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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考试重点 第一章 导论 1. 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 对外贸易额也称对外贸易值:是一国(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以某种货币统计的出口额与进口额的总和。 对外贸易量指以固定年份为基期所确定的价格指数去除报告期的对外贸易值,就是报告期的对外贸易量。对外贸易量=对外贸易额/进出口价格指数 出口量=出口贸易额/出口价格指数 进口量=进口贸易额/进口价格指数 贸易条件(Terms of Trade) 贸易条件又称交换比价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出口商品价格与进口商品价格之间的对关系。 净贸易条件:(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100表示一国出口以单位商品可以获得多少单位进口商品。 系数大于100,该国的年度贸易条件得到改善,进口能力提高。 系数小于100, 该国年度贸易条件恶化,进口能力削弱。 收入贸易条件:一时期内出口量指数与商品贸易条件指数的乘积。结论与上述一致 对外贸易指数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的对外贸易总额在该国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 分为出口贸易依存度指和进口贸易依存度。 出口依存度=出口额/本国的GNP or GDP。 进口依存度=进口额/本国的GNP or GDP 2.国际贸易的类型 按商品(服务)流向分 进口贸易(Import Trade) 出口贸易(Export Trade) 转口贸易(Entrepot Trade) A 购进 B 转售 C 过境贸易(Transit Trade) A (途径) B C 复进口与复出口(Re-import and Re-export ) 按统计口径分 总贸易(General Trade) :在对外贸易统计时,以国境为界 专门贸易(Special Trade):一定时期内运入关境的商品列为进口, 国境>关境:自由贸易区;国境<关境:关税同盟 第二章 自由贸易理论 (重点理解内容) 1理论框架 国际贸易新要素理论 要素价格均等化理论 技术差距理论 里昂惕夫之谜 战略性贸易理论 产业内贸易理论 国家竞争力理论 现代国际 贸易理论 要素供给比例理论 比较成本理论 绝对成本理论 古典国际 贸易理论 新古典国际 贸易理论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2国际贸易新理论与传统贸易理论区别与联系 (1)区别 1)前提的不同 Ø 传统理论:规模收益不变,产品同质→市场完全竞 争。这在当时技术进展不快的情况下,尚能符合社会经济主流。 新理论:规模经济,产品非同质→竞争是垄断竞争。 2)贸易的模式不同 Ø 传统理论:资源禀赋差异为基础→部门间贸易。 Ø 新贸易理论:规模经济、产品差别、消费者偏好的差异→产业内贸易、公司内贸易 3)贸易分工格局 Ø 传统理论:要素禀赋一定,生产技术水平不变→分工是基于禀赋差异的产业间分工。 Ø 新理论:规模经济、公司优势可以培育,生产要素特别是推进、专门要素可以创造且更重要,分工格局是动态的,公司、国家的作用特别重要。 4)贸易利益分配: Ø 传统理论:基于比较成本的分工→双方互有需求地位平等→贸易利益自动分配自由贸易。 Ø 新理论:规模经济、产品差别、公司优势→垄断竞争→贸易利益不可能平均分配、市场处于次优→需要政府适当干预以纠正市场扭曲,更有利于贸易的发展。 (2)联系 Ø 新贸易理论虽然对传统理论作了多方面的发展,但并不是对后者的否定,而是对比较优势产生原因的进一步探索,其分析方法从根本上都属于比较优势的分析方法。 3现代的国际贸易理论(见书35页) (重点记忆知识) 4 比较优势理论 (1)基本假设(221模型) 两个国家、两种商品、一种要素、劳动生产率不变、充分就业、完全竞争、要素不能国际流动、物物交换、没有技术进步、没有运输成本。 (2)贸易基础 (相对)技术水平不同 Þ(相对)劳动生产率不同 Þ比较成本不同Þ商品相对价格不同Þ国际贸易。 (3)理论内容(两优则其重,两劣则其轻) 即使某个国家在所有产品的生产上都最有效率的,而另一国都是效率最低的,但只要它们在生产不同产品的优势(或劣势)上存在任何差别,如果处于绝对优势地位的国家专门生产优势较大的产品,处于绝对劣势的国家专门生产劣势较小的产品,两国都出口那些在生产率上最具比较优势的产品或服务进口那些在生产率上最具比较劣势的产品或服务,它们就能从相互间的贸易中获益。 (4)国际贸易的必要条件:比较(相对)成本差异 国际贸易的充分条件:国际交换比率介于两国国内交换比率之间,且不等于任何一国国内的交换比率。 5要素禀赋理论 (1)每个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分工和贸易体系中应该生产并出口较密集地使用本国相对丰裕的生产要素的产品,进口较密集地使用本国相对稀缺的生产要素的产品。(贸易原则) (2)国际贸易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各地区国家商品的价格差异(贸易直接原因) 要素禀赋不同 要素供给差异 生产要素价格差异 成本差异 价格绝对差 国际贸易 (3)商品贸易趋向于消除工资 利润 地租等生产要素收入的国际差异,导致国际间商品价格和要素价格趋于均等化(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结果) 第三章 1保护幼稚工业理论 (1)基本论点 一些国家工业刚刚起步,像初生的婴儿,而其他国家的工业处于鼎盛时期,若自由竞争,前者必然会被扼杀。