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医药工程高级职称考核要求
一、职称考核——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会挂靠单位为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评委负责本市工程系列医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评审工作每年举行一次。
二、职称考核——专业学科组设置及申报范围
1、生物医药专业学科组
从事生物工程、生物化学、生物制药、微生物制药、基因工程药物、细胞与分子生物工程药物等研究、开发、产业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化学制药专业学科组
从事药物化学、化学制药、化学合成、精细化工等研究、开发、产业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中西药制剂专业学科组
从事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理、中药制药、中药制剂、中药分析、中药药理、中药鉴定、中药保健品开发、药用包装材料等研究、开发、产业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4、医疗器械及制药装备专业学科组
从事医用电子仪器、医用仪表、医用放射线设备、精密医疗机械制造、生物医学工程及制药装备、医院设备等的研究、开发、维修、产业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以上各专业本市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含持有本市《居住证》一年以上的外省市在沪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申报条件的都可申报。
注意:
1.已到达当年度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在受理此评审对象
范围。
2.上年度未通过评审者,不得参加本年度评审。
三、职称考核——申报条件
1、具备《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高级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即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专业工作年限截止到2012年12月底)。
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聘书。
2、尚不具备相应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经单位推荐,按照《关于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人才配套政策的操作办法》的通知(沪人[2007]18号)中的“七项”条件,受理“破格”申报。
3、对已评聘其他相关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因工作需要转到医药专业技术岗位并受聘一年以上,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工程系列医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对转系列、转专业申报晋升医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在医药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受聘二年以上。
4、对于先评聘工程师职务,后通过成人教育取得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在取得学历后任工程师职务不得少于两年。若取得非理工科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则任工程师职务不得少于叁年。
5、申报者已按规定通过全国职称外语理工类A级考试和符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6、申报者受聘工程师职务后,经近三年技术职务工作考核为合格以上。
7、申报者须参加《上海市生物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分要求,并取得《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单科合格证书》。(此证书作为参加本市生物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必备条件之一)
8、留学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上述申报条件进行申报评审。
9、本年度申报者须参加学科组专业问答。
10、事业单位申报者应提供由本单位出具的岗位缺额推荐意见证明。
四、职称考核——网上申报程序与要求
申报对象登陆 “上海职称服务系统:218.242.131.184/renshi/zc”或“21世纪人才网职称专家栏()”,进入“职称服务系统”,根据操作提示及帮助,再选择上海市工程系列医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网上申报。
(一)对申报者的要求
1、承诺书
申报者必须诚信,当年只能申报一个评委会的一个专业,对网上填写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予以承诺,本人签署《承诺书》一份(附表)。
2、申报信息
申报者在注册信息后,依次填写本人的《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项目情况》、《专利课题》、《论文专著》、《附件资料》、《相关表格》等信息。其中《工作业绩》、《项目情况》、《专利课题》、《论文专著》是提供评审的主要材料,应能反映申报者的专业水平、能力、业绩以及综合方面的情况。
《论文专著》:申报者需提交二篇及以上在取得工程师资格以后撰写的、必须与本人工作和评审专业内容相关的论文作为评审材料,送审论文至少有一篇是在主管、主办单位是省、市以上专业、行业的期刊上发表。发表在期刊上的论文需提交以下内容的复印件:(1)刊登的论文内容;(2)期刊目录,主办、主管单位,统一刊号或准印证号。
申报者必须在《论文专著》目录中指明一篇作为“主审论文”。“主审论文”必须是由申报者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撰写。
注意:
(1)、为确保申报者送审论文的质量,申报者可请所在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家(相关专业)或主管技术方面的主要负责人对主审论文内容、格式进行把关,并可以附上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图章。
(2)、填写“申报学科组”与“评审专业”填写内容需一致
(3)、上传论文需提交电子版本。
