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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24 3.8.6 高处作业吊篮 3.8.6.1 吊篮作业安全 (1) 执行标准 《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 (2) 吊篮在下列环境下应能正常工作:环境温度-20℃~+40℃;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8.3m/s(相当于5级风力)。 (3) 安全技术要求 ①吊篮必须设置上行程限位装置;吊篮宜设置超载保护装置。 ②吊篮的每个吊点必须设置两根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必须装有安全锁。 ③吊篮制动器必须设有动力试验荷载的悬吊平台,在不大于100制动距离内停止运行。 ④吊篮必须设有在断电时使悬吊平台平稳下降的手动滑降装置。 ⑤吊篮所有外露传动部分。应装有防护装置。 ⑥吊篮额定速度不大于18m/min. ⑦吊篮在额定载重量下工作时,操作者耳边噪音值不大于85dB(A),机外噪声值不大于80dB(A). ⑧吊篮上所设置的各种安全装置均不得妨碍紧急脱离危险的操作。 ⑨吊篮的各部件均应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 (未标单位:mm) P133 3.9 建筑施工机具设备 3.9.1物料提升机 3.9.1.1物料提升机 (1 )物料提升机的安拆使用管理应根据《龙门架及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JGJ88-2010)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湘建建[2009]340号规定。 (2) 物料提升机的安拆应分别编制专项建筑安拆方案,并办好备案手续。 (3 )参加安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 (4)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措施;散料应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5)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6)高架提升机作业时,应使用通讯装置联系。低架提升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应专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7)闭合主电源前或作业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开关扳回零位。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8)发现安全装置、通讯装置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作业中不得随意使用极限限位装置。 (9) 使用中药经常检查钢丝绳、滑轮工作情况。磨损严重的及时更换。 (10) 作业后,将吊篮降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回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闸箱。 (11)提升机使用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司机应按使用说明书有关规定,对提升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②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扳到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警示标牌,必须时应设专人监护。 ③提升机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 ④更换零部件时,零部件必须与原部件的材料性能相同,并应符合设计与制造标准。 ⑤维修主要结构所应焊条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⑥维修和保养提升机架体顶部时,应搭设上人平台,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P134 3.9.1.2 提升机应具备下列安全防护装置并满足其要求: (1)安全停靠装置或断绳保护装置 ①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将吊篮定位。该装置应能可靠地承当吊篮自重、额定荷载及运料人员和装卸料时的工作荷载。 ②断绳保护装置。当吊篮悬挂或运行中发生断绳时,应能可靠地将其停住并固定在架体上。其滑落行程,在吊篮载时,不得超过1m。 (2)楼层口停靠防护门 各楼层的通道口处,应设置常闭的停靠防护门,宜采用联锁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方可打开)。且防护门应超架内方向开启。 (3)吊篮安全门 吊篮的上料口处应装设安全门。安全门宜采用联锁开启装置,升降运行时安全门封闭吊篮的上料口,防止物料从吊篮中滚落。 (4)上料口防护棚 防护棚应设在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上方。其宽度应大于提升机的最外部尺寸;长度方向为:低架提升机应大于3m,高架提升机大于5m。其材料强度应能承受10kpa的均布静荷载。也可采用50厚木板架设或采用两层竹笆,上下竹芭间距应不小于600. (5)上极限限位器 该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允许提升的最高工作位置。吊篮的越程(指从吊篮的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应不小于3m。当吊篮上升达到先顶高度时,限位器即行动作,切断电源(指可逆式卷扬机)或自动报警(指摩擦式卷扬机)。 (6)下极限限位器 该限位器安装位置,应满足在吊篮碰到缓冲器之前限位器能够动作。当吊篮下降达到最低限定位置时,限位器自动切断电源使吊篮停止下降。 (未标单位:mm) P135 (7)紧急断电开关 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提升机的总控制电源。 (8)超载限制器 当荷载达到额定荷载的90%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荷载超过额定荷载时,切断起升电源。 (9)附墙架 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严禁使用铅丝绑扎。附墙架的材质应与架体的材质相同,不得使用木杆、竹杆等做附墙架与金属架体连接。 (10)缆风绳 龙门架的缆风绳应设在顶部。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使其在结构上引起水平分力,处于平衡状态。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其下端应与地锚连接。钢丝绳卡数≥3,绳经>Ф9.3. (11)地锚 缆风绳的地锚一般宜采用水平式地锚。