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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税率拟从9级减至7级-月入4500将少缴70.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7208999 上传时间:2024-12-28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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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税率拟从9级减至7级 月入4500将少缴70% 国家税务总局强调加强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至此,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再次成为公众聚焦点。   《法制晚报》记者从权威部门获悉,草案拟将现行工薪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以每月收入4500元(不含三险一金)计算,根据现行的税率,要缴个税250元,而根据草案规定的税率,最多只用缴75元,比现行税额少175元,免税的幅度高达70%。   税率从9级变为7级   “高收入者多缴税,中等收入者少缴税,低收入者不纳税。”这是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自1994年实施以来一直实施的原则。据悉,2010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为4837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6.3%。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据悉,为了有效地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草案拟将现行工薪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第一级5%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的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的500元至2000元扩大为1500元至4500元。   94%工薪纳税人税负额度将降低   据悉,根据草案的标准,应纳税所得额适用10%以下税率的纳税人占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比重达94%,其中选用5%税率的比重约为70%,比按现行9级税率适用10%以下税率的纳税人所占比重,增加了17个百分点,进一步减轻了中低工薪所得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据介绍,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调节杠杆作用,这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为大部分低中等收入纳税者减轻税负的同时,还将适当增加高收入者的一些税负。   二审如果获通过最快下半年实施   实行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与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联动,其目的除简化和完善税制外,主要是使绝大多数工薪纳税人能享受因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税率结构带来的比重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于4月20日至22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上进行初审。   专家预测,如果顺利,将于6月底进行二审,二审获通过则最快于下半年颁布实施。   个税计算方法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现行税率表   级数 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应纳税额<500元 5 0   2 500元<应纳税额<2000元 10 25   3 2000元<应纳税额<5000元 15 125   4 5000元<应纳税额<20000元 20 375   5 20000元<应纳税额<40000元 25 1375   6 40000元<应纳税额<60000元 30 3375   7 60000元<应纳税额<80000元 35 6375   8 80000元<应纳税额<100000元 40 10375   9 应纳税额>100000元 45 15375   月入4500元减税额度计算   现行所得税额   4500(月收入)-2000(免征额)=2500(应纳税所得额)   2500(应纳税所得额)×15%(适用税率)-125(速算扣除数)=250元   草案版所得税额   4500(月收入)-3000(免征额)=1500(应纳税所得额)   1500(应纳税所得额)×5%(适用税率)=75元   减税额度:250元-75元=175元   注:由于草案版的计算未计入速算扣除的金额,因此结果以官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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