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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水平(人社局)
第一篇:
17、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水平(人社局)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工作
科学化水平
XX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支部3722641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使我们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建成更高水平的广西经济强区和全面发展先行区的奋斗目标,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水平,打造高素质的执政骨干队伍,意义更加重大、任务更为紧迫。
一、新时期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性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迫切需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日益迫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只有切实尊重和保障广大党员对执政代表的选择权,切实落实人民群众选择人民公仆的权利,才能充分调动党员、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发展。
(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是增强我国政治制度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不仅要应对激烈的经济竞争、科技竞争、文化竞争,而且要应对激烈的思想竞争、制度竞争、政治竞争。干部制度竞争力是国家政治制度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我们要在激烈的国际政治竞争中赢得主动,就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培养造就高素质领导人才提供制度保证。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是增强干部工作活力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六大,党中央明确提出今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改革的目标是: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这一思路,将改革的内容由“选拔任用”扩展为“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这就使得改革的重点内容不仅有了扩展和延伸,而且更加系统。将改革的方向概括为“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这就使得目标更加明确而清晰。党的十七大把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作为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6项任务之一,单独列题进行阐述和部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也在不断改革中稳步推进,彰显活力,发挥着巨大作用。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迫切需要。只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才能更好地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充分调动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积极性,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干部保证。
二、推进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的存在问题
(一)围绕干部队伍的活力、干部群众的期求,如何提升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
能否选好人、用好人,是事业成败的关键。而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能否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影响到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与执政能力的提高和发挥。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这对从制度和机制上保证不断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着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增强干部工作的科学性,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硬、能够领导科学发展的干部选拔任用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一方面体现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推进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另一方面正确把握和处理干部绩效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关系,防止机械化片面化地简单等同对应,着力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围绕激发社会活力、推进创业创新,如何提升人才运行机制的科学化
随着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干部竞争性选拔常态机制的基本形成,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人才创新创业的环境不断改善,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但就全区人才工作整体而言,我区还存在高层次人才缺乏、技能人才短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人才外流现象较严重、人才激励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组织工作必须针对这一问题,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党执政兴国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提高人才运行机制的科学化,高度重视人才,注重发现人才,着力培养人才,合理使用人才,积极吸引人才,善于团结人才,努力营造鼓励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把优秀人才都集聚到组织周围。并进一步放开、放活人才市场,使人才在合理流动中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
三、推进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的对策与建议
科学化在推进选人用人工作中具有基础性、支撑性的作用,也是反映组织工作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高效服务和可靠保障,需要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推进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要有科学的理念
对组织工作科学的工作理念源自对自身状况、客观条件、历史责任,以及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的一种深层次认识,它是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统筹协调、全面可持续三种理念,调动干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组织工作与中心工作相互促进,提高组织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二)推进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要有科学的载体
全力推进引才、用才、留才工作必须构建层次丰富、内容充实、科学严谨的活动载体。就XX县区而言,可以通过几大人才工程来促进选人用人的科学会。