当土质坚实,地锚受力小于15kN时,也可选用桩式地锚、 (12)基础 土层压实后的承载力,应不小于80kPa;浇筑C20混凝土,厚度300;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0、 (未标单位:mm) P136 3.9.2施工升降机 3.9.2.1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和使用管理 (1)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和使用管理应根据《建筑施工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湘建建【2009】340号的规定。 (2)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安全、设备等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经监理单位批准实施。 (3)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必须由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安装拆卸单位进行施工,并严格按照施工升降机安拆专项施工方案执行。安装后,安装单位要进行调试和自检,自检合格后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总承包单位应当安装、使用、监理、建设等有关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各方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 (4)施工升降机的附着、加节要按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方案实施。 (5)施工升降机应按《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湘建建【2009】340号文件,履行备案及使用登记的相关规定。 (6)升降机在安装运行过程中绝对不允许搭乘非安装人员。 (7)每个吊笼顶平台作业人数不得超过两人,顶部承载总重量不得超过650kg。 (8)吊杆额定起重量为180kg,不允许超载,并且只允许用来安装或拆卸升降机零部件,不得作其他用途。 (9)遇有雨、雪、雾及风速超过13m/s的恶劣天气不得进行安装和拆卸作业。 (10)施工升降机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①起动前,检查地线、电缆应完整无损,控制开关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检查电压是否正常、机件有无漏电,试验各限位装置、梯笼门、围护门等处的电器联锁装置良好可靠,电器仪表灵敏有效。情况正常,即可进行空车升降机试验,测定各传动机构和制动器的效能。 ②应重点检查:主桅标准节应无变形,悬出高度符合要求;连接螺栓无松动;附着杆节点无开焊,装置正位,附壁牢固,站台平整;各部钢绳固定良好,对钢丝绳卡数≧5;运行范围内无障碍,弦轨对接处及对重轨对接处有否出现阶梯,对重滚轮有否缺损。 P137 3.9.2.2施工升降机安全防护装置 (1)附墙装置 导轨架的高度超过最大独立高度是设置附着装置,附着墙架金属构件应完好无损、固定可靠,附墙架间距及附着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2)制动器 传动系统应设有常闭式制动器,其额定制动力矩对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不应低于作业时额定力矩的1.75倍;对于货用施工升降机不应低于作业时额定力矩的15倍。 (3)防坠安全器 防坠安全器的动作速度及制动距离应符合GB/T10054-2005中的5.2.1.9的要求,应采用渐进式安全器,不允许采用瞬间式安全器。安装时及每过三个月必须检查其有效性。 (4)上、下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 ①施工升降机必须设置自动复位型的上、下行程限位开关和非自动复位型的上、下极限开关。 ②上、下行程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应符合GB/T10054-2005中的相关要求。 ③上极限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保证上极限与上极限开关之关间(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为150的越程距离,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为500)。 ④下极限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吊笼碰到缓冲器之前,下极限首先动作。 P138 (5) 围栏门联锁保护装置 围栏登机门应装有机械及电气联锁装置,使吊篮只有位于底部规位置时,围栏登机门才能开户,而在该门开启后吊篮不能起动。 (6) 吊篮门联锁保护装置 施工升降机的吊篮单行门、双行门、紧急出口(天窗)门等均应设置电气或机械安全联锁开关,当门未完全关闭时,该开关应有效切断控制回路电源,使吊篮停止或无法启动。 (7) 防钢丝绳松弛装置 用于悬挂对重的钢丝绳应装有防松绳装置(如:非自动复位型的防松绳开关),在发生松、断绳时,该装置应中断吊篮的任何运动。 (8) 安全钩、防脱轨挡块 对于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的吊篮,应具有有效的装置使吊篮在向导装置失效时仍能保持在导轨上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钩、防脱轨挡块。 (9) 超载保护装置 根据《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T10055-2007)规定,施工升降机应装有超载保护装置。超载保护阿装置的调试,应在吊篮静止时进行。超载保护装置应在荷载达到额定载重量的90﹪时给出清晰的报警信号;并在荷载达到额定载重量的110﹪前中止吊篮起动。 (10) 电气控制系统 施工升降机的每个吊篮都有一套电气控制系统。施工升降机的电气的控制系统包括:电源箱、电控箱、操作台和安全保护系统等。 (11) 上料平台防护门应定型制作,采用的联锁开启装置,可为电气联锁,也可为机械联锁。防护门设置楼层标志。 (12) 外用电梯应具备可靠的楼层联络信号。 (13) 入口应搭设安全防护棚,宽度应大于提升机的最外尺寸,顶棚应搭设双层防护板。 (14) 基础砼标号应不小于C30,基础板下土壤承载力应不大于0.15MP,基础找平平差≦1/1000. P139 3.9.3塔式起重机 3.9.3.1 设备安装拆卸和使用管理 (1)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和使用管理应根据《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湘建建【2009】340号的规定,并强调设备的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 (2)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安全、设备等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经监理单位批准实施。 (3) 塔机的安装、拆卸必须由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安装拆卸单位进行施工,并严格按照塔机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执行。 (4) 塔机的附着、顶升、加节要按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方案要求进行,附着顶升加节后安装单位要自检并组织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5) 当台式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采取防碰撞的安全措施,任意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低位塔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 ②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或吊钩升到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6) 日常检查和使用前的检查 ①基础,应检查其混凝土基础是否有不均匀的沉降。 ②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路的距离应符合表3.11规定。 表3.11 与架空输电线安全距离 安全距离 电压/KV ﹤1 1~15 20~40 60~110 220 沿垂直方向/m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m 1.0 1.5 2.0 4.0 6.0 备注:此表的安全距离是指物体静止状态下的距离,在此距离外要有防护设施吊物进入安全距离内,保证塔机的安全使用。 ③检查塔机金属结构和外观结构是否正常。 ④各安全装置和指示仪表是否齐全有效 ⑤主要部位的连接螺栓是否松动。 ⑥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是否符合规定。 ⑦塔机的接地、电气设备外壳与机体的连接是否符合的要求。 ⑧配电箱和电源开关应要求专机专线路设置,途中不允许搭载其它用电设施。 ⑨尚未附着的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P139 3.9.3塔式起重机 (7) 使用中经常性检查,应根据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程度确定检查周期,但不得少于每月一次。一般应包括: ①塔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②吊钩、吊钩螺母及脱绳装置。 ③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 ④制动器性能及制动片的磨损情况。 ⑤钢丝绳磨损和尾端的固定情况等。 (8)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①作业前进行空动转,检查各工作机构、制动器、安全等是否正常。 ②塔机司机与要现场指挥人员配合好;同时,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均应服从。 ③不得使用限位作为停止运行开关;下降重物时不得自由下落。 ④严禁拔桩、斜拉、斜吊和超负荷运转,严禁起吊被埋住、冻粘的物件,否则因重量不清,发生超载事故。 ⑤作业中任何安全装置报警,都应查明原因,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装置。 ⑥当风速超过13m/s时应停止使用。 ⑦施工现场装有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时,两台塔机距离应保证低于的起重机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水平距离;高位起重机最低部件与低位起重机最高部件之间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⑧作业完毕,将所有工作机构开关转至零位,切断总电源。 ⑨在进行保养和检修时,应切断塔式起重机的电源,并在开关箱上挂警示标志,由专人看管。 作业人员上吊篮前,必须正确系挂安全带,安全带系挂在专用的安全绳上。安全绳必须固定在建筑物结构构件上。 吊篮应经专业人员安装调试,并进行空载运行试验。操作系统、上限位装置、提升机、手动滑降装置、安全锁动作等均应灵活、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吊篮投入运行后,应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 吊篮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后并取得有效证明方可惊醒操作。 有架空输电线场所,吊篮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雨10m。如果条件限制,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架设。 每天工作前应经过安全检查员何时配重和检查悬挂机构,并应进行空载运行,以确定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吊篮严禁超载,在正常使用时,严禁使用安全锁制动。 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严禁使用吊篮做电焊接线回路,吊篮内严禁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品。 吊篮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检查、测试、维护保养。 随行电缆损坏或有明显擦伤时,应立即维护和更换。 控制线路和各种电器元件,动力线路的接触器应保持干燥,无灰尘污染。钢丝绳不得折弯,不得沾有砂浆杂物等。 定期检查安全锁,提升机若发生异常升温和声响,应立即停止使用。 除非测试、检查和维修需要,任何人不得使安全装置或电气保护装置失效。 严禁使用以钢管、扣件作为悬挑承重构件的卸料平台。卸料平台采用槽钢、钢管、木胶合板制成,槽钢与槽钢、钢管之间焊接成整体,槽钢和钢管涂黑或红白相间警戒色,自重约1.2t。 卸料平台拉锁采用6*19+1、直径21.5的钢丝绳。每根钢丝绳设M24螺栓式卡环一个,每根钢丝绳两端头设三只钢丝夹具,夹具螺栓直径15.8.每根钢丝绳必须预埋一个调换,单独手里,以增加安全系数。考内侧钢丝绳上吊点位置最好高出外侧钢丝绳一层,以增大内侧钢丝绳的手里,提高安全系数。 卸料平台安装时按照图示吊点起吊,并应试吊,是平台基本保持水平,安装时用麻绳牵拉就位,直接搁置于楼面上,外侧应略高于内侧。 吊装要求:起吊和卸料是必须氢气轻纺,严禁产生冲击荷载,吊装钢管等长料时,应垂直建筑物,缓慢下落,最后一端放置在端部的栏杆上,一端放在楼面上。 卸料平台限载1t,使用时应挂限载牌,详细标明一次所能对方的钢管、扣件、木枋、模板等材料的数量,并且堆载高度不得超过栏杆高度。 当悬挑长度和钢丝位置及使用荷载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验算。 所有槽钢之间采用焊接连接,焊缝高度不小于8,满焊,焊缝要饱满。 保证槽钢上翼缘表面在一个水平上,以利于上面满铺胶合板。 钢管栏杆与槽钢之间采用焊接连接,满焊。 木胶合板与槽钢或栏杆之间采用10#铁丝绑扎固定。 本落地式卸料平台用钢管扣件搭设,使用高度在24m一下的建筑物,平台的长度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形式不变。 卸料平台除在四周设通长剪刀撑外,应每隔2m设一道横向剪刀撑,并每隔两步架与建筑物拉结一道,连强件不得与外架相连。 平台面板和侧面防护均应采用18厚木胶合板,不得采用密目安全网。 卸料平台应悬挂限载牌,做法同工具式卸料平台。 立杆底部应根据土质情况设置垫板。所有槽钢之间采用焊接连接,焊缝高度不小于8,满焊,焊满,焊缝要饱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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