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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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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水位观测平台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stage observation platform (征求意见稿) 2006-xx-xx发布 2006-xx-xx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水利部××××(200×)×××号文的要求,由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负责主编,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本标准系初次编制。 《水位观测平台技术标准》共10章31节,主要技术内容有: ——水位观测平台的界定和位置、形式选择要求; ——水位观测仪器对平台的技术要求; ——平台设计标准; ——平台各部分设计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全文推荐。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文局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本标准参编单位: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南京水利水文自动化研究所 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 目 次 1 总 则 1 2 平台位置选择 2 3平台形式、类型与选择 3 3.1 平台形式 3 3.2 平台类型 3 平台形式选择 3 平台建设规模 4 4 仪器对平台的要求 6 4.1 地表水观测平台 6 4.2 地下水观测平台 7 5 设计标准 8 5.1 防洪标准 8 5.2 测洪标准 9 5.3 抗震标准 9 5.4 防雷标准 10 6 荷 载 11 6.1 荷载分类及代表值 11 6.2 均布活荷载 12 6.3 雪荷载 12 6.4 风荷载 13 6.5 水冲击荷载 15 地震荷载 15 6.7 荷载组合与校核 16 7 直立式平台设计 17 7.1 一般规定 17 7.2 测井设计 18 7.3 地基与基础 21 7.4 排沙及检修设施 26 8 其他形式平台设计 28 斜坡式平台 28 8.2 悬臂式平台 30 9 仪器房、栈桥设计 32 9.1 一般规定 32 9.2 仪器房设计 33 9.3 栈桥设计 34 10 进水管、沉沙设施 38 10.1 一般要求 38 进水管形式选择 38 10.3 测井滞后量的计算与验算 41 10.4 测井、进水管的养护 42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 为统一水利行业水位观测平台设计、观测仪器及传感器对观测平台的要求等方面的技术规定,保证水位观测平台设计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和正常运行,为防汛和各类工程建设提供可靠的水位信息,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定义的水位观测平台提供使用有关水位仪器测量地表、地下水位的相应环境,以及安装条件。水位观测平台主要包括仪器房、测井及附属设施。 1.0.3 本标准适用于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的地表水位及地下水位观测平台的设计。 1.0.4 水位观测平台的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5 设计水位观测平台和选择结构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河道地形及河床演变规律;水文气象特征,水力条件等情况,经过技术、经济综合论证确定。 