1.实施人才关爱工程,真心实意对待人才。要从情感角度出发,大力推行人才关爱工程,坚持“以人为本”,主动走进人才中去,关心人才的工作、生活、思想情况,倾听、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需求。
2.实施人才培育工程,立足发展培养人才。(1)拓宽培育渠道,发挥党校的主渠道作用,依托高等院校、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各级党校、培训基地等,加快培养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创新“走出去,请进来”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各企事业单位以聘请专家顾问、课题攻关合作等柔性流动方式培养人才。组织全区人才“走出去”分别到高校等地进行学习培训和实地考察。同时,着力打造“今日柳南论坛”,继续实行“团队学习”、“多角度学习”的人才培育模式。(2)扩大培养规模。建立人才培训网络,注重人才储备,以实用型和有针对性为主,开展立体式阶梯式培训。坚持党政人才培养的“两项制度”。建立联系制度,每名区领导干部联系若干名科级后备干部,每名科级领导干部联系若干名年轻干部,结成联系对子进行传帮带。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将后备干部作为向各委党校、行政学院送训的重点,坚持每年输送后备干部参加各级培训学习。
3.实施人才小高地工程,拓展平台用好人才。围绕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制定我区人才小高地建设规划,依托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和优势企事业单位,逐步在物流、工业、教育、社会工作等领域建设人才小高地。
(三)推进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要有科学的机制
当前,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要树立科学的理念,把握正确的方式方法,但最终这一切都要落脚于科学的机制。建立健全体现“三公”、“三意”、“三匹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
在坚持贯彻公务员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纲要、干部任用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干部培训条例及其配套法规性文件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相统一,组织意图、群众意见、个人意愿相结合,干部品行、才能、资历与任职岗位相匹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民主,切实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相统一。一是规范干部提名制度。完善组织提名、个人推荐、干部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将民主推荐结果作为干部提名的重要依据,凡提名干部作为拟提拔人选的,都应经过民主推荐程序,凡提名干部交流重用的,都应经过个别谈话推荐程序。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实施办法。二是改进考察方法。实行差额考察制度,对党政班子副职人选,依据民主推荐的结果,原则上实行差额考察,通过增加考察的差额有效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三是建立考察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考察实施主体、谈话对象、考察对象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提高干部考察质量和水平。
2.坚持组织意图、群众意见、个人意愿相结合。一是切实贯彻落实党管干部的原则,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扩大民主和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二是充分体现群众意见。扩大参与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的范围,在《干部任用条例》规定范围的基础上,注重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重要领导岗位人选的民主推荐。三是注重听取干部本人意愿。坚持党委全委扩大会上表态演讲环节。通过表态演讲,表达任职意向、任职理由及履职打算,以加深干部群众的了解,并形成公开竞争的氛围。在干部考察中增加听取干部本人意愿环节,以更深入了解干部本人意见,尊重干部合理意愿。四是完善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办法。全面推行党委常委会和部门党组(党委)干部任用票决制度。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应首先听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任前考察、年度考核和干部本人意愿的情况报告,使组织意图、群众意见、个人意愿有机结合。
3.坚持干部品行、才能、资历与任职岗位相匹配。一是探索研究制定党政班子和党政部门领导岗位“职责说明”,界定各类领导岗位的主要职责、任职必要条件和履职要求。二是探索建立任职岗位适应性评价制度。在干部考察中,就考察人选的品行、才能、资历等情况,对照领导岗位“职责说明”进行综合分析,将适应程度作为任用的重要依据;结合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试行干部岗位适应性评价,对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及时予以调整,进一步完善能上能下、人岗相宜的用人机制。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水平,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才能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才能实现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所提到的“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目标,才能真正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
第二篇。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有许多长期困扰我们的难题需要破解。比如,干部考实考准难,规范干部提名方式难,干部管理监督难;如何实现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公认原则的有机统一,如何实现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与建立科学制度机制的有机统一等问题,还需要深入研究和探索。我们要把解决这些问题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攻方向,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大幅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在用人导向上提高公信度。我们将大力选拔那些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大力选拔那些人品正、干实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大力选拔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干部;大力选拔那些善于攻坚克难、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能够打开局面的干部。我们将每两年表彰和重用一批优秀县、乡党委书记;每年重奖一批科学发展成效突出的市、县领导班子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挑选一批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的优秀年轻干部到省、市机关工作;每年公开选拔一批领导干部。通过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在全省上下形成一心一意推动科学发展、齐心协力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在提名方式上提高公信度。提名环节是干部选任的首要环节。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核心是要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确保提名人选得到群众公认。近年来,XX省普遍实行两次推荐、个人陈述的“两推一述”方法确定提名人选,使干部提名方式更加科学规范。我们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干部提名原则:一是考察对象的提名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并为多数人推荐;二是组织和个人的推荐必须进入民主推荐程序,人选不是多数群众赞成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三是重要职位的人选推荐要扩大推荐范围,注重征求服务对象等相关人员的意见。同时,继续探索完善提名方式,会议无记名投票推荐要坚持“两推一述”,探索“非职位定向差额推荐”,组织推荐要探索党委常委会或全委会提名推荐,个人推荐要强化署名推荐、规范个别谈话推荐,真正做到“谁推荐,谁负责”。
