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巷修工平安消费责任制巷修工必须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平安规定,所用工具的构造原理,矿井防灾的一般知识,炸药、雷管的功能及使用平安本卷须知,各种巷修、修复工作方法,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掌握所在工作面的避灾道路,有三年以上相关专业的现场经历,通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修复旧巷道时,必须首先进展瓦斯检查和通风,各种有害气体的浓度符合煤矿平安规程规定后,方可操作。第2条 在有架空线的巷道中进展巷修工作时,要首先切断架空线的电源,挂上停电牌,接上临时接地线后,方可开场巷修工作。第3条 在巷修工作中需要放炮时,严格按照爆破操作规程操作。第4条 在维修巷道时,要坚持敲
2、帮征询顶,在保证平安出口畅通的情况下,由外向里施工。第5条 在有车辆或其它设备来往的巷道中进展巷修工作时,要留意来往车辆,在前后两头分别设置警示标志。第6条 在倾斜巷道施工前,施工地点的上下两头必须分别设置临时保护挡板,以防矸石、材料等滚动伤人。第7条 巷道顶部的开裂喷层,要用长把工具及时找掉,人员要站在一旁,防止喷层顺杆伤人。第8条 在倾斜巷道或巷道高度较大施工时,要搭设稳定的工作平台。第9条 不得私截或使用不合格锚杆、锚索。第10条 巷修工作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进展施工。二、责任追查第11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对巷修工按严峻三违“处理,造成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一) 班中
3、睡岗、脱岗、离岗的;(二) 隐瞒事故真相的;(三) 酒后入井上岗作业的;(四) 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下井带烟草、点火物品及井下吸烟,不带自救器、平安帽,穿化纤衣服入井的;(五) 存在严峻不平安隐患,不汇报、不处理,强行冒险作业的;(六) 私截或使用不合格锚杆、锚索的;(七) 不执行敲帮征询顶制度的。第12条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规定作业,未造成任何后果的,对其罚款100元/次。第13条 锚杆角度不合格、锚杆盘未贴紧巷帮、锚杆螺帽未上紧、间排距未超规定、扭矩不够、外露丝不符合规定等,对巷修工罚款50元/次,并现场整改至合格要求。第14条 金属网未按要求联网或搭接不合格,金属网未贴紧巷壁造成空顶或空帮,每出现一处对巷修工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