1.0.6 本标准引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水位观测标准》(GBJ138-90)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87)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 《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J135-9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 37 2 平台位置选择 2.0.1 水位观测平台位置选择应满足建站目的和观测精度的要求,宜选择在建设条件适宜的地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河道的水位观测平台应选择在岸边顺直、稳定,水位代表性好、不易冲淤、主流不易改道的位置;并应避开回水和受水工建筑物影响的地方; 2 湖泊及水库内的水位观测平台宜选择在岸坡稳定,水位有代表性的地点; 3 受风暴潮影响地区的水位观测平台宜选择在岸坡稳定、不易受风浪直接冲击的地点; 4 水位观测平台应靠近基本水尺断面,缆道站的水位观测平台应与缆道测流断面保持适当的水平距离。 2.0.2 地下水位观测平台选择的位置应代表当地正常地下水位,满足观测目的和精度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原井灌地区地下水位观测平台应尽可能远离河道、渠道、蓄水建筑物、生产井、集中稻田区、工业废水排放沟渠,平台地址地面高程与附近地面高程应基本一致; 2 为研究水库周围或河网地区的地下水浸没问题,渠灌地区防止盐碱化等问题进行的地下水位观测,平台位置应选在水库、河、渠水位的影响范围内; 3 研究河流补给问题的地下水位观测平台,应垂直于河流的纵断面布设。 3平台形式、类型与选择 3.1 平台形式 3.1.1 地表水水位观测平台按其形式和在断面上的位置可分为岛式、岸式、岛岸结合式。 3.1.2 地下水水位观测平台按形式可分为机电井、压水井、敞口井和观测孔等。 3.2 平台类型 3.2.1 地表水水位观测平台按其建筑结构的材料可分为金属、钢筋混凝土、砌体和其他类型。 3.2.2 地表水水位观测平台按其进水方式可分为卧式连通管式、虹吸式、多级传感式、悬臂式和斜坡式等。 3.2.3 地下水位观测平台按其测井的用途可分为专用监测井、民井、勘测孔、生产井。生产井不宜作为地下水位基本监测井。 3.3.1 岛式适用于河床稳定,不易受冰凌、船只和漂浮物撞击的测站。 3.3.2 岸式适用于岸边稳定、岸坡较陡、淤积较少的测站,也适用于断面附近经常有船舶停靠,河流漂浮物、冰排较多的测站。 3.3.3 岛岸结合式适用于中低水位易受冰凌、漂浮物、船只碰撞的测站。 3.3.4悬臂式适用于各种主流摆动、冲淤变化较大、遥测、无人值守的非接触式水位计。 3.3.5斜坡式适用于多泥沙、结冰、水位变幅较大、接触、非接触和遥测水位计。 .卧式进水管式适用于岸坡较稳定,滩地较短,河流含沙量较少的测站。 3.4.2.虹吸式及虹连式适用于河床较稳定,滩地较高的测站。 3.4.3多级传感式适用于河床不稳定、主流位置随高、中、低水位不同而变化的测站。 3.5.1 观测平台建设规模应从观测要求、测站特性、测站级(类)别、经济效果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比较、优选方案后确定。 3.5.2 地表水位观测平台建设规模可按表3.5.2进行选择。 地表水位观测平台建设规模选择表   建设规模  建设等级 条件划分 大 型 中 型 小 型 简 易 水位变幅 15m以上 10 m~15m 5m~10m 5m以下 重 要 性 国家重要站 国家, 省级重要站 省级重要站,一般站 一般站 水利工程 大型水库或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大、中型水库,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 中、小型水库,省(地、市)重点建设项目  小型水库,灌溉渠道, 报汛等级 国际、中央报汛站 国际、中央、省级报汛站 中央、省级报汛站, 省级、一般报汛站 3.5.3 地下水位观测平台建设规模可按表3.5.3进行选择。 地下水位观测平台建设规模选择表   建设规模  主要内容 条件划分 大 型 中 型 小 型 简 易 井深高度 50m以上 50m~30m 30m~10m 10m以下 重 要 性 国家重要井 国家, 省级重要井 省级重要井,一般井 一般井 代表区域 超,强开采区 超,强开采区 强,中等开采区 弱开采区 4 仪器对平台的要求 4.1 地表水观测平台 4.1.1地表水观测平台安装浮子式水位计,其测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测井的截面宜建成圆形、椭圆形,应有足够大小的尺寸安装所使用的浮子式水位计; 2测井井壁应垂直,测井底应低于被测最低水位以上,测井口应高于被测最高水位以上; 3测井不论采用何种截面,均应使安装在其中的浮子式水位计的浮子、平衡锤距井壁有以上的间隙; 4一个测井内安装二台或更多的浮子式水位计,所有浮子、平衡锤相互之间的距离应在12cm以上。 