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区: 编号: “宁鸿”燃气节能器系列产品代理合同南京宁鸿电器厂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厂商一家,共同发展的原则制定本合同。甲方现授权乙方为“南京宁鸿电器厂”系列产品在 省 市 县、区独家代理。 乙方签订独家代理合同的同时,一级代理商省级(省会)、直辖市城市须向甲方交纳代理费 万元整,市场保证 万元整。二级代理商地级城市须向甲方交纳市场代理费 万元整,市场保证 元整。三级代理商县、区级城市须向甲方交纳代理费 万元整,市场保证金 元整。合同期满甲方全额返还保证金。 一、甲方责任 1、乙方享有所签地的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得在合同有效期内在
2、乙方所签区设立第二家代理商,否则甲方包赔乙方损失。 2、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标准要求的完整合格产品,并提供与产品有关的营业执照等各种合法手续的复印件。 3、产品三包一年,保修三年,三包期内需维修、更换的配件甲方免费为乙方维修或以旧换新,保修期内属维修、更换的配件,公司按配件价格表收费(见附表)。 4、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日期以生产日起一年内计。属维修后可正常保用的产品,甲方不包换整机。 5、因操作使用不当造成的产品及配件损坏,甲方仍负责维修,但收取配件成本费。 6、销售中甲方保证乙方自进货起三个月内自由调换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7、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地级市内5天的免费安装培训服务;省级城市7天免费安
3、装培训期货;直辖市10天免费安装培训期;培训期内保证乙方培训人员掌握安装、维修技能。 8、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二、乙方责任 1、凡签订代理合同者须持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固定联系地址及电话签署本合同。 2、乙方年销量:合同区域内年度销量直辖市 台,省级城市 台,地级城市 台,每季度考核为年度销量的25% ,季度考核达不到考核标准的 80% 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在乙方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商。 3、乙方只能在所签区域内销售,严禁越区域批发、调货、申货以影响其他代理商利益,如发现取消代理资格,包赔损失,保证金不退。 4、乙方要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产品专业知识学习,上门安装服务时,乙方除
4、为用户规范安装外,还须详细讲解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同时详细填写保修卡,如不按规定安装、操作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要及时处理本区域内客户反映的产品安装、使用问题。如连续三次因售后服务遭同一用户投诉,经公司警告不纠正者,公司调查核实后视其违规,有权解除本合同。 6、乙方自觉保护甲方的专利及有关知识产权,不得转让和仿冒,一经发现,取消经销资格,包赔甲方损失,保证金不退并追究法律责任。 7、乙方需配熟练技工,技术人员数人,自签合约后根据乙方预约时间,甲方提供上门免费培训。免费培训期后,需甲方继续为乙方培训、指导服务的,乙方承担甲方人员差旅费并承担每人每天100元服务费。 8、乙方为甲方
5、发展下级代理商公司给予代理费的20%作为奖励,给予每台加价10%的权项。推荐其他非自己区域内代理商,公司给予代理费20%的奖励,无加价权。 三、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供货方式采取款到发货,乙方将款汇至甲方指定账号后,甲方组织发货。 2、乙方初次提货:直辖市不低于50台,省级城市不低于30台,地级城市不低于10台。 3、乙方后期每次进货10台以上,甲方承担运费,低于10台,运费由乙方承担。 4、关于维修、安装、当地短途运输费用,甲方已经在最低出厂价让出,将不再补贴。 5、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对另一方造成损失,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 6、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一年,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注:如遇材料大幅涨价及市场因素甲方保留调价的权利,但须提前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