三、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在考准考实上提高公信度。干部考核评价,重在完善考评标准,改进考评方法。在中组部指导下,我们已经制定了市(州)、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并采取“线性分析”、“差额考察”、“民意调查”等方法严格考评,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考评质量。下一步,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着力从3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干部考评体系。一是完善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重在体现科学发展、“四位一体”建设和民生、生态、人文、公益等考核指标,务求简便实用;二是研究制定不同地域、不同层级的党政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三是创新和优化考评办法,探索建立科学的民意采集和分析机制,规范考评参与范围和考评实施程序,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四、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在任用环节上提高公信度。把好干部任用决策关口,关键在于扩大民主,有效制衡,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下一步,
我们考虑。一是适应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新的运行机制,研究提出地方党委酝酿讨论和任用干部的具体办法;二是把干部选拔任用情况作为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全委会对常委会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评议;三是把干部任用票决制由地方党委扩大到部门、高校党委(党组),全委会票决重要干部范围由正职扩大到重要部门的副职;四是逐步扩大干部任用人选差额上会、差额票决。同时,重视社会评价,建立选人用人公信度定期测报制度,有效防范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努力使干部选任工作让人民满意,使选任的干部让人民满意。
第三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践与思考(定稿)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践与思考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一新要求,不仅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任务,也为做好整个干部人事工作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循化县结合全县干部工作实际,就如何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循化县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的实践与探索近年来,循化县把选人用人工作放在全面实现建设全区乃至全省最具特色的风景园林城镇,最具特色的农产品种植园区,最具特色的旅游休闲度假区、最具特色的民营经济聚居区和独特的民族文化发源区的“五个最具特色”发展目标的突出位臵,围绕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立足全县干部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大胆突破传统思维,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对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2009年底,我们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面向全县就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进行了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率占86.4%,基本满意率占11.4%,不满意的仅占2.2%。
1、立足于增强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自觉性,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工作。为深入贯彻、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按照“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的要求,县委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列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强化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严肃性。组织部门把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作为理论学习的核心内容,对《条例》进行反复学习和讨论,提高组工干部正确理解、运用和执行《条例》的能力。为进一步增强学习效果,县委还有意识的将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与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全省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座谈会精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结合起来,与组织部门开展的“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主题实践活动和“组工干部下基层”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增强了组织人事部门及各级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
2、立足于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可操作性,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一是围绕树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选人用人导向和营造有利于提高公信度的选人用人环境,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县委组织部根据各单位岗位需求和全县干部职数要求,每年底结合各级领导班子年终考核,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方式对全县乡科级、股级后备干部队伍进行一次调整补充,并优先提拔任用后备干部。二是注重初始提名推荐,科学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工作。县委明确规定,要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坚持实行民主推荐和民意测评制度,必须将排名在前,半数以上群众拥护的干部作为拟提拔人选,同时,还要广泛征求单位主管部门、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对推荐人选的意见,作为考察的主要依据。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严2格按照群众测评的好坏,将95%以上的群众公认的干部列入考察对象。三是继续探索和完善差额上会、差额表决为主要内容的差额选任办法,实现“好中选优、优中拔尖”的差额选人用人机制。四是探索干部选拔任用意见征询机制,公开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增强干部工作透明度,适时开展选人用人满意度调查,动态掌握基层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反映。每一次干部调整结束后,县委都要成立一个专门的回访领导小组,深入各单位、基层群众中,对本次干部调整情况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和掌握存在的问题,以便在下一次调整中予以纠正。
