有“沙随调”与“越调”两种,现除了“沙随调”(即表中的“筝 沙”)外,再增加“越调”(即表中的“筝 越”)一栏,这也是为了加强调性、调式比对而增设的。这样,叶谱5栏排除 羯鼓与拍板 人声 两栏现调整为7
9、栏。#cd正越L也si#dola/sol口六六九e大食高大七remimi#fa二五六斗回商misi/la行mi四mi乙mig双调#fasol#sol七为#fa/do五sol一舌上#fa下#fa琵琶双调(即“琵 沙”),包括陵王新罗陵王8 曲。其音阶排列为:音名d.e.f.#g.a.b.#c/首调唱名do.re.mi.#fa.sol.la.si,D 调,这是唐乐的“正宫”(“沙陀调”)曲非常明确。日本称“越律(调)”,这个“壹”实际代表“正宫”,也可认为是作调首(第一);这个“越”就是“越调”。由于其对应的是唐乐“正宫”与“越调”两调(性),故现于“壹”字上#gmi/夕1a五Tla1aa小食so
10、lla八巾la羽b歇指八lasi四九siC调#fa/miF/G调中si工si一siC调调性D调C调C调C调2023年3 月第42 卷第1期Mar.2023Vol.42No.1加框,说明这是代表唐乐“正宫”,而不是“越调”的。另外,上面所标的“琵琶双调”则是不实的(见下文壹越调曲 下,琵琶双调)。2.表中三五要录卷第五的壹越调曲 上,沙随调同音(即“琵 上”),包括皇帝破阵乐团乱旋7 曲。其音阶排列为:音名d.e.#f.#g.a.b.#c/固定调唱名re.mi.#fa.#sol.la.si.#do,C 调。这是如今D调乐曲采用的是加两个升号音的C调固定调谱面。这与上述1.的首调谱面其调性实质相同
11、,故而谓之“沙随调同音”。当然,其谱面(即首调与固定调)的音阶唱名与调式是不同的。3.表中三五要录卷第六(一)的壹越调曲 下,琵琶双调(即“琵 下”),包括酒胡子胡饮酒14曲。其音阶排列为:音名d.e.#f.#g.a.b.#c/首调唱名re.mi.#fa.#sol.la.si.#do,C 调,这是一种特殊的商调式,是用#do不用do;用#sol不用sol(#f a 为雅乐音阶基本音不计)的音阶,故而笔者称为“重乐音阶”3 。问题是这一类乐曲应该是与“正宫”同主音,低大二度的“越调”,但是,日本在运用时没有采用表中do、sol两音,这样也就造成了原是C调的越调曲,实际仍是D调的正宫曲了。虽然那时
12、并没有今天的还原记号,然而在琵琶上还是可以通过两个相差半音的相位(音位)交换而达到的。而且,与1.相同的是其所标的“琵琶双调”也是不实的,因为要谱中另有真正双调曲,琵琶返风香调的春庭乐柳花菀两曲。总之,上述3 种音阶、调性、调式,4(P275)虽然谱面形式不一,但它们的实质是相同的。正犹如今天相差大二度的两调(性),一用加两个升号的固定调C调谱面;一用首调的D调谱面那样,说明在那时已能分别出这两种谱面形式。但是,对于3 却产生了误判,因为这不是两种音阶的等式交换,而是要改变其音阶结构的。看来,日本的这种误判实际根子还是在唐俗乐身上。根据笔者对敦谱的研究,为什么文献中记录像伊州曲等都是商调曲,而
13、现在解译出来的却都是宫调曲,这不就与日本在宫调曲上没有还原两个升号音如出一辙吗?3 追其原因,一方面据【日】林谦三研究认为:“若非认为唐代有一个时期(武后与玄宗之间或玄宗末与中唐之间)琵琶定弦有了重大改变,摆着笙、琵琶同谱,和弦管异调这么两个事实,就几乎不可能解唐曲酒胡子研究明。”5(P299)这就是说,笛与琵琶最佳音区的使用,前者比后者高了四度,因此,后来琵琶定弦就下降了四度(“重大改变”)。以前子弦定d音的改为定a音,于是,双调位也就被越调所替代,这大概就是前面“琵琶双调”概念的来历。其实,现今福建的南琶子弦还是定d音的,而且,今天乐队中笛与琵琶最佳音区的使用,仍然存在着这一现象。问题是在