4.1.2地表水观测平台安装其它形式水位计,其测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压力式水位计适合圆形、方形或矩形、椭圆形等多种截面的测井。测井应有传感器安装牢固的设施,并不应淤积和冰冻; 2声学水位计和雷达水位计应安装在较大口径的测井内,井壁应平整; 3 激光水位计宜安装在小口径测井内,井壁应平整。 4.1.3 仪器房内应有安放仪器的工作台,台面平整水平;仪器房以及整个平台应有电源、信号通信电缆的架设保护设施。 4.2 地下水观测平台 4.2.1地下水观测平台安装浮子式水位计,其测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测井的截面宜建成圆形,可用金属或塑料工业管材构建。下部管壁上应设有适量的透水孔; 2测井井壁应垂直,在水位变化范围内,浮子能自由升降。测井底应低于被测最低水位以上; 3 测井内径的大小应保证安装在其中的浮子式水位计能正常工作。 4.2.2地下水观测平台安装其它形式水位计,其测井应符合下列要求: 1非浮子式的地下水位计安装在测井内,测井及整个平台应能适应仪器安装和维护的需要; 2安装压力式水位计,测井的内径应能便于装入压力式水位计的传感器和传输线缆,并不应小于5cm; 3安装接触式地下水位计,测井内径应大于接触式地下水位计的水面跟踪触头,并应使水面跟踪触头及其悬挂线缆能无阻碍地跟踪水面升降。 5 设计标准 5.1 防洪标准 5.1.1 水位观测平台的防洪标准应不底于当地防洪标准。 5.1.2 大河重要控制站,水位观测平台防洪标准原则上应高于100年一遇,若受地形条件限制确实无法达到这一标准且近50年来也未能发生过100年一遇的洪水,其防洪标准应不低于近50年来发生过的最大洪水。 5.1.3 大河一般控制站,水位观测平台防洪标准原则上应高于50年一遇,若受地形条件限制确实无法达到这一要求,且近30年来也未能发生过50年一遇的洪水,其防洪标准应不低于近30年来发生过的最大洪水。 5.1.4 区域代表站、小河站水位观测平台防洪标准应高于30年一遇。 5.1.5湖泊站, 水位观测平台防洪标准应高于历史最高洪水位或堤顶高程。 5.1.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文站,可按对应的水文站级别划分原则提高一级防洪标准和测洪标准建设。 1 国家重要水文站; 2 位于重要城市和重要城市上游并对城市防汛起重要作用的水文站; 3 对水资源配置、水环境评价具有重要作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界水文站; 4 国际河流水文站; 5 位于城市重要水源地或重点产沙区的水文站。 5.2 测洪标准 5.2.1 大河重要控制站,水位观测平台测洪标准应高于50年一遇,或不低于当地和下游保护区防洪标准。 5.2.2 大河一般控制站,水位观测平台测洪标准应高于30年一遇,或不低于当地和下游保护区防洪标准。 5.2.3 区域代表站,水位观测平台测洪标准应高于20年一遇。 5.2.4 小河站,水位观测平台测洪标准应高于10年一遇。 5.2.5湖泊站, 水位观测平台测洪标准应高于最高洪水位或堤顶高程。 5.2.6水库、闸坝站,水位观测平台测洪标准应高于水库、闸坝最高蓄水位。 5.2.7大河重要控制站、大河一般控制站的水位观测平台, 观测的水位变幅宜为历年最低水位~测洪标准相应水位或历年水位变幅的95%以上。区域代表站和小河站的水位观测平台观测水位变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文业务主管部门确定。 5.2.8当漫滩较宽、边坡较缓时,应根据漫滩、边坡和造价等情况,经综合分析后,可分级设置水位观测平台。 5.3 抗震标准 5.3.1根据《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95),大河重要控制站、大河一般控制站和大型水库(湖泊)站定为甲类建筑抗震设防,区域代表站和中小型水库(湖泊)站定为乙类建筑抗震设防,小河站定为丙类建筑抗震设防。 5.4 防雷标准 5.4.1 水位观测平台应按照建筑物防雷标准的三级防雷要求设计。 ~10Ω,应在仪器房内设置等电位设计,以及提供等电位连接。简易测井可不考虑防雷。 