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院档案管理制度 东北林业大学大庆生物技术研究院 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定本制度是为加强财务监管和会计核算,规范收入与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院科研和开发各项事业持续有序、健康、稳定发展。 第二章 财务管理 第三条 院事业法人所有账务,由财务处统一管理。第四条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账户。 第五条 财务机构根据需要设置会计岗位,配备财务人员,加强内部岗位制度建设,保证院财务核算工作合理有序进行。 第六条 财务做好每年的预算、各类的会计报表以及纳税申报
2、,归档保管好所有会计档案,对单位财务情况保密。 第七条 加强对院投资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其财务运行状况。 第八条 收入实行预算制度,院资产建立有偿使用制度,课题组或实体单位占用院土地、技术成果、资金等按规定收取使用费,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第九条 职工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一律由财务部门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十条 院级财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支出预算,收入预算除上级拨入运行经费外,本院实体创收收入以及资产出租收入也一并纳入院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要根据收入预算和本院发展需要进行合理编制,保证其“刚性支出”,压缩“弹性支出”。 第十一条 各部门根据年度计
3、划需要,年初列出各项经费支出计划方案,报经院领导班子研究批准,执行中如确需调整的方案必须有分管财务领导批准方可调整。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 当年各项收入必须全部足额及时上缴院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核算要求开具收入票据。院属各部门不得隐匿、截留、挪用收入款,不得进行体外循环设立小金库,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对于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课题项目收入,由财务部门根据相关指标通知和批准文件、项目经费合同,以及银行到账单据列入到事业账户。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 严格按计划控制公务费用(办公费、邮电通讯、交通差旅费、会务费)和业务费用支出。第十五条
4、对课题、项目支出按课题项目合同实施,严格控制支出,超过合同预算的支出,财务部门不予报账。结余转课题基金,提成奖励从课题组基金中列支,在研课题不准列支。 第十六条 各项支出审批原则与程序 1.院事业经费报账支出,由院领导班子或授权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2.所有费用支出发票都要符合报账要求,经手人、验收人、审核人、审批人齐全。 3.对课题、项目支出,由课题组、项目组负责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部门按实施方案或合同内容审核,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职能科室费用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4.开发费用支出由院主管领导签字方可报销。 5.财务部门对发票的合法性、准确性进行稽核。 6.跨年
5、度支出费用发票不准报销(特殊情况可放宽到上一年度12月15日后),否则财务有权拒绝办理。 第十七条 凡5000元以上维修和基建项目,必须有工程预算、决算和施工合同方可支出。符合招标的工程要进行招标。 第六章 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货币资金管理1.加强银行账户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立银行账户,严禁出借、出租银行账户。 2.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按出纳岗位职责管理现金。收到现金及时存行,控制大额现金支付形式,超过限额应以银行转账方式与对方结算,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十九条 库存管理 加强货物管理,保管员要做好出入库台账记录,序时准确记录出入库数量。定期不定期进行盘点并与财务部门核对库存明细账,对
6、于合理损耗进行报损处理,不合理损失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自行赔偿。 第二十条 往来管理 1.严格控制公款预支,严禁因私借款。因公务活动借款要注明借款原因,及时报账。 2.借款购货应有购货合同,没有购货合同要详细注明借款原因、数量、汇款地点,借款单审批手续完备方能支付。 第七章 票据管理 第二十一条 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本院使用的财政票据、税务发票及自行印制的票据的领购、保管、使用和缴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对已开出去的财政性票据,款项不能到帐的,经办人要说明原因并负责把开出的票据收回,否则视为欠款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如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院财务机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