14、后来的“越调定弦法”中演奏双调还是不方便的,因为该音位处于中弦二相,音阶的do宫音则处在空位上。因此,在日本留传唐乐琵琶定弦法中,“双调定弦法”就比“越调定弦法”定低了大二度,前者子空弦标“仲吕”,后者子空弦标“林钟”,这样使双调位处于子空弦上以方便运用。5(P299)另一方面,与唐乐中黄钟宫上升大二度为正宫现象密切相关,这也是日本将正宫与越调合一而产生“壹越律”的原委。(二)“筝 沙”即运用“沙陀调”,其音阶排列为:音名d.e.f.a.b。既然称“沙随调”,那它的首调唱名应该是do.re.mi.sol.la,D 调,但因运用五声音阶没有出现雅乐音阶的特征音#fa,如果出现#fa的话,那就是琵
15、琶1.的“琵沙”,这是一。其二,它也可以看作是固定调唱名的re.mi.#fa.la.si,C 调。这样,出现了fa音如另出现do音的话,就应属琵琶3.的“琵 下”栏的。根据对要谱的解译,酒胡子应该是属于商调曲的,但在要谱的琵琶上没有还原两个升号音(#d o、#s o l),它仍为沙随调(正宫)而被误判。但筝上因未出现这两个升号音,故而作为越调商调曲则是可以的。问题是调名上不应标为“筝 沙”,应标为“筝越”才对,也就是日本“壹律(调)”的越调。那么,另一栏的“筝 越”其音阶排列为:音名d.e.g.a.b,首调唱名re.mi.sol.la.si,C 调。但是落a音的羽调式,音阶中仅将#f柱移高半音
16、为g,这样,凡“筝 沙”中唱名#fa全部被sol音所替代。于是,比对两调(性)排列:“筝 沙”音名d.e.#f.a.b/唱名re.mi.fa.la.si,C 商调曲;“筝 越”音名d.e.g.a.b/唱名re.mi.sol.la.si,C 羽调曲,这是按“筝 沙”的C调来解释的,它实际是唱名sol.la.do.re.mi的G商调曲。现在谱中“筝沙”落d音;“筝 越”落a音,二者是相差上四或下五度。前者是C商调式的越调;后者就是C羽调式的黄钟调。问题是如果同样以商调式解,后者G商调就是小21:交响一西安音乐学院学报(季刊)Jiao Xiang-Journal of Xi an Conservat
17、ory of Music食调。但是,又如果它们二者同以d音作主音为商为羽的话,“筝 沙”仍是C商调;“筝 越”就是la.si.re.mi.#fa,作为F商调式的就是双调。不管怎样,叶谱根据日本谱列出筝的“沙随调”和“越调”两种调名曲,这两种相差大二度的调(性)是很难互为转化的,这不仅造成日本对越调的误判,同时也连带产生对双调与水调误判的原因。而作为“越调”与“双调”或“小食调”而言,因相差四、五度,音阶仅相差一音是很容易作(角)一羽一商一(徽)等转化的。而且,筝因用五声音阶未出现宫音具有双重或多重调式性。因此,筝上两调实际的“筝 沙”应改为“筝 越”;“筝越”应改为“筝 双”才是。当然,叶谱在
18、调名上也只是保留了日本雅乐误判的记录。笔者在文后谱例中列出的这两栏调名,也未对调名作出改动,在此仅作说明而已。另外,叶谱中有回杯乐贺殿等筝曲标为“越调”,这在要谱的琵琶上是归于壹越调曲 上,沙随调同音,即“正宫”(“沙陀调”)的。那到底此两曲是C商调曲还是D宫调曲或其他?由于不涉及酒胡子曲就不赘了。总而言之,正如邱琼荪所说的:“音阶重于高度。音阶是调的基本,曲成之后,不能轻易改变。高度则随时可以转换,在弦乐器上有时只须将关轴稍加缓急,便可奏成他调,音阶不相同的便不能。”5(P270-271)所谓音阶就是指的旋律,调式即是乐曲结音(落音)是不能变的,变了就成为它曲了。这里,筝上仅一柱移高半音是可
