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为加强项目部车辆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实车辆安全责任制,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章 相关人员安全责任 第2条 项目部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其安全由相关人员负责。 第3条 所有司机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第4条 所有司机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执行行车规则。第5条 禁止司机酒后驾车。 第6条 司机应按照规定合法停车,使用完车辆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并在离开前再次检查确认。 第7条 司机在使用车辆前,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的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引发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第8条 车辆
2、驾驶人员和看管人员对车辆应进行定期的检查和保养,按期检查车辆性能,如机油、防冻液、刹车油,总结安全工作,避免一切可能事故的发生。 第9条 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是疏于保养造成的车辆的损坏和故障。所需维修的费用,视情节严重,由公司和司机共同承担。 第三章 车辆安全检查 第10条 所有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的制度。严禁未经项目部批准私自将车辆交由非专职司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由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第11条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应坚持对车辆进行出车前、行驶中、返回后的“本段查”,杜绝病车、故障车勉强上路行驶。第12条 出车前检查,主要检查油水电系统是否畅通,有无跑漏,检查安全设施
3、是否齐全,检查制动机件是否灵敏。 第13条 行驶中检查,长途行驶应检查发动机和零配件情况,及时排除故障。 第14条 车辆返回后,主要检查车辆的完好状况,以便及时进行保养和维修。 第15条 保持最好的安全保险系数,是车辆安全行驶的保证。下列五种情况不能出车: (1)油水电系统有故障时(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时(3)安全设备不全时 (4)司机身体不适或者服用嗜睡药物时 (5)装运大型设备或者危险物品,安全防范措施未能落实时 第16条 司机应严格执行车辆回库制度,特殊原因不能回库时,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并确认车辆在外的停车安全。 第四 附则 第17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项目部所有。 第18条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审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