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合同管理,2,工程索赔,第一节概述一索赔的基本概念及特征1、索赔的含义-索赔指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3,工程索赔,第一节概述一索赔的基本概念及特征2、索赔的特征索赔是要求给予补偿(赔偿)的一种权利、主张;索赔的依据是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建设惯例,但主要是合同文件;索赔是因非自身原因导致的,要求索赔一方没有过错;与原合同相比较,已经发生了额外的经济损失或工期损害;索赔必须有切实有效的证据;索赔是单方行为,双方还没有达成协议。,4,工程索赔,3、索赔与违约责任的区别索赔事件的发生,不一定在合同文件中有约定
2、;而工程合同的违约责任,则必然是合同所约定的。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一定行为造成(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也可以是不可抗力事件所引起的;而追究违约责任,必须要有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违约事实的存在,发生不可抗力可以免除追究当事人的违约责任。,5,工程索赔,3、索赔与违约责任的区别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一方引起,也可以是任何第三人行为引起;而违反合同则是由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过错造成的。一定要有造成损失的结果才能提出索赔,因此索赔具有补偿性;而合同违约不一定要造成损失结果,因为违约具有惩罚性。索赔的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如因业主(发包人)指定分包人原因造
3、成承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可以向业主索赔等;而违反合同的行为与违约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6,工程索赔,二索赔的起因1、工程项目的特殊性2、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3、参与工程建设主体的多元性4、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及易出错性5、投标的竞争性以上这些问题会随着工程的逐步开展而不断暴露出来,使工程项目必然受到影响,导致工程项目成本和工期的变化,这就是索赔形成的根源。因此,索赔的发生,不仅是一个索赔意识或合同观念的问题,从本质上讲,索赔也是一种客观存在。,7,工程索赔,三索赔管理的特点:1、索赔工作贯穿工程项目始终2、索赔是一门融工程技术和法律于一体的综合学问和艺术3、影响索赔成功的相关因素多,
4、8,工程索赔,工程索赔的现状与作用我国工程索赔的现状索赔意识薄弱,对索赔及索赔管理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索赔概念普遍存在模糊认识甚至错误认识。索赔经验及索赔实例资料贫乏。索赔专门人才缺乏。索赔管理的理论研究还不能满足工程实际的需要。,9,工程索赔,工程索赔的作用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正确履行合同者免受意外损失的权利。索赔是落实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责、权、利关系的手段。索赔是合同实施的保证。索赔对提高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10,工程索赔,索赔应遵循以下原则:客观性原则合同当事人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首先必须是真实的。合同当事人必须认真、及时、全面地收集有
5、关证据,实事求是地提出索赔要求。合法性原则当事人的任何索赔要求,都应当限定在法律和合同许可的范围内。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依据不要盲目索赔,或者当事人所提出的索赔要求至少不为法律所禁止。合理性原则索赔要求应合情合理,一方面要采取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基础,真实反映索赔事件造成的实际损失,另一方面,也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兼顾对方的利益,不要滥用索赔,多估冒算,漫天要价。,11,工程索赔,第二节索赔的分类一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索赔总承包人与分包人间的索赔以上两种涉及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条件或施工技术、施工范围等变化引起的索赔,一般发生频率高,索赔费用大,有时也称为施工索赔。发
