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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机械平安操作一般技术规定
1.土石方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使用,应符合JGJ332001第3.2节、第3.4节和附录C的规定。
2.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道路上的桥梁、涵洞的上部净空和下部承载才能,保证机械平安通过。
3.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纳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间隔以内作业。
4.作业中,应随时监视机械各部位的运转及仪表指示值,如觉察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
5.机械运转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展检修。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
6.在电杆附近取土时,对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和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应为1.0~1.5m,拉线应为1.5~2.0m。并应按照土质情况确定坡度。
7.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并应按照本规程第4.1.17条的规定留出平安间隔。
8.机械通过桥梁时,应采纳低速档慢行,在桥面上不得转向或制动。承载力不够的桥梁,事先应采取加固措施。
9.在施工中遇以下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平安条件时,方可接着施工: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2)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迸发时;
3)在爆破戒备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4)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5)工作面净空缺乏以保证平安作业时;
6)施工标志、防护设备损毁失效时。
10.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顿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11.雨季施工,机械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12.挖掘基坑时,当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以内,且边坡坡度符合表1规定时,可不加支撑。
表1边坡坡度比例
土壤性质
在坑沟底挖土
在坑沟上边挖土
砂土回填土
1000
750
1000
1000
粉土砾石土
1000
500
1000
750
粉质粘土
1000
330
1000
750
粘 土
1000
250
1000
750
干黄土
1000
100
1000
330
13.当挖土深度超过5m或觉察有地下水以及土质发生特别变化等情况时,应按照土的实际功能计算其稳定性,再确定边坡坡度。
14.当对石方或冻土进展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机具应撤至平安地带或采取平安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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