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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嘎查党风廉政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苏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苏木结合实际,制定“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
苏木根据自身实际,确定年度“三重一大”事项,形成文字材料报送旗纪委监察局。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时,须提前通知纪委监察局,并提交会议相关议题和讨论研究“三重一大”方面所涉及的方案、安排意见、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等相关资料供纪委监察局审核。以便纪委监察局在列席会议时,重点针对重大决策是否始终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重大项目安排是否按主管部门审查要求依法进行,大额度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内容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前、实施后向纪委监察部门报告制度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分解及考评办法》中,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
嘎查一事一议制度
为了使嘎查集体公益事业的开展不受影响,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特制定一事一议制度:
一、主要内容
1、公共卫生事业
2、水利设施维修完善
3、突发事件抢救及草原防火事宜
二、一事一议的要求
1、凡遇上述事项要提前或过后召开全体党员、嘎查牧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研究。
2、在此制度实施过程中,要求全体参会人员发挥积极带头作用,并作为此项工作实施的监督员,一要监督干部,二要监督嘎查牧民。
3、要求全体参会人员当好宣传员,充分发动群众,上门入户,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嘎查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苏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苏木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苏木有关责任人具体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三条苏木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一)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贯彻落实旗委政府及旗纪检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明确目标,制定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组织苏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的文件和机关会议精神,搞好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廉政设施。
(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本苏木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并为其有效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六)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决定。
(七)每年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八)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
党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全苏木各支部主要负责人为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党务公开工作。
第二条各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体系,同安排、同部署。
第三条各支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每月必须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对上月党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月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等事宜。
第四条各支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要经常要了解掌握本地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情况,如实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本支部下阶段公开内容,报领导小组审核。
第五条党务公开的内容要根据上级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全面进行公开,同时按照“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情况下,群众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的原则,最大限度的扩大和丰富公开内容,增加党的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
第六条各支部都应加强决策过程的公开,对预公开过程中群众反响大、意见不集中的决策方案,应及时向本支部如实汇报,本支部应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修改和完善,直至满意为止。
第七条对党员群众个人要求公开的事宜,公开办应当予以满足,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推诿拒绝。
第八条党务公开的形式应根据“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员活动室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向全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板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第九条公开时限应与公开时间和内容相适应,注重实效性。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至少每季度更换一次公开内容,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第十条各支部要做好党务公开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做到档案资料能够全面反映党务公开工作全过程。
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一、苏木党委和各嘎查每半个月安排一次学习,如遇情况,可做适当调整,学习可采取授课与自学相结合以及以会代训,观看党风廉政建设电教片、开展调研等多种形式。
二、学习对象。苏木全体干部、“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嘎查代嘎表,必要时扩大到非党员的嘎查干部。
三、学习内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在农村牧区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有时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四、学习程序:
1、登记到会人数,并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
2、公布学习内容并组织学习;
3、围绕主题开展讨论;
4、归纳讨论意见,形成学习心得。
五、基本要求:
1、通过学习,切实转变学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勤政廉政形象;
2、班子成员应全部参加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
3、学习内容要具有针对性,并要求有关人员做好材料整理、备课等工作,保证学习质量;
4、班子成员要针对学习内容,每年撰写一至二篇学习心得。
嘎查财务公开制度
一、嘎查财务公开在嘎查公开监督小组监督下进行。嘎查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经牧民会议在牧民代表中推选产生;嘎查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嘎查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二、嘎查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嘎查财务预决算方案,嘎查集体经济组织所得收益使用情况,嘎查干部报酬、享受嘎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数额,嘎查集体债权、债务、草场征用补偿费及分配,救灾、扶贫、助残、拨款、损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嘎查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退耕还林款物及其补贴。
三、嘎查财务公开以固定公开墙为主,同时可利用广播、会议等形式公开。
四、涉及牧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牧民关心的经济事项要及时公开,嘎查集体财务收支情况按季度公开。