6、包人或承包人与供货人、运输人间的索赔发包人或承包人与保险人间的索赔以上两种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物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保险等方面活动引起的索赔事项,又称商务索赔。,12,工程索赔,二按索赔的依据分类合同内索赔合同内索赔是指索赔所涉及的内容可以在合同文件中找到依据,并可根据合同规定明确划分责任。一般情况下,合同内索赔的处理和解决要顺利一些。合同外索赔合同外索赔是指索赔所涉及的内容和权利难以在合同文件中找到依据,但可从合同条文引申含义和合同适用法律或政府颁发的有关法规中找到索赔的依据。,13,工程索赔,二按索赔的依据分类道义索赔道义索赔是指承包人在合同内或合同外都找不到可以索赔的依据,因而没有
7、提出索赔的条件和理由,但承包人认为自己有要求补偿的道义基础,而对其遭受的损失提出具有优惠性质的补偿要求,即道义索赔。道义索赔的主动权在发包人手中,发包人一般在下面四种情况下,可能会同意并接受这种索赔:第一,若另找其他承包人,费用会更大;第二,为了树立自己的形象;第三,出于对承包人的同情和信任;第四,谋求与承包人更理解或更长久的合作。,14,背景:合同条件中关于工程变更的条款为:“业主有权对本合同范围的工程进行他认为必要的调整。业主有权指令不加代替地取消任何工程或部分工程,有权指令增加新工程但增加或减少的总量不得超过合同额的25。这些调整并不减少乙方全面完成工程的责任,而且不赋予乙方针对业主指令
8、的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任何要求价格补偿的权利。”,工程索赔,15,背景:在报价单中有门窗工程一项,工作量101332m2。对工作内容承包商的理解(翻译)为“以平方米计算,根据工艺的要求运进、安装和油漆门和窗,根据图纸中标明的规范和尺寸施工。”即认为承包商不承担门窗制作的责任。对此项承包商报价仅为25LE(埃磅)m2。而上述的翻译“运进”是不对的,应为“提供”,即承包商承担门窗制作的责任,而报价时没有门窗详图。如果包括制作,按照当时的正常报价应为130LEm2。在工程中,由于业主觉得承包商门窗报价很低,则下达变更令加大门窗面积,增加门窗层数,使门窗工作量达到25090m2,且大部分门窗都有板、玻璃
9、纱三层。,工程索赔,16,2承包商的要求承包商以业主扩大门窗面积、增加门窗层数为由要求与业主重新商讨价格,业主的答复为:合同规定业主有权变更工程,工程变更总量在合同总额25范围之内,承包商无权要求重新商讨价格,所以门窗工程都以原合同单价支付。对合同中“25的增减量”是合同总价格,而不是某个分项工程量,例如本例中尽管门窗增加了150,但墙体的工程量减少,最终合同总额并未有多少增加,所以合同价格不能调整。实际付款必须按实际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尽管这个单价仅为正常报价的13。,工程索赔,17,2承包商的要求承包商在无奈的情况下,与业主的上级接触。由于本工程承包商报价存在较大的失误,损失很大,希望业主
10、能从承包商实际情况及双方友好关系的角度考虑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最终业主同意:(1)在门窗工作量增加25的范围内按原合同单价支付,即126665m2按原价格23LEm2计算。(2)对超过的部分,双方按实际情况重新商讨价格。最终确定单价为130LEm2,则承包商取得费用赔偿:(25090101332125)(13025)一1242351275=158399625(LE),工程索赔,18,3案例分析(1)这个索赔实际上是道义索赔,即承包商的索赔没有合同条件的支持,或按合同条件是不应该赔偿的。业主完全从双方友好合作的角度出发同意补偿。(2)翻译的错误是经常发生的,它会造成对合同理解的错误和报价的错误。由
11、于不同语言之间存在着差异,工程中又有一习惯用语。对此如果在投标前把握不准或不知业主的意图。可以向业主询问,请业主解答,切不可自以为是的解释合同。(3)在本例中报价时没有门窗详图,承包商报价会有很大风险,就应请业主对门窗的一般要求予以说明,并根据这个说明提出的要求报价。(4)当有些索赔或争执难以解决时,可以由双方的高层进行接触,商讨解决办法,问题常常易于解决。一方面,对于高层,从长远的友好合作的角度出发,许多索赔可能都是“小事”;另一方面,使上层了解索赔处理的情况和解决的困难,更容易吸取合同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工程索赔,19,工程索赔,三按索赔目的分类工期索赔(ClaimforExtension
12、ofTime)即由于非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拖期的,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推迟原规定的竣工日期,避免违约误期罚款等。费用索赔(CostClaim)即要求发包人补偿费用损失,调整合同价格,弥补经济损失。,20,工程索赔,四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工程延期索赔因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施工现场、道路等,或因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工程变更索赔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施工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工程终止索赔由于发包人违约或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等造成工程非正
