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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可移动革命文物修复过程中“度”的把握——以周恩来纪念馆馆藏木质家具修复为例.pdf

上传人:自信****多点 文档编号:706012 上传时间:2024-02-18 格式:PDF 页数:3 大小:2.24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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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物鉴赏与保护168看历史 2023 年第 2 期 EYEONHISTORY 2023No.2浅论可移动革命文物修复过程中“度”的把握以周恩来纪念馆馆藏木质家具修复为例孙辉1 杨晖1 靳祎庆1 金研2 张蕾21.扬州博物馆 江苏 扬州 2250022.周恩来纪念馆 江苏 淮安 22320【摘.要】本文从修复一批与周恩来同志相关的木质文物出发,联系文物修复原则,提出革命文物在保护修复过程中,针对其特殊的社会属性与情感价值,应合理把握修复中的“度”,并对革命文物的保护修复提出建议。【关键词】革命文物;保护修复;文物修复原则;尺度【中图分类号】G2641 问题的提出本项目组近期承担了“周恩来纪念馆藏

2、木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的实施任务,这批木质文物主要包括周恩来家族使用过的木质家具以及部分生活器皿,主要是 1979 年周恩来故居对外开放前夕,搬出驸马巷居住的周恩来弟媳陶华从老宅带出,有一部分是周恩来童年时期曾经使用过的,是研究周恩来家事的重要文物。本项目组按照经江苏省文物局批复的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精密实施,顺利完成了此项保护修复任务,然而在保护修复过程中,修复技术人员之间、项目验收专家之间以及委托方与实施方就部分文物修复的“度”饶有兴趣的展开讨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实例:1.1 带门矮柜修复前存在虫蛀、榫卯松动、构件脱落、裂隙等病害。经修复后,器物完整性与稳定性得以恢复,色泽与原器物协调一致

3、,虫害得以消除,达到预定保护目标。此带门矮柜的柜门以及柜体的左、右、后面板的木料与框架的木料在材质与颜色方面均存在差异,结合柜门铰链等,推断此件器物原先应为花架类,其柜门以及左、右、后面板应是后人在使用过程中安装,从而作为矮柜使用。因此,在修复以及结项评审时,存在两种意见:一方认为应按照矮柜进行修复;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应将柜门以及左、右、后面板去除,恢复其花架的原本结构与功能。1.2 带抽屉大方桌修复前存在虫蛀、榫卯松动、构件残缺脱落等病害。经修复后,器物完整性与稳定性得以恢复,色泽与原器物协调一致,虫害得以消除,达到预定保护目标。此件带抽屉大方桌的四个抽屉上,只有一个抽屉的铜饰件及拉手完整,另

4、三个残缺或部分残缺。因此,在修复以及结项评审时,存在两种意见:一方认为应保持现状,从而更接近于其使用时的状态;作者简介:孙辉,男,汉,籍贯:江苏扬州,本科,助理馆员,研究方向:文博。文物鉴赏与保护169看历史 2023 年第 2 期 EYEONHISTORY 2023No.2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应补配完整,恢复到此方桌完好时的最初状态。1.3 双抽屉双门柜修复前存在榫卯松动、构件残缺脱落、裂隙等病害。经修复后,器物完整性与稳定性得以恢复,色泽与原器物协调一致,达到预定保护目标。此件双抽屉双门柜的抽屉部位装有门搭扣,此类搭扣一般出现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应是周恩来家族后人使用过程中安装。因此,在修复

5、以及结项评审时,存在两种意见:一方认为应保持现状,予以保留;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应该去除,使其恢复到周恩来幼年时期没有安装搭扣的状态。由以上事例可见,两种观点均有各自的道理,其观点碰撞的核心在于,修复文物过程中,应将文物还原到何种状态,即如何理会文物修复“修旧如旧原则”中的“旧”以及“最小干预原则”中的“最小”,也就是如何把握此批木质文物修复的“度”。2 文物保护修复的原则文物修复师在对文物进行保护修复中必须遵循特定的修复原则以及职业准则。2.1 不改变原状原则在对文物本体进行保护修复过程中,必须以真实、准确、充足够的历史资料为依据,避免对文物的材料、结构、工艺、纹饰等做出随意改变。这一原则是文物

6、修复师在文物保护过程中必须首要遵守的基本原则与职业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亦明确规定:“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基本原则”。需要指出的是,“原状”并不能一概认为是文物的原貌或其原始状态。2.2 最小干预原则所谓最小干预,应依据具体的保护对象、保护条件以及预期目标,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干预行为,以便最大限度保留文物的历史信息与价值。通常理解为,对文物进行保护处理时,根据文物保存现状,能不干预的就不干预,能少干预的就少干预,特别是对文物就是“大修”时更必须做到慎之又慎、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必须进行干预时,采用的材料与方法努力控制在最必要的部分,并以最低限度为宜。

7、2.3 可识别原则“可识别原则”即修复部位与文物原始部位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可以识别辨认出来。近年来,随着现代文物修复理念的融合,区别于传统修复和商业修复,在考古修复及博物馆修复中,则更提倡遵循“远观一致、近看有别”的可识别修复原则。在1964 年发布的威尼斯宪章中首次提出“可识别原则”的理念:“任何一点的不可避免增添部分,都必须与原先的建筑外观明显的区分开来,并且要看得出是当代的东西1。”根据被修复文物的类别不同、修复师个人理解不同、以及保护修复目的不同等,在实际的文物修复过程中,可识别原则的把握应用也应注意其相对性与差异性,做到“一致”与“有别”的和谐统一。2.4 可再处理原则在文物修复材料