3、立足于选准用好干部,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一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制定培养和选拔干部工作的各项措施。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地委关于干部管理的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实际,于2006年制定出台了《循化县2006-2010年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循委[2006]105号),对培养和选拔干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等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2006年,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制定出台了《循化县乡镇干部管理办法》、《循化县村干部管理办法》、《循化县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性文件;2007年,针对全县干部管理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循化县干部管理暂行规定》(循委[2008]28号),使全县的干部管理和培养选拔干部工作更趋规范,更加合理。二是围绕进一步强化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的科学管理,改进和优化3了干部考核评估体系。完善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每年初,县委、县政府与各单位签订本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年终成立专门的考核领导小组,严格按《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全面了解干部,科学评价干部,进一步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三是坚持领导干部政绩多维考核评价制度。按党委部门和政府部门、有经济指标单位和无经济指标单位、乡镇和省地驻县单位分级分类进行评比,并采取评价的主体多元化、考评结果定性定量等办法,着力破解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工作中存在的标准不够统
一、范围不够全面、结果评价难以把握等难题。四是坚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制度,促使干部正确履职、秉公用权、认真负责。对敢于负责、工作得力、作风务实、群众满意的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作风飘浮、群众不满意的干部由相关部门进行诫勉谈话,对年终考核连续三年排名倒数前三位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五是坚持不称职、不胜任领导干部调整、罢免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在干部队伍中努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共识。
4、立足于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建立健全干部选任监督机制。一是实行任前公示制,加强群众监督。按规定将拟任岗位、拟人对象基本情况及组织部门联系方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落实任职试用期制,加强跟踪监督。对新提任的非选举产生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为期1年的试用期制,加强动态管理,及时了解任职情况4和各方面反映,对试用期考核不称职的,及时予以调整。对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在其任职期内进行跟踪考察,了解履职情况。三是实行记实办法,加强程序监督。全面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办法,全程记录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推荐、考察预告、组织考察、考察结果反馈、部务会议、常委会表决、任前公示和任职等程序。四是实行任前审查制度,加强廉政监督。为进一步加大对干部选任过程的全程监督,县委明确规定,干部推荐、干部考察时,必须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联合考察。考察结束后,将拟选任的干部名单及其基本情况报纪检委进行廉政审查,对廉政审查不能通过的不予选任,也不上县委常委会研究。五是运用审计手段,加强经济责任监督。在领导干部上任初期,安排审计机关为领导干部提供经济责任内容辅导,明确告知其在任职期间、任职届满、任职内或离任时,将有计划地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二、当前我县在选人用人公信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尽管我县在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上作了一些有益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方面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干部选任的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干部选任过程中,虽然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地委的相关规定和《干部选任条例》进行操作,但是在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年轻干部、女干部、非党干部以及干部的后期跟踪培养等方面缺少相关制度。二是民主化程度有待提高。对干部政策、特别是干部选任标准和程5序解释宣传不够到位,群众知情度低,参与热情不高,影响了民主化程度的推进。三是干部任免表决方式有待优化。近年来,我县在任免干部中逐步采取了常委会、全委会表决的方式。虽然这种表决方式与以往的议决制相比,进一步扩大了民主,得到了干部群众的广泛拥护,但也存在着个别参加表决的成员思想顾虑多、不愿否决唯一提名人选的问题。四是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有待于继续加大。有些干部本来是一名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但是走上领导岗位以后,就以工作忙、应酬多等为由,疏忽了自身的学习,导致工作上没有思路,作风上脱离群众,损坏了干部形象。五是干部选任全程监督有待健全。目前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还有一些“半真空地带”,从监督的时效性看,往往是事后监督多、事前和事中监督少。特别是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任后管理以及离岗离任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不够,没能真正实现全程监督。
三、对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几点思考
社会公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满意度和对任用干部的认可度是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两个重要指标。被选拔任用的干部只有得到党员群众的充分认可和信任,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才会满意,组织部门的选人用人才有公信度。
1、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在用人导向上提高公信度。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标准,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就有了重要保证。一要注重围绕以德为先6选用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用那些政治坚定,工作有实绩,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二要注重围绕科学发展选用干部。要使那些有科学发展观念、有科学发展思路、有科学发展本事、有科学发展办法的干部受到表扬,得到提拔重用。三要注重围绕群众公论选用干部。要坚持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核中注重群众公论,对多数群众不拥护的干部不能提拔使用,防止用错人、错用人。通过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在全社会形成一心一意推动科学发展、齐心协力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