13、常终止,承包人因蒙受经济损失而提出索赔。,21,工程索赔,四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工程加速索赔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速度,缩短工期,引起承包人的人、财、物的额外开支而提出的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特殊风险以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通常不能合理预见的不利施工条件或客观障碍,如地下水、地质断层、溶洞、地下障碍物等引起的索赔。其他索赔如因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工资上涨、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22,工程索赔,五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单项索赔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要求
14、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综合索赔综合索赔又称一揽子索赔,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一般在工程竣工前和工程移交前,承包人将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解决的单项索赔集中起来进行综合考虑,提出一份综合索赔报告,由合同双方在工程交付前后进行最终谈判,以一揽子方案解决索赔问题。,23,工程索赔,通常在如下几种情况下采用一揽子索赔:1.在工程过程中,有些单项索赔原因和影响都很复杂,不能立即解决,或双方对合同解释有争议,但合同双方都要忙于合同实施,可协商将单项索赔留到工程后期解决。2.业主拖延答复单项索赔,使工程过程中的单项索赔得不到及时解
15、决,最终不得已提出一揽子索赔。在国际工程中,许多业主就以拖的办法对待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常常使索赔和索赔谈判旷日持久,使许多单项索赔要求集中起来。3.在一些复杂的工程中,当干扰事件多,几个干扰事件一齐发生,或有一定的连贯性,互相影响大,难以一一分清,则可以综合在一起提出索赔。4.工期索赔一般都在工程后期一揽子解决。,24,工程索赔,一揽子索赔有如下特点:(1)处理和解决都很复杂。由于索赔的解决和费用补偿时间的拖延,这种索赔的最终解决还会连带引起利息的支付、违约金的扣留、预期的利润补偿、工程款的最终结算等问题,这会增加索赔解决的困难。(2)一揽子索赔的处理,一般仍按单个索赔事件提出理由,分析影响,
16、计算索赔值。(3)为了索赔的成功,承包商必须保存全部工程资料和其他作为证据的资料,这使得工程项目的文档管理任务极为繁重。(4)索赔的集中解决使索赔额积累起来,造成谈判的困难。对索赔额大的一揽子索赔,必须成立专门的索赔小组负责处理。在国际承包工程中,常常必须聘请法律专家、索赔专家,或委托咨询公司、索赔公司进行索赔管理。(5)由于合理的索赔要求得不到及时解决,影响承包商的资金周转和施工进度,影响承包商履行合同的能力和积极性。,25,工程索赔,索赔事件在工程实践中,承包商可以提出的索赔事件通常有:1、业主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设计图纸和资料,未按时交付合格的施工现场及行驶道路、接通水电等,造成
17、工程拖延和费用增加。2、工程实际地质条件与合同规定不一致。3、业主或工程师变更原合同规定的施工顺序,打乱了工程施工计划。4、设计变更、设计错误或业主、工程师错误的指令或提供错误的数据等造成工程修改、返工、停工或窝工等。5、工程数量变更,使实际工程量与原定工程量不同。6、业主指令提高设计、施工、材料的质量标准。7、业主或工程师指令增加额外工程。,26,工程索赔,索赔事件在工程实践中,承包商可以提出的索赔事件通常有:8、业主指令工程加速。9、不可抗力因素。10、业主未及时支付工程款。11、合同缺陷,如条款不全、错误或前后矛盾,双方就合同理解产生争议。12、物价上涨,造成材料价格、工人工资上涨。13
18、、国家政策、法令修改,如增加或提高新的税费、颁布新的外汇管制条例等。14、货币贬值,使承包商蒙受较大的汇率损失等。,27,工程索赔,索赔的证据1真实性。2全面性。3法律证明效力。(1)证据必须是当时的书面文件,一切口头承诺、口头协议不算。(2)合同变更协议必须由双方签署,或以会谈记要的形式确定,且为决定性决议。一切商讨性、意向性的意见或建议都不算。(3)工程中的重大事件、特殊情况的记录应由工程师签署认可。4及时性。,28,工程索赔,索赔的证据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常见的索赔证据主要有:(1)各种工程合同文件;(2)施工日志;(3)工程照片及声像资料;(4)来往信件、电话记录;(5)会谈纪要;(