五、嘎查牧民对公布内容有疑问的,可口头或书面向嘎查公开监督小组投诉,嘎查公开监督小组对牧民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调查,确有内容遗漏或不真实的,应督促嘎查委员会重新公布。嘎查牧民也可直接向嘎查党组织、嘎查委员会询问,嘎查委员会应在10日内予以解释和答复。
六、嘎查委员会应对财务公开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嘎查“三资”管理制度
一、抓制度落实,强化对嘎查资金使用的监管。有针对的检查四项内容:
一是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
二是票据报销由嘎查支书、嘎查委员会主任、证明人、经办人共同签字制度;
三是坚决控制白纸条的使用规定;
四是严格控制以任何非工作原因造成的业务型招待费的规定。
二抓跟踪过程,强化对嘎查集体资产的监管。
1、深入调查摸底资金运作、到位情况;
2、建立健全相关台帐,记录下每笔资金的明细;
3、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4、重大项目全过程监督。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结合实际,特制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一、述职的主要内容
1、理论学习情况;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4、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成绩和经验);
5、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二、述廉的主要内容
(一)述职述廉的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其他要求与规定为基本依据,结合本人分管工作,检查报告以下内容:
1、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规定,在本人分管工作中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及收到的效果。
2、存在的问题。
3、下年度的工作打算和改进的措施。
(二)个人遵守廉政制度及廉政纪律的情况。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情况。
2、在行使行政权、执法权中的廉政情况;
3、执行收入申报和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制度情况;
4、执行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情况;
5、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6、本部门群众要求说明的有关廉政方面的情况。
三、述职述廉的要求
1、领导干部换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干部考核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
2、述职述廉应采取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由领导平顺宣读述职述廉报告或的形式进行,并组织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3、述职述廉工作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4、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应如实撰写本人的过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要力求详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
5、党要每年要对述职述廉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述职述廉的结果,要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聘(任)用的重要依据。
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规范和监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行为,提高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苏木实际,制定本制度。
苏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遵守本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坚持科学性、民主性、公开性和效率性。苏木办公室负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组织、协调工作。
下列重大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
(一)、全苏木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任免和奖惩;
(四)、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五)、一次性投入、额度较大的设备采购;
(六)、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研究处理;
(七)、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八)、其它对我旗各项事业发展有深远影响或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需要苏木决策的重大事项。
(九)、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采取苏木召开党委会形式研究决定。
(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咨询论证。对重大事项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决策目标和方案,并报苏木长同意后,方可提请苏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
2、会前通报。苏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上会后,由苏木办公室负责通报其他苏木领导班子成员;
3、提前通知。苏木办公室应当提前2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材料)书面送达领导班子成员;
4、充分讨论。会议由苏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因故未能到会的苏木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5、事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是否进入表决程序,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者投票的形式;
6、作出决策。对由苏木党委决定的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7、苏木党委会议和苏木办公会的会议记录由苏木办公室负责整理,需要印发的,报苏木党委书记或者苏木长审定签发。
8、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做出后,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决策的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并将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社会效果等信息及时反馈给苏木办公室,由苏木办公室整理后报苏木领导班子成员。
信访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提高信访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和市、旗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苏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信访工作机制
1、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建立苏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机关和基层各站办所积极参与的大信访格局,形成各司其职,联动协作,快捷高效的矛盾化解机制,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2、实行信访属地管理和信访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苏木和各嘎查领导是本辖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苏木主要负责人应对信访工作“负总责”,要及时处理好涉访案件;苏木党政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应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积极督促、指导和帮助基层解决信访疑难问题。
3、建立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分队。苏木机关将抽调部分精干人员组成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分队,以应对有可能出现的各种群体性事件。
4、建立领导信访值班制度。为保证工作日期间信访工作的平稳有序,每周确定一名党政领导信访值班。值班领导每周按程序接待群众来访,安排和协调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立即前来接访、处理。
5、进一步完善信访隐患排查周报制度。各嘎查要将信访隐患排查结果上报苏木,在重要节日、会议、活动等时期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
