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安全生产规章规章制度1.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7112152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80 大小:60.8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规章规章制度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0页
安全生产规章规章制度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0页
安全生产规章规章制度1.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0页
安全生产规章规章制度1.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0页
安全生产规章规章制度1.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本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贯穿于工业生产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车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厂长、车间主任、班组长是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2、,也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组织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 车间、班组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条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是本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

3、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管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第二章 安全管理体系及管理网络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建立以经理(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决策、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建立以分管领导为首的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经费保证体系;建立以安全管理部门为主的专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检查保证体系;建立以党、工、团贯穿于生产全过程的政治思想、群众监督检查保证体系,形成层层负责、专群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第十五条成立以厂长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

4、统筹、协调、指导重大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分析、预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 各部门成立以部门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相关事故处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第十六条各车间、班组应设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班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负责车间、班组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的落实与检查。 第十七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要熟知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熟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5、,要能够熟练应用现行的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应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 所有人员要支持并帮助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第十九条 必须按照“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原则,足额配置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 车间必须加强对机电设备、安全设施的管理,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安全运行。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1、为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程,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考核管理。 2、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全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实施组织和领导,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应逐级进行。 3、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

6、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等。 4、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对机关有关部门、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安全生产委员会分会每半年对其下属各单位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5、机关有关部门及安全生产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重点: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和监督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投入的监督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及实施效果;专业安全管理队伍的建设情况;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年度伤亡事故控制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全员安全生产管理及群防群治情况; 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及培

7、训管理情况。 6、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重点: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安全设备、设施配备维护情况;专职安全生产人员配备情况;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防护费用的投入情况;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及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情况;年度伤亡事故控制情况。 7、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标准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制定,实行百分制,90分(包括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包括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包括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保证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得分,总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8、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要纳

8、入及所属各单位的目标管理中,每年考核工作结束后,安全生产委员会将对机关各部门、的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并依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条款进行奖惩兑现,奖优罚劣。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例会: 1、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对本项目的安全

9、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制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5、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对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6、安全生产委员会分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协调,落实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7、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完成对本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8、各单位必须坚持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经常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第二十三条安全生产检查: 1、

10、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4、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制度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 区域(专业)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重点抽查为主,以查处“装置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

11、。 项目部安全检查应以经常性安全检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为主,以查处“操作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周组织进行一次。检查都应对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安全评比的主要依据。 5、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大型机械设备等专业性或重大危险项目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及所属各单位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检查部门。第二十四条安全教育、培训: 1、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安全教育

12、、培训工作。 2、人力资源部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3、各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单位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以充分保证,经费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4、各单位应采取会议、板报、标语、印发宣传品、图片展览、安全知识竞赛、专场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5、及所属各单位应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行分级管理。 6、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

13、,其它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一般作业人员不得少于40学时。 7、新进场工人必须接受、施工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级安全教育由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施工队级安全教育由各施工队(联营队)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9、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后重新上岗时,必须通过相应的施工队及班组级安全教育。 10、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第二十五条安

14、全技术管理: 1、安全生产管理应逐步完成由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的转变,要不断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工厂开工前,都必须针对工厂结构形式、施工工艺、施工机具、周边环境和气候等特点,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对危险性大、高温期或冬(雨)季施工期长的工厂,应 单独编制季节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措施,以搞好高温炎热季节的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工作,搞好雨季施工的防雨、防潮、防汛、防漏电工作,搞好冬季施工的防寒、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工作。 4、应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工厂开工前,项目主管工厂师应将工厂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工厂负责人及施工员进行

15、交底。 每个分项工厂施工前,施工员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班组长将交底内容落实到每一位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要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交底要一式三份,由交底人、接受人及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存档备查。 施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内容。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依照交底的要求组织进行施工作业。 5、各单位必须严格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完整、标准、规范。第二十六条安全评估、报监、报表: 1、应在其所工厂开工前,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及

16、时办理开工项目的安全监督手续,并及时为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应严格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评估(安全核验)工作,做好对安全达标及文明创建的工作。 3、应指定专人,及时、认真、准确地做好各类安全生产报表。 第二十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1、各单位必须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带、使用。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2、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3、各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具有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