19、6)气象报告和资料;(7)工程进度计划;,29,工程索赔,索赔的证据(8)投标前业主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现场资料;(9)工程备忘录及各种签证;(10)工程结算资料和有关财务报告;(11)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报告;(12)其他,包括分包合同、订货单、采购单、工资单、官方的物价指数、国家法律、法规等。,30,工程索赔,第三节索赔文件(报告)(一)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1索赔事件应是真实的。2责任分析应清楚、准确。,31,工程索赔,第三节索赔文件(报告)(一)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3在索赔报告中应特别强调如下几点:(1)干扰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突然性。(2)在干扰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已立即将情况通知了工程师,听
20、取并执行工程师的处理指令;或承包商为了避免和减轻干扰事件的影响和损失尽了最大努力,采取了能够采取的措施。(3)由于干扰事件的影响,使承包商的工程过程受到严重干扰,工期拖延,费用增加。(4)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应有合同文件的支持,可以直接引用相应合同条款。,32,工程索赔,第三节索赔文件(报告)(一)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4索赔报告通常很简洁,条理清楚,各种结论、定义准确,有逻辑性。但索赔证据和索赔值的计算应很详细和精确。5用词要婉转。,33,工程索赔,第三节索赔文件(报告)单项索赔文件的一般格式,34,工程索赔,索赔文件(报告)一揽子索赔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如下:(1)索赔致函和要点;(2)总情况介绍(
21、叙述施工过程、对方失误等);(3)索赔总表(将索赔总数细分、编号,每一条目写明索赔内容的名称和索赔额);(4)上述事件详述;(5)上述事件结论;(6)合同细节和事实情况;(7)分包商索赔;(8)工期延长的计算和损失费用的估算;(9)各种证据材料等。,35,工程索赔,索赔小组1具备合同法律方面的知识,合同分析、索赔处理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经验。2现场施工和组织计划安排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经验。3工程成本核算和财务会计核算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经验。4其他方面,如索赔的计划和组织能力,合同谈判能力、经历和经验,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外语水平(在国际工程中)等。,36,索赔的程序发出索赔意向通知提交索赔报
22、告索赔报告的审核索赔谈判中间人调解仲裁或诉讼,工程索赔,37,Claims,Counter-Claims,索赔与反索赔、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中的作用,工程索赔,38,索赔处理的一般程序,工程索赔,39,工程索赔,工期延误的合同一般规定在FIDIC合同条件第44条规定:“如果由于任何种类的额外或附加工程量,或本合同条件中规定的任何原因的拖延,或异常的恶劣气候条件,或其他可能发生的任何特殊情况,而非由于承包商的违约,使得承包商有理由为完成工程而延长工期,则工程师应确定该项延长的期限,并应相应通知业主和承包商”。,40,工程索赔,工期延误的合同一般规定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13条规定:对以下造成
23、竣工日期的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41,工程索赔,工期延误的合同一般规定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13条规定: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4天,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
24、。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42,工程索赔,关于误期损害赔偿费的合同一般规定如果由于承包商自身原因未能在原定的或监理工程师同意延长的合同工期内竣工时,承包商则应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具体内容主要有二点:(1)如果承包商没有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或按合同有关条款重新确定的延长期限内完成工程时,工程师将签署一个承包商延期的证明文件。(2)根据此证明文件,承包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业主赔偿合同规定的延期损失。,43,工程索赔,承包商要求延长工期的目的(1)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免去或推卸自己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的责任。(2)确定新的工程竣工日期及其相