6、实行信访定期摸排制。由苏木党委分管领导牵头,苏木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负责人和嘎查主要负责人参加,每月召开一次信访工作形势分析会,汇总一个月的摸排情况,掌握信访苗头,尽力将信访案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7、建立信访预警机制。任何人发现可能出现的上访迹象,都有义务向信访值班人员或直接向相关领导、责任人报告;相关人员得到消息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安抚;必要时经苏木主要领导批准后,安排公共事件应急分队赶到现场协助处理。
二、规范信访工作程序
1、信访立案
信访立案工作由信访办、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人员负责。对来访、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信访件,信访值班人员接待后,要弄清事由,填写《接待群众上访登记表》,然后通知涉访单位领导、相关责任人或相关分管领导、责任人立即前来接访、处理。
对于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件,信访值班人员在接到上级信访部门交办单的当日即报请苏木主要领导阅批,并按领导批示要求交相关分管领导、片长和部门负责研究处理。
2、接访规范
对于到旗个访的。信访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上访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人领回,对其反映的问题给予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两日内上报信访办。
对于到旗集体访的。信访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所在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将人领回,对其反映的问题给予合理、合法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一周内报苏木主要领导。
3、信访包案
信访案件一经立案即由专人负责包案,一包到底,直至该案件得到彻底处理。
三、落实考评奖惩措施
1、对于各嘎查因信访排查不准造成上访或因信访问题解决不到位,出现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的,信访办统计后报苏木上主要领导,连续出现二次以上情况的苏木主要领导和苏木纪委找嘎查负责人谈话;对出现重大上访事件造成极坏影响的,嘎查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
2、年终综合考评奖惩。年终综合评议位次前列的嘎查将予以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将年终综合评议倒数第一的嘎查,其主要负责人自动辞职,苏木另派干部接任书记,片长应作书面检查。
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永葆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加强交流,统一思想,改进不足,促进各项工作,特制定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制度。
l、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年召开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
2、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要认真做好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谈心交流等会前准备工作。
3、民主生活会上,党组织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每个党员领导于部按照顺序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查找不足,及时改进,确保会议质量。
4、民主生活会要提前一周申请组织部门批准,并邀请纪检、组织等单位人员参会指导工作,严格会议程序。
5、要认真做好学习、会议记录;会后及时整理汇总材料,并上报纪检、组织等有关单位。
6、要及时以信息、简报、板报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民主生活会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纠风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全苏木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纠风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纠风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各站办所各负其责、群众监督评价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苏木纠风领导小组负责对全苏木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安排部署、考核评价。
第四条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有关事项。苏木纠风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纠风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第五条纠风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站办所对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全面负责,主要领导负总责。因责任不落实,责任不到位造成本单位、部门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响强烈,甚至发生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第六条纠风工作实行年度责效考核制度。纠风领导小组要按年度纠风工作和各专项治理进行责效考核。责效考核的重点是当年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取得的工作成效情况,尤其要突出对治理成效的考核。考核结果要纳入总体工作考评,力求通过强化责任,达到提高纠风工作效果的目的。
第二篇:嘎查村制度昂素镇嘎查村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牧区党组织建设,推动农村牧区经济发展,保证党在农村牧区改革和发展目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嘎查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牧区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牧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嘎查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三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经上级党委批准在嘎查村级建立嘎查村党支部。
第四条嘎查村党支部班子成员有3——5人组成,设书记一名,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第五条嘎查村党支部对嘎查村内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组织开展活动,讨论决定嘎查村内建设方面的重要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嘎查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第七条讨论决定本嘎查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第八条领导和推进农村牧区民主选举,保障嘎查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第九条搞好支部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十条搞好本嘎查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四章会议制度
第十一条支委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定于每月1——5日召开。
第十二条支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必须有过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方能召开,会议决定问题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做好会议记录存档。
第五章党员教育及自身建设
第十三条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坚持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
第十四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每月开展一次党性教育活动,学习党的文件,开展民主生活会。
第十五条根据需要以及党员的思想状况,进行党性观念和法制教育。
昂素镇嘎查村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第一条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执行党在农村牧区的方针政策,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