19、以运用商一羽两种调式(性)转换的,但是调名不能搞错,调名出错说明是音阶与调性、调式理论上的误判。(三)笛谱酒胡子的音阶:口六(re)、亍(m i)、五(fa)(s o l)夕(la)中(si)、T(d o),用全了雅乐七声音阶,为C调商调曲无疑,非常明确。当然,在本文谱例中,为净化谱面凡装饰音都未标上去但仍保留其谱字。笛曲的调名标的是“壹调”(带框者为实际运用的乐调),应用的是越调。因为,这种日本自创的调名,是包括了唐乐相差大二度的“正宫”与“越调”两调(性)。因此,相对于要谱所载壹越调曲 下,琵琶双调的酒胡子曲,说明琵琶谱面是被误判了的,不仅调性要由D调下降大二度为C调;调式也应由宫转为商了
20、。筝曲的“筝 沙”成为“圖越调”,调名出现错误,应改为“筝 越”(即222023年3 月第42 卷第1期Mar.2023Vol.42No.1“壹调”)才对。这样,酒胡子琵琶、筝谱的调性、调式应以笛谱为准。(四)竿巢谱酒胡子的音阶:六(re)、四(mi)、一(#fa)、五T(l a)、工(si)凡(do),用六声音阶,未出现舌/工(sol)音。但因出现了“凡”(d o)与“二”(#fa)两音,已能肯定了雅乐音阶的运用,为C调商调曲无疑。在本文谱例中,为净化谱面凡装饰音都未标上去,但仍保留其谱字。(五)笙谱酒胡子的音阶:九(re)、乙(mi)、下(#fa)、乞(la)一(si),与筝谱相同用五声音
21、阶,谱面已出现雅乐音阶特征音#fa,故为C调商调曲无疑。此曲调名实际是“壹趟调”。以上3 种管乐器调性还是较明确的,未出现琵琶与筝上的那种对调性或调名的误判现象。二、乐曲的节拍、节奏(一)乐曲的节拍、节奏,是古谱解译中学者们分歧最大的地方。本文主要以笔者本人对唐代节拍、节奏的理解,提出自已的解译方法与结果,同时,对照叶谱中的节拍、节奏解译提出自己的看法。首先,笔者认为,像敦谱要谱中,绝大多数是一种“均拍”形式。主要有3 种:六谱字(6/4)拍、八谱字(8/4)拍、四谱字(4/4)拍,这在敦谱中都有运用。说明唐代的节拍、节奏是以“谱字”为时值单位的。之所以是这样,显然是唐代盛行的五、七绝律诗句,
22、于音乐腔调旋律节拍上的反映之故。也就是说,现今的“以四分音符为一拍,一小节有四拍称为4/4拍”,这个“四分音符为一拍”即“小拍”,是一种节奏时值单位,唐时是以“谱字”表示。而“小节”可称为“大拍”,是一种节拍时值单位,唐时是以“拍板”的击打来表示。敦谱中的“口”就是一种拍板乐器符号,而要谱中更直接用“百”字来表示拍板。“百”为“拍”的同音通假字,实际是为了从简。敦谱中每两“口”间为8 个谱字的称为八谱字拍,另就是六谱字拍与四谱字拍。在要谱中每两“百”之间为8、6、4个谱字同样称之。可见,唐时的节拍普遍比今天的为大,其最小的就相当于今天的4/4拍。至于拍内的节奏,敦谱中几乎以1个谱字为时值单位(
23、小拍),只有第12 倾杯乐曲中有2 小拍例外。笔2023年3 月第42 卷第1期Mar.2023Vol.42No.1者将这种如今小拍上只有1个音的,称为“字拍节”。在要谱中除了小拍上仅1个音以外,有2、3、4个音不等,称为“音拍节”。(P12-129)从今天来看,小拍上的音数是没有限制的,甚至没有音(即“休止符”)也是经常出现的,古时仅以“停声待拍”论之。这就是说,现在的旋律节拍都是“音拍节”形式,其中已包含着“字拍节”在内。但唐时以谱字为小拍时,两个或几个字拼在一起成为一个时值单位,至少在理论上是没有认定的。因为对于“字”来说,是不可能分裂成半字或更小,然而,字外时值的延长则是可以的,那就是
24、这些古谱中出现的“引”与“T”之类。那么,对“字拍节”与“音拍节”的纵向对应上,通常1个谱字对应多个谱字,其中二者之间只要是有相同音者,即可认为是相对应的,其他不对应的则另有其成因的。如前者“七、(、八”中任何一音,对应后者“上(八”即可视为对应者。如果二者一个音都对应不上,那很可能原本的旋律发展就岔了道,或有的是加花变奏产生较大的不同来。当然,还有抄谱中抄错音符所致也是可能的。另外,对于带“.”谱字的解释,除了基本节奏外,是可以有多种节奏变化形式的:1.迟其声如七七上。2.叠其声一叠前音,如七七上;叠其声一叠后音如七上。3.其声如让。4.顿其声如0 七。5.延其声如,等等。6 这些谱字单位上