25、应的维修期。(3)确定与工期延长有关的赔偿费用。,44,工程索赔,工程延误的分类和识别按工程延误原因划分(1)因业主及工程师原因引起的延误(2)因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延误(3)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延误按工程延误的可能结果划分(1)可索赔延误(2)不可索赔延误,45,工程索赔,工程延误的分类和识别按延误事件之间的时间关联性划分(1)单一延误(2)共同延误(3)交叉延误按延误发生的时间发布划分(1)关键线路延误(2)非关键线路延误,46,工程索赔,工程延误的一般处理原则工程延期的影响因素可以归纳为两大类:(1)合同双方均无过错的原因或因素而引起的延误,主要指不可抗力事件和恶劣气候条件等;(2)由于业主或
26、工程师原因造成的延误。,47,工程索赔,工程延误的一般处理原则(1)根据工程惯例对于第一类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承包商只能要求延长工期,很难或不能要求业主赔偿损失(2)对于第二类原因,假如业主的延误已影响了关键线路上的工作,承包商既可要求延长工期,又可要求相应的费用赔偿(3)如果业主的延误仅影响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且延误后的工作仍属非关键线路,而承包商能证明因此引起的损失或开支,如劳动窝工、机械停滞费用等,则承包商不能要求延长工期,但完全有可能要求费用赔偿。,48,工程索赔,工期索赔的依据(1)合同约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2)合同双方共同认可的详细进度计划,如网络图、横道图等;(3)合同双方共同
27、认可的月、季、旬进度实施计划;(4)合同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工期的修改文件,如会谈纪要、来往信件、确认信等;(5)施工志、气象资料;(6)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变更指令;(7)影响工期的干扰事件;(8)受干扰后的实际工程进度;(9)其他有关工期的资料等。,49,工程索赔,工期索赔的程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99-0201)规定:承包人在第13条规定的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此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36条规定:如果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
28、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承包人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可按照索赔条款规定的程序向发包人提出工期索赔。,50,工程索赔,工期索赔方法1网络分析法2比例类推法按工程量进行比例类推按造价进行比例类推,51,例题4:某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为16周,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各工作均按匀速施工,(四)前锋线法,工程施工到第4周末时进行进度检查,A工作已经完成;B工作施工时遇异常恶劣的气候,实际只完成估算工程量的25;C工作为检验检测配合工作,只完成了20;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导致D工作尚未开始。请根据第4周末检查结果绘制实际进度前锋线;发生上述事件后总工期为多少?,52,工程索赔,费用索赔的含义及特
29、点费用索赔的含义与工期索赔相比,费用索赔有以下一些特点:(1)费用索赔的成功与否及其大小事关承包商的盈亏,也影响业主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因而费用索赔常常是最困难、也是双方分歧最大的索赔。(2)索赔费用的计算比索赔资格或权利的确认更为复杂。(3)在工程实践中,常常是许多干扰事件交织在一起,很难清楚、准确地划分开.,53,工程索赔,费用索赔的原因(1)业主违约索赔(2)工程变更(3)业主拖延支付工程款或预付款(4)工程加速(5)业主或工程师责任造成的可补偿费用的延误(6)工程中断或终止(7)工程量增加(不含业主失误)(8)业主指定分包商违约(9)合同缺陷(10)国家政策及法律、法令变更等,54,工
30、程索赔,可索赔费用的分类按可索赔费用的性质划分(1)额外工作索赔(2)损失索赔按可索赔费用的构成划分(1)直接费(2)间接费按照工程惯例,承包商的索赔准备费用、索赔金额在索赔处理期间的利息、仲裁费用、诉讼费用等是不能索赔的,因而不应将这些费用包含在索赔费用中。,55,常见索赔事件费用的构成,56,工程索赔,常见索赔事件费用的构成,57,工程索赔,常见索赔事件费用的构成,58,工程索赔,常见索赔事件费用的构成,59,工程索赔,基本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人工费C(L)=CL1+CL2+CL3其中,C(L)为索赔的人工费,CL1为人工单价上涨引起的增加费用,CL2为人工工时增加引起的费用,CL3为劳动