6 荷 载 6.1 荷载分类及代表值 6.1.1 作用于水位观测平台及附属物上的荷载,可分为下列三类: 1 永久荷载(恒荷载):自重、土重、固定的仪器设备重等; 2 可变荷载(活荷载):平台面活荷载、栈桥面活荷载、风荷载、雪荷载、水冲击荷载等; 3 偶然荷载:撞击力、地震作用等。 6.1.2 平台设计时,不同荷载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 1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2可变荷载,可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 3偶然荷载,应根据试验资料,结合工程经验确定或按有关规范计算其代表值。 6.1.3 平台设计时,应采用标准值作为荷载的基本代表值,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永久荷载标准值:对平台各部份结构的自重,可按结构构件尺寸与材料单位体积的自重计算确定; 2对常用材料和构件,其自重可参照(GBJ9-87)附录1的规定采用; 3可变荷载标准值,应按本章的有关规定计算或采用。 6.2 均布活荷载 6.2.1 平台及各部份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应按表6.2.1的规定采用。 表6.2.1 平台各部份均布活荷载标准值 项 次 类 别 标准值() 1 平台仪器房 2 平台挑出部份 3 平台屋面 4 栈桥桥面 注1:第1项包括工作人员、仪器设备; 采用。 6.3 雪荷载 6.3.1 平台台面和栈桥桥面上的雪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6.3.1) 式中 —雪荷载标准值(); —台平面积雪分布系数; —基本雪压()。 6.3.2 基本雪压应按(GBJ9-87)全国基本雪压分布图的规定采用。 6.3.3 有雪地区,当城市或建设地点的基本雪压值在全国基本雪压分布图上未给出时,可通过对气象和地形条件的分析,参照全国基本雪压分布图上的等压线用插入法确定。 6.3.4 山区的基本雪压,可按当地空旷平坦地区的基本雪压值乘以系数1.2采用。 6.3.5 考虑荷载长期效应组合时,雪荷载的准永久值系数,东北地区可取0.2,新疆北部地区可取0.15,其他地区可不考虑。 6.3.6 台平面积雪分布系数可按(GBJ9-87)5.2.1条有关规定采用。 6.4 风荷载 6.4.1 作用于平台单位面积上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6.4.1) 式中 —风荷载标准值(); —Z高度处的风振系数; —风荷载体型系数;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重现期调整系数(取1.1); —基本风压()。 。 6.4.3 当城市或建设地点的基本风压值在全国基本风压分布图上未给出时,可通过对气象和地形条件的分析,参照全国基本风压分布图上的等值线用插入法确定。 6.4.4 山区的基本风压,可按相邻地区的基本风压值乘以下列调整系数采用: 6.4.5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根据地面粗糙度类别按地面粗糙度可分为下列二类: A类指湖岸、沙漠地区等; B类指乡村、丘陵以及房屋比较稀疏的中、小城镇和大城市郊区。 表6.4.5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离地面或海平面高度(m) 5 10 15 20 30 A B 6.4.6 风荷载体型系数可按(GBJ9-87)6.3.1条有关规定采用。 6.4.7 平台z高度处的风振系数可按下式计算: (6.4.7) 式中 —脉动增大系数; —脉动影响系数; —振型系数;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1 脉动增大系数,可按下表确定: 表6.4.7-1 脉 动 增 大 系 数 0 钢筋混凝土 及砌体结构 计算时,A类地区用当地基本风压乘以1.38代入,B类地区可直接代入基本风压; 2 脉动影响系数,可按下表确定: 表6.4.7-2 脉 动 影 响 系 数 总高度H(m) 10 20 40 A 0.78 B 3 振型系数取1.00。 6.5 水冲击荷载 6.5.1 作用于平台台身和栈桥桥墩的水冲击荷载的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6.5.1) 式中 —水阻力系数,园形截面取0.8,多边形截面取0.9,方形截面取1.0; Pz—总水冲击荷载; —水密度系数(取); v—台身或桥墩处最大水面流速(m/s); —台身或桥墩每米高度的阻水面积(m2)。 