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6 ,大小:29.50KB ,
资源ID:7189012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718901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乘机旅客安全检查常识.doc)为本站上传会员【pc****0】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乘机旅客安全检查常识.doc

1、乘机旅客安全检查常识 乘机有效证件种类 1、中国籍旅客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旅客所持居民身份证过期时间不到六个月的,可予以放行,超过六个月的不予放行;临时身份证过期不予放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传真件不能作为有效乘机证件使用。 2、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和军队职工证,退伍、转业军人凭退伍证、转业证,六个月内可以放行;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及其文职干部、离退休干部、院校学员和职工,如不能出示以上有效证件可凭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放行。 3、港、澳地区居民和台湾同胞旅行证件; 4、外籍旅客的护照、旅行证、外交官证等;

2、5、十八岁以下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凭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放行。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凭学生证、户口薄、暂住证放行。 6、旅客遗失居民身份证,凭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放行。在户籍所在地以外被盗或丢失的,凭发案、报失地公安机关(地方公安机关或民航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放行。 7、乘机临时身份证明应贴有本人近期像片,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有效日期,并加盖公章,内容不全者不予放行。复印件、传真件不能作为有效乘机证件使用。 8、旅客在申办居民身份证期间,可凭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专用章的申领居民身份证回执放行。 9、对持变造证件、伪造

3、证件、冒用他人证件或涂改证件的旅客,不予放行,并交民航公安机关处理。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 1、禁止旅客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应包括液体、凝胶、气溶胶等形态的液态物品。 2、旅客可携带旅行自用的化妆品,但不包括洗发液、淋浴液、护发素类以及如脱毛膏、健美霜等。容器容积超过100毫升,无论容器中剩余多少,不许携带;容器容积低于50毫升,可免予开瓶检查。旅客可携带适量的牙膏及剃须膏,每种携带一件,每件容积不超过100克(毫升)。 3、旅客随身携带的液态药品,无论处方或非处方,只要旅客出示医院或医生的证明,或经液态物品检测仪检查确认无疑的,可由旅客自行携带。 4、旅客随身携带

4、的非处方类液态药品,容器容积须小于50毫升(50克),可免予开瓶(盖)检查,最多限带两个(不分种类);其中盛放止咳药水的容器容积可放宽至100毫升,但需开瓶检查。 5、国内候机隔离区内禁止销售酒精类都超过45度的酒类物品。旅客在候机隔离区内购买的其它液态物品准予携带登机。 关于禁止旅客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 根据航空安全需要,禁止旅客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提醒广大旅客自行处理好相关物品,由此发生的延误和误机,后果自负。 中国民用航空局 携带锂电池乘机的规定 日常生活中的手表、计算机、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电子消费品给我们的带来许多便利,但设

5、备中的锂电池由于携带、存放不当容易发生自燃或短路,给我们一定的危险性。特别是旅客在乘坐飞机过程中,锂电池由于未按要求做好保护措施在旅途中容易发生危险,威胁旅客生命安全。为确保您的安全,望广大旅客根据相关行业标准请按如下要求和方法携带锂电池: 安装在设备中的电池或备用电池在行李中携带时,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锂含量不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不应超过100WH, 100~160WH范围内的大型电池,需经航空运营人批准并做好保护措施每人最多可以携带2块,超过160WH,禁止携带。 准许携带的备用电池应单个做好保护措施以防短路,可以将备用电池放置于原厂零售包装中或对电极进行绝缘处理,将暴露的电

6、极用胶布粘住或将每一块电池单独装在塑料袋或者保护袋中,带电池设备应有防止设备意外启动的措施。 锂电池航空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不允许旅客在托运行李中夹带备用锂电池。 2、旅客或机组成员为个人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3、旅客或机组成员携带锂离子电池驱动的轮椅或其他类似的

7、代步工具和旅客为医疗用途携带的、内含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医疗电子装置的,必须依照《技术细则》的运输和包装要求携带并经航空公司批准。 4、锂电池包括金属锂电池、锂离子电池、锂合金电池、锂离子聚合物电池。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1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 a) 军用枪;b) 民用枪;c) 军械、警械;d) 国家禁止的枪支;e) 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2 爆炸物品类 a) 弹药;b) 爆破器材;c) 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 d) 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3 管制刀具。 4 易爆物品。 5 毒害品。 6 腐蚀性物品。 7 放射性物品。 8 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9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 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包括:除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之外,其它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用的刀、矛、剑、戟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和其他可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 6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