17、全生产许可证或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条件资格认可证和安全鉴定证的产品。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协同材料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对新购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杜绝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 4、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第二十八条危险作业管理 1、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2、危险作业必须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3、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

18、备必须切断电源并 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4、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 5、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6、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第二十九条工伤事故管理: 1、对工伤事故实行统一管理。 2、工伤事故报告应采取快报方式,逐级完成。 事故现场负责人(或现场目击者)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话、电报、电传等最快方式,向工厂部或领导进行报告。领导应在接到事故现场负责人的报告后,同时责成

19、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重伤事故的报告不超过24小时,死亡事故的报告不超过4小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 3、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拍照或录像、写出详细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方可移动现场物件,待调查组确认调查取证完毕,充分记录后,方可清理现场。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事故隐瞒不报,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不得在事故调查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 5、事故调查处理文件、图纸、照片、录像等资料应长期完整保

20、存,以便研究改进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安全科学研究。 6、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虽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按伤亡事故上报和查处,不得隐瞒不报。 7、事故调查完毕,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建议,由发生事故单位负责落实与处理。 8、各单位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工伤事故报表和月度工伤统计报表,不得瞒报或迟报。 第四章 奖罚 第三十条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予以追究。 第三十一条全年无死亡、重伤事故,负伤频率不超标、无重大机械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各项安全管理全

21、面达标,并且全面做到以下几点的,将予以奖励。 第三十二条对各部门、各车间的罚款不得摊入成本,对个人的罚款要当场签字,五日内到财务科付款,特殊情况可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奖金中扣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予以报销。 第二篇: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加油站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1.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3.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2、(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三)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四)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台帐保存期限为一年。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三、消防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设置及任务 1.指挥。由站长指挥,站长不在

23、时由带班长指挥。 任务。负责火场指挥、布置灭火方案、采取及时有效的救火抢险行动。负责协调现场人员、车辆、物资的统一安排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灭火组。全班人员按岗位班组组成几个灭火组,当班长任组长。 任务。火灾初起时,及时、果断、正确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冷却并及时疏散油料。 3.通讯联络组。由发现火情人、当日值班人员等担任。 任务。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切断电源,报告上级主管并疏散闲人。 5.抢救。有价票据及贵重物品,协助灭火、抢救伤员。 (二)加油站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责任制。 (三)加油站应当根据本单位消防工作实

24、际,制订消防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消防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责任区与责任人;消防人员组成、分工与任务;报警与联络方式;灭火器具与消防设备;灭火及抢救的方法、程序和措施;驻地消防力量的应急动员方式及联络方法。 (四)加油站应当合理配置和正确使用灭火器具,每月检查保养,做到压力合格,外壳整洁,钢瓶字迹清晰,油漆无脱落,无锈蚀,无损伤,附件完整无损,铅封无破坏,在压力表显示接近红色区域时,必须立即更换药剂(如为泡沫灭火器,需每年更换)。灭火器具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室外存放避免日晒雨淋,其配置场所、数量、规格应当符合规定要求。 (五)加油站发生火灾,应当根据消防预案,结合火灾发生

25、的位置、周边环境、交通道路、消防力量等情况,按照先控制、后灭火,先救人,后救物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灭火工作。 (六)加油站必须张挂警示标志,如禁打手机、熄火加油、严禁烟火等。并按每台加油机配置一个干粉灭火器,每座加油岛配置不低于2个干粉灭火器;每两台加油机配置一个泡沫灭火器。罐区配置两个35kg干粉灭火车,消防沙2m3,灭火毯5块。避雷装置一套。 (七)建立消防档案,用以记录灭火器材的数量、置换、警示标志的置换,员工演练的日期、人数、姓名等,以及安全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检查记录等。 四、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

26、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员工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由于跑油、火灾、爆炸原因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级以上事故,应迅速报告油站所在地消防劳动部门及有关部门。 (三)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四)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轻重对油站负责人和事故责任