25、的种种节奏变化,促成了从“字单位制”向“节单位制”的过渡,最终脱离“(谱)字单位制”,真正成为音乐上“以四分音符为一拍”(小拍)概念的“(音)节单位制”。总之,笔者对于这些谱中“.”的解译,只是局限于拍式内部的一定节奏变化,这种变化不能超出其既定拍式的范围,同时,也给予节拍内部节奏上的相当灵活性。故而在规范了今之“小节”(拍式)与单位拍“小拍”基础上,还必须进行类似古琴的“打谱”这一环。也就是对“,”作各种“迟叠”方式的节奏处理,但显然这不会影响整个旋律节拍的大局。问题是像叶谱等很多学者在解译“.”上,出现了突破“均拍”的现象,造成了拍式的改变,这显然是不可取的,也是不能成立的,可以说这是对唐
26、代节拍、节奏方面解释的一条底线。其次,叶谱对于节拍、节奏的解释:1.采用后世工尺谱节奏方式,即两“”之间的谱字均归人前谱字节奏中,如“丝+”,这两个不带“”的“七唐曲酒胡子研究匕”节奏,就归前“”谱字。当然,1小拍中3 个谱字是前两个合半拍还是后两个合半拍,在后世工尺谱中也是不明确的,常只能依靠约定俗成。因此,为了维持这种节奏解法,叶谱在曲中常常要人为地增加很多的“”。例如,最多的是又慢曲子西江月中增加了11个“.”(总数为2 0);急胡相问中增加10个“.”(总数为3 2),这种做法实属很是勉强,有为自圆其说之嫌。2.在节拍上全部紧缩一倍,如六谱字拍式的6/4拍叶谱全转为3/4拍;8/4拍转
27、为4/4拍;4/4拍转为2/4拍,这种简单化的做法实际上是不可取的。如果与笔者的解法比对,例如,之与七几之,前者可以紧缩一倍,通常后者就不太能简单将节拍紧缩一倍,因为其内部结构是不同的。一般人们认为唐代出现如现今的3/4拍有点不可思议,其实,正如上述独立的6/4拍是存在的,3/4拍在如敦谱中乐曲结束时才出现一次分解外,独立的拍式是不可能存在的。这是因为6 这个数字非常奇特,它可以分解为3 个2 或2 个3。但是,它只能作一次节拍分解,不像八谱字拍可以8/44/42/4甚至1/4拍分解那样,这也是6/4拍一度出现后消失的原因。再则,叶谱中的节拍解译,拍板都是打在句后的反拍上,这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
28、。因为打在句后的通常称为【底板】,例如,节奏自由的一句唱完或奏完,打一下拍板交待一下,作一次乐句的停顿分割,这就是所谓的【底板】。而在上板的“均拍”节拍中,这种打在乐句尾部的板,是会转化为后一句【头板】的。值得指出的是,在要谱中如皇帝破阵乐等大曲,它开始的 游声 就是散拍子,犹如后世的【散板】;后面的 序 出现“百”字,说明它与前面的游声 不同,这是一种节奏自由的【底板】形式,其两“百”之间(即乐句)的谱字数常是不等的,也就不是一种“均拍”。由此。笔者发现,历史文献记载中所谓的“破拍”等,实际上不是“拍”的分解,而是拍内的节奏较为琐碎而已。因为要谱中 破 的节拍多数还是8/4拍,与 正曲 常为
29、8/4拍相同并未出现“破碎”(分解)。之所以会出现给人有“破拍”的感觉,正如现今听巴西的“森巴”曲那样,它的拍式还是2/4拍等,但其他的打击乐器的点子非常的繁琐,这才造成了一种节拍零乱琐碎的感觉。由此说明,作为拍板它总是打在正拍上的,一句就是一句,不可能打在反拍上的。23交响一西安音乐学院学报(季刊)Jiao Xiang-Journal of Xi an Conservatory of Music正如现今的指挥都是打在正拍上,偶然有打在反拍上的那样。叶谱在组合谱中,有一栏指明是 羯鼓与拍板1的,这样,把拍板与羯鼓混在一起,打在反拍上是不对的。因为在要谱中的一些曲名下,常标注有羯鼓点子打法的文字