如果政府实施一段时间的保护,则可能使新工业成长并有能力参与竞争。 (2)三个前提条件 被保护的产业必须有成长的潜力 保护只是短期的 收益要能够弥补保护的代价。 (3)主要观点 主张适度保护 保护对象范围适度 保护水平适度 保护期限适度(最高界限30年) 手段主要是关税 不主张保护农业 主张国家干预对外贸易 第四、五章关税与非关税措施(细节知识出现在选择题中看书) 1关税种类(书67页) 2非关税措施种类(了解含义) 非关税壁垒 价格费用 数量限制 综合影响 补贴 进口押金 最低限价 海关估价 成本型外汇管制 许可制度 数量型外汇管制 配额 自动出口限制 技术壁垒 环境壁垒 救济措施 第七章 区域经济一体化 1关税同盟理经济效应(重点记忆) 关税同盟的静态效应 (1)贸易创造效应(Trade Creation Effect) n 由于取消关税,每一成员国由原来生产并消费本国的高成本(价格)产品,转向购买其他成员国的低成本(价格)产品,从而使消费者节省开支,提高福利。 n 后果:促使联盟内部专业化生产 (2)贸易转移(Trade Diversion Effect) n 指缔结关税同盟后,由于对内减免贸易壁垒,对外实行保护贸易而导致某成员国从世界成本最低的国家进口转向同盟内成本最低的国家进口所造成的整个社会财富浪费和经济福利水平下降的效果。 —— 原来与同盟外的贸易转为同盟内的贸易。 n 贸易转移的后果:①由于关税同盟,阻止从外部低成本进口,而以高成本的供给来源代替低成本的供给来源,使消费者由原来购买外部的较低价格商品转向购买成员国的较高价价商品,导致增加了开支,造成福利损失; n ②从全世界的角度看,这种生产资源的重新配置导致了生产效率的降低和生产成本的提高。 n 结 论:从福利角度看,贸易创造是福利的增加,而贸易转移是福利的减少。 n 如果贸易创造效果大于贸易转移效果,则建立关税同盟是有利的,否则是不利的。 (3)贸易扩大 n 在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情况下,A国国内这种产品的价格都下降了(从自己生产的35元到进口的26元),价格下降,如果这种产品的需求是有弹性的,则会导致需求量的增加。就是说,贸易量会比原来自己的生产量要大。 (4)其他效应:减少行政支出、减少走私、增强集体谈判的力量 关税同盟的动态效应 (1)优化资源配置; (2)规模经济利益; (3)刺激投资; (4)加速成员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 2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   优惠关税 商品自由流通 共同对外关税 生产要素自由流动 经济政策协调 超国家经济组织 优惠贸易安排 √           自由贸易区 √ √         关税同盟 √ √ √       共同市场 √ √ √ √     经济同盟 √ √ √ √ √   完全经济一体化(欧盟) √ √ √ √ √ √ 第八章国际贸易组织与中国 1 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 (1)非歧视原则 ①最惠国待遇原则:成员一方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另一方的优惠、特权和豁免,也同样给予其他成员方。它要求一国不应在其贸易伙伴之间造成歧视,他们都被平等地给予“最惠国待遇”。 ②国民待遇原则:指成员方保证成员另一方的公民、企业在本国境内享受与本国公民、企业所享受的同等的待遇。 它要求一国不应在本国和外国的产品、服务或人员之间造成歧视,要给予他们“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原则只是在产品、服务进入本国市场后才适用。所以,对进口产品征收海关关税并不违反国民待遇原则。 (2)自由贸易原则。 ①关税减让原则 ②取消一般数量限制原则。 在WTO中一是采取“逐步回退”办法,逐步减少配额和许可证。 ③市场准入原则。 市场准入原则要求增强各成员方对外贸易体制的透明度,减少和取消关税以及各种限制市场进入的非关税壁垒措施。 (3)可预见性原则和透明度原则 指成员方正式实施的有关进出口贸易的政策、法律、法规、法令、条例以及签订的有关贸易方面的条约等都必须予以正式公告,否则,非经正式公布,不得实施。 (4)公平贸易原则 指成员之间在进行国际贸易交往中,不得采取不正当的贸易手段进行国际贸易竞争或扭曲国际贸易竞争。不得实施出口补贴、产品倾销等不正当的竞争方式来损害其他成员方的合法利益。 (5)互惠互利原则 指成员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关税减让,相互给予特权、利益的豁免,而不仅仅是单方面的。 1\在WTO的成员方之间举行谈判进行关税和非关税措施的削减,对其他成员国对等开放本国市场,在允许外国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国市场的同时,以获得本国产品的服务进入其他成员市场的机会。 2\互惠互利原则既指WTO既有成员方的对等开放市场,又包括对新加入成员方提出的要求。 (6)公平解决争端原则 (7)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原则 WTO继承了原GATT中有关允许为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提供特别援助和对他们进行贸易减让的条款。 WTO自由贸易原则都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因此,WTO鼓励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改革,加快国内市场合理化和法治化的转化过程。 