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三违”,减少事故,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有序的进行,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安全奖励的一般规定。3事故隐患分类 3.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 4事故隐患的范围 4.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4.2以往生产活动中遗留下来的
2、潜在危害和影响。5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内容 5.1事故隐患报告内容。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5.2事故隐患举报内容。隐患的现状、存在隐患的地点、发现时间、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6资金来源 要在综合奖中提取一部分,加上各类安全事故、违章违纪的罚款,一并作为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的基金,专款专用。 7奖励和惩罚 7.1对在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防止或挽救安全事故发生、隐患报告和举报的有功人员,要给予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100500元)。 7.2对提出安全重大合理化建议、及时制止违章避免重大险肇事故或人身伤害事故、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职工或单位,经安全部门调查属实并签认,都可以报公司请功、或一次性重点奖励5003000元。并在评先、晋级、提职时予以此职工优先考虑。 7.3一般事故隐患未及时进行报告和整改的有关责任人和部门处100500元罚款并在公司通报。 7.4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继续生产的责任人和部门处5003000元罚款并在公司通报。 地方国营XX县区运输公司 2016年6月20日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