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费保障系统治理制度 按照金属非金属平安标准化标准要求,为保证消费保障系统的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消费保障系统治理制度,重点关注提升运输、供配电、通风、防排水和防灭火等系统。 二、建立提升运输系统治理制度,关注平安保护装置和信号装置,提升运输才能满足消费要求,平安设备符合平安规程要求,运转可靠。 三、建立供配电系统治理系统治理制度,供电系统应设漏电保护装置,地面电力设备应装置避雷装置。地面及井下供配电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要求。供配电系统应可靠运转。 四、建立通风系统治理制度。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对矿井的空气施行监测,合理设置防止风流串联的通风构筑物,井下硐室应有独立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风系统才
2、能应满足平安规程的要求。通风系统应可靠运转。企业应按照消费变化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并绘制全矿通风系统图。 五、建立防排水系统治理制度。应按设计要求进展水文地质详细勘查、受水危害的矿井应设置平安隔离矿柱,井下设置排水设备和设备,建立防排水系统,其才能应满足井下排水要求,并有预防和操纵突水、透水的措施。矿井井口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 六、建立防灭火系统治理制度。建构筑物和重要设备,应按GB60016-2006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消防部门的要求,建立消防隔离设备,装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主要进风巷和风硐、进风井筒及其井架与井口建筑物、主扇风机房和压入式辅助扇风机房、井下机电硐室、爆破器材库及油库等应采纳非可燃性材料建筑。消防设备设备和管网应符合要求。消防通风应畅通。 七、治理部门及职责 消费保障系统治理,以设备治理部门、消费技术部门为主,安环部积极配合。指定专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