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 n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是否允许分批。 Ø 例:Shipment from Shanghai to London July 2001 with Partial Shipment allowed. n (1)“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关于分批装运规定:未禁止即允许。 Ø (2)运输单据表面上注明同一运输工具、同一航次、同一目的地的多次装运,即使单据表面注明不同的装运时间、不同的装运港,不作为分批装运论。 Ø (3)如果信用证规定了分批装运时间,其中任何一批未按批分批装运,信用证对该批和以后各批货物均告失效 § 案例: Ø 某公司向乔治公司出口500吨花生。买方开来的信用证规定:“分5个月装运;3月份80吨;4月份120吨;5月140吨;6月份110吨;7月份50吨。每月不许分批装运。装运从中国港口至伦敦。 Ø 该公司3月15日在青岛港装运了80吨;于4月20日在青岛港装运了120吨。后因货源不足于5月20日在青岛港只装了70.5吨。联系得知烟台某公司有同样规格的货,所以轮船再驶往烟台港继续装运了64.1吨。 Ø 该公司向银行提交了两套单据:一套是在青岛于5月20日签发的提单,其货量为70.5吨;另一套是在烟台于5月28日签发的提单,货量为64.1吨。问该公司做法是否妥当? l 案例分析: Ø 虽然单据有两处与信用证规定不符: ü 在青岛和烟台分批装运货物; ü 短量 但不符点是不成立,理由:“UCP600”规定的“不视为分批装运的情况”“UCP500”规定的数量容差。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关于转运的规定 n “UCP600”对“转运”一词按不同运输方式作了不同的解释,并作了淡化和从宽的处理。 n “UCP600” 中所谓“禁止转运”,仅指禁止海运港至港除集装箱以外的货物运输的转运。 案例:H进出口公司向泰国一公司出口一批电器电料,国外开来信用证有关条款规定:“电器电料100箱,从中国港口至曼谷。禁止分批装运和转运。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注明运费已付,发货人抬头背书K.T.银行,通知买方。H公司审证无误后,即装集装箱运输,随后备妥各种单据向银行交单,要求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付。理由是我方提交的是“联合运输单据”,不符合信用证不许转运的要求。 § 分析:虽然信用证禁止转运,但货物是由集装箱运输,而且同一提单包括全程运输;银行可以接受注明货物将转运的提单,而不论其名称如何。 § 案例:我公司与美国客商以FOB条件出口大枣5000箱,5月份装运,合同和信用证均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我方于5月10日将3000箱货物装上“喜庆”轮,取得5月10日海运提单;又于5月15日将2000箱装上“飞雁”号轮,取得5月15日海运提单,两轮的货物在新加坡转船,均由“顺风”号轮运往旧金山港。试分析我方做法是否合适?为什么? § 共同海损: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识地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 § 单独海损: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这种损失仅属于特定利益方,并不涉及其他货主和船方。该损失仅由各受损者单独承担。 Ø 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至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 Ø 其中的损失与费用有:(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由于灌水受到损失(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船长及船员工资。请指出这些损失中哪些是单独海损,哪些是共同海损? Ø 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大类 Ø 附加险:11种一般附加险(包括在一切险中)和8种特殊附加险(需单独投保)。 n 基本险的除外责任 Ø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失. Ø 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Ø 保险责任开始前,货物已存在品质不良或数量短缺造成损失 Ø 货物自然消耗造成的损失 Ø 运输延迟造成的损失 l 付款交单(D/P)与承兑交单(D/A) Ø 付款交单(D/P):出口商交单以进口商的付款为条件,即进口商一定要履行了付款义务之后才能取得货运单据。 Ø 付款交单以付款为前提,即进口商支付货款后才能取得单据,分为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与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 Ø 承兑交单(D/A):出口人开具远期汇票,进口人承兑汇票后,得到商业单据,待汇票到期日,再履行付款义务。 Ø 承兑交单仅以承兑为前提,即进口商承兑后,还未付款就能取得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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