6.5.2 对可能发生比设计荷载还要大的荷载(漂浮物、冰排、波浪等),在设计时,可用水冲击荷载乘以综合工作条件系数ζ确定,计算时应根据考虑因素的多少,系数ζ按3.0~5.0采用。 6.6.1 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建设水位观测平台时,应考虑地震荷载作用。 6.6.2 计算地震荷载作用时,可仅考虑水平地震作用。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可按底部剪力法计算。 6.6.3 作用于平台台身的水平地震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6.6.3) 式中 —水平地震作用标准; —地震影响系数; G—平台重力荷载。 计算时地震影响系数取最大值max,不同基本烈度的最大值按表6.6.3采用。 表6.6.3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max)与基本烈度关系 基本烈度 6 7 8 9 max 6.7 荷载组合与校核 6.7.1 计算平台支承结构和基础时,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可能同时作用的荷载进行组合,并应取其最不利组合进行设计。 6.7.2 荷载组合可分为以下3种,设计时应根据本地最不利的发生荷载情况选用。 1 恒荷载、水冲击荷载与其他活荷载; 2 恒荷载、风荷载、雪荷载、撞击力; 3 恒荷载、风荷载、潮(啸)水撞击力。 6.7.3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以上地区,计算时应将地震荷载纳入相应的荷载组合,对设计进行校核。 7 直立式平台设计 7.1 一般规定 7.1.1 测井截面设计应符合本标准4.1.1的规定。 7.1.2 测井截面大小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圆形截面的测井: 1)现浇砼或砌体结构的测井,内径不应小于800mm; 2)框架式及悬吊式测井,内径不应小于600mm; 3)地下水位观测的测井,内径不应小于100mm。 2椭圆形或方形截面的测井,截面面积不应小于0.5 m2。 7.1.3高砂河流测井底宜悬空,并设为漏斗状,便于排砂,并在井筒一侧全高范围内设蜂窝状小孔,使井内外水位保持一致。 7.1.4测井井身的支承可选择以下型式: 1基础式:测井井身直接位于基础上; 2框架式:测井井身连接于H形杆或四杆构成的“框架”上,底部悬空; 3悬吊式:测井井身宜支承在陡岩或桥墩上,以及其他建构筑物上,底部悬空。 7.1.5 对于承受动水荷载的直立式测井,不管采用何种支承方式,其稳定安全系数应满足下式: ≥2.5 (7.1.5) 式中 M稳——稳定力矩; M倾——倾受力矩。 7.1.6 需要防冻的测井,应采取下列措施: 1对浮筒实行电器加热; 2加大井壁厚度; 3防止井内结冻的其他措施。 7.1.7需要防腐的测井,应采取下列措施: 1测井井身及基础水下部分采用水工混凝土或大坝混凝土; 2钢管测井应刷防锈漆或采用不锈钢管、塑料管等; 3测井水下部分的钢筋,其混凝土保护厚度不应小于60mm。 6 5 7.2 测井设计 2 1 4 7 3 1—进水管 2—沉沙池 3—测井 4—检修孔 5—仪器室 6—观测桥 7—桥柱 图7.2.1 直立式测井示意图 9—掏沙廊道 7.2.1 混凝土圆形截面测井(见图7.2.1)的内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测井内径、外径可按下式计算: (7.2.1-1) D=D0+2δ (7.2.1-2) 式中 D—测井外径; D0—测井内径(取100整倍数); δ—井壁厚度(取δ=150~300mm); V0—设计水面流速(m/s); 山溪性河道(V0=5m/s); 平原河道(取V0=3~4m/s); hs—井筒地面以上水深 (hsBB)。 fc—混凝土抗压强度设计值: C20 (fc=9.6Mpa=9600KN/m2); C25 (fc=11.9Mpa=11900KN/m2); C30 (fc=14.3Mpa=14300KN/m2)。 fy—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Ⅱ级钢筋fy=300Mpa=300000KN/m2) ρ—井筒截面配筋率(取ρ=0.004~0.006); 2 计算的内径如不符合本标准7.2.1的规定,应按7.2.1的规定取值。 