2、严格实行“五个公开”,在增强透明度上提高公信度。公开透明是提高公信度的前提。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一要做到政策公开。要充分利用信息、电视等新闻媒体,采用培训、讲党课等形式,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和中央办公厅、中组部今年新出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等关于干部工作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做到政策公开,努力让全县所有的干部群众对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和干部选任程序都有所了解和掌握,提高对干部工作的知晓率。二要做到程序公开。要把选拔任用干部的步骤向群众公开,增强群众对程序的监督。三要做到标准公开。要把每次选任干部的任职资格和标准公开,以便群众对照标准,有针对性地向组织推荐合适的人选。四要做到过程公开。就是考察干部有公告,任用干部有公示,让整个过程接受群众监督。五要做到结果公开。增强群众参与选拔推荐干部的责任感。
3、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在提名环节上提高公信度。提名环节是干部选任的首要环节。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核心是要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确保提名人选得到群众公认。考察对象的提名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并为多数人推荐;组织和个人的推荐必须进入民主推荐程序,人选不是多数群众赞成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重要职位的人选推荐要扩大推荐范围,注重征求服务对象等相关人员的意见。同时,继续探索完善提名方式,探索定向差额推荐、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提名推荐和民主提名推荐等方式。个人推荐要强化署名推荐,做到“谁推荐,谁负责”。
4、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在扩大民主上提高公信度。把好干部任用决策关口,关键在于扩大民主,有效制衡。一要扩大酝酿环节的民主。要适当扩大干部酝酿范围,对重要岗位拟任人选,除在领导层进行酝酿外,还应在相关部门、行业或“两代表一委员”中进行酝酿,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二要扩大全委会表决干部的范围。对于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人选的任用,均要实行全委会票决制,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将表决范围进一步延伸到重要岗位副职领导干部人选。三要大力推行差额表决制度。目前,在干部任用表决上,大多是等额表决制,表决者对表决对象无法进行有效的比较鉴别,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表决质量,应逐步推行差额表决制,从而扩大选择面,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度。
5、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在考准考实上提高公信度。针对目前干部考核工作存在的问题,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和8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在干部的考评主体、考评内容、考评方式方法方面进一步拓展创新,建立完善以德才素质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核心、以量化考核为手段的干部考核评价科学体系。要加大平时考核工作力度。一要结合实际建立一套包括考察对象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及民意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平时考核评价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名和使用的重要依据,避免“一次考察定终身”可能造成的失误。二要严格考察程序。要逐步完善干部考察预告制度,适度扩大谈话范围,延伸谈话触角,注重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不断提高考察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三要推进差额考察。要在统一的标准之下,扩大考察面,拓展选人用人的范围,对多个考察对象进行反复比较,分类排队,最终实现好中选好、优中选优。
6、树立干部良好的个人形象,在从政能力上提高公信度。领导干部的人格魅力,是开展交流,赢得尊重的重要因素。配班子要综合考察干部气质结构的合理性,特别是党政正职的搭配,要侧重考虑性格、气质等方面的相容性,避免在配班子时就埋下“不和谐”等隐患。探索建立“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合理配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党干部。努力实现适人适岗的干部队伍建设新格局,为领导干部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创造条件。一是加强班子建设,树立专业、优秀的从政形象。不断扩大党政正职的选拔范围,注重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关键时刻和复杂环境中发现、考察、识别优秀的领导干部人选。二是加强才智磨炼,树立睿智、创新的进取形象。强化9对干部的培养锻炼,尤其是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通过党校培训、高等院校进修、外省区学习深造等方式,提高理论素养;通过有计划地安排到急难险重岗位、工作复杂部门和新农村建设一线工作,选派到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或进行横向岗位异地交流、内部工作岗位调换等多种途径,加强实践锻炼。三是走群众路线,树立亲民、为民的勤政形象。贴近群众生活,了解群众疾苦,与群众交朋友,工作才有针对性。不断增强以人为本意识,关心弱势群体,努力为民办实事,为民办好事。
7、加强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在严格管理上提高公信度。选人用人公信度,既体现在选拔上,更体现在管理使用上。抓好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关注干部心理健康,重视干部交流和教育培训,使领导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旺盛的斗志,谦虚的本色,是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一个重要途径。一是关注干部心理健康。谈心谈话是警示教育,消除误解,放下包袱,增进感情,激励斗志的一种有效方式。建立和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这既是对干部负责,也是对组织和对人民负责。二是积极推进干部交流。合理确定干部任职的稳定期和最佳交流期,加大领导干部的交流力度。三是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在培训班次设臵上,改进教学方式,增加研究式、案例式和体验式教学。注重培训成果运用,加强对干部参加培训及培训期间表现的考察,并将其作为调整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8、强化选人用人监督,在监督管理上提高公信度。强有力的监督是防范问题、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的关键措施,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保证。要继续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从干部纳入组织视野开始,即启动全程监督的运行机制,完整、准确地记录干部选任工作中的责任主体以及履行职责情况,并以此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的依据。