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实现我矿井下作业人员出入井的有效识别和监测监控,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调度监控中心维护员负责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设备的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 二、井下采掘工作面监测设备的使用、悬挂、移设由采区区长负责,总回、主井及各主要大巷内的监测设备由公司机动科负责悬挂和日常维护。 三、对需要经常移设的传感器、电缆,由值班长按规定移设,安全员监督执行,严禁擅自停用。工作面所设各类监测设备及电缆等均由采区值班长、班组长负责管理、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采区区长汇报,并做好记录。机动科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现场处理。对于
2、设备、缆线保护不到位、故意破坏、丢失和人为造成六大系统监测数据失真,按公司安全奖罚办法“三违”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四、调度中心人员要经常对监控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 五、调度中心人员应做好监控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 六、调度中心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监视器要专用监控,不得乱动、乱调,随便加入无关信息和做无关工作。由此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 七、调度中心人员(调度员)要时刻注意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发现报警、断点、分站无答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长、区长、主管安全、生产副总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