30、,如“羯鼓七”之类,而拍板的说明则是另加文字说明的,如“拍子六”之类。总之,以拍板来划分乐句是对的,但羯鼓点子不能混杂在其间,尤其不可能总体处在反拍上的。因为拍板在“均拍”中是打在句首的,【底板】是打在句尾的,这在要谱中是非常明确的。(二)在文后酒胡子谱例中,叶谱琵琶一栏同样来自对要谱的解译。这里,笔者未采用叶谱的译法。因此,谱例中开始琵琶的两栏都是笔者的译法,后面筝、笛、竿巢、笙均采用叶谱译法,但节拍、节奏是另译的。特别应注意的是,“百”字(现加黑框)在节拍中所处的位置,就可以一目了然地表现出,琵琶2 栏与其他5栏在节拍上的不同(见小节线)。另外,正如上述,像笛谱中出现很多的十六分音符和三十
31、二分音符,还有一些装饰音因制谱原因未加上去。叶谱在三十二分音符上还能加上比其节奏时值长的装饰音符,这简直是不可想象的,至少装饰音应该短于本音。不管如何,不要说在唐时完全不可能出现这种记谱,即使在今天要演奏这种笛谱,想来也是极其困难的。相反,如果根据笔者两栏的琵琶谱,以及其他4种乐器(5栏)对照谱,其节拍分明、自然,节奏清楚、明了矣!三、乐曲旋律校译现对本文的组合谱进行说明,凡解释中的“小节”即“百”字均以琵琶谱为准:(一)开始不完全小节至第1拍一2 拍(小节):首先,整曲明显地是笛与琵琶的旋律比较繁复。其次,琵琶第2 拍第4小拍,【正曲 的“工】”是横向加花的,而同曲 则用叠音纵向双音演奏的,
32、可见当时加花的一些特征。筝的第2 小拍“筝 沙”是la一#fa为小三度进行,“筝 越”用la一sol大二度进行,也就是后者移柱升高了半音,这就是此两调(性)的区别。因此,“筝沙”出现的C调的3 个fa音,在“筝 越”中均移为G调的3 个so1音。另外,第2 小节第2 小拍谱字为“八”24.2023年3 月第42 卷第1期Mar.2023Vol.42No.1(l a),叶谱在组合谱中用了八度双音。而其他两份筝分谱均为单音,现也改用单音。肇巢的音阶排列中用“凡”谱字,在组合谱中用“九”(与笙谱的“九”相同)谱字,现改用“凡”谱字。竿巢的“凡”谱字是对应笛的“T”谱字(即装饰音),故看似不太一致其实
33、是对应的。但出现的一个“六”(re)谱字,其他乐器均无。还有,笛的第1小节第4小拍上“”不是谱字,而是指示重复前面的“T中”(do、s i)两谱字,其中do为装饰音。这样,笙的第1小节第4小拍用了“九、一”两音(re、s i),其中re为装饰音,这就比笛、肇巢高了大二度。(二)第3 拍一第5拍(小节):琵琶第5小节 同曲 的第2、3 小拍,其第3 小拍的mi音,与 正曲 比对,显然应在第2 小拍的后半拍上,这种情况在谱中较普遍,均可认为二者是相对应的。筝在反复前用了一个八分音符,但在叶谱的两份筝分谱中都是用的十六分音符加十六分休止。这是叶谱中出现的不统一,现从其他乐器谱作一个八分音符处理。第4
34、、5小节中,“筝沙”C调的4个 fa音,在“筝 越”中均移为G调的4个so1音。(三)第6 拍一第7 拍(小节):筝 沙”C调的5个fa音,在“筝 越”中均移为G调的5个sol音。(四)第8 拍一第10 拍(小节):“筝 沙”C调的4个#fa音,在“筝 越”中均移为G调的4个sol音。此曲分为前后两部,第2 拍一第4拍(小节)与第8拍一第10 拍(小节)旋律基本相同。第6 拍一第7 拍(小节)也有所相同。前部又运用了反复,看来此曲不仅短小,而且内部乐句旋律也多重复。结语综上所述,通过上面七种乐器的组合研究,在运用雅乐七声音阶的前提下,此曲是C调落于商音上的商调曲。在日本雅乐的“壹越律(调)”中