第二条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嘎查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第三条组织讨论决定本嘎查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要由嘎查村民委员会、嘎查村民会议决定的事情,由嘎查村民委员会、嘎查村民会议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第四条领导和推进嘎查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及民主管理,支持和保障嘎查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嘎查村民委员会,管理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第五条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六条搞好本嘎查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综治、民调治保、计划生育工作。
昂素镇嘎查村支部嘎查村委会
两委班子学习制度
第一条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在学习中不断提高嘎查村支部嘎查村委会一班人的政治素质。
第二条坚持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开拓致富门路,掌握致富技能,强化科技兴农意识,带领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
第三条深入学习党章、执行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学习宣传《村委会组织法》和《XX省自治区(嘎查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强化嘎查村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嘎查村民的民主自治意识和参政议政的能力,加强基层自治组织的民主政治建设。
第四条嘎查村干部建设每月一次的学习制度,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各类学习班、培训班的学习。平时学习要有学习笔记、年终要有个人学习体会。学习笔记一年不少于2万字,学习体会一年不少于4篇。
第五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做到勤读多思,学以致用,解决具体问题。
昂素镇嘎查村党支部成员工作制度
第一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二条认真学习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条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作风,善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第四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履行职责,勤奋工作,带领党员,群众干事创业。
第五条以身作则,各项工作起模范带头作用,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六条认真组织执行组织决议,齐心协力,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做贡献。
昂素镇嘎查村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一、党内生活方面
第一条能够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在实际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条积极参加党的各种会议,不无故缺席。第三条关心党的建设,积极向组织提合理化建议。
二、发挥党员作用方面
第一条能够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用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做群众的表率。
第二条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机密,勇跃接受并圆满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第四条按党员应尽的义务,完成组织规定的各项指标任务。
第五条带头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各项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党性观念方面
第一条能够坚持原则,敢于在工作中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进行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第二条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及时交纳党费。第三条积极为党工作,做好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不说违反原则的话,不作违反原则的事,有很强的政策观念。
第四条遵守纪律,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
昂素镇嘎查村干部考勤制度
第一条各嘎查村要按照时间服从工作的要求,实行作班制度,保证每天5小时的工作时间,即: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00时。
第二条各嘎查村要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本着对组织和干部负责的态度,做到公正、公平,考勤情况每月向镇党政办公室上报一次,考勤情况做为年终干部考核的依据,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
第三条各嘎查村要建立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嘎查村支部书记外出请假2天以内向包嘎查村领导请假,外出一周以内向镇主要领导请假,一周以上需向镇党委报告,经党委研究同意后,方可请假;其他嘎查村干部有病有事请假,经嘎查村支部书记同意后,报包嘎查村领导签字批准,方可请假;嘎查村民小组长请假,由嘎查村支部书记审批;请假要有书面申请条,签字后交镇党政办公室备案,假满后按时销假,否则视为无故旷工。
昂素镇嘎查村干部走访农牧户制度
第一条各嘎查村要认真开好两委会、嘎查村民代表会、民主生活会、农牧户户长会,要求每月开一次两委会,研究嘎查村支部、嘎查村委会的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嘎查村民代表会议,宣传党委、政府及各嘎查村的工作部署及有关政策;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民主生活会,研究支部班子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每月召开一次农牧户户长会议,宣传党的政策,凝聚人心,引导农牧户积极发展生产。
第二条建立上访农牧户制度。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开会座谈,入户了解情况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抓准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矛盾,吃透村情、民情,掌握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提出符合实际的对策建议。要求做到“四必访”,即:退职干部必访;五保户、困难户必访;矛盾多、意见多、问题多的农牧户必访;致富带头人必访;每位嘎查村干部要坚持每月走访20户农牧户,每季度写一篇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上报镇党委。
第三条实行联系户制度。各嘎查村要在认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摸清困难户,采取“一助一”结对帮扶的办法,制定帮扶措施,帮助困难户脱贫致富,帮扶花名册于每年元月底前上报党政办公室。
昂素镇嘎查村干部请示汇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对于各嘎查村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包嘎查村领导报告或请求,必要时要进行专题汇报。
第二条建立工作汇报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两委会议,嘎查村干部向包嘎查村领导汇报嘎查村的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第三条对于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请示工作,造成重大影响和失误的,镇党委、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嘎查村支部书记的责任。
第三篇:乌吉尔嘎查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乌吉尔嘎查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2011年,我嘎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纪委有关会议的安排部署和镇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要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和农村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坚持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下功夫,致力于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为维护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坚强保证。现将全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1、注重党员干部的平常学习教育。一是利用周一机关学习例会,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中纪委和自治区纪委相关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巴彦淖尔市纪委二届五次会议和镇纪委十二届二次会议精神,加强了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条规的学习,全年累计学习50多次。同时,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对照《廉政准则》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进行自查和整改,确保广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二是开通了党员廉洁教育手机短信平台,通过发送精编反腐倡廉信息,对全体党员进行了教育。今年累计发送教育信息200多条。三是充分利用今年新安装的党员远程教育设备和邀请镇电影公司下乡送电影,把警示教育片和廉洁电影播放列入到广大党员教育学习内容,加强了村级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今年累计放映廉政电影8场次,收看反腐倡廉视频片段30多个。四是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及培训,对嘎查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强调和安排部署。年内进行了一次廉政知识测试。
