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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机旅客安全检查常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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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乘机旅客安全检查常识 乘机有效证件种类 1、中国籍旅客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旅客所持居民身份证过期时间不到六个月的,可予以放行,超过六个月的不予放行;临时身份证过期不予放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传真件不能作为有效乘机证件使用。 2、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和军队职工证,退伍、转业军人凭退伍证、转业证,六个月内可以放行;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及其文职干部、离退休干部、院校学员和职工,如不能出示以上有效证件可凭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放行。 3、港、澳地区居民和台湾同胞旅行证件; 4、外籍旅客的护照、旅行证、外交官证等; 5、十八岁以下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凭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放行。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凭学生证、户口薄、暂住证放行。 6、旅客遗失居民身份证,凭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放行。在户籍所在地以外被盗或丢失的,凭发案、报失地公安机关(地方公安机关或民航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放行。 7、乘机临时身份证明应贴有本人近期像片,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有效日期,并加盖公章,内容不全者不予放行。复印件、传真件不能作为有效乘机证件使用。 8、旅客在申办居民身份证期间,可凭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专用章的申领居民身份证回执放行。 9、对持变造证件、伪造证件、冒用他人证件或涂改证件的旅客,不予放行,并交民航公安机关处理。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 1、禁止旅客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应包括液体、凝胶、气溶胶等形态的液态物品。 2、旅客可携带旅行自用的化妆品,但不包括洗发液、淋浴液、护发素类以及如脱毛膏、健美霜等。容器容积超过100毫升,无论容器中剩余多少,不许携带;容器容积低于50毫升,可免予开瓶检查。旅客可携带适量的牙膏及剃须膏,每种携带一件,每件容积不超过100克(毫升)。 3、旅客随身携带的液态药品,无论处方或非处方,只要旅客出示医院或医生的证明,或经液态物品检测仪检查确认无疑的,可由旅客自行携带。 4、旅客随身携带的非处方类液态药品,容器容积须小于50毫升(50克),可免予开瓶(盖)检查,最多限带两个(不分种类);其中盛放止咳药水的容器容积可放宽至100毫升,但需开瓶检查。 5、国内候机隔离区内禁止销售酒精类都超过45度的酒类物品。旅客在候机隔离区内购买的其它液态物品准予携带登机。 关于禁止旅客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 根据航空安全需要,禁止旅客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提醒广大旅客自行处理好相关物品,由此发生的延误和误机,后果自负。 中国民用航空局 携带锂电池乘机的规定 日常生活中的手表、计算机、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电子消费品给我们的带来许多便利,但设备中的锂电池由于携带、存放不当容易发生自燃或短路,给我们一定的危险性。特别是旅客在乘坐飞机过程中,锂电池由于未按要求做好保护措施在旅途中容易发生危险,威胁旅客生命安全。为确保您的安全,望广大旅客根据相关行业标准请按如下要求和方法携带锂电池: 安装在设备中的电池或备用电池在行李中携带时,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锂含量不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不应超过100WH, 100~160WH范围内的大型电池,需经航空运营人批准并做好保护措施每人最多可以携带2块,超过160WH,禁止携带。 准许携带的备用电池应单个做好保护措施以防短路,可以将备用电池放置于原厂零售包装中或对电极进行绝缘处理,将暴露的电极用胶布粘住或将每一块电池单独装在塑料袋或者保护袋中,带电池设备应有防止设备意外启动的措施。 锂电池航空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不允许旅客在托运行李中夹带备用锂电池。 2、旅客或机组成员为个人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3、旅客或机组成员携带锂离子电池驱动的轮椅或其他类似的代步工具和旅客为医疗用途携带的、内含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医疗电子装置的,必须依照《技术细则》的运输和包装要求携带并经航空公司批准。 4、锂电池包括金属锂电池、锂离子电池、锂合金电池、锂离子聚合物电池。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1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 a) 军用枪;b) 民用枪;c) 军械、警械;d) 国家禁止的枪支;e) 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2 爆炸物品类 a) 弹药;b) 爆破器材;c) 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 d) 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3 管制刀具。 4 易爆物品。 5 毒害品。 6 腐蚀性物品。 7 放射性物品。 8 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9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 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包括:除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之外,其它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用的刀、矛、剑、戟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和其他可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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