8、的选择中,除了不能对文物本体造成任何伤害外,还必须注意所使用的修复材料再以后的过程中可通过某种技术手段进行去除。文物本体与文物修复材料的老化变质是自然规律,是不可抗拒的,同时文物保护材料与技术的也是进步不断进步的。因此,文物保护修复不是一劳永逸,后期必然会对其再进行保护处理,这时就必须安全有效的将原修复材料进行去除或可再出来,既不危害文物安全,也不妨碍后续操作。3 革命文物修复中的“度”的把握对于革命文物的定义,中央宣传部、国家文物局等十部委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革命文物工作的若干意见2明确指出“革命文物是自 1840年以来,中华民族为争取民族独立、实现伟大复兴而奋斗,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

9、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光辉历程的重要实物见证。革命文物包括各类与革命运动、重大历史事件或者英烈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蕴含着中华民族和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价值与优良传统”。2016 年,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加强革命文物工作的通知3,通知指出:“革命文物是我国文物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发爱文物鉴赏与保护170看历史 2023 年第 2 期 EYEONHISTORY 2023No.2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深厚滋养,是弘扬革命传统、传承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在一般的文物学中,文物通常是以其质地类别为标准进行分类,而革命文物作为

10、特定的文物类别,其分类则是从社会属性出发的。革命文物除了具有一般文物所具备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与艺术价值外,最特别也最为重要的是其蕴含的情感价值。革命文物作为以寻常材料、寻常工艺制作的寻常物品,在当代人群心中追忆往事、引起共情,正是因为它们与特定的革命历程、与有血有肉的革命英烈息息相关,从而唤起人们的崇敬、感动和缅怀之情4。革命文物的保护修复除了必须遵循文物保护修复的基本原则外,由于其特殊的价值属性,在保护修复中更要注意对其“纪念性”与“见证性”的把握。文章起初提出的三件周恩来纪念馆馆藏木质文物在保护修复中所引发讨论的问题,其本质即是文物保护修复原则中“最小干预原则”及“修旧如旧原则”的认识,

11、更是对文物本体所蕴含的历史信息与纪念价值的把握。笔者认为,对此类革命先烈使用过的可移动革命文物进行修复的目标是,通过必要的保护修复手段,使革命文物恢复到革命先烈使用时期此文物当时的历史现状,延长文物寿命,更好的发挥其纪念意义与教育价值。以上三件周恩来纪念馆馆藏木质文物,第一件带门矮柜的门板及背板,通过洋钉及铰链等判断,应是由其后人在使用过程中另加,在周总理幼年应还是作为花架类使用,故修复时在保证文物安全稳定前提下,可以予以去除;第二件带抽屉大方桌,其铜质饰件与拉手,在周总理幼年使用时期,应是完整具备,故在修复中,应参照现存原物进行补配;第三件双抽屉双门柜的抽屉部位门搭扣,通过其形制判断也应为其

12、后人安装添加,故在此次修复中也应予以去除。总之,在革命文物保护修复中应对其文物本体及其历史环境所包含的历史信息与历史价值进行判断,不能被随意修改或增减,以恢复其当时所处历史阶段的本来面貌。4 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修复的建议4.1 预防性保护革命文物革命文物一般属于近现代文物,较其他历史文物而言,其保存状况一般较好。文物保管人员以及保护人员应定期对革命文物的库房与展厅进行巡视和监测,对革命文物的保存状况和病害情况随时了解,并及时采取保护措施;根据纸张、纺织品、金属等不同类别革命文物的相应要求,改善其收藏与展示环境,为其提供最为适宜的保存条件,从而更有利于其益寿延年。4.2 发展革命文物的数字化保护

13、与展示革命文物的最大价值在于其情感价值与宣教意义,对于革命文化的展示宣传,应把其纪念意义放在第首位。通过数字化保护以及数字化展示的手段,将革命文物凝固的历史的瞬间进行还原,革命文物背后的革命故事生动再现,更可以为参观者跨越时空对话革命先辈、感受革命精神提供了纽带和桥梁。4.3 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标准的设立与推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是一项兼具政治性、政策性以及学术性、专业性的工作。目前,全国各地对革命文物工作愈发重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热情高涨。然而,由于缺乏专业性、纲领性、标准化的指导与规范,在实际工作中,造成部分重要红色历史信息毁失,文物及其历史环境原真性与沧桑感破坏,甚至造成对史实的误读。近年

14、来,国家先后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 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导则(试行)等纲领性文件,期盼下一步有针对性、操作性、引领性更强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行动导则及行业标准出台。5 结语革命文物作为红色文化的载体,是中华名族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见证。文物保护工作者在保护修复革命文物时,要心怀感恩敬畏之心,既遵守文物保护基本原则,更要充分联系革命文物本事特定的历史信息与情感价值,合理把握保护修复的过程与尺度,点燃革命文化发扬与传承的“星星之火”。参考文献1 路智勇.试论“可识别”原则的相对性兼论文物保护修复中可识别程度的把握 J.中国文物科学研究,2010,(04):31-35.2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 用 改 革 的 若 干 意 见 EB/OL.https:/ 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革命文物工作的通知 EB/OL.http:/ 何依,刘曙光,李耀申等.笔谈:革命文物的内涵解绎、保护运用与传播传承 J.中国文化遗产,2021,(06):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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