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赫章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印发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的通 知
各股室、事业单位、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经研究同意,制定本制度,现予以发布,请认真贯彻落实。
赫章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赫章县国土资源局
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局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股室、事业单位、所的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保密信息,除国家秘密信息外,也包括我局工作秘密。
第四条 由局办公室负责本局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股室、事业单位、所计算机采用第一责任人负责制,任何股室造成信息泄密,由第一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
第六条 各股室、事业单位、所涉密计算机要设置口令并定期更改口令,工作人员离开电脑必须退出应用系统并关闭计算机。
第七条 局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实施由局办公室负责,其内容必须符合国家保密部门规定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的相关标准,能够满足安全运行和信息保密的需要。
第八条 局机关已建和新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采用的安全产品,必须经过国家认可的相关机构的测评认证。
第九条 各股室、事业单位、所涉密计算机不得接入任何网络。
第十条 存储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必须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由专人保管。
第十一条 所有损坏的磁盘、硬盘和其它存储介质一律交人秘股统一处理后销毁。
第十二条 各股室、事业单位、所使用的计算机必须安装具有实时监控功能的防病毒软件并及时升级。
第十三条 各股室、事业单位、所应定期对自己股室计算机信息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信息涉密,应当及时报告人秘股。
第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给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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