31、生产率降低引起的人工损失费用。,60,工程索赔,基本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商可以提出人工费的索赔的情况(1)因业主增加额外工程,或因业主或工程师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导致承包商人工单价的上涨和工作时间的延长。(2)工程所在国法律、法规、政策等变化而导致承包商人工费用方面的额外增加,如提高当地雇佣工人的工资标准、福利待遇或增加保险费用等。(3)若由于业主或工程师原因造成的延误或对工程的不合理干扰打乱了承包商的施工计划,致使承包商劳动生产率降低,导致人工工时增加的损失,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生产率降低损失的索赔。,61,工程索赔,材料费C(M)=CM1+CM2其中,C(M)为可索赔的材料费,CM1为材
32、料用量增加费,CM2为材料单价上涨导致的材料费增加。在以下2种情况下,承包商可提出材料费的索赔:(1)由于业主或工程师要求追加额外工作、变更工作性质、改变施工方法等,造成承包商的材料耗用量增加,包括使用数量的增加和材料品种或种类的改变。(2)在工程变更或业主延误时,可能会造成承包商材料库存时间延长、材料采购滞后或采用代用材料等,从而引起材料单位成本的增加。,62,工程索赔,施工机械费C(E)=CE1+CE2+CE3+CE4其中,C(E)为可索赔的机械费,CE1为承包商自有施工机械工作时间额外增加费用,CE2为自有机械台班费率上涨费,CE3为外来机械租赁费(包括必要的机械进出场费),CE4为机械
33、设备闲置损失费用。分包费C(SC)=CS1+CS2其中,C(SC)为索赔的分包费,CS!为分包工程增加费用,CS2为分包工程增加费用的相应管理费(有时可包含相应利润)。,63,工程索赔,利息利息,又称融资成本或资金成本,是企业取得和使用资金所付出的代价。融资成本主要有两种:额外贷款的利息支出和使用自有资金引起的机会损失。只要因业主违约(如业主拖延或拒绝支付各种工程款、预付款或拖延退还扣留的保留金)或其它合法索赔事项直接引起了额外贷款,承包商有权向业主就相关的利息支出提出索赔。利息索赔额的计算方法可按复利计算法计算,利率一般按承包商在正常情况下的贷款利率计算。,64,工程索赔,利润在以下几种情况
34、下,承包商一般可以提出利润索赔:(1)因设计变更等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2)施工条件变化导致的索赔;(3)施工范围变更导致的索赔;(4)合同延期导致机会利润损失;(5)合同终止带来预期利润损失等。,65,工程索赔,管理费索赔的计算方法现场管理费(1)直接成本的现场管理费索赔现场管理费索赔额一般可按该索赔事件直接费乘以现场管理费费率,而现场管理费费率等于合同工程的现场管理费总额除以该合同工程直接成本总额。(2)工程延期的现场管理费索赔用实际(或合同)现场管理费总额除以实际(或合同)工期,得到单位时间现场管理费费率,然后用单位时间现场管理费费率乘以可索赔的延期时间,可得到现场管理费索赔额,对于在
35、可索赔延误时间内发生的变更令或其它索赔中已支付的现场管理费,应从中扣除。,66,工程索赔,总部管理费1总直接费分摊法总部管理费一般首先在承包商的所有合同工程之间分摊,然后再在每一个合同工程的各个具体项目之间分摊。其分摊系数的确定与现场管理费类似,即可以将总部管理费总额除以承包商企业全部工程的直接成本(或合同价)之和,据此比例即可确定每项直接费索赔中应包括的总部管理费。2日费率分摊法日费率分摊法,又称Eichleay,得名于Eichleay公司一桩成功的索赔案例。其基本思路是按合同额分配总部管理费,再用日费率法计算应分摊的总部管理费索赔值。,67,工程索赔,综合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总费用法总费用法
36、的基本思路是将固定总价合同转化为成本加酬金合同,或索赔值按成本加酬金的方法来计算,它是以承包商的额外增加成本为基础,再加上管理费、利息甚至利润的计算方法。分项法分项法是对每个引起损失的干扰事件和各费用项目单独分析计算,最终求和。,68,思考题,1.承包人在索赔事项发生后()天以内,向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A.14B.7C.28D.21,答案:C,69,思考题,2.下列关于建设工程索赔的说法,正确的是()。A.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不可以向承包人索赔B.索赔按处理方式的不同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C.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28天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
37、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D.21索赔意向通知发出后的14天内,承包人必修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答案:C,70,思考题,3.索赔是指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未能保证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A.业主B.第三方C.承包商D.合同中的一方,答案:D,71,思考题,4.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修改设计、修改实施计划、变更施工顺序,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损失,承包商可提出索赔。这种索赔属于()引起的索赔。A.地质条件的变化B.不可抗力C.工程变更D.业主风险,答案:C,72,思考题,5.()是索赔处理的最主要依据。A.