35、,不属“沙调”(“正宫”)而属“越调”曲。琵琶谱出现了误判,将原为C商调(越调)误为D宫调(正宫)。筝出现了运用两种调性,即C商调和G商调。笛谱用七声雅乐音阶,因而肯定了此曲属C商调无疑。竿巢用六声音阶也为C商调无疑。笙谱由于运用五声音阶,具有双重或多重调式性,但根据笛与竿巢谱为C商调。笔者约在2023年3 月第42 卷第1期Mar.2023Vol.42No.120年前,对酒胡子乐曲作了初步的解译研究,7 现在看来无论是从研究的深度与广度方面来看,都是远远不够的。酒胡子曲非常短小,仅10 拍(“百”)加上4拍反复也仅14拍(小节)。至于本曲的曲名与内容,要谱在此曲的曲名下有文字说明:“一名醉公
36、子,拍子十四。少曲、古乐。”根据有关文献“少”字可作“小”字解,“少曲”即“小曲”矣!“酒胡子”实际是隋唐行酒令时用的一种器具(似乎不能称为赌具)。它的雕镂形貌像胡人,碧眼虬发,上轻下重,扳倒后能自动竖立(即“不倒翁”)。行酒令时,扳动使它旋转,于停下站立时面向谁,那谁就该罚酒作诗。有名的酒胡子诗有【唐】徐的“红丝竹合,用尔作欢娱。直指宁偏党,无私绝凯舰。当歌谁袖,应节渐轻躯。恰与真相似,毡裘满颔须。”还有【唐】卢注的酒胡子为七律杂三、五句式,共2 6 句。而醉公子原为唐教坊曲名,【唐】崔令钦教坊记中有其曲名,后用作词牌。双调,四十字,八句,各两厌韵,两平韵。另一体一百零六字,韵。有名的如全唐
37、诗附词载无名氏醉公子:“门外猬儿吠,知是萧郎至。划袜下香阶,冤家今夜醉。扶得人罗,不肯脱罗衣。醉则从他醉,还胜独睡时。”叶谱填入的是【唐】李白鲁中都东楼醉起作诗:“昨日东楼唐曲酒胡子研究醉,还应倒接。阿谁扶上马,不省下楼时。”酒胡子如何一名醉公子不详,可能是后来用作词牌时混用起来的。参考文献:1庄永平.唐乐琵琶古谱考辨与校译 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 0 2 0.2叶栋.唐乐古谱译读 M.上海音乐出版社,2 0 0 1.3庄永平.论敦煌乐谱的乐调性质 J.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 0 16 年第4期.4】【日林谦三著;钱稻孙译.东亚乐器考 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 9 6.5丘琼苏遗著;隗
38、蒂辑补.燕乐探微 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 8 9.6庄永平.敦煌曲拍非板眼形式一对敦煌曲拍的重新认识.星海音乐学院学报,19 9 5年第1、2 合期。7庄永平.唐传酒胡子曲校勘与研究 J.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 0 0 3 年第1期.责任编辑春晓酒胡子L地七大七川七块七川七琵琶沙琵琶沙七也琵琶 下之七川七琵琶 下古筝 沙兒九古筝 越六六中多好中名中士多子飞列笛 壹越元工六四六T巢壹九下笙壹越二反二发七八国古筝 沙(天+为率为文八七古筝 越五笛 壹越肇巢 壹笙 壹越固十心二返高中引二返四,工五工六;引一九引为率为大午引型宁五引四一引四下引乙25.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季刊)Jiao Xiang-Journal of Xi an Conservatory of Music图国七七琵琶 沙七十琵琶 下(秀为(中为古筝 沙“麦为:古筝 越引笛 壹越引竿巢 壹下笙 壹越2023年3 月第42 卷第1期Mar.2023Vol.42No.1七一#台八八琵琶 沙七七7为喜1下四固?七七川七七七七L地么七好琵琶 下+为+为中十五工五下也L八(为+(+(幸古筝 沙(人(为古筝 越五六中多中六六引笛 壹越引引四第巢 壹下笙 壹越地+(冕+(平T一四;下一九工五工六;引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