要突出抓好一把手用人行为的规范和监督,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要建立完善全方位、立体化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要抓好党内与党外监督、组织与群众监督的有机结合,改进方法,形成合力。要加强干部任后监督,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职位特点,制定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具体认定标准和实施细则,解决好干部出口不畅的问题。要建立健全选人用人责任追究制度和用人失误失察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对选任干部的各个环节发生失职和渎职行为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干部问题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事关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目前,从总体上看,我们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是值得信赖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吏治腐败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甚至还在一些地方继续蔓延。我们党作为执政党,要始终保持蓬勃的生机和旺盛的生命力,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必须牢牢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同吏治腐败作斗争。
⒈加强反腐倡廉的教育工作,牢固树立正确的权位观。教育是基础、是根本,是构筑防腐、惩腐、治腐第一道防线的基础工程,可以说是思想工程、灵魂工程。抓教育就是要解决吏治腐败行为萌生之源的问题。因此,大力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从政道德,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办事。做到“不思腐败、不愿腐败”,是一项刻不容缓的、长期的任务。通过教育,不仅能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够真正懂得,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有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绝没有以权谋私的权利。党的干部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责任越重,越要严于律己。只有确立了正确的权位观,才能抵御住各种诱惑,丝毫不为金钱所动,不为物欲所扰;才能保持共产党人的凛然正气,使跑官、要官者望而却步,更让“买官者”的图谋无法得逞。
⒉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吏治腐败现象有多种表现形式,突出地反映出在选拔任用干部的制度和管理上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创新干部任用机制,从机制上根本上铲除以权力争取私利的触角,最大程度地减少私欲的吸引力。一是选拔任用干部要实行全程公示,即民主推荐结果、考核结果、任前公示,扩大群众在选人用人上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加大公开选拔干部的力度。要以公开选拔作为干部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打破行业、地域和所有制性质限制,改变那种从上到下的“任命制”和“一长制”。三是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建立一种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的用人机制,真正实现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四是要健全权力制衡机制。要尽快实现工作程序法定化,要改进党委会讨论研究干部任免的表决方式,实行无记名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后决议,做到未经过组织正式考察的不研究,临时动议的不研究,表决投票超不过半数的不通过,防止个人专断,杜绝随意性。
⒊建立健全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选用人的权力和责任相统一。一要建立推荐干部责任制。被推荐者出了问题,推荐者要负相应的责任,防止在推荐干部中出现的拉帮结派和不负责任的现象。二要建立考核干部责任制。因考核环节出了问题而错用了干部或埋没人才,要追究考核者的责任。三要建立领导把关责任制。“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对所属干部的德才审查要把好关,实行审查、选用、教育全程跟踪,要按干部管理的权限,逐级负责。要实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谁推荐、谁负责;谁考核、谁负责。对那些选错人、用错人而出了问题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要亮“红牌”,决不允许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等理由来推卸责任,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予以追究,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惩处。
⒋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人事部门共同选用、监管干部新机制,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加强协作,克服对领导干部使用管理与监督上的“两张皮”现象,凡属地方和部门主管的主要领导干部的提拔任用,在提请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前,应征求同级纪委(纪检组)的意见,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确实有问题的人,组织人事部门不能推荐提拔重用,已经在重要领导岗位的,也应当采取果断的组织措施进行调整,以免造成重大损失。同样,对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考察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也应积极介入,利用自己的手段协助组织人事部门搞清问题,避免有问题的人混入领导干部队伍。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干部考察任免,协助组织部门把好选人用人关。要对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敢抓敢管,敢于碰硬,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必须站在从严治党的高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第五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干部问题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事关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目前,从总体上看,我们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是值得信赖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吏治腐败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甚至还在一些地方继续蔓延。
我们党作为执政党,要始终保持蓬勃的生机和旺盛的生命力,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必须牢牢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同吏治腐败作斗争。
⒈加强反腐倡廉的教育工作,牢固树立正确的权位观。教育是基础、是根本,是构筑防腐、惩腐、治腐第一道防线的基础工程,可以说是思想工程、灵魂工程。抓教育就是要解决吏治腐败行为萌生之源的问题。因此,大力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从政道德,堂堂正正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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