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环部主管职责 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总经理、部门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专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投产工作,使其符合
2、安全技术要求; 6、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8、负责安全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10、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中、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