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困难职工帮扶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为职工办好事实事长效机制,推动建家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在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公司工会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行政协同配合。
第二章 认定标准
第三条 困难职工,是指在职职工本人和父母(含配偶父母)、子女患有重病、残疾或遭受重大灾害,家庭生活困难且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上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公司成立困难职工帮扶领导小组,组长由工会主席担任,副组长由工会副主席担任,其他工会委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工会副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分工会主席和工会办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困难职工的情况调查、档案建立、信访接待、政策咨询、生活救助、法律援助等。
第四章 帮扶标准
第五条 困难补助标准
1.建档困难职工,一般安排在元旦、春节期间集中进行慰问,一次性发给300—500元困难补助。
2.特殊困难职工,经困难职工帮扶领导小组研究,一次性补助1000—3000元。
第六条 其他援助
1.接待困难职工来信来访,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维护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
2.建立对口联系困难职工制度,公司领导和工会干部(工会委员、女工委员、经审委员)与困难职工建立对口联系,在节假日等时期,上门对困难职工进行慰问。
第五章 帮扶资金
第七条 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主要来源以下方面:
1.公司行政专项拨款
2.公司工会困难职工慰问金
3.爱心互助会援助资金
4.职工爱心捐款
5.其他来源
第六章 帮扶程序
第八条 困难职工帮扶,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困难帮扶的职工依照困难职工标准,如实填写统一制作的困难职工申请表,交到困难职工帮扶办公室。
2.困难职工帮扶办公室负责对申请帮扶的困难职工进行走访和调查,核实其基本情况,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和要求。
3.困难职工帮扶领导小组开会研究,对困难职工申请表进行审定、确认。
4.对符合要求的,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列入帮扶对象,给予相应帮扶。
第七章 档案管理
第九条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及时更新相关资料。
第十条 做好困难职工帮扶相关记录,定期对帮扶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做到完整、清晰、无遗漏。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由公司工会办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12月1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原有相关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困难职工登记表
工作单位(部门)
困难类别
姓 名
民 族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身 份 证 号
健 康状 况
残 疾类 别
岗 位
住房类型
建筑面积
邮政编码
联 系 电 话
工 作年 限
婚 姻
状 况
户 口类 型
家 庭 住 址
本人月平均收入
家庭年度总收入
家庭人口
家庭年人均收入
家庭成员关系
姓 名
关系
性别
政治
面貌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健康
状况
月
收入
身 份
单位或学校
致困原因
单位(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帮扶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请如实填写表格,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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