38、合同文件B.工程变更C.结算资料D.市场价格,答案:A,73,思考题,6.承包商向业主索赔成立的条件包括有()。A.由于业主原因造成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B.由于工程师原因造成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C.由于分包商原因原因造成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D.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E.提交了索赔报告,答案:ABDE,74,思考题,7.承包商可以就下列()事件的发生向业主提出索赔。A.施工中遇到地下文物被迫停工B.施工机械大修,误工3天C.材料供应商延期交货D.业主要求提前按竣工,导致工程成本增加E.设计图纸错误,造成返工,答案:ADE,75,案例1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0平方米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39、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也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延迟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速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76,问(1)该工程
40、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合适?(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P100,77,工程索赔,案例2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某汽车制造厂的土方工程与基础工程合同,承包商在合同标明有松软石的地方没有遇到松软石,因而工期提前一个月。但在另一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了一些工程地质勘察没有探明的孤石。由于排除孤石拖延了一定时间,使得部分施工任务不得不赶在雨季进行。施工过程中遇到数天季节性大雨后又转为特大暴雨引起山洪暴发,造成现场临时道路、管网和施工用房等设施以及已施工部分基础被冲坏,施工设备损害,运进现场的部分材料被冲走,乙方数名施工人员受伤,雨
41、后乙方用了很多工时清理现场和恢复施工条件。为此乙方按照索赔程序提出了延长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78,工程索赔,问题:1)简述工程师工索赔的程序。2)你认为乙方提出的索赔要求能否成立,为什么?3)在工程施工中,通常可以提供的索赔证据有哪些?,P29,79,工程索赔,案例3(1)背景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4月20日与某厂(甲方)签订了修建建筑面积3000m2工业厂房(带地下室)的施工合同,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得监理工程师批准。该工程的基坑开挖土方量为4500m3,假设直接费单价为4.2元/m3,综合费率为直接费的20,该基坑施工方案规定:土方工程采用租赁一台斗容量为1m3的反铲挖掘机
42、施工(租赁费450元/台班)。甲乙双方合同约定5月11日开工,5月20日完工。,80,工程索赔,在实际施工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1)因租赁的挖掘机大修,晚开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2)施工过程中,因遇软土层,接到监理工程师5月15日停工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15个工日;3)5月19日接到监理工程师于5月20日复工令,同时提出基坑开挖深度加深2m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此增加土方开挖量900m3;4)5月20日5月22日,因罕见大雨迫使基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5)5月23日用30个工日修复冲坏的永久道路,5月24日恢复挖掘工作,最终基坑于5月30日挖坑完毕。,81,工程索
43、赔,(2)问题:1)上述哪些事件建筑公司可以向甲方要求索赔,哪些事件不可以要求索赔,并说明原因。2)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多少天?总计工期索赔是多少天?3)假设人工费单价为23元/工日,因增加用工所需的管理费为增加人工费的30,则合理的费用索赔总额是多少?4)建筑公司应向甲方提供的索赔文件有哪些?,P10,82,P32,案例4某实施施工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甲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06年3月1日,工期为302天;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现场外道路开通及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工程可以分包。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所示(时间单位:天),