7.2.2砖砌体圆形截面测井的内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沿周边均匀布设有6根构造柱的砖砌体测井,按下式计算其内径: (7.2.2) MV10·M5 fc=1.58Mpa=1580KN/m2 MV10·M5 fc=1.94Mpa=1940KN/m2 (其他数值可查《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ρ— D0—内径 D—外径 δ—壁厚,取250mm D0计算取100整倍数,显然砖砌井筒适应水深是比较小的。 2计算的内径如不符合本标准7.2.1的规定,应按7.2.1的规定取值。 7.2.3置于桥墩、陡岩或其他建筑物上的悬吊式测井(下端伸入最枯水位0.5米),宜用钢管、PVC管或其他材料制作。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内径应能满足放置仪器浮筒,并留有不小于1500毫米的空间; 2 钢管外径与壁厚之比,按《钢结构设计规范》要求,不超过100(255/fy)。(fy—钢材屈服强度,对3号钢取fy=235N/mm2 3、钢管在所属建筑物(如桥墩)或陡岩上的支承间距不大于LE。 LE= (7.2.3.-1) 式中 LE—按多跨连续梁计算的间距; D—钢管外径; —设计水面流速; f—钢管抗弯强度设计值(取215N/mm2)。 当用(7.2.3-1)计算值超过3m时,取LE=3m。 4 钢管竖向支承,应有足够抗剪强度要求。 抗剪安全系数 KV取8-10。 (7.2.3-2) 式中 W总—为井筒及上部仪器、人员等全部重量; ∑Vi—各支承抗剪力总和。 7.2.4 地下水观测平台的测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井可用钢管、砼预制管、塑料管建成。测井内空间应满足本标准4.1.1-2的要求; 2 测井可用机械成孔; 3以下两种情况的观测平台,应设便道或其他交通设施。 1)有地震、地质灾害预报需要的观测平台。 2) 位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并具有观测价值的地下水观测平台。 7.3 地基与基础 7.3.1 平台基础类型可根据地形地质条件、测井结构等采取以下相应的形式: 1 井筒式嵌岩基础; 2 墩式嵌岩基础; 3 板式基础; 4 大直径桩基础; 5 大直径群桩基础。 7.3.2 在岩质地基上建岛岸式平台时,可采用井筒式嵌岩基础(见图7.3.2),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图7.3.2 嵌岩深度计算示意图 1嵌岩深度可用下式计算: (7.3.2) 式中 hk—井筒嵌入岩石中深度(m); f—岩石地基承载力设计值(KN/m2); b0—井筒计算宽度(m)按《建筑桩基础技术规范》规定: 圆形桩:当直径d≤1m时,b0=0.9(1.5d+0.5); 当直径d>1m时,b0=0.9(d+1)。 方形桩:当边宽b≤1m时,b0=1.5d+0.5; 当边宽b>1m时,b0=b+1。 PZ—总水平推力(KN); h0s—基础以上水深(m)。 2按(7.3.2)式计算不能满足时,井位应向岸边移动,使之满足。 7.3.3在岩质地基上建岛式平台,基础可直接嵌入岩石内(见图7.3.3),其嵌岩深度可用下式计算。 (7.3.3) 式中 B—墩或板宽度(m); N+G—井筒及基础自重。 其余符号同(7.3.2)式 计算中不考虑测井及基础自重时,仍用(7.3.2)式计算。 图7.3.3 嵌岩深度计算示意图 7.3.4在土质地基上建岛式平台,可采用板式基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板宽应大于测井外径1.0m,测井抗倾安全稳定系数应满足下式: ≥2.5 (7.3.4) 2板厚应满足抗弯、抗冲切以及最粗竖向钢筋锚固长度要求,板厚应( h0b )不应小于0.90m,并应满足抗倾安全稳定的要求。 7.3.5在砂土地或砂质粘土的地基建平台,可采用大直径桩基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采用混凝土桩,直径应不小于800mm; 2采用单桩时,桩直径宜与上部测井外径一致,否则应设桩帽; 3桩直径可用下式计算: D≥ (7.3.5-1) 0 上式计算的桩直径可小于上部测井外径,但不应小于1300mm。 4当计算的桩直径小于上部测井外径时,应在桩与井筒衔接1200mm~1500mm范围内设置桩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桩帽厚度不小于1200mm,宽度大于测井外径300mm; 2)桩帽布筋:(上、下、左、右、前、后)六方均为φ12@150,中间设竖向拉筋φ12纵横@600; 3)桩帽混凝土标号应与桩或上部测井标号相同。 