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不良安全隐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分工的原则,各职能部门要做好自己所负责的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观念。 2、各处室要经常排查所辖范围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做好定期上报安全隐患工作。 3、如出现突发性事故,值班人员或主管部门在能处理的情况下,及时处理好,并将处理结果上报主管领导。如不能处理,在控制事态发展的情况下,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领导和相关处室,以便妥善处理,将各项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如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给学校造成损失者,按有关规定,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