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勤管理制度(第三稿) 第三章考勤管理制度 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考勤信息将作为员工转正、调薪、考核、晋升、奖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签卡 1.漏刷卡、出差签卡必须于次日写签卡单,将签卡单交部门主管及人事签核,主管级人员需校长签核。 2.卡机坏签卡必须于卡机坏当天告之人事补签卡。 3.所有人员签卡必须填写签卡单,卡机出现故障不能刷卡的情况例外。 4.签卡只适用于出差、漏刷卡、卡刷不上,不适用于迟到补签卡 5.每人每月非正常签卡不得超过三次,不包括出差、卡机坏而签卡,如超过三次以上无全勤 二、工作时间 由于各部门工作时间不一致,具体工作时间依照部门排班为准。
2、人事:09:00-18:00分,中休1h(12:00-13:00),5天8h制。 会计:早班:09:00-18:00分,中休1h(12:00-13:00)晚班:12:00-21:00分,中休1h(17:00-18:00),5天8h制. 出纳:早班:09:00-15:00分,中休0.5h,(12:00-12:30),晚班:15:00-21:00分,中休0.5h,(17:00-17:30),全班:09:00-21:00分,中休1h,(上/下午各0.5h,按早晚班时间中休)。 it、sa、cc、tmk、前台:早班:09:00-18:00分,中休2h(12:00-14:00),晚班:12:00-21:
3、00分,中休2h(中午:12:00-13:00,中午值班人员需留校就餐,下午17:00-18:00,18:00分必需返校值班),6天7h制,每周可轮休1天。 市场部:周一至周五:12:00-21:00,中休2h,(上午:12:00-13:00,下午:18:00-19:00),周六/日:10:00-21:00分,中休3h,(上午:12:00-14:00,下午:18:00-19:00),6天7h制,周一至周五可轮休1天。 三、迟到、旷工、早退处罚规定 所有员工应按本部门排班情况按时上下班,如发生迟到、早退现象,按如下处罚规定执行(对于教学部当天有课的员工,因影响极大将从严处理): 1.迟到1-5分
4、钟,不予罚款(每人每月不超过三次,超过三次罚款5元);6-10分钟 扣5元/次;11-20分钟扣10元/次;迟到21-60分钟扣20元/次,并扣1小时 工资。 2.迟到1h以上又未办理请假手续均以旷工论处(旷工处罚最小值为4h),旷工 扣双倍工资及全勤 3.旷工处罚最小值为4h,旷工1天扣2天工资,每月累计旷工3天将视自动离 职处理 4.一个月内出现早退1-10分钟扣10元/次;超过11-20分钟扣20元/次;21-60 分钟扣30元/次,并扣1小时工资。 5.早退1h以上2h(含)以内计事假半天,罚款40元;早退2h以上计事假一天, 罚款40元. 四、考勤奖励规定 公司每月度实行对获得全勤(
5、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补签卡次数不超过三 次(如因卡机异常导致补签卡或出差补签卡不计漏刷补签卡)计全勤,工伤假、 婚假、丧假、产假、年假计全勤)的员工给予一次性50元奖金。 五、员工请假、调休审批流程 1.员工请假/调休需到前台领取请假单/调休申请单并交部门主管、人事签名确 认,经批准后方可请假/调休,主管级以上人员需校长审批。 2.若因急病、急事等无法预先请假的客观原因,须电话通知或托人代为向部门主 管请假,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未事先通知的,按旷工论处,如需延长假期,须 在期满前一天,由请假人部门主管代为申请续假,上班后补办延假时间段的请假 手续;未事先通知并未获批准擅自延假的则按旷工论
6、处。 3.经部门主管批准,员工每月可请1天(含)以内病假,3天(含)以内事假, 当月事、病假合计不得超过3天,季度累计请假天数不得超过5天;如有重病或 重大私事需超出此限度,须报校长审批,事假为无薪假期;病假必须出具当地正 规人民医院的病假证明,按国家规定享受80%的日工资;无病假证明经批准过的 请假天数一律按事假处理。 4.请假最小值为0.5h 5.调休定义:国定节假日上班的可在三个月以内补调休(逾期清零处理),平时 周休需按照排班表正常休完,不可积累周假及自行安排调休,如因工作需要主管 安排上班者方可补调休。 六、员工假日类别与假日薪酬管理规定 1.大陆人员有薪假: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
7、1天、五一1天、端午1天、中 秋1天、国庆3天,合计11天。外教人员有薪假。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 1天、国庆3天、圣诞1天,合计9天,以上为法定节假日,放假计有薪假。 2.婚假:在公司服务满2年以上员工,可享有3天有薪婚假,发薪比例按国家规 定处理,经批准超假的按事假处理,晚婚者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十天有薪假(按基 本工资领薪)。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婿媳), 可享有3天有薪丧假,发薪比例按国家规定处理,经批准超假的按事假处理。 4、产假:在公司服务满2年以上(不含2年)的员工,可享有有薪产假(产假 时间长度按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执行),发薪比例按国家
8、规定处理,经批准延长 产假的按事假处理(按基本工资领薪)。 5、工伤假:通过试用期的员工因公负伤,按政府规定,经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 证明,可享有薪工伤假(按基本工资领薪)。 6、年假:在公司连续服务满2-4年的员工,可享有3天年假;5-10年的员工, 可享有5天的年假;10(以上)-20的员工,可享有10天年假;20年以上的员 工,可享有十五天年假;年假为全额有薪假,年假由员工自行安排提出,在部门 工作安排允许的情况下,必须按相应的审批流程审批,常规情况下所有年假经流 程审批,最后由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之后方可生效,假期内除工资外公司不承担 员工的其它休假费用。 7.薪资发放方式及时间:公司实行发卡制(需提供工商银行卡卡号复印件一张并 签名写上卡号交给出纳),次月15号发放上月工资。sally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