5平原地区水流速度不超过4m/s,水深不超过10m时,单桩埋置深度hm,可用下列方法确定: hm= 6当水深流速均较大时,单桩埋土深度可用下式计算: 砂质粘土或粘土: hk= (7.3.5-2) 纯砂土: hk= (7.3.5-3) 对h0s、hk的计算起点为: 自然土:去掉表层0.6~0.9m耕作层处;开挖土:开挖深度超过0.6m的土,在开挖层地表处。 7桩配筋率ρ不应小于0.006,钢筋的混凝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60mm。箍筋不小于φ8,间距@≤200。 8桩混凝土标号不小于C20,水下浇注不低于C50。 7.3.6当采用单桩因埋置过深,引发地下水,施工困难时,可采用群桩基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群桩桩径可采用(7.3.5-1)式计算,但其单桩桩径不应小于800mm; 图7.3.6 群桩布置示意图 2桩的间距保持3.5倍桩的外径; 3当采用3肢或4肢单桩组成的群桩时(见图7.3.6),(在水平力作用下)埋置深度可采用下式计算: hk= (7.3.6) 式中符号同(7.3.5)式。不计群桩间相互影响,群桩效应系数取1(也不计承台摩阻作用); 4桩间拉梁截面应不小于300mm×900mm,上下配筋不小于4φ25,箍筋φ8@100; 5承台厚度不小于900mm,并与拉梁一起现浇。承台配筋上下双层、双向φ16@150。对角线设计十字形暗梁,暗梁高度与承台相同,宽度取400mm~600mm,其主筋不小于5φ25。两端直接锚入桩内40d,暗梁箍筋4肢φ10@150。当测井高于16m,且桩距大于3.5D时,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7.2.1-1)及(7.5.4-2),对暗梁作抗弯、抗剪校核。 平台上、下层设拉筋,φ14,纵横间距不大于600mm,(弯钩或电焊在上下层网筋上端)。 7.3.7 在采用桩基础时,若在埋土深度内遇见岩地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若基岩深度小于1/2hk(hk由(7.3.6-2)所计算深度)时,采用(7.3.1)计算桩嵌入岩石深度。不计入岩层面上土体对桩的有利作用。 2若基岩面深度大于1/2hk(hk同前条),可按构造要求,将桩嵌入基岩2倍的桩径。 7.4 排沙及检修设施 7.4.1 多沙河流的测井可根据需要设置排沙廊道。廊道形式有平顶道、拱顶道及砼管形廊道(见图7.4.1),排砂廊道的材料可采用石料、砼等。 图7.4.1 排沙廊道形式图 平顶道及拱顶廊道内空高度为1600mm~1800mm,宽度为800mm~1000mm。管形廊道的砼预制管,内径应不小于1200mm。 设置廓道平台的测井可不设沉沙前池。 7.4.2 当采用廓道长于30米以上时,宜在测井外侧设置一检修竖井。 检修竖井内径应大于1000mm,内设爬梯(见图7.4.2)。 1—主井 2—检修竖井 3—廊道 4—进水管 5—检修孔 图7.4.2 主井、竖井、廊道、进水管布置示意图 7.4.3当测井高于10 m时,宜设置检修孔,检修孔位置可设在测井出土处或设在廊道与主井相联处。检修孔内外应设置人员便于进入主井内检修的设施。 8 其他形式平台设计 8.1.1斜坡式水位观测平台由活动观测井、测井运行轨道和测井拖动绞车三部分组成。斜坡式平台结构示意见图8.1.1。 图8.1.1 斜坡式平台示意图 1 轨道 7 绞车 2 行车 8 转向轮 3 测井 9 传感器传动轮 4 仪器室 10 平衡锤 5 太阳能电池 11 电热浮子 6 发射天线 8.1.2 活动观测井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观测井高度宜为3m~4m,单次移动行车的有效水位观测范围宜为3m; 2观测井对水流及波浪应有滤波作用,并应能阻隔汛期漂浮物及冰期流冰; 3 观测井水上部分应密封,且留有可调通气孔;观测井底部上、下游侧应设置多个冲沙孔; 4 观测井顶部应设置仪器箱,仪器箱宜采用筒状结构,分上、下两室,隔层设置通风孔,上室放室外端机,下室放传感器。仪器箱壁应设百叶通风防雨孔。仪器箱邻河开门; 5 观测井内浮子应安装电热浮子,浮子用电应与市电隔离。并安装自动温控装置,自动调节浮子发热量。 8.1.3自动温控电热浮子应采用一次成形不锈钢筒,内部加装额定电压220v、额定功率700w的交流电热环,浮子内填充绝缘导热材料。 采用1Kw、110v的交流变压器作为隔离变压器,加装可控硅温度控制电路,控制电热环发热功率应小于350w。 8.1.4支撑观测井的行车应用角钢和钢板焊接而成,设计行车重量应不小于0.5t;行车与轨道之间应加装防脱板,行车轮应采用加工的专用车轮。 