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企管办副主任平安消费责任制
企管办副主任应协助主任在分工材料治理、结算等范围内开展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负责。企管办副主任必须纯熟掌握企业治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在工作中尽职尽责。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在企管办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第2条 配合主任组织协调办公室各岗位工作人员做好本职工作,保证整体效能的充分发挥。
第3条 按照实际需要及有关领导签批情况对照打算表,合理发放材料。
第4条 严格、及时、公正、精确地核算各单位的材料耗费、办公用品耗费、费等,并将奖罚情况按时兑现。
第5条 积极深化消费作业现场,及时掌握消费用料情况,并做好各项记录,做到心中有数。
第6条 做好大客车加油的审批、结算工作,按照规定精确计算。
第7条 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井上下工程质量验收、浪费行为检查等并做好记录。
第8条 认真执行考勤治理制度,对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予以处分。
第9条 积极配合做好双基“检查根底、预备工作。
第10条 每月27日配合有关科室对煤场进展精确测量。
第11条 加大对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向领导提合理化建议。
第12条 认真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第13条 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型矿井治理条例》的其它有平安消费职责。
二、责任追查
第14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追查企管办副主任的有关责任:
1、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负有直截了当责任。
2、相关治理制度执行或贯彻不到位,延误了工作;
3、日常工作安排不好或出现失误;
4、不能及时觉察工作中存在的征询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5、不能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第15条 关于上述负有直截了当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按照情节严峻程度,按照规定及公司《本质平安型矿井治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分、直至追查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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