44、83,工程索赔,工程实施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1:由于施工现场外道路未按约定时间开通,致使甲施工单位无法按期开工。2006年2月21日,甲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开工日期推迟3天,补偿延期开工造成的实际损失3万元。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情况属实。事件2:C工作是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时遇到了难以预料的暴雨天气,工程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甲施工单位及时报告了项目监理机构。为处理安全事故隐患,C工作实际持续时间延长了12天。甲施工单位申请顺延工期12天,补偿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84,工程索赔,事件3:F工作是主体结构工程,甲施工单位计划采用新的施工工艺,并向项目
45、监理机构报送了具体方案,经审批后组织实施,结果大大降低了施工成本,但F工作实际持续时间延长了5天,甲施工单位申请顺延工期5天。事件4:甲施工单位将设备安装工程(J工作)分包给乙施工单位,分包合同工期为56天。乙施工单位完成设备安装后,单机无负荷试车没有通过,经分析是设备本身出现问题。经设备制造单位修理,第二次试车合格。由此发生的设备拆除、修理、重新安装和重新试车的各项费用分别为2万、5万、3万和1万元,J工作实际持续时间延长了24天。乙施工单位向甲施工单位提出索赔后,甲施工单位逐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顺延工期和补偿费用的要求。,85,工程索赔,问题:1.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答复甲施工单位
46、的要求?说明理由。2.事件2中,收到甲施工单位报告后,项目监理机构应采取什么措施?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什么措施?对于甲施工单位顺延工期及补偿经济损失的申请如何答复?说明理由。3.事件3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什么程序审批甲施工单位报送的方案?对甲施工单位的顺延工期申请如何答复?说明理由。4.事件4中单机无负荷试车应由谁组织?项目监理机构对于甲施工单位顺延工期和补偿费用的要求如何答复?说明理由。根据分包合同,乙施工单位实际可获得的顺延工期和补偿费用分别是多少?说明理由。,86,工程索赔,案例5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某项工业建筑的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施工合同。由于工程量无法准确确定,
47、根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按施工图预算方式计价,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施工。乙方的分项工程首先向监理工程师申请质量认证,取得质量认证后,向造价工程师提出计量申请和支付工程款。工程开工前,乙方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批准。,P104,87,工程索赔,问:(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进行到施工图所规定的处理范围边缘时,乙方在取得在场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情况下,为了使夯击质量得到保证,将夯击范围适当扩大。施工完成后,乙方将扩大范围内的施工工程量向造价工程师提出计量付款的要求,但遭到拒绝。试问造价工程师拒绝承包商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根据监理工程
48、师指示就部分工程进行了变更施工。试问工程变更部分合同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确定?,P104,88,工程索赔,(3)在开挖土方过程中,有两项重大事件使工期发生较大的拖延:一是土方开挖时遇到了一些工程地质勘探没有探明的孤石,排除孤石拖延了一定的时间;二是施工过程中遇到数天季节性大雨后又转为特大暴雨引起山洪暴发,造成现场临时道路、管网和施工用房等设施以及已施工的部分基础被冲坏,施工设备损坏,运进现场的部分材料被冲走,乙方数名施工人员受伤,雨后乙方用了很多工时清理现场和恢复施工条件。为此乙方按照索赔程序提出了延长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试问造价工程师应如何审理?,89,工程索赔,案例6背景:某建设工程系外资贷
49、款项目,业主与从承包商按照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专用条件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当工程施工到第五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从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零)。10月7日至10月9日因停电、停水使第三层的砌砖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10月14日至10月17日因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第一层抹灰迟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为此,承包商于10月20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书,并于10月25日送交了一份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其计算书主要内容如下:,P110,90,1工期索赔:a.框架柱扎筋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计14天b.砌砖10月7日至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