8.1.5观测井行车轨道应采用20b热轧槽钢制作,轨道坡度宜为1:2,轨道净宽宜为1.2m,轨道长度根据岸坡实际确定。两轨之间采用槽钢焊接固结,并用脚螺栓将轨道固定在基础上。 8.1.6电动绞车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计行车自重宜为1100kg~1300kg,机械磨损系数为0.5; 2 设计电动绞车运行速度为 m/s~0.2m/s; 3 电动绞车系统及安装,可参考水文绞车设计规范。 8.2 悬臂式平台 8.2.1悬臂式水位观测平台由灌注桩、维修平台、仪器箱立柱、仪器箱、悬臂和斜拉杆等组成。悬臂式平结构示意见图8.1.2。 8.2.2悬臂式平台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灌注桩设计可参考桥梁工程混泥土灌注桩的设计规范,灌注桩应加注脚梯,梯间距宜为300mm; 2仪器箱立柱可根据当地水文气象条件设计,立柱高度宜小于1600mm; 3 维护平台宜高出设计水位1.50m~2.00m,应根据维护时使用设备和人员数量,选择维修平台的适当尺寸,并应加防护栏和设计入口,尺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 悬臂设计可根据河流的主流摆动情况选择长度尺寸,宜采用钢质材料;如设在主流位置,臂长不宜大于4.5m; 5 仪器箱和斜拉杆可根据当地的施工条件选取合适材料制作。 图8.1.2 悬臂式平台示意图 9 仪器房、栈桥设计 9.1 一般规定 9.1.1 仪器房设计应适宜水位自记仪器安装和测报人员进行水位观测,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结构牢固,满足使用要求; 2房内干燥、通风、明亮; 3有防潮、防盗、防虫、防鼠、防雷设施; 4地处城市测站的水位观测平台的仪器房,外形设计应与当地城市建设环境相适应。 9.1.2地处城市或需要观测平台附近水面情况的观测平台,仪器房外应设带防护栏杆的外走廊。 9.1.3对只适宜设置仪器棚的水位观测平台,仪器棚的设计应满足本标准9.1.1的要求。 9.1.4 栈桥是连接观测道路至仪器房的通道,设计应安全可靠、经济实用。 9.1.5 栈桥入水桥墩的设计,除满足一般设计要求外,应考虑漂浮物偶然撞击的因素;桥墩基础部分还应考虑是否有水流冲刷的影响。 9.1.6 栈桥桥面板两侧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9.1.7 仪器房及栈桥的设计应根据当地建筑材料来源、施工队伍资质水平、设施安放方便程度及社会环境适应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比较确定。 9.1.8仪器房及栈桥的设计与装饰应与平台整体结构及外界环境协调。 9.2 仪器房设计 9.2.1 地表水水位观测平台的仪器房使用面积应不小于2.5 m2,室内空间高度应在2.5m~2.8m内,并配置照明设备。仪器房带外走廊时,走廊净宽应不小于55cm。 9.2.2 地下水位观测平台的仪器房,室内空间高度应在3m左右。除满足一般规定外,可按一般房屋设计要求设计。 9.2.3 仪器房墙体可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或砖砌体。采用砖砌体时,宜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和顶部圈梁。 9.2.4 仪器房门宜采用防盗门。墙体上宜安装百页窗或固定窗。采用固定窗时,窗扇上部墙体处应开设安有密孔钢丝网的通风孔。窗框上是否安置防盗网,可根据当地环境确定。 9.2.5 仪器房室内墙体上应预留好电缆、电源线、引线、挂勾或导管等设施的安装位置。 9.2.6 仪器房室内地坪应进行防滑、防潮处理。室内地面应适当高出室外地面,其中地下水位观测平台仪器房的室内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30cm。 9.2.7 仪器房顶可采用平顶亭式或半球壳等结构,其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地处城市测站的水位观测平台或与缆道房(值班室)邻近的水位观测平台的仪器房,房顶宜采用正多边形的亭式结构; 2仪器房顶檐边至少应伸出墙体外30cm;平台带外走廊时,亭式屋顶檐边至少应伸出走廊外边缘15cm; 3采用平顶式房顶,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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