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法院信访接待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7117669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5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院信访接待规章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法院信访接待规章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法院信访接待规章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法院信访接待制度 为完善本院信访接待制度,切实解决信访接待事项的落实,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开展便民服务,结合本院信访工作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信访件的登记 (一)各类信访件的接受及处理结果均应作相应的登记。 (二)信访件的登记簿分为。人民群众来信登记簿、人民群众来访登记簿、院长接待日登记簿、业务庭长接待日登记簿。 (三)来信按性质分类登记,注明收到日期,及时答复,准确转送。来访也按性质分类登记,注明接待日期。接待人员应着装接待,做到仪表端正、态度和蔼、用语文明,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情况反映,认真记录详细情节、主要事实和理由,耐心向来访者解答、转处或作其他处理。 (四)涉及本院

2、审判、执行案件和社会不安定信访件及重大信访件,接待人员应当天向分管院长报请批处。 二、信访件的交办 1、院长接待日接待的信访件; 2、每周一业务庭长接待的信访件; 3、信访接待报请院长批处的信访件; 4、上级法院或党委、人大、政法委交办的信访件; 5、院长或分管院长认为其他需要解决落实的信访件。 (二)交办信访件的处理落实 1、需交办的信访件由院长或分管院长作出批办、处理意见后(批处意见中应明确落实部门、责任人,并指定办理期限),交立案庭登记并统一签发院长批件交办单,然后送责任部门。 2、交办的信访件的交接、批示及批件的转处,均有签收手续。 3、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交办信访件,由院长牵头,与分

3、管院长、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共同研究和商定处理方案。 4、各部门接到院长批办交办信访件后,应当在指定期限内办结,并将处理情况向院长或分管院长作书面答复。院长或分管院长对处理情况认可后,及时转交立案庭,由立案庭反馈给信访者。 三、信访件的督办 (一)信访件的督办工作由立案庭的专职信访员行使。 (二)有关部门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结交办信访件,也未向院长或分管院长书面说明不能按期办结的情况和理由的,由立案庭报请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发信访件督办单,责令责任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信访件办理的汇报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一)有关部门对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处交办的信访件,应当在收到交办单后三天内作出处理方案和措施,

4、书面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同时一并汇报信访件的具体情况。 (二)有关部门对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处交办的信访件不能如期办结的,应在期限届满前三日书面报告院长或分管院长,说明理由和原因。院长或分管院长视情况作出批示后,责任部门应将批示抄送一份给立案庭备案。 (三)有关部门对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处交办的信访件在指定期限内办结的,应书面报告院长或分管院长,并抄送一份给立案庭备案,由立案庭答复信访者。 五、责任 (一)立案庭为信访工作落实、监督部门。 (二)对故意拖延或拒绝落实院长或分管院长批示交办信访件的部门或反馈不及时的责任部门或经办人,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该部门不得参加该年度的评优立功。 六、本规定自二00四年五月一日起实施。第3页 共3页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