2、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开展了“纪律制度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印发宣传单、发送廉政短信、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央、自治区、市、镇有关廉政制度。二是组织全镇嘎查村两委成员在镇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了以学习宣传《廉政准则》和以“村民代表会议常设制”为核心的“四权四制”治村模式为内容的宣教活动。三是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驻镇各单位班子成员作出廉洁自律承诺,并将廉洁自律承诺在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公开。四是开展了领导干部上党课活动,镇领导班子成员到各自所包片的嘎查村上一堂廉政党课,各驻镇单位负责人也在各自的单位上一堂廉政党课。
3.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工作。一是抓好“廉政文化”进农村的载体建设,充分利用镇、村现有的场所和设施如政务公开栏、廉政标语、温馨提示、优秀廉政文化书籍、影片等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二是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为4个嘎查村廉政文化阵地分别配备了1300多册图书和200多部影片,并将农村党员远程教育设备接入了廉政文化阵地,丰富了宣教内容。三是整合队伍,在“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中,我们整合了纪检、宣传、文化和村组干部队伍,有效地促进了大宣教格局的形成,将廉洁文化的宣传纳入了文化下村的内容。四是广泛组织廉政文艺汇演、群众公开评廉等活动,并通过建立乌吉尔嘎查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阵地、设立廉政教育一面墙、发送廉政短信、致党员干部公开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培训会等日常教育活动,使广大农牧区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强化了廉政意识,达到了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二)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1、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了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和机关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考勤、值班、学习等机关效能有关制度;对机关接待、公车使用、财务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进行了规范,进一步加强了机关效能和机关形象建设。
2、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一备案”工作法,进一步规范了嘎查村级议事决策程序,逐步实现了嘎查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取得了显著实效。一是为确保规范化和系统化推进“四议两公开一备案”工作法,我嘎查各嘎查村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了《重大事项支部提议制度》、《嘎查、村“两委”班子议事规则》、《党员大会审议办法》、《村民代表大会决议规程》、《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建立了一整套运行机制,确保决策过程规范运行。二是我嘎查将“四议两公开一备案”决策法与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相结合,充分按照群众意愿,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一备案”工作程序进行决策和组织实施,确保了项目落地有声。今年,全镇累计争取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个,总投资20余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和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惠及民生。三是在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基础上,我们推行村两委班子在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上述职述廉、党建工作述职等制度,使群众对政务、村务、党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不断提升。
3、推行了嘎查村财务公开制度。为了规范嘎查村党员干部的职务行为,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切实推行村务公开,积极创建群众满意的两委班子,使群众在方便中得到实惠,在明白中消除误解,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满意度不断上升。我嘎查在实行“村财镇管”制度的基础上,在各嘎查村成立了理财小组,对较大支出和各种票据实行村两委、理财小组、镇经管站三层审核,基本做到了账目清楚、支出合理。使村级财务管理初步形成了自我管理为辅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新机制。
4、以大圣村为试点,推行了以“村民代表会议常设制”为核心的“四权四制”村治模式。一是成立了组织结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方向和目标。二是完善了相关制度和运行机制,并充分利用广播、手机短信平台、宣传栏等对“四权四制”村治模式进行宣传,加强了对嘎查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的培训,为“四权四制”村治模式的全面推广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推行“村民代表会议常设制”初现实效,推动该村中心工作快步向前。大圣村推行“村民代表会议常设制”以来,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监督和“喉舌”作用,变“为民作主”到“村民自己作主”,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今年大圣村承担着2300多亩的铁路征地任务,任务量大,矛盾多,困难重重。该村通过多次召开村民代表会,制定出了合理的征拆工作方案和化解各类矛盾方案,同时发动村民代表深入各自的代表户挨家挨户做群众工作,既推进了铁路建设顺利进行,又维护了村民利益,实现了双赢。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应征拆而引发的上访,征地工作全部提前完成。
(三)努力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今年我嘎查主要针对热点问题,开展了监督检查。一是重点检查了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了直接补贴对象评议、审核程序,加强对补贴发放的跟踪监督,扩大“一卡通”发放范围,确保直补资金足额、及时、准确发放到位。二是全程参与了全镇重点项目的征地工作。今年,我嘎查承担着西金铁路线、甘泉铁路线及“海五”线国家一级公路建设的征地、拆迁等工作任务,工作量大、任务重、时间紧迫,又倍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为此,镇纪委选派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纪检干部全程参与征地工作,确保征地工作规范、透明、有序进行。三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工作,坚决杜绝乱集资、乱摊派和抵扣惠农惠牧补贴资金现象。严厉打击坑害农民行为,加强农村市场价格监管,协助工商、商务部门开展了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价格检查,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问题,维护了农资市场的繁荣稳定。
(四)全面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坚持“三个到位”,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坚强保障。镇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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