27、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玷当理由拒绝接受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有关负责人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六)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加油站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有关安全部门及消防部门。对重大及以上事故,加油站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公安局、安全部门、消防局等部门进行调查,直至调查结束。 (七)建立事故报告处理档案,登记有关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

28、以及最终处理结果的内容。 五、动火管理制度 (一)加油站内严禁烟火。 (二)上岗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三)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四)用煤气灶烧水做饭的加油站,要有专人对煤气灶进行管理。 (五)用锅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七)油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八)加油站根据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

29、用火。在油罐罐体、加油机、油(气)管道等储输油设备上的直接用火,为一级用火。在桶装附油库房、装卸油作业区、加油区、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为二级用火。在储油区、作业区和加油站站区内除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为三级用火。 (九)加油站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填写加油站用火作业审批表。 (十)用火作业应当报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加油站内用火。 六、用电管理制度 (一)加油站油罐区和加油场地所用的照明灯只可选用防护型和防爆型两种。 (二)加油站内一律不准

30、拉临时线,安装照明线应按照电器安装有关规定进行,不得违章安装。 (三)加油站禁止使用电热炉、电饭煲、电熨斗等电器。 (四)如需要使用电取暖设施器具时,必须上报公司获得同意,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五)电气设备停电后未断开时,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的有电部分,以防突然送电。 (六)对电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时,不得带电操作,不得使用湿物品或可产生静电物品及金属物品对设备进行维护等工作。对电器设备进行电路部分的维修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七、加油站储油罐区管理制度 (一)必须配置接静电装置。 (二)罐口盖必须用绝缘物品制作。 (三)油罐区严禁烟火。 (四)培植2m3消防沙、干粉灭火车两台。 (五)罐区必须

31、上锁,并由专人保管钥匙。 (六)罐区内不得堆放杂物。 (七)接卸油品时必须按“接卸油规定”执行。 (八)如在储油罐区及附近用电、用火或机械作业时,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得到批准后,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并在现场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灭火车、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八、加油站进出车辆、人员管理制度 (一)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交通法规,进一点加强本站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保证安全,减少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严格管理。 (二)加油站所属人员都要自觉遵章守纪,接受交通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遵守本站的交通安全制度,维护交通秩序,争做首都文明机动车驾驶

32、员和文明市民。 (三)油站内成立交通安全监督小组,对进出油站的车辆及人员进行安全登记,同时负责油站内交通安全的日常工作,并进行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加强加油站内的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管理,做到自行车安全闸有效,行人走便道,自觉遵守交通信号和标志,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要求进出站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熄火加油,司机及车内人员严禁吸烟及接打手机等,任何车辆不得在站区内进行维修(车辆发生故障或溢油要推离现场),油罐车进站必须戴防火帽,卸油时要将加油机关闭方可卸油。 九、装卸油安全管理制度 (一)油罐车进入作业现场后,应熄灭发动机,油罐车停靠位置应满足装卸

33、要求。驾驶员应协助有关人员按货单核实油品品种、牌号、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状况。 (二)罐装前,油罐车接好静电接地线,鹤管要插入距离罐底不大于20cm,装油高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不得超装,高温季节要留有一定的空容量,以防在运送过程中溢油。装油完毕后,必须稳油后才能提升鹤管,然后撤除静电接地线。 (三)卸油前,核对罐车与油罐中油品的品名、牌号是否一致,拉好静电接地线,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无误后,并应行稳油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4.5m/s以内,能自流卸油的不泵送卸油。卸油时,驾驶员不得远离车辆,卸油完毕,排空余油,关闭阀门,撤除静电接地线,收整设备,并办妥交接手续。 (四)雷雨期间宜暂停进行油品的装卸作

34、业。在装卸过程中,严禁擦洗罐车物品、按喇叭、修车等,对器具要轻拿轻放,夜间照明须使用防爆灯具。 (五)适时清洗油罐沉积物,装运不同油品应按规定进行清洗,清洗油罐时必须按清罐安全要求,以防发生中毒和爆炸事故。 (六)卸油后,填写有关的入库单据,要做到送油单、入库单、所接油品及油样保持一致,并留存油样(一般情况下保留一周)。卸油后,经10-15分钟稳油方可进行该油品的加油工作。 十、安全生产责任制加油站站长安全职责 1.站长对本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站长应具备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安全资质考核的上岗证书。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把职业安全卫生列入工作重