(4)、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撰写论文和毕业论文不能作为申报职称的评审论文。
3.生成《申报表》
申报者在填写所有申报详细信息之后(除单位意见之外),点击《评审进程查看》栏目,在申请状态下,点击《生成申报表》按钮,在等待一定时间后按照处理状态完毕,点击所示部分下载、保存并打印《申报表》(要求一式三份),作为纸质申报材料。
6、上传附件资料
申报者点击《附件资料》栏目,可将中级资格证书、中级职务聘任证书、职称外语证书、职称计算机证书、专业技术成果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重要业绩方面的证书(包括外单位、外地单位的证明)以及近三年来年度考核表或材料、《承诺书》和本市《居住证》,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确认上传。
7、上传学历、学位证书
申报者点击《学习经历》栏目,提供从高中起始的学历或学位证明,并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确认后上传。
8、交费方法:
本次职称评审费定为1200元/人,申报者可在取得受理号后,将费用及申报材料(纸质)一起交纳到送审材料受理点,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第五点”。
(二) 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
1、单位应对申报者填写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内容进行核实,在第9页“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的核实意见”栏内对申报者作为评审的各项主要业绩方面明确写明核实意见,并盖章;未写入核实的其它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为主要业绩对待。将此页在扫描后,以附件形式在《单位意见》栏目上传。
2、单位对申报者评审提供的学历与附件进行逐一核对,并在每一核实的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确认。
3、提供申报者近三年来的专业技术工作、年度考核表或材料。
4、《单位考核评价意见表》,格式见附件。
对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参见《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78号)由单位负责填写考核意见,并盖章确认后上传在《相关表格》一栏。(若单位需要保密,可不上传《意见表》,在“相关表格”中指明,但需提供书面意见)
5、参加《上海市生物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参加201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者需完成上海市生物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2012年生物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采用学分制,要求当年达到并修满8学分以上(含8学分)的继续教育课程,其中《公共知识》为必修课程,设《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和《创新知识公需科目》课程(2012年度设4个学分);《基础知识》为限定选修课程(2012年度设4个学分),由各行业协会推荐4-6门课程供专业技术人员选择参加,完成培训考试后记录规定学分,并取得《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2012年上海市生物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公室举办《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创新知识公需科目》(中级班)可参加市干部培训中心培训。参加上述公需科目和基础知识培训者,可到指定地点报名。具体课程及报名方式详见《2012年上海市生物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计划》(附件六)
五、材料受理点、受理时间和费用
1.申报材料受理点:
⑴、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职称改革办公室
飞虹路525号西四楼406室(上海医药技能培训中心),联系人:阚巧官、高萍, 电话:65032347*8006,13764099656(阚巧官)
(2)、上海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仅限于受理“上海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医疗器械单位和医院设备专业申报材料受理点)
肇家浜路446号2号楼701室,联系人:任佩芬,电话:61248288*112
(3)、上海中药行业协会(从事中药原料、制剂工艺、质量等专业申报材料受理点)
福州路107号二楼235室,联系人:俞鹏飞,电话:63216177
(4)、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张江高科技园区碧波路500号305室)联系人:贺文情,联系电话:50805584
(5)、上海医药行业协会(从事医药生产、研发、原料及制剂工艺、质量等专业等申报材料受理点)
凤阳路250号4楼,联系人:王金娣,电话:33761814
2.继续教育培训报名:
⑴ 《公共知识》模块:《知识产权公需科目》
报名培训地址:上海医药职工大学(愚园路1088弄48号)
联系人:石明礼、陈璐璐,电话:62524558
⑵ 《基础知识》模块课程培训各行业协会培训报名地址:
上海医药行业协会(凤阳路250号4楼)联系人:王金娣,联系电话:63275603
上海医疗器械行业协会(肇家浜路446号2号楼701室)联系人:任佩芬,联系电话:61248288*112
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张江高科技园区碧波路500号305室)联系人:贺文情,联系电话:50805584
上海医学会临床医工程分会 (暂定)
⑶ 生物医药讲座、论坛等活动:
上海张江创新学院(浦东龙东大道3000号5号楼3楼)
联系人:叶彦文、陈露 联系电话:68795691
3.高级职称网上申报报名时间:2011年6月1日起至2011年7月31日截止(关闭网上申报系统)。
4.申报材料审核时间:2011年8月1日起至2011年8月15日。
申报材料(交纳及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11年8月16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截止。
5.费用:评审费1200元/人(评审未通过者,费用不予退还)
知方期刊网
联系方式:电话 4006-587-789 QQ 4006587789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