35、要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即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加油站的各项管理制度。 5.抓好职工的劳动纪律、消防安全、安全知识的教育。 6.每周组织一次全站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确保加油站的安全生产无事故。 7.掌握加油站的主要设备,熟悉其性能,了解工艺流程,做到正确指挥。 8.掌握加油站的经营情况,负责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9.对加油站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第三篇:

36、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加油站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1.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3.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三)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7、(四)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台帐保存期限为一年。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三级安全教育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二)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每年(或规定)参加培训和复审

38、,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的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四)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五)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

39、、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三、安全奖惩制度 (一)考核方法。加油站领导负责对加油站进行考核,实行日常督察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内容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指成品油销售总量、人均成品油销售量;加油量、人均加油量;利润总额、人均利润额;吨油费用额的完成情况。 2.服务质量及承诺兑现情况。指加油站员工的素质和服务表现以及服务承诺兑现情况,顾客表扬或投诉(顾客来电、来信、来访)情况等。 3.设备运转状况。指设备是否保持正常运转,无障碍发生,无漏油,无失准或因设备问题而中断加油等情况。 4.安全保障状况。指

40、不发生爆炸、火灾、触电以及由于加油站的责任,使顾客受到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等责任事故。 5.现场管理状况。主要指现场员工的仪表仪容、服务态度和站容站貌等情况。 6.凡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并上报领导及时整改排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以及在加油站发生危险状况积极进行抢险的人员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三)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奖励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先进个人奖励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 惩罚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责任者处罚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 四、消防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设置及任务 1.指挥: 由站长指挥,站长不在时由带班长指挥

41、。 任务。负责火场指挥、布置灭火方案、采取及时有效的救火抢险行动。负责协调现场人员、车辆、物资的统一安排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灭火组: 全班人员按岗位班组组成几个灭火组,当班长任组长。 任务。火灾初起时,及时、果断、正确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冷却并及时疏散油料。 3.通讯联络组: 由发现火情人、当日值班人员等担任。 任务。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切断电源,报告上级主管并疏散闲人。 5.抢救: 有价票据及贵重物品,协助灭火、抢救伤员。 (二)加油站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责任制。 (三)加油站应当根据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制订

42、消防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消防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责任区与责任人;消防人员组成、分工与任务;报警与联络方式;灭火器具与消防设备;灭火及抢救的方法、程序和措施;驻地消防力量的应急动员方式及联络方法。 (四)加油站应当合理配置和正确使用灭火器具,每月检查保养,做到压力合格,外壳整洁,钢瓶字迹清晰,油漆无脱落,无锈蚀,无损伤,附件完整无损,铅封无破坏,在压力表显示接近红色区域时,必须立即更换药剂(如为泡沫灭火器,需每年更换)。灭火器具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室外存放避免日晒雨淋,其配置场所、数量、规格应当符合规定要求。 (五)加油站发生火灾,应当根据消防预案,结合火灾发生的位置、

43、周边环境、交通道路、消防力量等情况,按照先控制、后灭火,先救人,后救物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灭火工作。 (六)加油站必须张挂警示标志,如禁打手机、熄火加油、严禁烟火等。并按每台加油机配置一个干粉灭火器,每座加油岛配置不低于2个干粉灭火器;每两台加油机配置一个泡沫灭火器。罐区配置两个35kg干粉灭火车,消防沙2m3,灭火毯5块。避雷装置一套。 (七)建立消防档案,用以记录灭火器材的数量、置换、警示标志的置换,员工演练的日期、人数、姓名等,以及安全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检查记录等。 五、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

44、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员工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由于跑油、火灾、爆炸原因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级以上事故,应迅速报告油站所在地消防劳动部门及有关部门。 (三)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四)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轻重对油站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玷当理由拒绝接受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有关负责人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六)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加油站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有关安全部门及消防部门。对重大及以上事故,加油站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公安局、安全部门、消防局等部门进行调查,直至调查结束。 (七)建立事故报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